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玲霞
摘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在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对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系列问题展开分析,从政策支持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监督体系规范与发展模式创新四个层面提出发展策略,能够切实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奠定扎实基础。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发展;集体经济
0 引言
按照国家宪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将家庭承包经营当成是基本经营体制,通过统分结合实现双层经营,能够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有效方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应壮大集体经济,为农民财产权益提供保障。但就目前来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仍然面临较多问题,需要提出有效解决策略,为推进农村社会的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1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
1.1 土地确权问题
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需要明确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确认家庭承包面积的同时,引导农户自愿完成承包地互换,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通过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并通过创办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对劳动力、技术、资金等资源进行整合,能够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但就目前来看,农村土地确权面临的压力较大,许多农民不愿意支持和配合,甚至与相关工作者产生了矛盾、纠纷,给工作开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在全国土地确权登记陆续完成的情况下,各省份开始推进后续工作。但不同地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等规模存在明显差距,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难以适用发达地区的实践经验。一味照搬照抄其他地区土地确权工作模式,也导致村干部和居民产生了误解,仅关注眼前利益,未能认识到土地确权给农村经济和居民带来的长久作用。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土地作为农村最重要的资源,未能顺利完成流转,造成村集体土地资产长时间未能激活,依然面临大量土地资源闲制的情况,给集体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困难。
1.2 利益分配问题
推行乡村振兴战略,需要达成共同富裕的目标。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通过创新组织股份制、明确成员身份,可以将资源转化为资产,将资金转变为股金,为农民带来更多收入。但从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来看,时常出现利益分配不合理的情况,引发了民众质疑。在村集体组织建设过程中,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劳动成果和收入同样归为集体,村民需要在明确成员身份后参与收入分配。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者制定股权分配计划,制定长期和短期利益共存方案等各项决策,导致村民处于被动地位,容易引发各种争议,不利于集体经济稳步发展。有关人员更关注的是收入均衡分配问题,如对土地等生产资料进行分配,直接关系到相关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在缺少完善经济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容易出现问题。此外,在村集体组织中,许多工作者承担了多重职责,在实践工作中则出现力不从心的问题,容易出现不规范的行为,如并未对集体经济财务内容进行及时核算、公开,将给相关工作开展留下隐患,导致后续利益分配承担一定风险。
1.3 监督力度薄弱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方针、政策,致力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在相关制度执行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其一表现为监督机制建设不足,部分地区在管理制度建设上流于形式,盲目照搬其他地区成功范例,未能充分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制度的改进,导致在制度落实过程中无法为财务管理、审计监督提供有效工具;其二表现为监督力度不足,在生产资料分配过程中未能引入独立第三方审计机制,分割、处理集体财务时未能遵循规范程序,难以为农民利益提供保障;其三表现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排外性,缺乏外部人才引进,导致现有财务团队的实际管理能力、工作理念与方法陈旧滞后,加之缺乏动态培训机制、软硬件设备未能做到常态化更新,进一步影响到账务处理效率及工作质量,甚至部分农村由财务管理人员兼任审计工作,难以根本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加之未能与上级审计部门建立良性沟通,进而造成农民利益受损等问题,不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1.4 产业规划问题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各地农村应结合自身优势探索各自发展路径。发展集体经济,可以吸引外部资源,通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农村相关产业结构优化,实现经济良性循环发展。而维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可靠的产业支撑,但当下部分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依然主要依赖“三资”,缺少产业规划和经营理念。而仅依靠土地资源、房屋资源等获取租金,显然将面临收入渠道单一的局面,导致组织活力不高。缺乏对自身资源优势的定位,一味重视农业资源的利用,对于资源匮乏的村集体来讲较难带领农民脱贫致富,最终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陷入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窘境中,甚至只能依靠财政补贴、土地补偿金等“死收入”维持运营,最终演变为集体无资产、财产和收入的问题。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应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可以做到与时俱进,探索经济发展新路径,有效提高农村生产力。经营单一的产业模式,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显然处于被动地位,无法取得可持续发展。
2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策略
2.1 强化政策支持
为加快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把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机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由政府出台政策推动农村地区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细化和完善土地确权工作方案,结合地方实际条件制定具有较强操作性指导意见,为后续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在财税金融政策方面,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资金限制因素进行财税、金融政策的逐步完善,基于“四个优先”原则建立专项资金,根据区域规划布局进行贫困、非贫困村投放比例的调节,简化资金投放流程与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并由农村商业银行、合作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综合运用放宽信贷担保门槛、扩大担保物范围等措施,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并依托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放宽,进一步节约经营成本、给予政策性优惠。在土地管理方面,需要严格落实耕地红线政策,从土地综合整治角度适当给予资源倾斜,通过加大补贴鼓励农民将闲置土地资源集中,租赁给当地生产大户集中经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产品产出。建立灵活资产交易平台,实现产权、使用权高效配置,能够推动村集体经济资产市场化改革,有序进行资产占有和实现有偿退出。从资源科学配置角度着手,推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还应做好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针对符合建设规划的村集体建设用地,应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土地出让、出租和入股等操作合法、合规,保证经济组织成员能够从中获得收益。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需要耗费大量资金,对各部门间的支农、惠农等资金进行整合,做到统筹調配,能够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农村土地资产盘活提供支持。面向运营能力、竞争力等各方面符合要求的村集体组织,出台政策适当放宽信贷标准,降低贷款利率,可以有效降低村集体的融资成本,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保障。做好政策衔接,同时推动金融支持、产业升级等战略布局,能够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有效增强村集体经济活力。
2.2 完善分配制度
为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利益分配问题,应面向集体经济不同经营模式进行分配制度的探索。以联营制为例,通过围绕联合社、村集体组织、合作项目公司、经营农户等不同主体建立阶梯式利益分配机制,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原则的针对性设计,对公益金、公积金的计提标准进行重新规划,并重点针对带头人、执行主体在推动经营发展中的贡献进行激励措施的编制,借此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吸引更多主体完善分配格局、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在收益分配制度的具体设计上,首先应以农民为主体进行确权,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形态、组织结构与既得利润等多重因素进行收益分配方法的编制,重新理清农民与集体组织间的分配关系,真正将农民享有的分配权益落到实处;其次以带头人为核心进行激励体系的建设,通过不记名投票、民主协商等方式进行激励方式选择,在上调基本工资的基础上融入绩效考核、股权激励等方式,保证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者与带头人能够享受与其贡献值相匹配的收益;最后还应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与负责项目运营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引入企业运营管理模式进行集体经济发展业态的多元化开发,在此过程中为避免增加资金流失风险,还需注重完善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管理工具进行资产变更过程、收支情况的动态记录,综合运用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制度发挥对集体资产及经营活动的监管作用,配合电子平台的引进实现记账、审批、查询等环节的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提升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效能,保证资金资产安全。
2.3 规范监督体系
为确保村民能够了解和信任集体经济,需要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权益。在村集体运营方面,需要健全现代化管理体制,做到规范监督组织人员行为,及时发现内部管理存在的缺陷,通过及时修正推动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不断提升集体资产收益水平,为村民带来更多收益。结合自身特点,村集体组织需要制定总体发展章程,并建立运营规则和内控制度,做到内部人员职责分工,确保个人任务明确。通过督促人员履行各自职责,可以做到相互监督,协同开展各项工作,避免出现责任互相推诿等问题。设立相关监督机构,负责对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并建立奖惩制度约束干部行为,避免出现不利于集体经济运营的行为。强化内部审计,能够做好村集体债务处理,及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村集体发展不受历史限制。此外,应对人民监督制度进行健全,确保基层干部能够在群众监督下开展相关工作,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真正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做到为人民服务。为此,需要建立完善台账制度,确保村集体每笔资金有账可查,做到公开透明。通过推行民主理财,能够做到合理分配集体收益,有效激发村民参与集体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在相关管理制度和村集体运行机制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可以细化集体资产运行流程,做到灵活应用和持续增加投入,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保障。
2.4 创新发展模式
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角度出发,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应积极探索新模式,完成开放环境营造。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应从地方市场需求出发确立重点发展项目,做好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根据现实条件,可以在上级组织引导下深入挖掘自身优势,加快特色农业和服务产业发展,推动各个产业融合,达到持续提升集体经营性收入的目标。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确认符合互联网+发展条件应积极探索产业发展新模式。例如在经营地方特色农产品过程中,应加快深加工行业发展,同时促进集体特色经济与互联网融合,借助网络进行特色产品销售,加快地方品牌推广,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再如在农业项目开发过程中,可选取“现代农业”、“互联网+农业”作为项目规划方向,对集体“四荒”地进行综合开发,并实现对现有林地、果园、养殖基地等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聚焦休闲农业、度假农业等层面进行现代农业项目的开发,搭配劳务公司的建构、电商平台的引进,更好地延伸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链条,拓宽农产品的市场销路及其附加价值,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源。在地方环境条件良好的同时,应推行多元化发展战略,将乡村旅游当成是切入点,结合地方民俗特色发展度假村、观光农业等,并面向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主体进行相关创业扶持政策、技术培训服务等模式的推广,更好地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模式创新提供智力支持。鼓励村民自主建立专业合作社,从生产、销售、技术等不同角度推动产业全链条建设,实现资源高效整合。由村级组织建立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通过与村集体签订合同获得特许专营权,为当地公共事业项目发展提供支持,同时带动村集体组织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在特许权期满后,应无偿移交给村集体,达到增加集体资产的目的。以集体为主导,实现涉农产业及其他产业整合,能够将收入作为集体经济收入,在成员中合理分配,适应村民需求变化的同时,增强农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中,能够吸引大量资本进入,加快推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3 结论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农村集体经济为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集体经济的壮大能够落实富民政策,推动农业相关产业发展,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扎实基础。针对土地确权、利益分配等阻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因素,需要从政策上给予倾斜,加快问题解决进度的同时,通过规范监督坚持维护农民权益,并通过创新发展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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