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 炜,吴婷婷
(兰州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院,甘肃 兰州 730000)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高校本科专业划分与设置是现代大学的立学之本、教学之据,且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提升、学术繁荣发展及高等教育与社会协调发展密切相关。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专业分类有助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术发展,从而更好地发挥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指导作用。本研究基于我国历次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回顾近70年我国本科专业分类发展历程,分析我国本科专业分类发展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利于完善我国本科专业分类发展的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了建立一套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等教育体系,以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我国移植了苏联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并于1952年着手进行院系调整,由此开始了高等教育按专业培养人才的教育模式。此后,本科专业分类与设置历经数次调整,基本形成了当下我国的本科专业分类模式。
1952年,我国进行的院系调整不仅改变了高等教育的结构和布局,而且确立了“专才”教育的发展思路。此次调整,我国的高校被分为两大类型:文、理模式的综合大学;工、农、医、师等专门学院[1]19。1953年,我国高等教育被划分为11个学科专业门类,包括文科、理科、工科、农科、医药、林科、财经、政法、师范、体育、艺术,共设置专业215种,这与当时实施的国民经济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相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建设事业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2]239。1954年7月,教育部在苏联专业分类模式的基础上开始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以行业部门为专业分类设置框架的专业目录,并于同年11月颁布了《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分类设置(草案)》[1]25。大学的专业分类以国家建设需要为根本依据,国家建设的各个部门(如工业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财政经济部门、建筑部门、运输部门、体育部门、保健部门、法律部门、教育部门、艺术部门等)完全成为大学专业分类的参照系,共划分出11个专业门类,40个专业类及257种专业[3]。其中,工科类专业147种,占比57%,工科院校的发展成为当时高等教育建设的重点,这与我国当时努力探索工业化发展的道路密不可分。截至1957年,本科专业数增至323种[2]239。由此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伊始,为了提高专业人才的培养效率,解决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的问题,这一阶段的专业调整主要是以职业分类为主导来进行专业划分,这就形成了“专才”培养的教育模式。由于人才培养与职业或就业岗位直接挂钩,因而专业实际上也等同于职业或就业岗位。
为了解决高校在专业设置实践中专业数目过多、专业面过窄、专业名称混乱等问题,196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高校专业目录——《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高等学校绝密和机密专业目录》颁布,专业分类设置和调整工作开始有章可循。此次专业目录的突出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定统一的专业名称;二是扩大专业设置,增设一些国家建设急需的新专业(如有关原子能科学技术、火箭技术和无线电电子学等方面的专业);三是按照“宽窄并存,以宽为主”的原则,对一些专业面过窄的专业进行归并(如将普通机器制造类、动力机器制造类、仪器制造类归并为机械专业);四是摒弃以往仅仅以行业部门划分专业门类的做法,采用学科与行业部门相结合的专业门类划分方法,划分出11个专业门类[4],包括文科、理科、工科、农科、林科、师范、艺术、卫生、财经、体育、政法。高校专业目录的颁布实际上是我国专业设置的又一次调整,意味着国家开始对全国高校的专业进行系统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专业目录的制定与实施适应了我国当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并为此后制定专业目录奠定了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新时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我国对高校专业设置进行了调整与改革。1980年,全国高校设置的专业总数达到了1 039种[2]247,专业数量的急剧膨胀也带来了一系列突出问题。1989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开展了第三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并于1993年正式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41。该目录取消了此前以学科与行业部门相结合的专业分类方式,强调学科的基础性,学科被划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10个门类,且与1990年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学科门类保持一致,下设71个专业类,504种专业[4],由此形成了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三级结构体系。这一阶段的专业调整对我国高校的本科专业设置具有深远的影响。1993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第一次将专业划分与学科的关联性、基础性和可持续性结合起来,摒弃以往仅注重行业工作、职业管理的划分方法,突出学科特点和专业的承继性,改变在专业分类问题上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观念,更符合学科发展的规律和高等人才培养的规律[4]。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为了改变高校长期存在的专业范围过窄、专业划分过细、专业门类重复设置等问题,199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全面启动第四次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的修订工作。1998年,教育部颁布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此次修订工作坚持以学科划分专业的指导思想,减少专业种数,拓宽专业基础,专业方向的设置开始柔性化。此次本科专业目录共包含11个学科门类,增加了管理学门类,并与1997年修订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保持一致,专业类数保持不变,专业种数则由504种减少为249种,减幅为50.6%[4]。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旨在克服本科专业划分过细的弊端,有利于专业人才的全面发展。
2012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保持了1993年以来形成的三级结构体系。相较于1998年版的目录,2012年版的本科专业目录最明显的变化是构建了新的专业分类体系,专业被分为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两种类型。基本专业是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学科基础较为成熟、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特设专业是为了适应近年来人才培养的特殊需求而设置的专业,能够照顾到不同高校的办学特色,体现专业的开放性、发展性和动态性。基本专业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每五年调整一次;特设专业的特点则是动态性,每年向社会公布,这样既保证了专业目录体系的完整统一,又有利于学校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形成了既统一稳定又相对开放的专业目录体系和管理方式[5]。此外,2012年版的专业目录作为一个统一整体,新增了艺术学门类,学科门类由此前的12个增加到13个,且与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一一对应;专业类由此前的73个增加到92个,与研究生专业目录的一级学科基本对应;专业数由此前的635种(目录内249种,目录外386种)缩减至506种,专业由基本专业352种、特设专业154种构成,并确定了62种国家控制布点专业[6]。
2020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它是在2012年本科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增补近几年批准增设的目录外新专业而形成的,专业数由2012年的506种增至703种,基本专业数保持不变,特设专业由154种增至351种,专业体系仍按照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专业名称(二级学科)进行排列,同时专业设置表现出弹性化的特征[7]。2020年后,国家虽未颁布新的专业目录,但专业的调整一直都在进行。2021年,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共计37个,涉及9个门类,均为特设专业,其中工学14个,农学5个,管理学4个,法学、理学、医学和艺术学各3个,教育学和历史学各1个,这些专业基本反映了时代变化对新兴人才的需求[8]。
从以上我国本科专业分类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每次专业目录的修订都是以解决前一阶段专业目录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为导向,体现出自我调整的特点[9]。例如:1963年修订的专业目录主要是针对管理权力下放导致的专业新增过多过快,专业变动频繁、调整过大、名称混乱,部分专业范围过窄的问题[2]240;1989—1993年目录修订工作着眼于专业数量过多、专业名称欠科学、未能顺应学科发展的交叉性与综合性趋势[10],以及专业口径狭窄、培养的人才适应性差等问题。除以上专业目录修订过程的自我调整特点外,我国本科专业分类发展还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由历次专业目录所含专业数(见图1)和历次专业目录学科门类、学科数及专业数变迁(见表1)可知,1954年以来,我国本科专业目录所含专业数的变化大致经历了“快速增长—大幅削减—触底反弹”三个阶段,调整幅度较大。“快速增长”阶段为1954—1988年,专业总数由257种增长为702种,增幅为173%;“大幅削减”阶段为1988—1998年,削减后的专业总数接近1954年水平;“触底反弹”阶段为1998—2020年,专业总数回升至1988年水平。
图1 历次专业目录所含专业数统计
表1 历次专业目录学科门类、学科数及专业数变迁统计
专业调整幅度较大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高等教育管理权力集中与下放的反复。1958年之前,专业设置与调整完全由中央政府掌控;随后至1963年期间,高等教育管理权力下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直接管理,此阶段专业数量猛增;1978—1992年,专业设置管理权大部分集中于中央政府,高校具有一定的专业设置自主权,专业总数在国家调控下迅速减少;1993年以来,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和高校对专业设置的影响逐渐加大,新专业不断增设,专业总数不断攀升[10]。二是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1999年,我国开始扩张高等教育规模,扩招后学生数量大幅增长,为了避免原有的专业规模过大,相关部门就以开设新专业为抓手,以此解决学生人数快速增长造成的专业教育质量下降等问题。
结合各专业/学科门类所含专业数、专业数占比及排名变化(见表2)可以看出,1954—2020年,工科/工学所包含专业数一直占据最高位,尤其是1954年占比高达55.3%,足见当时我国对工科教育的重视。究其原因: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急需工业化建设人才;二是苏联重视理工教育的专业传统对我国的影响。此后,工科/工学所含专业数占总专业数的比例虽然一直在下降,但仍然是专业数最多的学科门类。1998年以来,工学专业数占比有所回升,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一直较为重视工科教育;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高等教育存在重工科、轻文理的倾向。
综合分析我国的本科专业分类模式可见,所含专业数占比稳居第二的是文科/文学,但与工科/工学相比,仍有巨大差距。1954年,文科/文学所含专业数为25种,占比9.7%;工科所含专业数为142种,占比为55.3%,约为文科/文学的5.7倍。此后,文科/文学专业数占比不断增高,1998年达到顶峰,此时与工科差距最小,专业数仅相差4个。1998年后,文科/文学专业数占比先大幅下降,后稍有回升,2020年与工学占比相差约15.5%,专业数相差109个。理科/理学在1998年及之前所含专业数占比一直位居第3,但1998年以后,排名逐渐被管理学、医药/医学等超越。1998年,理科/理学专业数占比达历史新高,为12%,其余年份从未超过12%,2020年占比跌至6%,为历史新低。总体而言,1954—2020年,我国的专业分布由重工科、轻其他专业逐渐向均衡分布发展,这一方面是满足国家建设和社会需求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专业目录的编制越来越趋于科学化、合理化。
1954年,《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分类设置(草案)》颁布,这是我国第一个具有指令性质的专业目录。这一时期高校专业的分类、设置、调整权力几乎全部集中于中央教育主管部门,专业目录具有高度的行政指令性,高校学科专业设置需依据目录进行,高校本身没有权力根据市场和社会的需要自主决定专业的设置[11]。1999年,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指出:“高等学校依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核定的专业设置数和学科门类内自主设置、调整专业。设置、调整核定的学科门类范围外的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报教育部备案。”[12]由此表明,高校具有了一定的专业设置自主权,专业目录的指令性开始减弱。2001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调整的若干原则性意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七所高校先后获得了本科专业设置的自主权。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指出,高校设置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经一定程序报教育部审批,且“批准设置的新专业列为特设专业”[13]。当前,我国高校仍沿用2012年的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由此可见,我国在本科专业设置方面进一步弱化了专业目录的指令性,扩大了高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
回顾近70年我国本科专业分类发展的历史,本科专业分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例如:专业分类依据由行业部门划分逻辑主导到与学科逻辑相结合,再到以学科逻辑为主同时考虑社会分工,调整逐渐趋向合理;在专业设置方面,国家越来越多地考虑到地方政府、高校及市场的需求,弱化管理的集中性。然而,通观整个专业目录调整的过程及现状,我们依然发现我国本科专业分类发展存在着以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高校的人才培养与各行业紧密结合,专业划分过细,专业口径较窄。此后,经过六次较大规模的调整,专业种类逐步减少,专业口径逐步拓宽。但与西方发达国家高校的专业设置相比,我国本科专业的口径依然偏窄,专业知识范围不广,专业复合程度偏低,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的需要。在我国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长期存在重科技、忽视社会科学和人文教育的功利主义倾向,一方面导致在我国的学科与专业划分中,包括探究学、普通方法论等“探究领域”的知识往往被忽略;另一方面,专业划分过于狭窄,使得学生的学习只局限于某一专业领域,极大地限制了学生知识的拓展和知识结构的完善,造成学生知识面狭窄及难以领会学科间的有机联系等结果,使学生丧失了对整体文化的把握能力。
我国的专业分类机制还很不完善,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尤为突出。总体来看,由于缺乏对专业设置的市场预测和科学论证,以及缺少科学的专业设置与调整规划,有些高校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唯市场导向而盲目设置专业的现象十分普遍,导致出现一些通用性专业和热门专业低水平重复设置,而社会及科技发展急需的一些新兴学科和应用学科发展不足等突出问题,进一步造成高校专业结构的失衡。此外,我国目前学科专业的划分主要是以已有学科专业为基础,专业分类依然是在学科专业框架下的小修小补,未能在学科之间、专业跨度和专业结构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也未能为新兴学科、新兴专业的设置预留足够的空间。究其原因,我国新兴、交叉、综合、跨学科的专业生长与发展机制尚未形成,因而使得学科专业划分缺乏一定的弹性,不利于进行动态的调整。
学科专业的划分是文化、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知识“大爆炸”与日益细化的社会分工促成了这一划分。划分学科专业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逻辑规律,但如果划分不当或过度强化、细化,则会造成学术活动内容的支离破碎,形成“学科壁垒”。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存在专业壁垒、学科壁垒森严的问题,导致培养的人才往往只精通一个专业领域,在面对复杂的现实问题时,难以综合运用多学科思维实现突破。尽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已于2021年1月印发通知,新设置“交叉学科”门类,成为我国第14个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作为下设一级学科。但是截至2021年6月,我国仅有5所在京高校在教育部备案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共计21个,这远远无法满足我国对于交叉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新兴、交叉学科依然需要大力发展,破除森严的专业壁垒任重道远。
我国和苏联等国的学科专业划分的主要目的是进行规范管理,即规范高校专门人才培养的领域和口径,这种管理主要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之前和过程之中进行;而美国等西方国家,其学科专业划分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对高校专门人才培养的结果进行统计归纳,这种管理主要是在人才培养过程结束之后进行。我国规范式管理体制容易导致管理的滞后性,难以很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由1953—2009年我国高校设置专业数的变化明显可以看出(见图2、表3),专业设置数与同时期专业目录规定的专业数不符。这进一步说明,我国专业目录对于高校专业设置管理的滞后性,不能及时满足社会及专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图2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设置专业数变迁统计
表3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设置专业数变迁统计
我国高等教育本科专业分类存在的问题,给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带来诸多困扰,严重限制了新兴专业的发展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因此,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过去我国专业总数的增加大多是在原有的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下对专业进行细分,专业越分越细,口径越来越窄,专业间的融会贯通越来越难,学生的知识面也越来越受限,这不利于日新月异的科技和社会发展,也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增强专业的综合性就变得越来越紧迫。同时,现代知识发展表现出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的特点:在纵向上高度分化,研究越来越深;在横向上高度综合,不断填补学科间的空白。这就要求我国高校本科专业要增强专业柔性、打破专业壁垒、提高专业的综合性,从而拓宽专业口径。因此,逐渐淡化二级学科,科学合理地划分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并按照一级学科实施人才培养,将是我国高校本科专业未来发展的趋势[14]。
我国本科专业分类调整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专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因此,必须从不同层面建立和优化专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建立包括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学术机构和广大学者等在内的高等教育本科专业分类互馈机制,加强各机构、各部门和学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调整和优化本科专业分类体系和专业设置。一方面,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主导和统一管理下,既要加强高等教育本科专业分类体系研究,也要对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人才培养、社会需求等问题进行深入、科学的分析研究,厘清各个学科门类的隶属关系、学科性质及其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本科专业分类体系,按照学术型、应用型、职业技术型划分学科门类体系,通过设立学科群和相关分支学科,打破将学术型、应用型学科混为一谈的现状。二是建立和完善本科专业分类与设置的审批机制。国家应针对高等教育本科专业分类与设置中存在的“一放就乱”“盲目办学”等突出问题,在本科专业科学分类和动态调整的基础上,建立高校本科专业分类与设置的申报和审批机制,优先支持有基础、有实力、有发展潜力的高校设置兴办相应的本科专业,优化本科教育专业分类和设置布局,加强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确保专业目录更好地发挥作用。
本质上专业是知识和能力的组合,也是课程的组合[15]。当前,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发展背景下,传统的专业分类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强劲需求。大学自身发展的历史惯性和学科专业壁垒,已导致专业分类越来越细、课程开设越来越专、课程结构越来越僵化[16]。为了解决以上问题,高等教育需要通过专业组合、学科群等方式优化专业分类,避免“窄口径,薄基础,弱适应”,以满足现代社会对人才的多元需求。同时,国家根据社会的需求,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到学科自身发展的逻辑增加跨学科的组合,在学科目录中应增设新兴学科并为其发展留出足够空间。例如,英国2019年推行实施的第4次修订的新学科分类系统(The Higher Education Classification of Subjects,简称HECoS)采用并不代表实际意义的随机生成的主题代码标识符,打乱了原有的学科脉络与层次,形成了扁平化的专业分类结构体系,且包含了交叉学科和跨学科所衍生的新兴专业[17]。有鉴于此,用超前的眼光来调整专业目录,不断拓宽专业设置视野,尽快走向世界发展的前沿,并敢于拓荒,应是我国本科专业分类发展的必由之路。
计划经济时代,指令性的专业目录能够很好地规范人才培养工作,有利于全国“一盘棋”,不仅方便国家统筹规划,也适应于计划经济社会的国情。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对传统指令性专业目录提出挑战。专业目录的强制性和规范性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专业分类的健康发展,教育管理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从1954年国家颁布的第一个专业目录开始,历经多次修订,到2020年的新目录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专业目录的指令性在逐渐减弱,但是其指令的本质却并未改变[11],专业目录的服务性亟待增强。具体做法可以借鉴美国学科专业分类系统(Classification of Instruction Programs,简称CIP),它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我国的专业分类目录,但没有我国专业目录所具有的权威性和指令性。CIP主要是对各学校已经设有的教学项目的一种归类编纂,是一种教育统计的工具。各学校具体的教学项目设置很少会受其影响,而主要考虑的是自身的需要[18]84。我国也可以考虑适当降低专业目录的权威性,提高参考性,将专业目录作为一种指导参考性的文件,发挥强大的统计归纳功能,为各高校的专业设置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