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卿
在叙述、描写性文章中,一般都会涉及到人称。其中,第一人称以“我”的身份、口吻进行叙述和描写;第二人称以“你”的身份、口吻进行叙述和描写;第三人称则以第三个人的身份、口吻进行叙述和描写。在现代文阅读中,以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行文的文章较为常见,而真正以第二人称来行文的极少。当然,每种人称在文中所起的作用也各不相同。
我们以《土地的誓言》一文为例,来感受人称变化带来的奇妙体验。
全文以“我”对土地“炽痛的热爱”为情感主线,把土地比作“母亲”,把“我”比作“土地的族系”,表达了“我”为她“战斗到底”的决心,倾注了“我”对往昔幸福生活的眷恋、沉沦受难时的痛苦、奋起抗争时的斗志与渴求解放时的希望等复杂情感。
很多作者都喜欢用第二人称来表达情感,但端木蕻良却另辟蹊径,对自己深爱的家乡运用第三人称——她,这让人匪夷所思。这不是他日思夜想的那个家乡吗?为何要让自己以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的身份来叙述呢?
细细想来,这何尝不是作者故意为之,来表现自己心中的那份痛楚呢?朝思暮想的家乡的土地在此时此刻成了日寇的战利品,而在这里生活的人民则成了孤独的异乡客,“她”曾经那么亲切、那么触手可及,而如今的“她”却又那么可望而不可即。
用第三人称写作时,作者的感情较为平稳,但随着情绪的转变,作者已不再满足于“她”了,于是抛开读者,直接与自己所叙述的对象进行交流。作者呼喊出了“土地、原野,我的家乡,你必须被解放!你必须站立”这样的心声。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作者才能真正意识到这原本就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国土,但这样的兴奋和奢望消逝得太快了,赤裸裸的现实再次击碎了作者的希望:距离“九一八”整整十年了,可我们的国土依然被践踏,这样的悲痛让作者再次变成了一个在自己的国家却无家可归的可怜人。于是,第三人称——“她”又出现了,“为了她,我愿付出一切,我必须看见一个更美丽的故乡出现在我的面前——或者我的坟前。而我将用我的泪水,洗去她一切的污秽和耻辱。”
这里,作者对土地的感情由第三人称过渡到第二人称,再转为第三人称,这一变化过程其实就是他情感变化的过程,让我们读出了那个时代我们有家不能回的凄凉。
像这样变换人称来表达感情的文章不在少数。如刘湛秋《雨的四季》的结尾:“啊,雨,我爱恋的雨啊,你一年四季常在我的眼前流动,你给我的生命带来活力,你给我的感情带来滋润,你给我的思想带来流动。”情到浓时不可挡,只有直接面对“你”时,感情才能淋漓尽致地抒发出来。
用一句话来概括人称的使用与情感的抒发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就是:感情的变化决定了人称的变换,人称的变换促进了感情的抒发。
初中时,我迎来了叛逆期,就在这时,我遇见了那位老人。他让我将心思用在学习上,让我懂得了怎样才叫真正的学习。这份记忆会永远伴随我,等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一定能时时听到他的声音,“干一行,爱一行。”
这是一篇学生作文的结尾,请借鉴《土地的誓言》一文中转换人称的方法,发挥想象,设想故事情节,把这段文字改为第二人称进行表述,不少于300字,答题纸自备。
哲人其萎
——悼端木蕻良同志
端木蕻良真是一位才子。二十来岁,就写出了《科尔沁旗草原》。稿子寄到上海,因为气魄苍莽,风格清新,深为王统照、郑振铎诸先生所激赏,当时就认为这是一部划时代的大小说,应该尽快发表,出版。原著署名“端木红粮”,王统照说“红粮”这个名字不好,亲笔改为“端木蕻良”。从此端木发表作品就用了这个名字。
端木多才多艺。他从上海转到四川,曾写过一些歌词,影响最大的是由张定和谱曲的《嘉陵江上》。这首歌不像“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样过于哀伤,也不像“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那样直白,而是婉转深挚,有一种“端木蕻良式”的忧郁,又不失“我必须回去”的信念,因此在大后方的流亡青年中传唱甚广。他和马思聪好像合作写过一首大合唱,我对音乐较为隔膜,记不真切了。他和萧红到香港后,曾两个人合编了一种文学杂志,那上面發表了一些端木的旧体诗。我只记得一句:落花无语对萧红。我觉得这颇似李商隐,在可解不可解之间。端木的字很清秀,宗法二王。端木写过戏曲剧本。他写戏曲唱词,是要唱着写的。唱的不是京剧,却是桂剧。端木能画。和萧红在香港合编的杂志中有的小说插图即是端木手笔。不知以何缘由,他和王梦白有很深的交情。我见过他一篇写王梦白的文章,似传记性的散文,又有小说味道,是一篇好文章!王梦白在北京的画家中是最为萧疏淡雅的,结构重留白,用笔如流水行云,可惜死得太早了。一个人能对王梦白情有独钟,此人的艺术欣赏品位可知矣!
关于端木的为人,有些议论。不外乎两个字,一是冷,二是傲。端木交友不广,没有多少人来探望他,他也很少到显赫的高门大宅人家走动,既不拉帮结伙,也无酒食征逐,随时可以看到他在单身宿舍里伏案临帖,——他写“玉版十三行洛神赋”;看书;哼桂剧。他对同人疾苦,并非无动于衷,只是不善于逢年过节,“代表组织”到各家循例作礼节性的关怀。这种“关怀”也实在没有多大意思。至于“傲”,那是有的。他曾在武汉待过一段时间。武汉文化人不多,而门户之见颇深,他也不愿自竖大旗希望别人奉为宗师。他和王采比较接近。王采即因酒后鼓腹说醉话:“我是王采,王采是我。王采好快活!”王采告诉我,端木曾经写过一首诗,有句云:
赖有天南春一树,
不负长江长大潮……
这可真是狂得可以!然而端木不慕荣利,无求于人,“帝力于我何有哉”,酒店偶露轻狂,有何不可,何必“世人皆欲杀”!
真知道端木的“实力”的,是老舍。老舍先生当时是市文联主席,见端木总是客客气气的。老舍先生在一次大家检查思想的生活会上说:“我在市文联只‘怕’两个人,一个是端木,一个是汪曾祺。端木书读得比我多,学问比我大。今天听了他们的发言,我放心了。”老舍先生说话有时是非常坦率的。
…………
端木的身体一直不好。我认识他时他就直不起腰来,天还不怎么冷就穿起貉绒的皮裤,他能“对付”到八十五岁,而且一直还不放笔,写出不少东西,真是不容易。只是我还是有些惋惜,如果他能再“对付”几年,把《曹雪芹》写完,甚至写出《科尔沁旗草原》第二部,那多好!
(节选自《汪曾祺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