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波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西部区域监测技术保障中心,山西 忻州 036599)
山西省某污水处理厂是国家治理“三河三湖”之黄河流域的重点工程,设计规模日处理生活污水1.2 万m3,工艺采用A2/O+混凝沉淀过滤工艺,于2009 年7 月开工建设,2010 年10 月正常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管网37 390 m,中水回用管网960 m,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 标准。
2020 年该污水处理厂共运营天数366 d,平均每日处理量为7 738.9 t,处理率达95.27%,负荷率为64.47%,中水回用88.88 万t,回用率达33%,污泥产生量为1 032.6 t,实际外运1 032.6 t,处置率达100%。
为了确保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切实成为其所在县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重要举措之一,2021 年第一、二季度分别对其污水总排口废水进行了监测分析。
根据该污水处理厂“2021 年自行监测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A 环境检测公司于3 月15 日对污水总排口废水进行了第一季度监测。监测期间生产工况为实际污水处理能力9795.66 t/d,生产负荷81.6%,监测频次为监测1 d、每天4 次。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依据、仪器名称(型号)及方法检出限如下:
1)BOD5。《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生化培养箱(SPX-150B)、50 mL 酸式滴定管(16-0030),检出限0.5 mg/L。
2)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 11901—1989),万分之一分析天平(AL204),检出限0.5 mg/L。
3)粪大肠菌群。《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HJ 347.2—2018)15 管法,电热恒温培养箱(HH-B11-(420)S),检出限20 MPN/L。
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GB 7494—1987),可见分光光度计(721),检出限0.05 mg/L。
5)色度。《水质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GB11903—1989)。
7)动植物油、石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红外分光测油仪(JLBG-125),检出限0.06 mg/L。
8)总汞、总砷。《水质汞、砷、硒、铋、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全自动原子荧光光度计(AFS-230E),检出限总汞0.04 μg/L、总砷0.3 μg/L。
(9)烷基汞。《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4204—1993,检出限甲基汞10 mg/L、乙基汞20 mg/L。
10)总镉、总铅。《水质铜、铅、锌、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5—1987)螯合萃取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TAS-990),检出限总镉1 μg/L、总铅10 μg/L。
11)总铬。《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6—1987),可见分光光度计(721),检出限0.004 mg/L。
12)六价铬。《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67—1987),可见分光光度计(721),检出限0.004 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MPN/L)、阴离子表面活佳剂、动植物油、石油类、色度(倍)等监测结果如第248 页表1、表2 所示。
表1 废水排水口监测结果一览表(常规监测指标)
表2 废水排水口监测结果一览表(重金属监测指标)
根据该污水处理厂“2021 年自行监测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B 环境检测公司于6 月15日对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生产工况为实际污水处理能力8 500 t/d,生产负荷70%,监测频次为监测1 天、每天3 次。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检出限(或最低检出浓度)及方法来源如下:
1)pH。玻璃电极法,GB 6920—86。
2)色度。稀释倍数法,GB 11903—89。
3)COD。重铬酸盐法,4mg/L,HJ 828—2017。
4)BOD5。稀释与接种法,0.5 mg/L,HJ 505—2009。
5)悬浮物。重量法,GB 1190—89。
6)氨氮。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0.025 mg/L,HJ535—2009。
7)LAS。亚甲蓝分光光度法,0.05 mg/L,GB 7494—87。
8)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0.05 mg/L,HJ 636—2012。
9)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0.01 mg/L,GB 11893—89。
10)总铬。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0.004 mg/L,GB 7466—87。
11)六价铬。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0.004 mg/L,GB 7467—87。
12)粪大肠菌群。多管发酵法,20MPN/L,HJ 347.2—2018。
13)总汞、总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0.00004mg/L(总汞)、0.000 3 mg/L(总砷),HJ 694—2014。
14)总镉、总铅。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0.05mg/L(总镉)、0.2 mg/L(总铅),GB 7475—87。
15)石油类、动植物油。红外分光光度法,0.06mg/L,HJ 637—2018。
16)烷基汞(分包)。气相色谱法,10 ng/L(甲基汞)、20 ng/L(乙基汞)GB/T 14204—1993。
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MPN/L)、阴离子表面活佳剂、动植物油、石油类、色度(倍)等监测结果如第249 页表3、表4 所示。
表3 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一览表mg/L
表4 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一览表 mg/L
1)机构和人员要求:委托通过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定的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有环境监测上岗证。
2)监测分析方法要求:所用监测方法首先采用国家标准进行监测,在没有国家标准时采用行业标准进行监测。
3)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废气监测要求:《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等的要求进行。
5)监测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2021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设施出口COD、氨氮、总磷满足《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4/1928—2019)中表2 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表1 一级A 标准和表2 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