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民, 黄云鹏
(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共相,指的是个别事物中共同的性质,可以具体表现为一般或抽象的性质、属性、种类、关系。见诸语言,共相即成为描述主词的谓词,如“是固体”“是气体”等,这些词语可述谓个体或特殊事物,但它们的指称却是一般的东西。共相在思想、心灵中对应的存在是概念,一个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共同性质、特点,因此概念问题实质上也是通过共相问题来解释的。共相问题几乎贯穿于西方哲学史的始终,无数的哲学家围绕它进行思考和探讨,中间还出现过几次研究高潮。可以说,共相是研究西方哲学绕不开的话题。然而,在国内,尽管传统哲学对于共相有着非常丰富而深刻的论述,但目前人们关于共相问题的挖掘和研究仍在一个众说纷纭却又都浅尝辄止的尴尬境地。而在国外,关于共相的研究不仅有丰富的理论形态,其触角已伸进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语义学、心灵哲学等多个领域,但仍然难以对共相的本体论地位给予较为清晰的解释。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共相问题的内涵以及共相研究历史沿革进行梳理,找出其中的核心问题,以寻找共相研究的新思路,挖掘共相问题背后的意义。
在哲学史上,共相理论从一开始就是与多方面问题相互交织着的。例如,共相的本体论问题“共相是否存在”,以及共相的认识论问题“共相能否被认识”等。柏拉图是西方哲学史上对共相做出较为完备的本体论论述的第一人,他将自身同一的原初概念——理念确定为世界的本质,感性事物则通过“分有”及“摹仿”理念而获得,其实在性是派生的。理念就是客观实在的纯概念、共相,共相的世界是与感性世界相分离的真正实在的世界。西哲史上持共相、概念实在论者或多或少都可以看作是沿袭了柏拉图理念论。此后,亚里士多德第一次系统提出了本体论思想,以对“是”“存在”的研究来解释自己的形而上学。在共相问题上,他批评柏拉图的理念是脱离个体事物的抽象概念,认为共相是以个体为基础的,包含着该种、属的诸多个体的,从而开辟了共相研究的另一条道路。
然而,真正明确提出共相问题的则是波菲利,他将共相问题概括为:“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仅仅只存在于理智中?如果它们独立存在,它们是有形还是无形的?如果它们是无形的,它们究竟是与感性相分离的,还是存在于感性事物之中,并与之一致?”[1]进入中世纪,出于阐明教义和维护上帝权威的需要,神学家们围绕上述问题展开了长期的斗争。唯名论认为个体是真正的存在,共相要么根本就不存在,只是“空洞的声音”,要么只是抽象的概念,即人们理智的一种思维表达形式。唯实论则认为共相是客观的、本质的存在,它们或是纯粹自在的,或是寄居在个体事物中的“隐密的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唯名论与实在论(唯实论)的这场争论是关于理念、精神实体和个别事物的独立存在问题的争论,本质上也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2]。
到了近代,认识论开始取代本体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共相问题的争论在总体上趋于平淡。但是因为共相研究中存在对普遍概念的形成、性质和意义问题的争论,所以在近代,有关共相的理论也得以在认识论框架中得到一定的阐发。英国经验论和大陆唯理论两个学派由于认识论上的观点分歧,在共相研究上表现出不同的倾向。其中,唯理论倾向于唯实论,他们的“天赋观念”是一些先天的概念和抽象的理性原则,共相在这里就是作为知识来源之一的抽象概念形态出现的。经验论者则认为知识源于经验, 在共相问题上倾向于唯名论。但内部又对于共相采取不同的态度,例如洛克主张温和唯名论,也比较重视通过抽象观念形成的理性知识,而贝克莱和休谟则坚持极端唯名论,分别用特殊观念和注意论去反驳洛克的抽象观念。到了德国古典哲学时期,概念理论几乎成为这一时期全部哲学的理论源泉,它也使共相再一次焕发出巨大的生命力。哲学家们大都在思维第一性的基础上追求最高的统一体。特别是到了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这里,共相发展为无所不包的“绝对精神”。黑格尔还赋予他的概念以内在的能动性,并进而打通了概念、共相与个体事物之间的隔膜,使其能从辩证运动中将个体吸纳、融入到其自身中来的。这样,概念、本质就开显在现象世界中。而精神的外化运动的过程,即概念开显自身的过程,就体现为历史性[3]。可以说黑格尔是将传统的共相研究推向了顶峰。
然而,由于认识水平的不足以及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的局限,传统的共相研究始终在共相的本体论地位上难以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即无法清晰论证共相是否存在、以何种方式存在,而这正是共相的困难问题。黑格尔之后的哲学家大都反对传统形而上学的超验性,分别试图用非理性主义和新的“经验”概念代替理性主义体系,使得之前的共相问题研究受到了冲击。共相研究的总体倾向和趋势也转为反对把共相、同一性概念或者说本质概念看成是独立于人的、超验的真实存在的东西。20世纪前期,西方哲学见证了两个重大哲学变革——现象学运动和分析哲学的兴起。受两种思潮影响下的哲学家们针对传统形而上学进行了整体的和彻底的批判,并改变了共相问题的研究路径,却也动摇了传统共相研究的根基,使得共相问题的研究曾经一度陷入僵局[4]。
受此影响,现代的唯名论者只承认共相以纯粹的形式在观念世界中存在,否认共相的客观性、独立性。而现代的实在论者认为:共相像个别一样有客观实在性,并有纯粹独立的存在形式。两者虽然将研究的触角伸入了更广泛、精细的领域,也各有其真理性,但实际上还是各自陷入了旧的唯名论和实在论所无法解脱的矛盾[5]。近几十年来,随着认知科学、心灵哲学、逻辑学、语言哲学等学科的介入,现当代的共相研究已演变成了一个集形而上学问题、本体论问题、本原问题、心灵哲学问题、语义学问题、逻辑学问题、认识论问题、心理学问题、个体化问题、发生学问题等于一体的极为活跃的哲学分支。尽管如此,作为共相研究的最核心的本体论问题,在现当代哲学家那里仍然是一道难题。“究竟什么是共相,共相的本性是什么”“共相在事物中以什么形式存在”,始终没有得到完美解决。要寻求这一问题的新的出路,我们不妨把目光转向一位极具个性的哲学家——迈农。迈农的思想在西方哲学史上是不可忽视的:一方面,他的对象理论与胡塞尔形成了“间接对话”;另一方面,其哲学体系也影响了当代一大批的分析哲学家和价值哲学家[6]。然而不为人熟知的是,他的共相学说也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他通过对传统共相问题的梳理和研究,从心理学入手,提出了他基于自己理论认识的新的共相学说,其中关于抽象、呈现的探究以及各种类型对象的分析,为共相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并且,在现当代唯名论占据主导的背景下,有一批哲学家通过对迈农的共相思想进行重新梳理和阐释,从而开创了共相研究的新路径,他们也被称为“新迈农主义者”。因此,要想解决共相研究中的困难问题,我们有必要对迈农的共相理论进行深入剖析。
阿历克休斯·迈农(1853—1920),奥地利哲学家、心理学家,奥地利学派的三大主将之一,也是20世纪“哲学革命”的亲历者和推动者之一。他在研究前人思想及与同时代哲学家的交流碰撞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最有个性的以对象理论为核心的哲学体系。其中,共相问题是迈农最早关注的一个问题。他在布伦塔诺门下求学之初便选择了英国经验论作为他学术生涯的第一个研究课题,不久就写出了《休谟研究I》。该书在对经验论批判的基础上梳理了以往的共相研究,并从心理学的角度,初步提出了新的共相学说。后期迈农在构建自己的对象理论尤其是在将其推广到广泛的现象之上的过程中,继续从心理学进路研究共相问题,发展了之前的认识,从而提出了对于共相问题的有个性和现代意义的解答。
作为一个心理学家,迈农首先对抽象这种特殊的心理能力进行了分析,这也是近代共相研究中争论的一个焦点。在这个问题上,贝克莱坚持外界没有共相,并认为洛克所说的抽象能力与抽象观念不存在,抽象观念实质是一种特殊观念,当它被当作一类的代表时,就成了普遍的。迈农不赞成这一观点,认为抽象就是一种心理作用,由此我们得以注意复合体的某一部分或属性,而不注意其他部分。为了清晰表述各种对象的关系以及复杂的心理过程,他将人们通常混用的一般与抽象、个别与具体等概念进行区分。他认为“一般”与“个别”指的是外在属性,而“抽象”与“具体”指的是内在内容。“具体”的内容可理解为外在对象,而内在对象则是定义中所述及的东西,它是由抽象形成的,并随抽象变化而变化。如果抽象的呈现不局限于一个对象,那么它就是一般,否则就是个别。因为,一般概念必须涉及或涵盖若干对象,而个别概念是指一个对象,即在此概念之下只有一个对象被呈现。而这些又引出另一个重要的心理活动,即呈现。
洛克曾提出自己的呈现理论,并认为只有名称才有普遍性、一般性。休谟则对其进行了发展,认为名称是表述观念的,并且人们可根据观念的联想说明一般观念的外延。在迈农看来,根据对象与观念的关系,休谟的理论是错误的。首先,某些一般观念有时就没有相应的名称伴随。例如,人们能在不同家族成员身上看到某些共同特征,但并没有用一般名称表述这些特征,说明即使没有一般名称,也可有一般观念。其次,休谟关于一般观念的名称理论还“否定了概念的内容”。此外,联想有时会超出外延的范围。内容决定外延,即已表征的内容就限制了外延。例如,人这个观念显然包括动物的属性,既然如此,没有这一属性的事物就不会被包括在人的外延之中。同理,一切事物要被称作“个体”,就必须要么本身是一个个体,要么与一个个体有关,如果是这样,那么所有特殊事物就都肯定隶属于这个概念之下。与此同时,不存在单个的属性,它只能被断定为某个个体的属性。
根据上述观点,前期的迈农具有较为明显的唯名论倾向。但之后他试图回答“抽象何以可能?”人们对一般或共相的呈现在心理学上是否可能?如果可能,它们又是如何可能的?在这个过程中,迈农形成了自己关于心理呈现的理论,并转向了对唯名论的批判。前面所提到“抽象”,在这里有了较大的发展。迈农认为,“抽象”即一组诸如分离、关注、抛弃等的心理事实,一种撇开无关因素、只关注有关因素的理智活动。它发生的前提条件是多方面的。首先要有“抽象对象”,它是与共相相近的概念,共相的许多标准实例可看作是抽象对象,如人性等共性;但两者又有区别,抽象对象并不必然是共相,如虚构人物就不是共相而是个别。迈农不仅承认有抽象概念,而且认为抽象的作用表现在:它能关注那些在思维中已被注意到的相分离的特征和那些难以区分的属性。即使两种属性连在一起,人们也可分别看其中一方面的属性。比如对于关联在一起的颜色和形状,人们可以将他们分开来看。人之所以能抽象,又是因为对象中客观存在着可供分离的规定性,即某种程度的量和质。并且抽象是从一组因素中抽象某一因素,因此说明复合体也是存在的。
有人把抽象等同于比较,或将两者相互替代。而迈农则坚决反对这一观点,并认为可分别形成关于抽象的理论和关于比较的理论,这里的“比较”指的是洛克等人所说的形成一般观念所用的分析、比较、抽象、综合等心智作用。他通过探究呈现中的典型作用来否定比较理论和唯名论。比如,贝克莱无法说明特殊的个别的观念为什么可以作为其他类似观念的代表而起作用。当然,迈农对其思想也有借鉴和发展,比如同样重视相似性的作用,甚至还把相似性称作原则或规律。正是基于相似性原则,一般呈现才有可能。一般呈现即根据对象的相似性把与典型对象相似的对象呈现出来,这些相似性的对象合在一起就成了一般观念的外延。他还承认选择性关注对一般观念形成的作用,但也认为这种关注也是形成个别观念的途径。他的理论创新是建立在内容与对象区分的基础上的,这里的个体不是内容,而是典型的对象。不是内容相似于外延中的对象,而是其他类似对象相似于典型对象。在一般呈现中,是呈现让内容既指向典型对象,又指向别的相似对象,有了这样的超出典型对象的指向,就有了一般呈现。
通过以上研究,迈农对共相背后的心理能力进行剖析,从心理学入手对共相何以存在进行了深入探索,为回答共相的本体论问题提供了依据。在此基础上,迈农着重探讨了各类对象是否为共相及其本体论地位,对于共相的本体论问题给予了正面回应。根据迈农的哲学体系,他对原存在问题的论述实际上是通过对象理论展开的。他认为整个世界由对象构成,所谓对象指的是一切出现于心灵面前或可能被思想、意指的东西,从外延上包括一切存在、不存在的东西,甚至包括现实世界以外的可能和不可能世界中的东西。迈农把对象分为实存(existence)、亚实存(subsist)和非存在(nonexistence)三种。他认为共相至少具有亚实存属性,与之相关的抽象对象、概念、关系等也具有不同的地位。前面已经涉及到他对于抽象对象和复合体的探讨,而对于关系是否是共相,迈农也在他的对象理论中做了阐发。
在一开始,迈农把关系看作独立的高阶对象,反对关系即共相,因为个别、特殊的关系就不是共相。认为关系是心理性的东西,即心理活动的产物,因为关系离不开心理的比较。但是他后来的思想又发生了一些变化,因为有些关系就是真实、可知觉的关系,无须比较,只通过感知就能确认。在他后面成熟的本体论中,关系有三种类型:一是相等的关系;二是联系或关联的关系;三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而关系要出现,首先要有关系项,如比较两杆笔A和B是不是一样长,就需要有A和B的出现。其次是要有基础,这不同于关系项。A和B实际上是两个复合体。要形成关于它们之间关系的认识,它们就必须各自通过一个事例表现出来。这两个例子分别是A和B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关系得以形成的基础。再者是要有比较活动,而比较只能发生在心内,被比较的必须是观念。因此,关系必定是主观心理活动的产物。在迈农看来,比较暴露的要么是差异,要么是相等。因此通过比较而形成的关系不外乎两种,即相等同的关系和不相等同的关系。当然,介于两者之间的还有相似和不相似的关系。关系作为一种共相是有本体论地位的,但它不是真实对象,而是理想对象。
至于概念,迈农认为它是指向不完全对象的呈现。概念是通过人们对个性中的共性的分析、抽象、概括、综合等思维过程而形成的,所表述的内容是一类对象中的某一或某些方面的属性,至于其他实在属性,概念则保持沉默,不做表态。因此,相对于实存对象的属性来说,它是不确定的,涉及的属性是有限的。可见,迈农是根据不完全或不确定对象来说明概念的。他还认为,概念指向的对象既不是属性,也不是特殊的个体,而是一种实在,它属于个体事物的范畴,但由于这种实在是不完全的,因此不同于别的有完全性属性的个体事物。总之,概念就是呈现,而外延则是概念所包含的一切个别。概念实质上是一种理想性存在,即表现为亚实存的实在。
综上,可以看出,迈农的共相思想同时超越了传统的唯名论和实在论,他从心理学入手,分析了共相的心理前提。在此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对象理论,对它的多种存在方式的说明,并正面回应了共相的本体论问题。他的上述理论无疑开辟了关于共相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
通过上述梳理,不难发现: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形态,迈农的共相学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当代科学哲学家、心灵哲学家菲尔德曾这样理解共相问题:第一,本体论问题,即共相是否存在?如果存在,以何形式存在?第二,认识论问题,即共相能否被认识?如果能被认识,又是怎样被认识的?第三,语言哲学问题,即表述共相的词有无意义、指称?除此之外,共相问题还涉及复杂的逻辑学和心灵哲学问题[7]。因此在共相研究中,对于共相的本体论问题,不仅要给予正面的讨论,还应通过回答其他问题对其加以佐证。而迈农在构建自己的对象理论的过程中,就自觉探讨了上述问题。特别是他从心理学进路出发,对共相的本体论问题给予的全面而系统的回复,对于本体论的研究具有划时代意义。
首先是对于“共相是否存在”这一问题的回答。可以看到,无论是前期的唯名论倾向还是后期的新实在论,迈农都认为共相具有一定的本体论意义。起初,他坚持的是唯名论立场,认为真实世界中不存在性质、共性、关系,它们充其量只有亚实存地位。但在早期对英国经验论的研究中,迈农就关注到抽象、呈现等心理活动的重要性,并且意识到“一般”与“抽象”的不同以及复合体的存在。因此他的唯名论是一种经过改造的特殊形式的唯名论。而到了中后期,他转而反对唯名论,通过对抽象、呈现等心理活动的进一步研究,提出并论证了一种包含有实在论倾向的、更自由的对象理论。随着他的对象理论的逐渐完善,迈农还探讨了与共相相关的诸如抽象对象、关系、概念等各类对象的本体论地位。明晰了共相与抽象对象、关系以及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得出了共相是高阶对象的结论,这一观点不仅超越了传统的唯名论和实在论,还开辟了研究本体论的一条更加全面、细致的路径。
其次,既然共相是有本体论地位的,那么它就需要通过某种方式呈现出来。对于这个问题,迈农从心理学角度切入,对人认识共相的心理活动和能力进行剖析,从而间接回答了共相以何种形式存在的问题。迈农认为,抽象是人的真实心理活动方式,其作用是关注那些在思维中已经分离的特征或者难以分离的属性,它的基础是事物有某种程度的作为规定性的量和质,而这些规定性是客观存在的、可供分离的。通过抽象作用,那些与典型对象相似的对象被直接或间接呈现出来,它们合在一起就成了一般观念的外延。通过对个性中共性的分析、抽象、概括、综合等思维过程,共相得以通过概念的方式在人的思想和心灵上呈现出来。而外延则是概念所包含的一切个别。
当然,迈农的共相学说的意义并不局限于其理论本身,还体现在对于后世研究的影响上。虽然迈农并非主流哲学家,其历史地位也许并不能与胡塞尔、罗素等相媲美,但他的思想不仅在当时奥地利学界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对于现当代哲学乃至未来哲学都具有深刻的意义,而他的共相学说对于当今本体论研究仍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
一方面,它推动了对共相问题中本体论研究的发展。前面提到,传统形而上学对于共相的研究的重点在于是否具有作为实在的共同性,由此划分为唯名论和唯实论两大派别。然而大量科学和哲学研究已有力证明:的确不存在传统概念论所设想的那种共同性,充其量只存在类似于家族成员的相似性那样的性质。或如黑格尔所说的“具体共相”,即充满或包含着个别性的共同性。就此而言,传统的共相理论是应予修改和发展的。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超越以下两种形而上学:一是撇开个性而孤立地思考共同性、共相的形而上学。第二种形而上学虽然看到了事物的个别性,但又走向了完全否认共相、共同性的另一极端。而现当代的哲学家正是在这些方面做了努力和尝试。例如:原型论、典型论和定型论不承认概念是抽象概括的结果,认为概念是表示一类对象的心理表征,抓住的是对象中的家族相似性的方面,是通过对具体事例、特征的考察、转化而形成的。而信息原子论则反对基于相似性的概念理论,强调知识、信息、信念对概念形成的作用,认为概念的形成或获得一定离不开相当数量的理论知识或别的信息。普林兹等人的代型论则兼容并包,既接受了传统经验论的基本原则,又吸收了现当代天赋论研究的积极成果,但最后的结论仍然类似于贝克莱的极端唯名论。
迈农的共相理论恰恰提供了另一种解决方案,即超越传统的唯名论和唯实论而重新探讨共相的存在方式。其实,尽管不存在量的、微观层面的共同性,但质上的、一定数量级的共同性还是有的,例如人与非人肯定是不同的,界线是十分清楚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这个类别中存在着把一切个体统一在一起的相对同一性,正是它们把人与非人区别开来。因此,迈农的研究实际上从一定程度上摒弃了上述形而上学的局限,对同一性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分析。既然存在着特定意义的共相或共同性,即具体共相,因此就有可能以之为对象而形成相应的认识。受此启发,新实在论者反对主流哲学家的唯名论观点,坚持共相有存在地位,并通过相似性论证、关于单一谓词应用于不同对象的论证以及内涵逻辑的论证等加以佐证。当今仍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哲学家如格罗斯曼、帕斯切克、齐硕姆、芬得利和劳特利等通过从本体论对迈农主义进行阐释,从而生发出新的本体论思维。他们也被称为“新迈农主义者”,在当今共相研究中具有巨大的影响力。而且,其中包含了与唯物辩证法结合的可能,因为两者同样认为,共相在客观事物中有不同的具体存在形式。唯物辩证法认为,共相是具体的、发展的同一性,它本身是差异性与同一性、变易性与稳定性的辩证统一体,因而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另一方面,迈农的共相学说作为其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他的对象理论一起,推动了20世纪本体论研究的新发展。对象理论实际上是迈农试图建立的真正以“一切”“全部”“全体”为对象的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以迈农自己的观点,他的对象理论超越了本体论和形而上学,因为他的对象既包括实存的对象、过去和未来的对象、理想的对象、呈现的对象、判断的对象,又包括传统本体论漠不关心的非存在对象。因此对象理论是研究范围最广的科学。然而一种更为合理的理解是,迈农的对象理论包含了本体论,本体论既是对象理论的前提,又是结论。而迈农的共相学说正是这一理论逻辑中的重要一环。然而,迈农的这一理论形态自诞生之初就引发了广泛的争论。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共相学说也自然引发哲学界的热议。虽然这一学说因为胡塞尔、罗素、赖尔等主流哲学家的批评,使得它备受误解,甚至一度销声匿迹。但是在近几十年来,它又进入到学界的视野中,并且重新引发了大量的探讨和争论。
迈农主义的复兴是有其必然性的,因为迈农的理论实际上是在丰富、完善本体论的“库存清单”,如对抽象对象、关系、概念等的考察都是在具体回答“世界上究竟存在着什么”的问题。所以它是一切本体论涵盖范围最广泛的理论形态,这也有力动摇了占主导地位的实体中心主义。此外,正如前面所说,由于迈农的共相理论超越了传统的形而上学,实际上他也建立了一套不同于传统形而上学的哲学研究方法,即“对象论的现象学”和非存在研究,这就为后世的哲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路径。事实上,受迈农主义的影响,当前西方本体论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哲学家们开始对模态展开空前的研究,各种形式的实在论如柏拉图主义、模态实在论等获得了长足发展,使得现当代的本体论领域呈现多元发展、百花齐放的态势,大大丰富和推进了人类的本体论研究。如今本体论已经重新回到了哲学、科学和技术前沿,并逐渐分化为两大类,一是纯哲学的用法,二是具体科学和工程学中的用法。因此,在新迈农主义者的研究中,迈农的学说甚至正在与现代逻辑学、认知科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进行融合。
但同时应看到的是,迈农的共相学说的潜力仍未发挥殆尽,其中有很多观点和理论还值得进一步探讨和完善,比如,如何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唯物辩证法进行有效结合,从而推动共相问题的研究继续前进。因而,应继续总结哲学史上关于共相研究的经验教训,沿着迈农的思路深入研究,同时还应注意逻辑学、语言学等与具体学科有关的研究成果,以及现代西方不同哲学流派的积极成果,继而提出的值得思考的问题[5]。相信随着对迈农共相学说及其理论体系研究的深入,它将为当今的共相研究和本体论研究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