杨斌 冷明康 牟家友/四川省大邑县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611330
1.1 养殖户防控意识薄弱我国生猪养殖小规模养殖农户占了大部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养殖环节,由于小规模养殖农户防控意识薄弱,防控能力参差不齐,缺乏综合性、全局性防护意识,在外引种和购仔猪时,不经检疫、不备案、不顾风险,只图价格便宜,随意引进生猪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发生疫情时,不及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站,为了减少养殖损失,不申报检疫,私自将养殖生猪低价出售,造成传染源扩散,引发周边规模养殖场发生疫情。
1.2 基层防疫能力不足乡镇畜牧兽医站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主要力量,但是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专业水平普遍不高,非洲猪瘟防控对专业水平要求更高、更精准,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较难满足防控要求,防疫人员老龄化,防疫能力跟不上,“新鲜血液”未及时补给,断层现象严重。非洲猪瘟防控要求每场、每户必到,点多面广,工作量大,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工资待遇较低,影响防疫人员积极性,导致防控措施落实不够位。
1.3 传播途径复杂预防难非洲猪瘟病毒(ASFV)虽然仅在家猪和野猪之间进行传播,但是家猪和野猪一旦感染非洲猪瘟病毒,在其分泌物、排泄物及活动的环境中都会有病毒的存在,对圈舍、饲具和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而且非洲猪瘟病毒的传播途径多而复杂,可以通过接触或采食受非洲猪瘟病毒污染的食物经口感染,也可通过老鼠、飞鸟、蚊蝇等动物媒介进行传播;短距离内可以通过气溶胶、灰尘、餐厨废弃物(泔水)、车辆等均可形成间接传播,防控的难度较大。
1.4 流通环节多监管难我国地域宽广,交通运输四通八达,各地生猪产业发展水平不平衡,加之受饲料原料、生产成本影响,规模化生猪产业近年来已出现了明显的区域分布,在国内逐步形成北猪往南运,西猪往东调的发展模式。生猪流通渠道多而复杂,各地生猪价格常出现一定差异,有的生猪经销商,为了获取利润,在未办理调运审批手续,运输车辆未备案的情况下,违规到疫区或高风险地区去贩运生猪,生猪运输到本地后,将生猪耳标偷换成本地耳标后销往屠宰场点,逃避动监部门监管。屠宰企业对非洲猪瘟病毒一般按20%比例进行检测,未做到逐头检测非洲猪瘟病毒,“问题猪肉”流入市场机率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大。
2.1 建立严谨意识屏障非洲猪瘟传染性很强且传播途径极为复杂,广大生猪养殖场户应坚持系统思维,改变传统动物疫病防控观念,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切实增强打持久战的防控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
2.2 建立有效物理屏障非洲猪瘟最大的传染源就是带毒的外源猪和外来人员,猪场周围用铁丝网、防护网、篱笆等材质建立环绕整个猪场,高1.5m以上的围栏,安装高标准的通风系统,在通风口设立纱网,有效阻挡苍蝇、蚊子等飞虫,在圈舍外设立防鼠挡板,防止老鼠串入场内。将非洲猪瘟病毒阻挡于猪场外,保证场内安全。
2.3 建立安全区域屏障猪场内生活区与生产区、猪舍与猪舍之间建立隔离带,将生活区与生产区隔离,每幢猪舍形成相对独立生产区域,每个区域“实行颜色管理”,用不同颜色的工作服区分不同区域的工作人员,做到不交叉。场外隔离带定期进行全面喷洒消毒,消杀各类病原。
3.1 加强人员管理养殖场所有工作必须依靠相关人员来开展、相关人员来完成,而进入养殖场人员是非洲猪瘟病毒主要携带者之一,对进出人员管理不严,容易造成随人员进入将非洲猪瘟病毒带入场内。养殖场户要制定严格的人员进入养殖场、猪舍的管理程序和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养殖场,确需返场饲养人员,应严格遵守进场人员管理制度,在进场前7d不得去其他生猪养殖场、屠宰厂(点)、生猪及产品交易市场等高风险场所,不得携带生鲜肉及肉制品进场,随身物品严格按照养殖场消毒程序消毒后方可带入场。进入生产区的饲养人员,在生产区淋浴间淋浴、更换衣物鞋帽后,按照指定路线进入各自工作区域开展工作,严禁饲养人员相互串猪舍。
3.2 加强车辆管理在非洲猪瘟病毒的传播中,外来运输车辆是传播途径中带毒率最高的,养殖场户防控非洲猪瘟病毒传入,加强外来运输车辆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养殖场户要严格管理外来车辆,严禁外来车辆进入养殖场,确需的运猪车、饲料运输车,病死猪、粪污收集车等外部车辆应严格进行消毒,当地已建立洗消中心,必须进入洗消中心进行消毒,凭洗消中心消毒合格报告方可进入养殖场,未建立洗消中心的,应选择养殖区外1km 左右适合地点,建立消毒场所对外部车辆进行消毒,并经消毒合格后进行交接。养殖场内运猪车、运料车、病死猪、粪污运输车等内部车辆,在养殖场内选择相对独立的地点停放,内部车辆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和干燥,严禁内部车辆和人员与外部车辆和人员接触。
3.3 加强物资管理每个养殖场均要具备饲料、兽药、疫苗和饲养人员生活的食品、食材等生产过程中必需物资来保障正常运转,而这类物资是最容易将非洲猪瘟病毒带入养殖场的载体。养殖场户应将物资管理作为非洲猪瘟防控中切断传播途径的关键环节。根据每批次生猪养殖周期,精准制定养殖过程中生产生活物资需求计划,分批次购买饲料、兽药、疫苗等饲养物资进场,尽可能减少入场频次,疫苗和常用兽药进场后应拆掉外包装,使用消毒剂喷洒后再转入储存或立即使用,并对包装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饲料实行定点采购,不购买非正规厂家的饲料,不使用来自疫区玉米等饲料原料,不饲喂餐厨废弃物(泔水);饲养和管理人员必须的肉食品尽可能购买熟食,购买蔬菜水果等生鲜食材经消毒剂分开浸泡、清水清洗后方可入场。
4.1 建立常态化疫情排查机制学习借鉴新冠肺炎防控网格化管理经验,织密县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村级动物防疫员和动物检疫员(官方兽医)“3+1”网格化监管网,充分发挥“3+1”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员防控功能,常态化开展精准排查,做到县不漏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场户,场户不漏猪,确保全覆盖无死角,网格员在排查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限制猪只移动,并按程序报告县动物疫控机构处置。规范疫情报告制度,养殖场户坚持每天向所在地网格员报告猪存栏、发病、死亡等情况,逐级报至县农业农村部门,实行动态监控,对生猪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养殖场户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数量异常等情况,及时调查核实处理。
4.2 建立常态化调运监管机制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调运相关规定,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调运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佩戴耳标且编号和运输车辆备案手续的审核,严格执行生猪落地报告制度,严防“问题生猪”调入和流出。调运种猪和仔猪需向调入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符合条件的,经指定路线“点对点”调运,调入的生猪必须集中隔离饲养21d,保持生物安全距离,21d 后对每头生猪进行非洲猪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的情况下方可转场饲养。
4.3 建立屠宰环节风险管控机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常态化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两项制度”,向生猪屠宰企业足额派驻官方兽医,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常态化开展非洲猪瘟自检,确保全覆盖,严防“问题猪肉”流入市场。驻场官方兽医坚持每天向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屠宰检疫、非洲猪瘟自检、阳性处置等情况。强化执法监管,对非洲猪瘟自检制度执行不到位、检测数据造假的屠宰企业,做到快速、有效、依法处置,对检出阳性不报告的屠宰企业,依法进行严格处罚,并实施15d 停产整顿,洗消合格后方可复产。
4.4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风险管控机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养殖场户对病死猪处理尽可能做到“日清日运”,如当日不能及时处理的养殖场户应在场场外污染区建立低温暂存库,用于病死猪及相关废弃物收集、暂存,每次转运结束对转运道路、转运工具和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按规定的消毒流程进行全面消毒,未经消毒人员不得返回场内,严禁养殖场户随意抛弃病死猪。督促从事病死猪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机构和个人,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收运病害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处理台账,每天上报至县级动物防疫机构备案。
4.5 建立常态化巡栏与监测机制养殖场户加强日常巡栏查栏,一旦发现猪只精神沉郁、采食量下降、体温升高、皮肤发红、母猪流产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采样进行快速检测,发现阳性猪只,立即进行定点剔除阳性猪只,确保隐患“处置在早,处置在小”。县级动物疫防疫机构应制定科学的入场检测技术规范和标准,常态化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和场户入场到户采样监测,同时不定期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流通市场的生猪及猪肉产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和生猪运输车辆进行采样检测,全面掌握本辖区内非洲猪瘟疫情动态,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4.6 建立养殖场户风险预警机制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省内外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和流行情况,坚持每月开展风险评估和预判,推动疫情风险防控管理,做好疫情风险预警提示,将非洲猪瘟疫情流行趋势通过技术培训、明白纸、短信、微信等形式,告知广大生猪养殖场户,及时跟进防疫措施,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加强疫情阻截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