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群众体育治理的历程回顾与新时代瞻望

2022-03-08 00:04赵述强董宏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共治全民体育

赵述强,董宏

纵观新中国成立70余年,在国家发展理念的统筹引领下,群众体育治理机制在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健身需要和供给不足、不充分及不平衡间矛盾中得到了持续性创新。从建国初期,“全民与国防体育”思想下群众体育的集中办与集体办,改革开放后,“体育为人民”思想下群众体育社会主义市场化及区域化协调发展,到21世纪后,“科学发展”思想下群众体育全面、统筹与可持续发展,体现出不同时期国家顶层设计对群众体育治理的重要导向作用。如今,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全民健康成为国家群众体育工作根本任务。当前,各省市地区在普及全民健身运动,加快建成体育强国的进程中,还都存在体育资源供给不足、精准匹配差及投入产出效率低等基础性“短板”。因此,回顾不同时期国家群众体育治理历程,以政策引导、科技赋能及经济常态化发展为现实基点,提出共建、共治与共享的群众体育治理新思路,有利于妥善解决全民健身的历史遗留问题,为群众体育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治理提供参考。

1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群众体育治理的发展历程回顾

1.1 集体主义均衡发展理念(1949—1977)与群众体育治理的总体支配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坚持党与人民思想统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均衡发展理念。在该理念指引下,群众体育事业上升为党和国家意志,由国家集中管理、统一调控与支配。政策目标上,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确立国民体育的集体主义均衡发展模式。从1949至1952年,党和国家先后提出“国民体育”“新民主主义体育”及“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等口号,并相继颁布《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关于在政府及观众开展工间操和运动的通知》及《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等政策,明确要求在厂矿、学校、部队及机关中成立体育协会,依据健康标准,切实开展体育运动;农村地区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在群众性体育的广泛性和经常化上下功夫,有步骤、有计划及科学的普及因地制宜的体育活动。实施过程上,实行国家体委和体育总会统一领导,各部门、单位办相结合的分工合作、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模式,各地群众体育活动主要以体育协会组织开展。20世纪50年代末,在国家政府、机关、企业、学校及城乡社区等20多个系统,共建立全国性体育协会21个,省市级体育协会870个,基层体育协会近4万个,农村基层体育协会3万余个,广播体操、课间操及工间操等“操类”活动空前繁荣[1]。后期,随着健身场地、体育学校及体育场馆等基建项目落地,以球类、武术、射击、滑冰、登山及拔河等项目为主的群众体育活动日渐丰富,大大提升了群众的运动能力与健康水平。在关系维度上,集体主义均衡发展理念塑造了政府单一主体下“权威—依附—遵从”的治理结构,群众体育表现出强国家、弱社会的特点,同时单一性、强制性及非竞争性特征突出。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政府的总体支配因限制其他主体参与,在解决群众体育供需不平衡矛盾中的弊端被逐渐放大。

1.2 优先非均衡发展理念(1978—1991)与群众体育治理的政社结合

1978年,国家体委转发《关于加强城市体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恢复两操制度,积极开展小型、多样及多层次的群众体育活动。1978至1980年,国家连续三年在全国体育工作会议提出“普及与提高,并侧重提高的战略,群众体育进入依托社会,以各级体育委员会分工负责的发展模式”。1982年,国家《宪法》第21条第二款规定:“开展群众性体育,增强人民体质”,明确了新时期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目标。1986年,国家体委制定《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中提出,“改善体育管理体制结构,实现群众体育发展向社会化转变”[2]。整体看,群众体育在政策上并未呈现出鲜明的优势地位,普及与跟随化特征明显,但国家允许社会力量的进驻成为群众体育改革的一大亮点。实施过程上,政府将更多体育资源流向了奥运备战,使得“大家办体育”的政社模式成为群众体育发展中的主流,进而出现了各行业部门、集体及社区家庭自办活动、自建场所、企业与学校开展业余训练及农村活动点大量建立等境况。关系维度上,国家体育重心向竞技体育转移,为群众体育社会化创造空间,塑造出多元化、多渠道的政社关系,初步开创了政社合作的新局面。但另一面,政府唱“主角”,社会与个人“参与”的格局未能打破,制度化分工下政社合作更像是体制内的修补,治理中官民二重性,尤其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现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理效果。

1.3 注重协调发展理念(1992—2002)与群众体育治理的政社市场化合作

改革开放10余年,国内体育事业发展迅速,向市场经济靠拢,注重协调发展的思路,使群众体育地位不断提升,开启了注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相对应的改革之路。政策目标上,1993年,国家体委印发《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强调“要坚持社会化方向,调动社会各方面办体育的积极性,加快群众体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1995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颁布,肯定了人民体质健康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带动了群众体育的整体布局,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实施,更是填补了国家体育立法史上的空白,保障了居民参与健身的合法权益。2002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更是强调“要统筹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同步发展”。自此,国家在体育政策中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构建多元化健身服务体系,以保障群众体育在经济、民生及文化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实施过程上,协调处理竞技和群众体育关系,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群众体育的政社合作特征凸显。全国各地实行专人负责制,全民健身列入城乡发展规划,体育协会、社团、指导站及活动点等社会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渐成,并成为各类群体活动开展的中坚力量,而各地体育赛事、健身器材、场馆及场地等出现了市场化运作模式。据统计,2000年全国城乡体育指导站约137 269个,参与人数超过千万,形成了协会社团为线、体育指导站为点的“线点式”覆盖网络[3]。同时,家庭与个人健身消费理念提升,市场健身与服务实体产业兴起及群众体育内容的日趋丰富,成为政社合作市场化发展的关键基础。关系维度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多种所有制办体育的现象,凸显了市场在治理中的重要角色,政府“唯命令论”开始松动,而帮扶、支持与监管职能使社会体育组织责任与分工更加具体,政、社、市三结合开始形成,在追求群众体育总量的同时,更加侧重效率。

1.4 倡导科学发展理念(2003—2012)与群众体育治理的多主体协调统筹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其实质在于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该理念引导下,国家提出了快速、全面及可持续下的多主体协调统筹发展模式。政策目标上,明确了体育工作中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工作重点,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实施《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强调“要坚持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促进,并以奥运为契机,深化体制改革,构建中国特色全民健身体系”。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后,在坚持协调统筹理念下,国家相继颁布《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民健身条例》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二期工程》等政策,一定程度缓解了体育资源供给不足,利用率不高,体育产业、政策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的现象。实施过程中,政府与社会体育组织共管下,群众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完善,各类体育场馆已超过100万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超过65万人[4]。同时,在贫困地区,国家体育总局推行的“雪炭”“阳光体育”等扶贫工程继续发挥作用,一定程度上纾解了这些地区居民的健身困境。关系维度上,群众体育的从属地位得到扭转,营造出“齐步走”的发展格局,同时由于政府职能转变及市场机制持续改革,群众体育治理呈现“多中心”,社会体育组织逐渐从行政束缚中脱离出来,并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从体育信息宣传、技能培训、竞赛组织及场地设施建设等方面参与进来,缓解了集中与非均衡发展下政府垂直与属地管理中的失效问题,群众体育治理迈向了政、社及市多主体协调发展的新时期。

2 新时代发展理念下群众体育治理创新的瞻望

2.1 新时代发展理念下群众体育治理创新的现实基点

2.1.1 国家积极政策引领群众体育治理创新方向在我国,国家顶层设计作为一种计划性的政府行为,通过设计与优化合理的制度,对社会各领域的发展产生着强烈的引导与示范作用。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而倡导以“人民为中心,健康优先”的核心主题为创新群众体育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5]。2016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建设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从政府职能转变、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及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等方面做了详细部署。同时,政府通过政社分离、社会体育组织去行政化等形式开始退出“权威”管控,社会体育组织凭借自身自主性、专业性及志愿性所产生的服务能力成为群众体育治理中的骨干。另外,新发展理念所营造的治理空间中,群众不再扮演被动接受的“客体”角色,而是以全新的“治理者”身份出现。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共建、共治与共享”理念,并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中深刻论述,确立了以人为本的主体地位[6]。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从深化放管服、完善市场主体及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实现改革创新、依法治体及协同联动的群众体育治理体系。实践中,各级政府主导下,人人有责、尽责、享有的治理共同体凸显了政府、社会体育组织及居民等主体在治理中的“包容”“合作”与“服务”,也进一步意味着以契约为主的群众体育治理模式正在向更具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及多元合作的共治模式转变。

2.1.2 科技要素向体育跨界融合突破群众体育治理创新瓶颈近些年,以大数据、互联网及人工智能等为核心要素驱动下的社会革命,在颠覆传统治理模式,促进政府、社会、家庭及个人等关系场域的重构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在全面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关键档口,科技赋能群众体育治理有望突破部门、行业等时空界限,促进大众体育全景化,成为群众体育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的新动能[7-8]。(1)科技助力群众体育,实现治理各主体的广泛参与。治理中的“共建”思想要求各主体共同参与,而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搭建供各主体进入的分级管理、分层服务体育平台,可保障政府、社会体育组织、居民及其他成员同时参与公共体育机制运行,发挥共同治理、监督的作用。(2)推进“共治”,实现群众体育治理的精准匹配。新时代下,移动互联网、智慧体育平台、微信APP及公众号等技术可将各治理主体置于同一界面下,畅通信息渠道,精简治理流程,实现治理同步性。而科技支撑的感知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可较为精确的了解不同区域人群的健身需求,并及时反馈,有利于优化与调整决策方案,达到强化治理联动性,营造治理共同体的目的。(3)实现群众体育服务共享与透明。政府官网反馈窗口、微博及抖音等多平台所勾勒的“共享网”“监督网”,提升了资源的共享和监管的法制效率,一定程度实现治理成果从单一“局部受益”向大众化“利益共享”转变。

2.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常态化引发群众体育治理创新拐点在我国,群众体育治理与不同时期国家经济体制密切相关。当前,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的新常态发展基调下,群众体育治理势必要向“共建、共享及共治”方向做出适应性调整。(1)社会经济增速放缓,使全民健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摒弃政令不一、产品同质化、监管不健全及回应性弱等低效化操作,转而侧重质量、效益优先,同时迎合居民健身需求下的治理创新意味着模仿型排浪式体育健身向个性化、多样化体育健身消费转变,不断扩大居民健身消费内需,推动健身产业逐步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新增长点。(2)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开始起决定作用。政府向市场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社会体育组织独立法人化及体育企业承接健身服务竞争化等一系列社会化与市场化行为突破了原有利益固化藩篱,促进了政府宏观调控有度,体育健身市场机制有效、非营利性体育组织与居民个体等微观主体有活力的现代化群众体育治理体系形成。(3)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提升群众体育治理的节约化发展。群众体育治理创新中体育信息、竞赛、培训及场地设施与新技术实现互联互通,使得市场中新兴健身产业、体育服务业及小微体育企业等社会体育组织大量涌现,促进了市场主体将智慧化、专业化功能嵌入治理中,为降低体育资源损耗,提升体育信息、人才培育、产品与服务等内容的高效输出提供保障。

2.2 新时代发展理念下群众体育治理创新的基本逻辑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新时期,实现群众体育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表现出的是一种更具中国体育特色,更重全民主体健康,更趋健身与健康和谐共生,强调群众体育创新与可持续并存的时代性治理模式,这与我国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历史方位完美契合。而从逻辑上看,群众体育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主要涉及治理主体、过程及成果,接下来从三个维度进行阐述。

(1)治理主体多元化是治理逻辑起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社会、市场及人民的关系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的蜕变,标志着治理范式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的系统性论证与升华。新时代,政府在群众体育治理中的角色转型与功能性退让,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地位,意味社会体育力量得到广泛参与空间与地位认可,并被赋予群众体育治理的重任。因而,鼓励全体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实现主体多元化理应成为群众体育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的逻辑起点。在过去,国家体育管理机制运行的复杂性、市场的局限性与体育资源的稀缺性使国家与市场均无法独立而有效地解决政府与市场失灵的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政府总体性支配治理下,在体育政策、资金及体育设施等资源上的高度管控,抑制了社会体育力量的创造性与自主性,出现了城乡覆盖不足,精细化程度不深,人均健身受益不高等现象,而社会体育组织在面对带有公益性的群众体育发展,因生存属性在服务大众健身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低效化、短期性行为。新时代的群众体育治理主体是多元的,治理的权威来自于多主体合作网络,吸纳各种社会体育力量,扩大治理主体范围,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群众体育治理全员参与,把治理制度优势转化为效能的坚强决心。

(2)治理过程的合作性是本质要求。当下,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建设与治理更需强调各主体的协同合作,通过市场对体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补政府之短、扬社会体育力量之长,这也是国家群众体育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的本质要求。新时代,治理过程协同合作的精髓在于“包容性—嵌入”,这意味着在治理共同体行动中,政府的权利让渡,市场中社会体育组织的迅速“上位”,使得利益相关者均享有供给端的充分性,政社不再是“凌驾控制—遵从附属”的关系,而是彼此功能嵌入,鼎立互助的“双赢”合作。此外,治理过程的协同合作还讲求主客体合作,突破主客体关系的二分界限,倡导社会体育组织、居民等主客体同属,即正反馈下主体能动性,加强治理成果享用中对积极治理措施的正向传递。总体上,该过程更加寻求政府从计划干涉,资源占有及行政管理等方面实现“划桨”到“掌舵”转变,提高对群众体育服务中的引导性、服务性与监管性;市场在资源配置作用完成“基础性”向“决定性”转变,实现群众体育产品与服务结构在供给侧中的合理性;社会参与力量推进从“外部”到“内生”转变,激发治理群体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对群众体育治理的责任意识[9]。以此,通过重构政府、市场、社会体育组织及居民间所契合的治理渠道,来凸显各方主体治理的“合意”。

(3)治理成果的共享性是核心目标。在我国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群众体育先后尝试了多种治理模式,但利益主体多元化、民众需求多样性却始终与政府官本位和行政强制交织,治理理念与模式间存在严重的错位。新时代发展理念下,群众体育治理在注重主体多元、过程的协同合作中,更强调治理成果共享性。其一,治理成果知晓权需透明、公平。过去少数治理主体因相关利益驱使结缔出“强势集团”,直接造成了公共体育服务的体制内购买、权力寻租、形式主义等问题[10],其他市场体育组织或居民却无从知情、无可置喙,而治理成果知晓权的透明、公平使全体社会成员可及时了解群众体育治理愿景与成果,为各主体获得相对公平地竞争和参与机会。其二,治理收益与资源分配需具有公正性。社会公共体育资源的分配决策应取决于公共体育利益最大化需要,并以此来消除社会全体成员因地域、社会地位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在共享资源中遭遇的排斥与不公,体现新时期国家治理理念的优越性。

新时期,面对群众体育覆盖面广、公益性强、投入大、操作性难及见效慢等复杂特点[11],打造群众体育共建共治共享型治理新格局是未来群众体育可持续化发展,实现体育强国梦的必然选择。当前,在国家大力倡导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观话语体系下,从治理主体多元、过程协同合作及成果共享等方面铸造群众体育治理中国家—市场—社会三者空间关系的强强联合,很好诠释了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中“共”字内涵。

3 新时代发展理念下群众体育治理创新的路径实现

3.1 实现科技创新向群众体育赋能,提升智慧化治理水平

新时期,国家群众体育在践行共建共治共享治理需要把创新摆在全局发展的核心位置,尤其是要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及数字化等技术向群众体育治理的赋能,解决群众体育治理动力不足问题。(1)完善科技嵌入群众体育治理的发展政策。要从群众体育理论、体育产品与服务、健身人才培育及健身文化拓展等方面实现科技创新理念的全方位呼应,并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与网络化等为手段,布局承接体系,提升智慧治理水平。如江苏省印发《“十三五”智慧体育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各市要从建立智慧体育框架、提升体育管理效能、改革创新模式及营造体育创新环境等方面制定方案与落实措施[12]。(2)打造智慧手段为依托的智慧体育平台,推行智慧政务。政府及社会体育组织所建立的综合、垂直及社交等平台,有利于将多主体同时嵌入界面,实现治理主体智慧化的解决群众体育治理中条块分割、流程冗杂及政务不透明、不同步等问题。如上海、苏州及杭州等城市中,借助互联网平台推行1131治理模式,即一核(党委)引领、一网(互联网平台系统)联动、三项(数据、管理与技术)融合、一套机制(治理上、下渠道对接)。其三,推进科技创新与全民健身融合,建立广泛的智慧治理圈。科技赋能群众体育治理并不是将具体事务直接搬至互联网,而是需要各治理者借助于科技手段,精准了解大众健身需要,科学决策体育健身服务的供给顺序与资源配置。如上海健身智能地图查询圈、浙江公共体育服务行政执法兼管理圈、杭州全民健身三维智治体系圈及嘉兴体育社区群体运动圈等。

3.2 统筹城乡、区域群众体育,激发基层体育组织的“微治理”活力

在迈进体育强国的道路中,实现群众体育共建共治共享治理,需要筑牢统筹意识,激活基层体育组织能力。(1)秉承全民健身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注重城市体育资源的适当倾斜。坚持协同布局,积极引导扶持城乡结合部、农村等薄弱地区健全社区群众体育治理体系;发挥乡镇党委、居委会、驻社区工作站及物业联动的优势,厘清各主体责、权、利关系,构建监管标准、规范与量化考评;突破乡村人情壁垒,畅通体育治理互动渠道,推进治理网格化;完善乡村体育资金配比,实现社会体育资源引入、共享与互惠,逐渐带动乡村群众体育城市化。(2)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激发群众体育协会、社团及俱乐部等组织的“微治理”活力。搭建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所对应的全民健身性体育组织,推进基层体育组织振兴,引导并组织群众参与治理,通过专业人干专业事,推动群众体育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体育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市场与社会调节及居民自治的协调合作。如SD省RZ市积极推进乡镇体育总会建设,形成“1(体育总会)+2(老年与体育指导员协会)+N(特色项目协会)”的治理体系,并在党建、参与者能力及市场运作上下功夫,推动健身设施、健康指导与赛事活动中服务零距离;SC省WS县将群众体育休闲文化纳入乡村振兴之中,在基层党组织的引导下,各居委会与县体育社团合作,以体旅融合为契机,实现了休闲健身的“需求—供给—参与”的生态链等。

3.3 注重环境民生,推进全民健身、健康与自然的共同体发展

“十四五”时期,注重低碳经济、循环与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国家治理水平整体提升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群众体育治理的指导思想。为此,创新群众体育机制,构建群众体育共建、共治与共享治理模式需践行“绿色发展”理念。(1)坚持环境民生,树立健身中环境保护意识。弘扬“绿色奥运”的内涵,各级政府、社会体育组织、企业及社区需抓住全民健身日、世界无车日及世界环境日等节点,通过健身与环保主题的有机结合,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环保健身,增强全民健身中的环境意识与责任感,同时成立低碳健身公益协会,加强宣传,使“绿色”成为群众体育治理中的鲜明底色,如SD省WH市将每月第三个周末设为环保活动日,志愿者通过徒步的方式向市民传播绿色环保理念,并组织捡跑、绿色骑行、环保登山、健身指导进社区等环保健身活动。(2)从节约、循环及环境保护层面制定与完善国家、地方全民健身政策,优化行业标准,以科技手段谋划与布局健身场馆、设施,加强赛前、中、后生态环境期间变化研判。如在大中型体育基建项目中要结合用途,预留升级改造空间,降低损耗,杜绝闲置废弃现象;赛事内容中增加促进“绿色”环保的志愿活动环节。(3)构建“绿色”发展中群众体育治理的法治保障。规范各主体在治理中的行为,强化在体育竞赛、培训及基建等全民健身中法治化,与绿色发展形成多角度的政策契合,加强群众体育中生态环保监管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绿色健身生态环境。如将生态环保指标纳入马拉松、自行车及球类等群众赛事行政审批,建立赛事环保信誉等级与“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3.4 深化双循环发展格局,推动群众体育治理高质量发展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化群众体育改革,落实群众体育共建、共治与共享治理新模式,需坚持内、外“双循环”,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1)贯彻“走出去、引进来”的策略,吸收国外成功经验,揉进群众体育治理之中。如英国公共体育服务开放型竞争,美国政府购买、特许经营、用者付费及固定群体发放凭单等[13-14],都将为我国政、社、市的优势结合,建立更为合理、高效的群众体育治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2)深化群众体育供给侧改革,着力解决供需的结构性失衡、错位现象。加强政府、居民、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间的合作,探索群众体育“政用产学研”工程,创新与优化群众体育产品与服务生态链,弥补动力不足、产量小及分配不均的短板,保障群众体育治理的高质量发展。如WX市、HZ市相继成立智能、智慧体育产业园,助推体育和科技结合的成果转化,激活了社会体育力量参与群众体育治理能动性。同时,还要畅通群众体育治理信息通道,摒弃供给“一刀切”思想,注重供给主、客体两端的同步性。(3)加强群众体育自身与不同行业的联系,建立完整的群众健身内需体系。从政策、平台及税收等层面为“体育+”与“+体育”双模式发展提供支持,推动体医、体教及体旅融合发展,满足居民多样化健身需求。同时,提倡体育内部开放与合作,促进竞技体育、职业体育携手群众体育,从竞赛活动、人才流动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对群众体育加以帮扶,为居民健身的高层次需要谋求更大空间。如天津全运会中增设19个群众体育项目,开展“我要上全运”网络赛事,马拉松赛场中健身跑、欢乐跑的组别设置等,皆为全民健身提供了舞台。

3.5 倡导人人参与、尽力与享有,保障群众体育成果的公平公正

新时代,群众体育共建、共治与共享治理需要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以促进全民健身成果共享为落脚点,实现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与健康中国有机结合。(1)倡导公众健身公平自由参与,鼓励居民合理行使健身中相关权利。以宪法、民法典、体育法及其他体育政策法规为依据,制定地方健身条例。同时,要汇聚民智、激发民力,提升公众参与群众体育治理话语权。如设置反馈渠道,保护居民隐私,促进居民在群众体育治理中“敢发言、想发言、会发言”,着力构建政、社、市及居民间的新型关系,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享有的群众体育治理新局面。(2)保障居民平等、充分享有全民健身中的成果。健全省、地市地体育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体育业务的一站式办理,加快市、区、县等健身公众号、电子健身地图的形成,着力实现健身活动的场馆、场地或设施的位置、功能项目“上网”,构建城市5-10分钟体育健身圈。如苏州“苏体通”、石家庄“全城热练”,绍兴“一键搞定”等APP的上线,为居民共享治理成果提供便利。(3)加大体育扶贫力度,创新扶贫模式,不让一个地区在全民健身中掉队。各级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体育行业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优势,推动体育和扶贫工作深度融合,打造“体育+扶贫”的新模式,为脱贫攻坚注入体育力量,如党员下乡、双报到、奥运冠军志愿活动;媒体助力体育赛事植入;高校及体育企业联手,从体育人才输入、实习基地及群众赛事等方面贡献力量。

4 结语

新时期,共建、共治与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已成为引领国家长期稳定发展,解决现有矛盾的重要保障。在体育领域中,这一治理模式作为以往群众体育治理模式的优化与创新,顺应了国家体育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回应了群众体育粗放式中不可治理的关键所在。与此同时,坚持群众体育治理的共建、共治与共享中所秉承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降低政府束缚,激活市场并助力社会体育组织成长为新型治理主体,走“人民至上”的全民健身发展道路,保障治理成果公平、公正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发展的核心思想,具有深刻的实践性。为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将成为群众体育迈向新台阶,实现体育强国梦的新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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