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民”融入农村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川鲁二村的比较分析

2022-03-11 19:49□李
关键词:文创村庄村民

□李 慧

[内容提要]长期工作、居住在农村的外来型人才被称为"新村民",其携带资本下乡并与乡村实现融合发展,由于这一方式具有可持续性、与村民利益一致的优点成为一种有效的人才下乡途径。其所具有的优点根源于其身份的转变,进而使得外来人才弱化其"外来"属性,实现与村庄的共建共治,而融入农村成功与否,身份转变是关键。如今问题在于这一农村、外来型人才、政府三方共赢的人才下乡方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遇到各种阻碍。本文以社会融入理论的四维分析模型为框架,对两个案例进行对比,从多维度探讨外来型人才作为"新村民"融入农村发展的影响因素,以期揭示"新村民"融入农村发展的关键因素。

一、“新村民”何以融入村庄发展

外来型人才携带知识、经济和社会资本进入村庄并在村庄内长期工作和生活,身份转化为“新村民”,与村庄实现融合发展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人才下乡新方式。这一方式迎合了村庄的人力资本、金融性资本需求,满足外来人才实现自我价值、追求理想生活的内在需求,以及实现政府推动人才下乡、完成乡村产业振兴的愿望,是农村、外来型人才和政府三方共同的需求推动产生的在地实践。

而且相比于旧有的政府派遣干部下乡、外来人才作为投资者携资本下乡、返乡创业精英主导的三种发展模式,外来型人才作为“新村民”携带知识、经济和社会资本下乡融入村庄发展模式具有综合性效益:不仅将单一的经济资本带去农村,而且以人为核心,协调各种生产资本要素,一方面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1]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打破我国户籍制度壁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及中国由户籍主义向居住地主义转变的进程,[2]然而这一具有综合效益的模式在实际施行过程中却面临一些问题,外来型人才与村庄的融入过程成为最大的难点,由于外来型人才与村庄的融入涉及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多个方面,融入过程具有系统性,融入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导致一些外来型人才融入失败而不得不退出农村。

这一人才下乡新模式中的主体并非普遍意义上的外来人才,而是成为了“新村民”的外来人才。“新村民”主要指这样一群人,他们没有本村户籍,来自城市或者其他村庄,因工作、创业或生活在本村超过半年及以上,比如乡村外来创业者、生态农人、文创艺术家、学者、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等,或者是从事乡村公益的社会组织和从业者。他们长期工作或生活在村庄,为将这些乡村外来者与拥有本村户籍的原村民相区分,将其称为“新村民”。[3]从狭义上讲,资本指资金,广义上则包括知识、技术、人脉等。本文中外来人才所携带的资本指广义上的资本,他们利用自身原有的经济、社会资本,在农村寻求新发展的同时也给原住民产生较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住民的生活生产方式、思想观念,给村庄的发展注入内生动力。本文所涉及的新村民特指携带资本融入村庄的人才类型。

本文以社会融入理论为分析框架,从公共管理学角度,分别以川、鲁两个存在“新村民”这一群体但融入效果不同的村庄为例进行对比,力图找出影响外来型人才融入农村的关键因素。

二、“新村民”与村庄:“融合”还是“融入”

社会融入理论源自社会融合概念,这一概念最早来自欧美发达国家,主要针对外来移民在本地工作和生活的适应问题,后来逐渐演变为外来移民与本地居民相互影响、同化的过程。[4]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大量人口从农村进入城市,人口流动和迁移带来的社会融合问题开始凸显,并引起学术界与政府的关注。从理论研究角度来看,中国的研究大多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概念和理论体系,但中国城乡的流动人口与西方国家的移民具有本质的区别,因此在借鉴西方较为成熟理论框架的基础上,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本土化的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体系十分重要。[5]

西方的社会融合理论中的“融合”既强调双向互动,即流入地文化和流出地文化融汇到一起,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形成不同于二者原本的、新的文化体系,并反映一种以渗透、交融、互惠、互补为基本特征的平等关系。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发展道路和情况不同,城乡二元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这一特征导致在中国城乡之间无论何种方向的人口迁移流动过程中、在双方融合的特定场域内,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都存在主流和支流之分,城乡人口在农村特定场域内的融合是支流融入主流、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主流的过程。因此,社会融入是社会融合更加中国化的说法,融入比融合更好的体现了中国城乡人口流动的现状。

在社会融入理论研究之初,部分学者认为“融入”一词是单向的,是指流动人口在经济、行为和文化观念上都融入流入地的主流社会体系中,暗示着自身力量的弱小,以及二者不平等的经济和文化地位,是主流对支流的同化。随着对这一理论研究的加深,学者进一步提出社会融入是多维度的,即根据经济整合、文化接纳、行为适应、身份认同等不同维度标准进行划分,通过对这些维度进行衡量,根据整合和认同程度,可将城乡流动人口总结成包括隔离型、多元型、融入型、选择型和融合型五种不同的融入模式。[6]

外来型人才作为城市居民融入村庄成为新村民,并出于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原因,离开城市并长期居住在农村,与村庄原有居民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进行互动,实际上就是拥有不同经济、政治地位,不同文化背景的两个群体融合的过程。因此理解并运用社会融入理论对于破解新村民融入难题是正确而有效的。当前学界对社会融入理论研究的主要焦点还是农村居民向城市流动、融入城市,城市居民向乡村的反向流动研究较少,因此本文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社会融入理论内容。

三、基于社会融入理论的多维模型对比分析

(一)山东省N村“荣誉村民”模式

1.N村乡村振兴概况

N村位于雪野镇旅游区,距离镇政府驻地4公里处,区位优势明显。耕地面积1736亩,现有人口2243人。N村地势高、气候适宜、土壤酸碱度非常适合花椒的生长,因此种植花椒经济作物是N村重要的收入之一。目前全村栽植花椒面积达4000多亩,椒皮总产量约20万公斤以上,花椒籽30万公斤,花椒收入占农业收入的80%以上。由于花椒品质优良,村庄为花椒注册了商标“栾宫红”,并在去年的第十五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上获得了金奖,N村还承办了雪野镇的花椒大会,推动N村花椒产业走向更广阔的市场。此外,N村还和当地高校联合,打造产学研结合的产业链,高校在此建立了高品质花椒研发基地,“山东省花椒产业研讨会”和“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研讨会”在N村的举办也助推村庄花椒产业发展,花椒产业成为N村实现乡村振兴最好的抓手。除此之外,N村还依托雪野镇的旅游资源发展生态养生休闲产业,由一产带动三产,实现产业的融合发展。

2.制度先行,“新村民”融入受阻

为推动N村的进一步发展,N村推行新方法进行人才引进。从2019年春节开始,N村村两委抓住许多在外工作的机关干部、民营企业家回家过年或走亲访友的时机,与在省审计厅、原莱芜公安局、民营企业家等本村在外能人进行多次联系,村庄能人均表示支持村里的发展,同意自愿为村里做些有益的工作。经过努力,N村初步形成了十几人的顾问人选,同时制定了《N村荣誉村民授予办法》。办法规定:被授予荣誉村民称号的村外人士在本村有权参加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有权参与村内项目建设、合作社入股;可参与村内土地流转;在村内有居住权;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会议同意可在本村落户。截止目前,N村为做出突出贡献的22名专家、教授、企业家授予了N村“荣誉村民”称号。

然而,荣誉村民实际上在N村的融入程度低、融入效果差。从表面看N村的荣誉村民吸收了各界优秀人才,包括政府工作人员、知名企业家、优秀学者等,其中村庄能人毕思忠牵头,与部分学者共同为N村编订了村史;企业家给N村投资进行疗养产业建设。但实际上这些人力资本在村庄的契合度很低,双方的联系主要体现在经济方面。除上述合作外,荣誉村民与原住民没有更多的交集,新村民并没有同原住民一起生活在N村,他们在N村的宅基地居住权目前仍只存在于纸面上,并没有落到实处。另外由于N村的土地大多为国家保护用地,土地使用需向国务院一级申请,而莱芜区并入济南市时间不长,通过济南市向上申请的途径还不是很畅通,N村的产业发展用地比较紧张,企业家荣誉村民的产业扶持也进展缓慢。新老居民没有同吃同住,生活方式、社会文化活动等仍然是农村、城市两个系统,双方缺乏沟通互动平台,除了名义上将荣誉村民纳入N村,并赋予一些纸面上的权力,荣誉村民在各个方面都与N村相对独立。

(二)四川省M村“投资创业”模式

1.M村乡村振兴概况

M村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距离成都市区近80公里,有村民723户,2218人。2009年以前,M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种植水稻和玉米,但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并不优越,农作物产量常年不足,是市级贫困村。如今,这个普通村庄摇身一变,荣获四川省多项示范基地称号,完成从生存到生活的飞跃。

M村的发展经历了传统农业、产业脱贫和政府搭台、文创撬动、产业支撑、公益助推的“多元共治”三个阶段。“新村民”进入村庄助推村庄发展是在第三阶段,这一阶段是M村从众多普通村庄中脱颖而出的转折点。

以两任村长为线,M村的文创之路从萌芽走向成熟,值得一提的是,他们都是“新村民”身份。第一任村长2012年底来到M村,是一位景德镇陶艺爱好者,发现M村的古窑文化后,提出继续挖掘“陶”文化,发展文创产品和文创旅游的想法,蒲江县政府十分支持,并立刻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明月国际陶艺村”项目。2013年4月,由县政府和旅游公司共同运营的“明月国际陶艺村”项目正式启动。

M村以“陶”为本的文创兴村之路启动之后,由C接手。她2014年初回到家乡,加入“明月国际陶艺村”项目。作为被家乡吸引回来的返乡人才,她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也是“人”——为M村引进一批新村民成为“乡创+文创”引擎。C任职期间,村子共吸纳了近百位新村民、这些新村民共带来45个外来项目,在他们的影响下,30个村民项目正在运营。

新村民带来了新的技能、新的理念、新的渠道,而老村民拥有传统技艺和农业资源,在新村民的加持之下,M村重新焕发了光彩。“明月国际陶艺村”项目依靠村民闲置的林盘院落引入知名艺术家、文化创客和文创项目,随着文创项目种类和数量的丰富,M村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融合体系,文创项目带来了乡村旅游,乡村旅游带动了休闲农业,产业的多元化和新村民的先进发展理念助推了精致农业和生态农业,农产品和旅游产品文化附加值提高。之后又有读书荟等社会公益组织进驻,新老村民和社会组织共同推进M村的文化建设。

2.政府主导,多主体共建共治

新村民在M村的融入是全面且深入的。在政府搭台及给予相应政策支持的前提下,新村民参与M村的经济活动、社会治理以及文化生活。其中开办文创和第三产业是新村民融入M村的物质生活保障,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治理的参与是获取政治权利的体现,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参与是新村民与原住民建立身份认同的关键方式和途径。

政府为M村提供的主要是政策、人才和财政支持。新村民得以顺利入驻首先得益于政府政策的支持,人和项目进入村庄,首先要解决的是土地的问题,蒲江县规划了187亩土地作为文创项目落地区域,这一规划在筑巢引凤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其次得益于政府的人才支持,M村的成功离不开C和L这两位关键人物,她们作为高层次人才被引进之后以现代化的前瞻目光瞄准M村发展方向,并负责具体运营。最后是政府的财政支持,政府对M村的资金投入至今累计已达一亿元左右,主要包括基础设施部分的资金投入,以及村民自行改造房屋的部分设计和培训费用。政府各方面支持为新村民融入M村减少了很多阻力,融入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取得一定成效。[7]

经济方面,M村首先成立了旅游合作社,雇佣新村民S作为职业经理人,每年末将经营利润的五分之一作为S的工资,但不得占合作社股份。反之,若合作社当年没有盈利,S就没有收入;另外,如果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民不满意,S就得辞职。在这样苛刻的条件下,S综合评估在M村发展的风险和收益,以及对自己的人生价值进行综合考量,放弃了原本高收入的工作,离开北京,来到M村,帮助M村发展乡村旅游业,截至2018年,M村旅游收入达到3000万元,比2016年增长近6倍。除了合作社,M村还吸引了一批文化创客,带动M村的文化产业发展和村民就业。

社会治理方面,M村采取共治的治理方式,新落户的企业和人才,满足条件后都天然获得了“新村民”身份,分享M村村民共有的政治权利,可参与村民大会进行民意投票。M村还吸引许多公益组织进驻,陪伴当地村民成长,新村民在这些社会组织中发挥重大作用,并潜移默化影响M村村民,促使M村培养出一批自组织,村组织化能力有所提高。新老村民共治共建,共同营造M村。

文化生活方面,M村新建很多文化基础设施,包括图书馆、文化讲堂、画室和农民夜校:明月书馆为M村村民提供免费阅读服务,给适龄儿童和成年人提供阅读条件和学习环境;明月画室是一个由“新村民”免费对当地儿童进行书画培训的平台,曾帮助本村女孩实现绘画梦;“明月讲堂”和“明月夜校”都是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开设,面向M村村民和经营业主,开展以乡村建设和社区营造为主题的公益性讲座,为他们交流创业知识提供场所。在新老村民的努力下这些公益文化活动正在常态化。

(三)二者融入的方式及效果对比

从N村和M村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农村人才振兴还可以通过外来型人才融入村庄的方式来实现和夯实,且融入的效果与村庄发展情况切实相关,不同的融入方式和途径带来了不同的融入效果。

N村和M村的外来人才入驻时机是相同的,N村有特产花椒作为自己的特色产业,M村当时引进种植了雷竹和茶叶等经济作物,二者都是正处在经济作物种植产业发展较为成熟并想进一步深化三产融合的阶段,进一步发展需要更多资本支持,二者都选择了通过人才振兴来深化发展,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差距。

在外来人才的选择上,二者都优先选择从本村走出去的优秀人才,不同的是N村二十多位新村民都是通过邀请,然后自愿加入的。M村则是根据发展方向先邀请了部分人才、专家,其余的新村民要么是朋友介绍、要么是自己在M村游览体验期间受到感触自愿留下来,他们都是亲身体验并计算了自己的成本收益,然后选择是否在M村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相比之下M村的新村民更具有发展主动性。

新村民进入的第一步即身份确认问题和住房问题,这两个问题都需政府政策支持。两者在新村民身份合法性上都有村规民约的确认,成为村庄中具有合法性的新村民,但是在住房问题上,M村的新村民入住十分顺利,合同契约的签订十分顺畅,而N村政府承诺的住房建设迟迟未动工,新村民的入住存在阻碍。从这一点看来,政府政策支持和配套措施的有效、及时十分重要。

新老村民的融合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双方的互动,N村的新老村民由于住房等其他因素并未同吃同住,生活上存在隔阂,思想文化方面也没有交流沟通的渠道和平台。M村的村两委、公益组织以及政府则提供多种平台,组织了各种文化活动,新老村民相处和谐,双方相互影响,在思想观念和价值观上互相融合,调研过程中当问及新村民目前还有什么困难的时候,新村民更多的是站在村庄角度担忧外来游客的素质会对村庄环境有害,可见他们已然把M村当成了自己的家乡。

(四)影响因素的探究——以社会融入理论为框架

对社会融入的研究集中在两个层面,理论层面上社会融入是一个行为适应、文化接纳、价值信仰与身份认同的问题,在政治层面则上升到移民个体与群体权利的实现与保障层面。西方是社会融入理论研究的起源地,经过众多学者研究论证,构建出几种经典的模型,这些模型从多维度加以分析。其中欧洲学者恩泽格尔(Ent zinger)与拜泽韦德(Biezeveld)在其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加以深化,提出了社会—经济融入、文化融入、政治—法律融入与主流社会对移民的态度的“四维度”模型[8]。本文结合我国案例实际,按照“四维度”模型针对四个角度进行了分析。

1.经济融入:合作而非掠夺,注重内生动力的培育

经济融入理论上包括就业、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水平、住房与隔离程度等方面。它是外来人才融入M村的主要内容,迄今为止,M村吸引了各类主体,包括前来创业的文创艺术家、具有现代管理能力的职业经理人才、返乡创业的大学生、还有向往田园生活方式的城市居民。在就业方面,文创艺术家利用明月古窑、染织这样传统的手工艺以及M村自然文化资源,进行在地文化创造,比如依托明月古窑,引进“蜀山窑”“蜀山小筑”等与陶艺相关的文创项目,依托“明月国际陶艺村”这一品牌又引进美术工作室、宁远工作室、艺术酒店等12个文创项目,这些项目由文创人才主持,形成了一系列成熟的文创产业,并带动了M村向生态农业以及附带的乡村旅游转型。村庄成立的旅游合作社等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则吸收了具有现代管理能力的职业经理人,以村民为主体,由职业经理人带领,实现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向往田园生活离开城市来到M村的城市居民则用自己的生活方式在M村寻找到发展的机遇,并潜移默化改变了原住民的思想和生活方式。在村民增收方面,农户通过流转空置院落,每年可获得5000-8000元的房屋租金,房屋整改为民宿后,村民还可通过管理和打扫院落获得一份工作,发展第三产业的同时带动剩余劳动力就业百余人,周边农户受到影响自主创业,就近就业的同时实现了致富。[9]

新村民在经济方面的融入与常规的外来资本相区别,在于其并不是单纯的对利用村庄资源所建立的产业进行资金投资、获得分红和收益,而是与村庄、村民成为利益共同体,和村民共同占股、分红,所投资或创建的产业是村庄资源为依托,产业的发展壮大是村庄自身内生发展动力的培育,有利于村庄的长远持续发展和新老村民共同获益。

2.文化融入:交流而非同化,双方文化的和谐共存

M村原住民与新村民的文化融入是十分成功的,也是促进新村民顺利融入村庄的关键。这种融入是双向的相互融合,既包括新村民将M村传统文化发扬光大,也包括原住民通过各种平台和途径学习现代化知识。M村注重通过文化将新村民和老村民进行融合:通过“明月讲堂”和“明月夜校”,向村民传递开展乡村旅游和文创产业的相关知识,传递现代化的思想、培育创业能力;依托古窑文化,吸引陶艺大师向新老村民教授陶艺、草木染、篆刻技能。在大力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建成规模化生态茶叶和有机雷竹产业园,实现三产带动一产。政府还组织了多项文化交流活动,比如春笋艺术节、古琴诗会等,促进了新老村民的文化交流和心理认同。

“明月讲堂”“明月夜校”的开设以及明月书馆的建设,都为M村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文化符号。通过这些文化场馆的开设,村民利用这一学习平台,提升了其文化修养。明月书馆设在M村游客接待中心内,由社会组织和M村新村民负责日常维护和运营,对外开放但不收取费用,明月讲堂和明月画室公益活动也极大地丰富了本村居民的精神生活,为传承明月村传统文化提供路径,新老村民间文化的沟通也为M村实现可持续发展激发内在动力。[10]

3.政治法律合法性:住房与土地制度的松动

新村民得以顺利进入的一个关键原因在于有政治法律合法性这一前提,我国城乡二元体系是基本国情,城市和农村的生产要素由于体制原因存在隔阂、流通不畅,这导致城市、农村发展两个系统,借力困难。但是在M村,城市人口也可以无阻碍、无困难的在农村生活,享受相关权益。

首先是住房方面,在坚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则下,保证村民宅基地资格权,并征得村民同意后将闲置的农家小院给出15到20年的租期,闲置房屋资源得到整合后,村庄又引进符合村庄产业发展定位的艺术家进行改造,其他只需要在M村租住的新村民也可以通过签订合同进行长租。其次在文创产业建设用地方面,政府调剂汶川大地震和芦山地震后的建设指标到M村,将187亩国有建设用地规划为40年产权的商业用地。[11]户籍方面,进行改革后,人口登记更加便利、迁移更加自由、管理更加精准是总体趋势,我国地方也充分发挥创造性,制定有利于发展的户籍政策。比如山东省实施人口迁移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坚持“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这无疑给新村民融入村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最后在新村民身份合法性方面,M村制定村规民约,赋予满足条件的外来者新村民身份,规定新村民可参与村民大会进行投票,拥有同M村村民相等的基本政治权利。

4.身份认同:相互接纳与学习的良性循环

社会融入是一个双向的过程,既包括移民自身的努力,即对移入地文化、当地居民价值观以及生活方式的接纳和学习,也包括原住民接受外来人员的态度和程度,比如对他们是接纳还是排斥,是否对他们有歧视行为,是否信任他们的品性以及把他们当做村庄的一份子,有关村庄的集体决议是否听取他们的意见。[12]

M村新村民的融入正是得益于这种双方互相接纳的良性循环。M村在2008年开始了土地整治项目,投入上千万元资金,整理数万亩土地,修建沟渠,改善田间道路,惠及全村一半以上的农户。土地状况的改善带来了土地收益成倍的增加,村民的年人均纯收入增长到8000元。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之后村民都期待着幸福来得更“猛烈”些,发展思路也更活泛了,对于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帮扶也都持接受和欢迎态度,有较好的接受外来人事物的基础。例如M村原住民积极学习和利用新村民带来的新技能、新理念、新渠道。外来的陶艺家对本地村民进行制陶技术的培训,村民学习自行制作陶器,交由陶艺家统一烧制,所有作品都放在M村合作社的平台上来进行销售,成为具有文化附加值的旅游产品;另外,陶艺家还带领老村民,以老窑为基础,对环线周边的闲置老宅进行改造,建立陶艺手工工坊,最终建成了“陶艺产业”+“陶艺建造”+“陶艺社区营造”的一体化文创产业集群,实现从传统农业向文创产业的生态化转型。

外来型人才在对M村进行建设时始终坚持“村民永远是主角”这一原则,比如艺术家们通过对M村历史文脉和传统手工艺进行挖掘,发现传统陶艺文化价值,以现代化发展思路向村民提供有关培训,使村民认识到乡村具有独特且多元的价值。新村民没有向工商资本一样与民争利,而是带着融合发展的目的而来。实践证明,这样的方式反而减少了他们的进入成本,与村庄实现共同发展。由此,不仅创客在M村获得良好发展,在潜移默化中,原住村民也在新村民影响下自己创业,建立了一批村民项目,这样原住民逐步提升了文化和道德修养,村庄也获得了内生的、可持续的发展,新村民成功的融入离不开双方共同的努力。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的对比,可以看出在我国外来型人才向“新村民”的身份转换过程中存在一些阻碍,一方面来自外来型人才的进入,一方面来自村庄的接纳,中间还存在一些政府政策体制的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社会融入政策体系不完善。政府的配套措施十分重要,配套措施是否完善影响到新村民融入的进展和效果,新村民融入的前提需要户籍、土地、农村住房制度的配合,如今随着户籍制度的松动、土地制度的改革以及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推进,外来投资者凭借新村民身份融入农村具有发展前景。但同时政府政策具有维持原状的巨大惯性,行动具有滞后性,导致政策支持不及时、不完善,使得新村民进入存在困难。

其次外来人才成为新村民的资质也需要考核,这一群体素质参差不齐,想从农村获得的东西也各不相同,占用农村资源者有之、搭乘乡村振兴快车的投机者也有之,为避免同工商资本下乡一样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对新村民的资质筛选也十分重要。提高进入门槛,规范进入途径是有效措施。

最后外来人才在转变为新村民与村庄融合发展过程中缺乏沟通平台。实践证明,双方共同参与社会生活和文化活动,有助于外来人才建立身份认同和心理认同,也有助于原住民建立接受新村民的心理基础,避免当地居民对新村民的排斥和可能会发生的对新村民的不平等待遇,使得新村民融入受阻,是新老村民融合发展的重要一环。

因此,通过两个案例的对比,从公共管理学角度,可以看出政府在外来型人才转变身份成为新村民,并顺利融入村庄的过程中,首先要提供足够的政策支持和完善的配套措施,既包括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也包括平台的搭建和对外来投资者的筛选和审核。其次新老村民之间的思想沟通是必要的,可以通过同吃同住这种潜移默化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开展社会文化活动,所以政府以及公益组织需要帮助新老村民之间建立包容性更强的桥接型社会资本,探究桥接型社会资本的搭建机制和发掘能够提供桥接型资本的平台。[13]最后政府还要当好资本下乡的“保姆”,在政策人才和资金支持之外,对新村民进行筛选,资格审查,帮助引入社会组织形成思想沟通的平台,助力打破新老村民群体边界,帮助新村民获得身份认同,使双方达成发展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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