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升平
(扬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共同富裕”是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逻辑一致的经济范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状况下导致的贫富两极分化进行深入的分析后,认为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1]。资本主义私有制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严重桎梏,这种严重桎梏在生产关系方面更直接地表现为阶级分化和贫富两极分化。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使贫富两极分化越来越恶化,私有制是两极分化之源、与共同富裕根本相悖。正因如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2]。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3]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邓小平把共同富裕概括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4],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5]。因此可知,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具有社会主义制度属性,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制度前提。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或部分劳动者集体所有的经济形式,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形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决定了我国还不能实行单一公有制,还必须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优越性?笔者认为,从理论上搞清楚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同富裕的内在共性,梳理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阐述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这是新发展阶段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应着重加以深化研究的重大问题。
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指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两极分化之源,消灭了私有制也就消灭了两极分化的经济根源,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奠定了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同富裕之间存在制度本质的耦合性,两者具有内生的逻辑共同性。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上是逻辑统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是满足广大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视域中,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是全社会所有制,这是保障一切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制度条件。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全社会所有制就表现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一切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经济前提。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为人民服务的经济”[6],鲜明地指出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这就明确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民享经济性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根本性问题进行反复思考的基础上,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7]。把共同富裕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都当作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体现了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目的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坚持人民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共享发展与共同富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与归宿,进一步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就是共同富裕。因此,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来看,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同富裕之间具有共同的目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实现之间殊途同归、最终目的逻辑一致。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要素,也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全体人民的共富,不是单指物质富裕也包括精神等方面的全面富裕,不是坐享其成而是在共同奋斗中的共建共富,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步富裕而是循序渐进的渐进式共富。因此,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一个整体性综合性的概念和状态,实现共同富裕必然依赖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现实形态必然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这就意味着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依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保障和整体性推进。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看,公有制与非公有制都属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因此促进共同富裕既要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也必须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只有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整体综合作用中才能逐步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新进展。然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主体内容,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同富裕都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大格局,两者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上的逻辑共同性。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共同性是指: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要素,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新发展阶段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同富裕都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逻辑范畴,两者具有制度耦合性。新发展阶段推动实现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内容和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高质量发展本身意味着对促进共同富裕进程的贡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新发展阶段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主体,理应成为促进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主要承担者,应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参与者和主要奉献者。
马克思和恩格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科学分析工具,剖析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社会大生产的根本矛盾,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是经济危机的根源,科学预见了代替资本主义的未来共产主义制度的基本经济特征:“生产资料全社会所有”“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每个人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等,马克思和恩格斯还用“自由王国”“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自由人的联合体”等来概括共产主义社会人民的生产生活状态和本质特征,所有人都能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视域中,共同富裕就是共产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明确指出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础上只能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所当然属于共产主义的大范畴,因此必须坚守共产主义的本质要求。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的本质要求的基本思想,把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论断,发展了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上明确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8]的重要论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具体形态,因而共同富裕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论断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观点一脉相承。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以及其他社会形态的根本制度根基,因而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依据和制度根源,也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离开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本制度,其实现也就必然失去制度根源,也就无法得到根本的制度保障。因此,从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与根本要求和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逻辑来看,两者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彰显出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同富裕之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上的逻辑共同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决定分配方式进而决定收入的公平状况,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社会分配正义的保障,因而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同富裕之间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的共同性。首先,社会主义公有制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要求,通过促进生产力大发展使整个社会富裕起来,而共同富裕的前提是富裕,只有整个社会的物质和精神富足才能实现共同富裕,因而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同富裕强调的富裕前提内在一致。从近代以来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要求来看,社会化大生产需要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在全社会范围内有计划按比例地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才能有效避免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无序竞争状态,才能避免经济危机的爆发,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所有制要求。同时,由于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生产资料占有的平等使广大人民的精神状况得到改善,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空前提高,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进步,为共同富裕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其次,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资本剥削劳动的关系,为广大人民提供了平等的参与机会,与共同富裕的共同奋斗前提内在逻辑一致。消灭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就消灭了依靠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剥削形式,这是在生产条件占有的起点平等上体现了共同富裕的本质属性,公有制使劳动成果回归劳动者自身,为全体劳动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根本途径。再次,共同富裕包括富裕内容的全面性和富裕主体的全民性,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全面共富和全民共富内在逻辑一致。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指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社会将生产出足够的产品,可以组织分配以满足全体成员的需要”[9]。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有机体的经济根基,决定社会有机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以及民主、自由、法治、公平、正义等的实现程度,因而决定了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程度,从这个层面看,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广大人民的全面富裕内在统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身意味着广大劳动人民共同享有劳动的权利和按照劳动付出的程度获得劳动成果的权利,社会主义公有制能够使劳动成果惠及每一个劳动者,这与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富裕的全民性内涵内在逻辑一致,社会主义公有制能够确保劳动成果最大限度地流向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手中,确保社会公平、公正,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同富裕之间具有内生的逻辑共性,并不意味着只要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就能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公有制能够展现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与公有制的比重、实现形式等密切相关。在新中国70多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优势既得到一定程度的彰显,也存在深刻的教训。新发展阶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所处历史方位的新判断。新发展阶段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然而,新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面临着不少的挑战。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就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来说,可以分为两个历史时期。第一个历史时期,是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我国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形成了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适合新中国成立初期多层次的生产力状况,国营经济比重合理,为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需要、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工业体系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同时为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毛泽东明确指出:“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10]第二个历史时期,是从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改革开放前夕。当时主要是社会主义单一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还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一方面,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经济发展的优势未完全释放,出现短缺经济状况;另一方面,人民收入低而平均、富裕程度较低,共同富裕变为平均主义。单一公有制尽管在短期内有利于集中力量发展经济,但从长远来看不适合多层次生产力状况,而且实施平均主义分配方式抑制了人民的劳动积极性。因此,改革开放前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没有得到很好的释放,这与其没有找到合适的比重有极大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根据生产力发展状况调整所有制结构,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鼓励和支持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同时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外资经济逐步发展起来,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发生了重要变化。与此同时,党和国家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公有制经济逐步成为有活力的市场竞争主体。公有制比重和实现形式逐步变化,公有制与生产力状况的关系也大为改观,公有制促进经济发展与人民富裕的优势也得到了更好的释放。据《中国统计年鉴》等相关资料,1998年我国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总数为64737个,资产总计74916.3亿元,到2020年我国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数量下降为22072个,但资产总计增长为500461亿元,20多年内增长约7倍。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1998年比1978年增长约12倍。这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公有制在促进经济增长以及人民就业和收入增长方面的重大贡献,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得到了初步展现。然而,与公有制经济总量不断提升相比,出现了与共同富裕背道而驰的贫富差距拉大现象。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以缩小贫富差距为前提,而缩小贫富差距必须更好地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优越性。
新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面临着社会主义公有制比重和贡献率下降、社会主义公有制对人民收入与就业的贡献率下降,以及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成熟不完善等挑战,这影响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优势的发挥。
1.新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比重和贡献率下降。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与其自身发展状况密切相关,而确保公有制主体地位不仅是夯实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需要,而且也是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内生优势的前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逐步从单一公有制转变为公有制为主体,根据生产力状况降低公有制比重以提升公有制经济发展效率,这是必要的。然而,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应该是多少才能更好发挥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呢?关键在于何为公有制主体地位。党的十五大对公有制主体地位有着明确规定,“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11]。我们以为,“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个“优势”既是指数量优势,也包含控制优势、质量优势、运行优势,没有数量就没有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与支配力、没有公有制运行优势的发挥同样会危及公有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支配力。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比重和贡献率下降必然影响公有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力,进而不利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发展效率的提升、不利于公有制经济做强做优做大,从而影响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内生优势的发挥。
以规模以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为例,据《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2019年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单位仅为2000年的39%,下降了约61%,从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对总资产的贡献率来看,尽管近几年来有所回升,但2019年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总资产贡献率也仅为14.11%(见表1)。因此,公有制企业数量的绝对减少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促进共同富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表1 2010—2019年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主要指标
2.社会主义公有制对人民就业和收入的贡献率出现下降。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比重和贡献率下降相对应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对劳动就业的贡献率也出现逐步下降,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人员的工资总额的增长率也出现下降,这也影响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优势的发挥。表2显示,从2010年到2019年,城镇国有经济以及集体经济单位的就业人员工资总额的增长率呈现出逐步递减的趋势。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笔者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最大问题就是集体经济的大幅度萎缩,集体经济是解决广大基层劳动群众就业和增加基层群众收入的重要渠道,也是广大基层劳动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集体经济的大幅度萎缩是导致社会主义公有制比重持续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由于乡镇集体经济发展速度的减缓,出现就业人员工资收入负增长的现象,这种现象既反映出我国公有制经济对促进共同富裕的贡献率有所下降,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还没有得到很好施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对人民就业和收入贡献率的下降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不相符合,也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制度属性不相符合,还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承担全民共富的主体责任不相匹配。
表2 2010—2019年城镇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增长率情况
3.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成熟不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能否有效发挥其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优势,必须有合理的实现形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社会主义公有制能否有更适合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实现形式决定了公有制经济效率的提升效果。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合适实现形式是影响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因素。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的,其可以采取多种实现形式。在我国公有制改革发展中,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公有制必须采取国有独资的实现形式,以发挥公有制对国民经济的控制作用,更好发挥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作用;而在竞争性领域,公有制企业可以采取与私有制企业一致的实现形式,参与市场公平竞争,以发挥公有制适应社会化大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效率提升的作用。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有利于提升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效率,进而激发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优势的发挥。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党和国家明确了公有制可以采取股份制形式,也可以发展不同所有制相互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12]。因此,当前混合所有制形式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然而,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行混合所有制形式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成熟不完善问题。具体来看,公有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在公有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有的地方为混改而混改,一混了之,不利于公有制经济做强做优做大,不利于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优势的发挥。把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成为混合所有制形式并不是公有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根本目的在于做强做优做大公有制经济,以便于更好地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经济发展效率提升和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优势,不能把公有制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错误理解为对公有制经济的私有化。当前,一些地方的公有制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一刀切”“拉郎配”等现象。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某种程度上的不成熟不完善导致公有制促进社会公平和改善民生的优势尚未得到充分释放,影响了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内生优势的充分发挥。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公有制经济上缴国家的税收不断提升,为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财政资源,但是,从当前我国公共财政税收的总收入来看,公有制经济单位的税收比重呈现递减的趋势,而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在国家公共财政收入中比重呈现递增趋势,且社会主义公有制在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所占的比重也不高,公有制经济单位承担的社会主体责任未充分展露。
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已经完成,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因此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成为党和国家在新发展阶段的主要目标。为此,新发展阶段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优势,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导向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改革和发展。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根基,是新发展阶段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促进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新发展阶段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不仅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而且关系新发展阶段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为此,必须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公有制质和量的发展,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主体优势。
首先,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增强公有制主体地位,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必须理直气壮地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把提升国有经济质与量有机结合起来,这是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基础,也是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优势的前提。国有经济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关键性作用,新发展阶段必须确保国有经济牢固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共同富裕,“富裕”是前提、基础,“共同”是目的、归宿,“富裕”强调的是生产力,“共同”强调的是生产关系,因此,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首先必须实现富裕。国有经济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有利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新发展阶段要发挥国有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主导作用,就必须使国有经济既瞄准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又实现“量”的增长、做大做实,使自身实现质和量同步提升。例如,新发展阶段的国有企业应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推动技术创新,实现自身在东中西部地区的协调平衡发展,积极“走出去”,成为世界性企业集团。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就必须推动国有经济实现形式的创新,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将发展壮大国有资本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有机结合起来。
其次,积极推进集体经济质和量的发展增强公有制主体地位,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具有全民性,新发展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更好地促进广大农民的富裕。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对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和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乡镇集体经济对于解决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和权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运行机制。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研究完善适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13]。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和推动农村迈向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有利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而且对于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扎实推动广大农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要注重体制机制的创新,切实发挥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要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地域和各地的资源优势,建立农产品或者工业产品深加工生产基地,地方政府应有意识地培育一批与本地资源相适应的农产品加工生产的带头企业实行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带动乡镇集体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就近就业,为广大农民致富创造更多机会。要积极探索乡镇集体经济单位与乡村联合经营发展模式,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的最大效益,建立“公司+农户”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充分激发集体经济的活力,从而既夯实公有制主体地位,又为广大基层劳动人民解决就业问题、提高劳动者收入,使集体经济成为乡镇基层劳动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载体。
公有制经济不仅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立足于竞争性领域,以提升经济发展效益,而且必须更多进入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实现竞争性领域与民生领域的平衡,以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优越性。
首先,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与民生紧密相连。一方面,共同富裕实现程度决定民生水平,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也是不断提高民生水平的过程,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只有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使人民在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领域拥有更多的获得感,才能使人民不仅享受物质上的富足而且能够享受精神上的愉悦,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享有的民生水平也是检视共同富裕实现程度的重要依据。广大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越是强烈,越能说明人民能够充分享受物质和精神的富足,越能体现出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因此,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公有制经济就必须能推动民生水平的提高。因此,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与推动民生水平的提高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内生的制度优势。
其次,推动更多公有制经济进入民生领域,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一是鼓励公有制经济更多进入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慈善事业等公共民生领域,其只有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才能彰显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譬如,在与教育相关的产业领域,应加大国有资本的投资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平等享受公有制经济发展带来的教育福利。在医疗卫生领域,应扩大国有药品企业在行业领域的规模。近年来的实践证明,一些问题药品大都来源于非公有制企业,国有资本应更多地投资于或者参股于非公有资本药品行业,以控制药品价格和防止假药泛滥,确保药品质量以满足人民需要。在房地产领域,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加大国有资本投资力度,发挥国有资本促进共同富裕的示范效应,引导非公有资本在实现经济绩效的同时积极发挥社会效应和承担社会责任。笔者认为,国有资本在房地产行业的参股或控股更有利于发挥公有制实现人民居住权的优越性,从而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此外,公有制经济还应成为慈善事业等第三次分配的发展主体,通过慈善社会事业的发展更多更好地服务社会,更好发挥自身的制度优势,并为其他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共同富裕进程起到示范作用。二是推动公有制经济在就业、失业保障、安全防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公有制经济是属于全体人民或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经济形式,其创造的财富不能仅仅为少数人富裕创造条件,而应该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服务。为此,应划拨公有制经济部分利润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让全体人民都能享受社会主义公有制创造出来的福利,切实发挥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富裕效应。三是积极发挥公有制经济在社会建设、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主导作用。公有制经济应加大对生态治理与社会治理的投入力度,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良好的生态与社会环境。公有制经济要为乡村振兴作出更大的贡献,公有资本必须积极地向中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投资倾斜,通过带动就业、提供利税、增加收入等方式让各地区人民共享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要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为强烈,人民的需求层次不断提高、需求内容更为广泛,人民对高新技术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强。这就意味着传统产业已经不能满足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公有制经济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才能满足人民的更高要求,才能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更多更好的物质和精神产品。
首先,公有制经济必须加快形成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创新驱动型和开放型发展方式。一是必须进一步激发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新活力。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等公有制经济单位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只有企业充满发展活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才能具有保障。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公有制经济单位的两权分离,使公有制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逐利市场竞争主体。二是必须推进公有制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发展新动力。公有制经济只有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才能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为此,必须加大公有制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三是必须进一步培育公有制经济形成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使企业走向世界,成为国际竞争的主体。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面对新一轮逆全球化浪潮,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价值链的严重冲击,我国作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新发展格局为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实践方向。公有制经济创新发展与开放式发展,能够创造更多的高质量产品满足人民的需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其次,新发展阶段必须科学把握公有制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路径。一是在新发展格局中应更多依靠国内消费需求拉动公有制经济发展。众所周知,立足于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正是在面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情况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体现的是更多发挥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新发展阶段必须把推动公有制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建立在扩大与改善民生的基础之上,从而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二是推动公有制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还必须实现投资领域的侧重转向,公有制经济应更多依靠投资于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产业升级和优化是所有制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新发展阶段要更多依靠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公有制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三是公有制经济必须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来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短缺,在快速发展中资源、环境压力巨大,通过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推动经济发展是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充分发展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前提,推动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充分发展必须更好地促进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使公有制经济形成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实现形式。新发展阶段推进社会主义公有制充分发展的关键就是既让公有制发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又让公有制更好地发挥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也就是说,要把社会主义公有制推动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制度优势与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优势有机结合起来。这就需要对新发展阶段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行顶层设计,找到推动经济发展与促进共同富裕的平衡点。混合所有制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实现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把混合所有制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形式。社会主义公有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推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创新,积极发展公有资本主导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
新发展阶段积极发展公有资本主导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能够在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发展与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均衡,有利于解决经济发展效率与分配公平之间的矛盾。其一,共同富裕首先前提是富裕,没有富裕就无所谓共同富裕,推动物质与精神的充分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大力发展公有资本主导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就能够把混合所有制内部的公有成分推动经济发展的优势与非公有成分推动经济发展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从混合所有制内部实现发挥不同所有制成分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合力作用,从而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资源;其二,非公有资本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进程中的作用往往需要公有资本的带动,它不会把自身的发展自动对焦共同富裕,在公有资本主导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公有资本就能起到这种带动作用,促使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资本对焦共同富裕的目标,从而确保整个公有资本主导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既能更好地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促进经济发展,做大“蛋糕”,又能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整体上实现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分好“蛋糕”,从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因此,除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必须由国有独资外,其他竞争性领域的公有制企业都可以吸引非公有资本参股,形成公有资本主导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一是积极推进民间资本参股公有制企业,形成公有资本主导的、兼有民营资本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资本的参股形式可以通过直接出资入股、购买公有股权,或者通过公有股权与民间资本的置换等多种途径来实现。二是合理推进外资参与公有制改革,形成公有资本主导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通过“海外并购、投融资合作、离岸金融”等途径来实现。公有资本主导、兼有外资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更好提升公有资本的全球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公有资本,同时还可以带动外资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贡献。公有资本主导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示范效应,引导不同资本对准共同富裕目标,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