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伦理线索

2022-03-01 22:32杨明洪
社会科学研究 2022年6期
关键词:伦理共同体中华民族

杨明洪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①《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习近平同志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摘登》,《人民日报》2022年10月17日,第2版。,再次重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中的引领性作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属于政治认同范畴,而支配实践行动的深层因素为政治伦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能仅仅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路径层面构建,更应强调中华各民族及其成员在政治伦理守则上的建设。本文的目的是从纵向维度和横向维度探讨中国当代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伦理支撑,以期从一个侧面打开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视角。

学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文献日趋丰富,特别是自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学者们对其内涵、思想(理论)来源、现实意义、认识维度等问题做了充分研究。②有学者对此做出研究文献综述。参见雷振扬、兰良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现状与深化拓展》,《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王希辉、王文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现状与趋势》,《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张媛、李福森:《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溯源与热点议题——基于CNKI数据库的知识图谱分析(2014-2020)》,《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同时,学界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作为重点探讨内容,力图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探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路径研究中,其研究进路大体有四种:

一是从物质层面探寻线索。鉴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内地差距拉大的事实,扎西等提出要大力发展经济,增强铸牢中华民族意识的物质基础。①扎西、刘玉、靳勇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价值和路径探析》,《西藏研究》2018年第3期。郝亚明等也提出各民族共同繁荣是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经济基础。②郝亚明、赵俊琪:《“中华民族共同体”:话语转变视角下的理论价值与内涵探析》,《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同时,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能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相应的社会氛围以及与此相匹配的社会结构,因而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③郝亚明:《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建设的五大基础路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可以提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济基础。历史事实一再证明,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改善并不能自动转化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增强力量,从物质层面铸牢这一共同体意识的经济基础虽重要,但并非万能。

二是从文化层面探寻线索。郝时远认为,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基础,文化自信是文化自觉的先决条件,而文化自觉源自从近代以来中国遭受西方列强入侵的痛苦经历中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反思、批评和变革,又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实现升华,贯通古今的中华文化思想精粹和精神力量所涵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为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而爱国主义则是全国各民族文化自信、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的核心要义。④郝时远:《文化自信、文化认同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对于文化认同问题,宫丽进一步展开阐述,认为建立在共享共荣经济基础上的文化认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深远和根本的意义,而文化路径着重体现在整合文化资源、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和遵循文化发展规律上。⑤宫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路径》,《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文化既是物质生产的外在条件,更是精神活动的产物,而支配精神活动的是人们所持有的伦理观念。所以,要从文化层面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要探寻其伦理观念从而把握文化本质。

三是从心理层面探寻线索。青觉等认为,共同体意识是各族人民情感联结的体现,在边疆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该重点把握情感的公共影响力,规避情感稀薄与情绪激化,发挥情感的建设性价值。⑥青觉、徐欣顺:《新时代边疆稳定发展的情感政治学研究——边疆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路径分析》,《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9年第1期。刘吉昌等从共同体意识语境出发做出阐释,认为情感认同是基于心理学视角的一种共同体意识表达,是各民族深刻领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前提,能激发各民族铸牢这一共同体意识,呵护中华民族共有的心灵家园,并强化各民族的责任担当,由此将其看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凝结点和核心要素。⑦刘吉昌、曾醒:《情感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素》,《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龙金梅从民族心态秩序出发对满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希望状态、满足族际互动状态和满足适应性的三种实践路径展开分析,并对比分析其路径之优劣。⑧周平:《中国边疆治理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87页。郝亚明意识到族际关系张力的存在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阻碍作用,主张通过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来强化族际纽带。⑨郝亚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淡化族际差异抑或强化族际纽带?》,《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21年第3期。虽然由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直接表现为情感归属和心态归依,所以要从心理层面抓住铸牢这一共同体意识的本质,但是情感归属和心态归依涉及多个层面和诸多领域,支配其运动的核心要素仍是政治伦理。

四是从实践主体层面探寻线索。青觉等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从人民视域出发,立足各族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样可引申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一系列应然价值预设和规范要求,包括人民整体的团结统一、人民和谐的民族关系、人民真正地当家作主、人民共享的富裕幸福以及人民期盼的伟大复兴。①青觉、徐欣顺:《新时代多民族国家建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与实践》,《民族研究》2021年第1期。石硕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不是一个空洞的政治术语,而是紧贴各民族共同的美好心愿,充分体现了中国56个民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并与人民的美好愿望和幸福生活息息相关,因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②石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中央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只有生活在中国大地的人民才是铸牢这一意识的实践主体。作为实践主体的中华民族各个成员,其行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道德伦理是底层因素,包含其中的政治伦理问题更不能被忽视。

综上所述,学界将中国当代的现实背景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之中,提出了诸多富有创建性的见解和解释力的分析框架。这些研究分别涉及物质、文化、心理、实践主体和国家制度层面,着重回答其“何以重要”和“怎样推进”,切中其关键性问题。但是,这些研究似乎都相对忽视其深层次因素,或者说,需要从政治伦理的角度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从性质来讲,“铸牢”作为一个过程本身意味着要不断加强公民个体和56个民族群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还要相应带动“五个认同”的增强。简言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让中华民族的每一个成员都认同和维护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自觉地认同、归属于中华民族大家庭。③严庆:《政治认同视角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考》,《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④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主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等编:《民族工作文献资料汇编》,内部资料,第428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归根到底是一个政治认同意识。政治认同本质是基于社会心理的政治过程,支配政治认同这一社会心理过程的影响因素很多,政治伦理是其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一个社会中,任何社会成员总是有多重社会身份,而在诸多身份中何者优先总是受其所持有的或者社会普遍流行的伦理道德的深刻影响。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中认为,人是社会动物,而且只能通过社会来认识,社会的强制力来源于无形而有力的集体意识和集体表象,个体社会意识是建立在群体意识基础上的。⑤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敬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第183页。民族是人的群体身份之一,在处理与其他身份之间的关系时,必然面对从什么角度处理自己所认定的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同时,作为有着特定民族身份的个体和特定文化特征的群体,在处理自己所认定的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时,必然面对何者放在第一位的问题。以当今中国情形而论,其政治伦理要求将中华民族认同放在第一位,其他认同次之。这一逻辑再次印证,需要深入政治伦理层面才可以揭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

仅就政治伦理本身而言,“政治伦理是社会政治生活中调节、调整人们的政治行为及政治关系的道德规范和准则”。⑥鞠成伟:《论政德对党内法规的支撑作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年第6期。政权的伦理特征、政治生活的道德原则、政治人的道德要求、公民生活的道德规范等问题成为政治伦理所关注的主要内容。政治伦理的形成与一国的历史传统紧密相关,也与国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关联。此外,政治伦理是现代国家政治文明的价值内核和行动准则,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调节、调整人们的政治行为及政治关系的道德规范和准则。那么,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又需要关注什么政治伦理?学界关于“通三统”的讨论可以参考。⑦西藏大学谢伟民副教授提示了此点分析思路,在此表示感谢。周代的礼仪制度是参照夏朝和商朝制定的。到了汉代,董仲舒就把它概括为“通三统”。由此他解锁了中国文化的密码。⑧秦际明:《“通三统”与秩序的政教之旨》,《学海》2016年第5期。甘阳认为,“通三统”的方式自觉地继承融汇了中国历代积累的文明传统。⑨甘阳:《通三统》,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1—6页。事实上,进入近代,中国的国门被西方列强的炮火强制打开,西方价值观也侵入中国,中国原有的价值体系虽顽强地抵制西方思想的侵入,但西学东渐蔚然成风,这两种力量同时存在、相互激荡至今没有间断。原有的儒、道、佛不再是三足鼎立,而是合三为一,统称中国传统文化。此其“一”。之所以儒、道、佛合三为一,其根本目标是为了应对西方文化的挑战。中国近代很长时间表现为中西文化之争。此其“二”。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后,中国接受了马克思主义,这就变成了“三”,这给予我们很大启示。以此作为思路研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伦理线索,可以形成一个“新通三统”。

二、古代中国多民族共同意识形成的政治伦理及其局限

中国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其政治伦理深刻塑造着古代中国多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对当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着十分深刻的历史性影响。探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正确把握这一历史脉络。

第一条历史线索是古代儒家思想中的政治伦理。儒家思想在国家治理问题上提出“大一统”的天下观,这种天下观包含三层意蕴:其一,明确人与人、个人与群体以及不同文化群体关系的界定,以此作为现实生活的政治操守。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儒家在很大程度上将其视为自然关系,即将“家”“国”和“天下”以及社会政治组织视为人伦关系的逐步扩大,形成以个人为中心并向外推出去的人伦圈层结构。人伦成为政治秩序的立论基础,以人伦的有序和稳定维系“家”“国”和“天下”,由此形成封建伦理纲常。同时,世界必归于“大同”成为个人与群体共同的政治理想。而天子成为包括“夷狄”在内的所有“怀生之物”的最高统治者,最终实现王化天下的“大同”局面。①林之满、李穆南、冯平:《边疆治理》下,沈阳:辽海出版社,2006年,第146—148页。其二,将政治秩序从“家”推演出来。“家”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本身包含着人世间一切伦理纲常。社会的政治组织仅是作为“家”的伦理拓展之物,唯有人伦的有序和稳定,人与人、个人与人群之间的关系才能协调,国家运用“经”来约束个人行为,维系整个“天下”社会秩序。其三,将“天下”分成“中国”与“四夷”,起初“中国”是由“四夷”环绕的唯一文明之地,后来将“中国”即在认知范围已知的世界称为“海内”,除此之外的地区在认知范围未知的世界称为“海外”。这种观念强调对已知的世界进行经营,最终用“天下”指代整个“中国”。于是,天下包含了“中国”和“四夷”在内的一个文化单元;而在“天下”这一文化单元内,“华夏”与“四夷”是一家,是兄弟关系,人伦关系贯穿其中,由此形成自然的等级秩序。②林之满、李穆南、冯平:《边疆治理》上,第62—66页。总之,儒家伦理哲学是以人伦法则演绎和论证人间纲常礼法,它虽独立于社会实践之外,但一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便形成实践中的政治伦理规范。

第二条线索是中原王朝实践中的政治伦理范畴。中原王朝所持有的政治伦理观念以及边疆少数民族与中原王朝之间的关系框定了整个政治伦理的走向。其一,“家”和“国”同构,“父”为家“君”,“君”为国“父”。君臣伦理所强调的是“经”,即封建纲常、道德秩序。而坚守“经”,就是要求皇帝以下各层次的官员,从达官显贵到庶民百姓,从“四夷”边疆甚至“外国”,都要谨守各自的名分,安于各自的地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从而避免出现以下犯上的“非礼”情形。而作为天子的君王则通过自身的道德修养,对内处理好内政,对外理顺“天下”秩序。秦朝建立之后,皇帝成为国家集权的核心,为实现国家统一,遂将皇帝的“家”凌驾于国家之上,以君臣纲常和父子伦常巩固“大一统”。其二,区分“正统”和“藩属”。尽管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说明什么是“正统”,但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政权均追求所谓“正统”。不仅仅是汉族政权在中原大地争夺,而且少数民族政权也力图进入中原取得“正统”地位。而在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之后,对中原王朝原有的政治伦理也进行改造和建构,特别是清王朝对传统“夷夏之辨”进行了革新和发展,睿智地完成了对政治伦理秩序的多元性统合,将“大一统”的政治纲常推到古代中国历史的顶点。同时,“正统”成为中原文物制度即“华夏”的标志以及攻击对方的武器,南朝与北朝、辽金与两宋都互视对方为“夷狄”。③李大龙:《中国疆域诠释视角:从王朝国家到主权国家》,《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7期。入主中原,实际是君临天下;夺取中原,就是夺得天下。而一旦夺取后,则自然学习中原的文化,学习汉人的体制,从而实现了民族融合。如果古代思想家对“大一统”的推崇代表民间的自觉,历代中央政权推行维护“大一统”的努力则代表官方的态度,因而在“大一统”问题上官民高度一致。其三,中央政权对待周边的少数民族政权和部落也采取较为特殊的方式加以统治,竭力维持“大一统”格局。这些方式可以分为和平手段和军事手段两种,并见于史书所载的文治武功之中。军事手段相对简单,几乎每一个中原王朝都曾使用挞伐的手段对付那些“不王”“不贡”“不朝”的少数民部落和政权。而所谓和平手段则五花八门,见诸史书记载的主要有教化、互市、和亲、联姻、盟誓、朝贡、纳质等方式。①周平:《中国边疆治理研究》,第48—60页。这些具体的办法分别侧重于政治、经济和家庭等多个维度,也分别有其各自的伦理内涵。值得指出的是,这些办法本身的伦理属性与中原王朝使用这些办法处理与周边少数民族部落和政权关系所具有的伦理属性不同,后者遵循的“大一统”政治伦理逻辑,使用这些办法的目标都是维持天下的“大一统”。

第三条线索是处于中原王朝边缘地区的少数民族对“大一统”的认同伦理。针对那些从来没有入主中原建立政权的少数民族,影响认同的不仅仅是“大一统”思想本身,还有获得少数民族地区和部落认同的中原王朝历代构建的政治体系和政治伦理。其特点是:其一,认同的对象是某个王朝。一旦这个王朝灭亡了,这种认同就自动消失了。反过来,新的中原王朝建立起来,而处于边疆地区的民族部落甚至是建有政治体系的民族又开始新一轮认同中原王朝的过程。这种过程循环往复。虽然如此复杂,但指向却十分明显,即指向“大一统”的中原王朝。其二,少数民族成员对王朝的认同是通过其民族上层去实现的。只要本民族上层认同中原王朝,本民族成员也基本上认同中原王朝,一旦本民族上层的认同动摇甚至消失,本民族成员的认同也多半随之消散。其原因是,少数民族成员的第一位认同是本民族认同,对中原王朝的认同是第二位认同,如果对本民族的认同产生动摇或者将上述关系颠倒,将被本民族其他成员视为背叛。从民族认同的角度来看,少数民族成员认同本民族一般条件下等同于认同本民族上层,进而跟着本民族上层这条线索认同中原王朝。边疆少数民族及其成员的政治伦理也是在这一复杂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而“大一统”政治伦理成为其内化行动中的基本道德准则和秩序范例。其三,中原王朝边缘地区的少数民族对“大一统”政治伦理的认同,还体现在其不仅想成为“大一统”的贡献者,也想成为引领者。古代中国不仅存在周边少数民族政权自称为“中国”的现象,也有一些没有自称为“中国”而被后来继承者称为“中国”的现象,特别是周边少数民族为了拉近与中原群体的关系,出现了攀附中原族姓的现象。其四,中国历史上一段时间往往存在多个政权,各政权之间分为“正统”与“藩属”,而在争夺“正统”之时出现了连绵不断的战争,当然,各政权的社会成员常常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这些现象同样说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对“大一统”政治伦理的认同。

综上所述,古代中国传统的政治伦理维持了中国的“大一统”,不同部族和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从未间断,融入中华民族的形成之中。多民族成为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元素,而古代中国的政治伦理成为多民族互动和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因而成为其主要动力。中华民族是历史形成的,而以多元一体格局为其基本特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多民族互动和融合发展过程中有以“大一统”为核心的政治伦理在背后起支配作用。当然,也与中华民族生存的地理单元有着密切关系。②马戎将其称为“东亚大陆生态区”。在这一区域,一个彼此熟悉、血缘交混、知根知底、分享各自历史和许多价值伦理共性的族群联合体逐步浮现出来,这些群体最终在清代被纳入一个文明与行政共同体中。参见马戎:《中华文明共同体的结构及演变》,《思想战线》2019年第2期。以“大一统”为核心的政治伦理是当今国家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古代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实现了对中国辽阔疆域的治理,并取得被人珍视的成效。当然,这一过程是思想与理念、实践和执行、制度与机制等多方面的相互激荡,并形成少数民族部落和政权对“大一统”的高度自觉。这一认同,也进一步说明古代中国的政治伦理实践是奠基于历史、文化、政治制度等多方面的。

然而,古代中国的政治伦理并非没有局限性,古代中国的这种天下观实际是“中心—边缘”体系,边疆少数民族地方政权要么入主中原,要么被边缘化,并成为中央政权统治下朝贡体系的一员。若中央政权能够强有力地控制边缘化地区,则“中央-边缘”体系能够稳固地支撑“大一统”的政治理想。而实际情况是中央政权虽然对边疆少数民族有一定的控制,但实际控制力取决于中央政权的自身实力,历史上往往表现出来的是控制较为脆弱,仅有少数朝代控制力较强。况且,这一体系是以“华夷”二元民族观作为支撑,基于二元文化观对文明方式进行区分。同时,历代统治者总是从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为出发点,较少考虑边缘地域的利益。此外,古代中国的政治伦理是封建价值体系,“文明-野蛮”和“中心-外围”观念根深蒂固。因此,对违背上述政治伦理的惩罚无法充分展开是其必然结果。一方面,对处于“四夷”位置的违背行为难以惩戒。中原王朝从“王者无外”理念出发,对周边地方政权和部落也采取以武力征服为主的和为先行的手段,以惩罚“不贡”“不王”的“四夷”对政治伦理的背叛。王朝国家对背叛政治伦理的惩罚总是显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地处中原的中央王朝,其自身也经常违背共同的政治伦理。显然,历史上并没有形成一套机制来处理这类问题,不是听之任之,就是周边少数民族政权问鼎中原,不免使得周边地区对中央王朝离心离德。因此,基于这种政治伦理机制所建立起来的“大一统”常常是脆弱的。

从当今中国的现实来看,古代的“天下观”对现实的解释力下降。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标志着中国从传统的“有疆无界”向“有疆有界”转变,国家形态从传统的王朝国家逐步向现代主权国家转变。①李大龙:《中国疆域诠释视角:从王朝国家到主权国家》。国家形态的转换带来的巨大影响是中国大地上传承近千年的“天下观”逐步瓦解。虽以“大一统”为核心的政治伦理成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已深入中华民族每一个成员的骨髓之中,代代相传,但“天下观”对现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过程中诸多现象的解释力不足,诸多问题的解决力欠缺。这是因为,在王朝国家形态下,王朝是按照“家天下”组织起来的,“家”与“国”无法分离,而且历代皇帝以“朕”的名义号令天下,也以同样的方式压迫人民。同时,在历史上,人民与统治者始终处于利益对立的状态。统治阶级维护“大一统”是出于巩固自身统治地位的目的,而作为民族和国家构成的基础元素即人民,始终没有进入其视野。即使将其纳入视野,也不过是将其视为赋税、战争、徭役等的承担者。维护民族和国家的共同体意识仅仅是人民的责任,而人民享有的权利则被眼花缭乱的说辞所遮蔽。基于这一历史事实建立起来的政治伦理是颠倒世界的体系,由此组成的国家也是十分脆弱的。因此,从现实考察,古代中国的政治伦理的根本局限正在于此。18世纪以来,在西方列强侵略下,这一政治伦理体系最终走向衰落。尽管如此,“大一统”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当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基座。然而,这并不排斥对世界优秀文明成果的吸纳。

三、西方多元文化国家共同体意识形成的政治伦理及其困境

探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所以离不开对西方多元文化国家共同体意识的分析,主要是因为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正式出场是在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入侵中国以及“西学东渐”的过程中形成的,如果将其放在东方与西方、中国与世界的视角下检视将更能看清政治伦理在其中的融合生长。同时,走上伟大复兴之路的中华民族正在走进世界的中心,世界既是传扬中华民族的舞台,又是学习世界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窗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宏大工程需要如此举动。此外,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放在这一视角研讨并没有害处。②马威:《多元文化促使人类学研究转向》,《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10月26日,第11版。习近平指出,“拓展世界眼光,深刻洞察人类发展进步潮流,……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化成果”。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习近平同志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摘登》。

从总体上讲,实行多元文化主义是西方国家的普遍做法,但在西方世界内部也有较大差异。尽管如此,如果不拘泥于这些细节以及他们之间的具体差异,将西方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就会发现,西方多元文化国家共同体意识形成过程贯穿于西方现代国家建构的全过程,也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和发展相伴始终。由此,分析西方多元文化国家共同体意识有以下两条线索。

一条线索是民族国家对王朝国家的取代。与国家形态从王朝国家向民族国家转变相对应,政治伦理的演进也渐次展开,最终成为当代国家一种主导的政治伦理观念,即民众从“臣民”转为“国民”,双向忠诚的政治伦理得以形成:公民忠于他们的国家,国家也忠于它的公民。后一转换不仅在原生型民族国家中发生,也在次生型民族国家中发生。④周平:《国民对于现代国家的意义》,《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这一过程虽发生在欧洲,但亚非拉中从殖民主义统治下独立的国家也照此构建,并形成现代国家建构的路标。沿着现代国家建构的路径,这些国家的政治伦理演进渐次展开,最终成为当代国家一种主导的政治伦理观念。然而,在当代世界,虽有单一民族建国,却更多的是民族成分复杂的国家。既有单一民族建国的国家,也有亚文化群体,例如,在日本,除大和民族外,还有阿伊努人等7个亚文化群体,而在众多欧美国家,开放移民政策加强了这些国家内部的文化多样性。在多元文化国家中,无论是世居社会,还是移民社会,所有的公民都享有国家在政治和法律上的平等权利与义务,这是最基本的政治伦理。从政治伦理看,不管亚文化群体意识有多么强烈,对他们的利益关注多么迫切,都只能够通过公民的权利去实现。在国家之内,亚文化群体仅是国家政治框架中的一个族群文化的传播者,族群意识只是国家意识之下的亚文化群体意识。这些国家都强调公民对国家的忠诚,而不忠诚的言行将会受到惩罚。同时,国家包容多元文化是一个基本的价值取向,亚文化群体的特殊权益又通过平权运动去争取,最终以法律规定作为结果。自由民主被西方世界认为是其价值的根基,表明对不同文明的接纳和包容。这与契约伦理的演进线索交汇在一起,共同构成当代西方的政治伦理基座,以支撑西方国家共同体意识建构。

另一条线索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相适应的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的道德价值和社会秩序观。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大显著特征是市场在经济中扮演着支配角色,它对整体社会产生致命的影响是让社会运转从属于市场,社会关系内嵌入经济体系,把许多被规则调节的市场转变为一个拥有可自发调节规则的市场。由此形成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理念,所有的伦理道德便暗含在市场规则之中,并通过市场规则的实施而传播,因而在日常行为中根深蒂固。契约伦理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兴起的一种伦理观念。这种伦理依照契约而展开,按照契约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并享受其权利。契约伦理首先是一种程序伦理,所强调的是参与缔约的各方要按照彼此约定的契约程序办事处事,同时,也是一种意图伦理,因为契约是当事人意志和愿望的程序化表现,契约的订立与维护体现了参与各方的意志自由、法律地位的平等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对称平等。从政治伦理上讲,契约伦理体现了西方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在国家政治层面,首先强调的是排他性的国家利益,即将本国利益凌驾于世界国家和地区利益之上;而在处理国家内部的政治关系问题时,尤其是当国家凝聚力受到挑战时,往往又体现在个人权利、个人自由的选择,在实践上是通过公投决定国家的稳定与分离。其实,契约伦理成为西方政治伦理的核心是市场伦理在政治领域的深刻反映。这一政治伦理有两个核心点。一是,作为国家公民,他们是权利和义务的主体。这是处理多元文化国家中不同群体对国家认同的基础。二是,强调所谓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在多元文化国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也成为多元文化国家意识形成的基础力量,并浸润着西方的最基本价值体系。基于此,不同文化(种族)群体都在其所在国家的公平正义范畴内完成共同体意识的建设,而公民权利与义务则是其构建的轴心。

诚然,上述这种政治伦理在西方世界中本身存在多种类型,也有很大的差异性。虽然如此,但西方世界政治伦理仍有共同特点,即是,在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强调个人第一、社会第二,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强调市场第一、政府第二,由此包括政治伦理在内的整个西方社会价值观也以此顺序构建,显示与中国不同的演进路径。从晚清开始,中国尝试向西方学习政治制度,与此相应的政治伦理观念也引入中国。从此,西方的各种国家建构观念和理论开始影响中国,同时,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发展给国家发展创造了极大的机会,也使蕴含其中的伦理观念和理论传入中国,并对中国社会尤其是国家建构产生了较大影响。

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角度看,西方多元文化国家共同体意识是一柄“双刃剑”。第一,西方的个人主义不同于东方的集体主义传统,而多元文化主义与个人主义是一脉相承的,它的产生是对权威主义话语的威胁,因为拥有不同政治伦理观念的人总是试图在多元文化交往中获取更多的话语权,而话语权背后隐藏的是各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纠葛,这些利益之争有时又成为共同体走向分裂的根源。这是人们还能看到发达国家个别地方出现独立运动的深层原因。①美国的夏威夷、德克萨斯等独立运动显示美国共同体意识的构建危机,而美国加利福尼亚和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的独立运动也警示世人,即便是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其他地区的群体,也有可能丧失对国家共同体的认同意识。参见韩孝荣:《中国民族关系散论》,香港:八方文化创作室,2015年,第139—146页;《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闹独立,一切都是源于“美墨战争”的恩怨情仇》,2019年2月12日,https://www.163.com/dy/article/E7QGON3O0528LNKT.html,2021年2月27日;《加泰罗尼亚议会批准进行独立公投》,2017年9月7日,http://news.cri.cn/20170907/39dd5991-3d49-4bbd-1bd3-bd8a9364d808.html,2021年2月27日。第二,西方的多元文化主义强调族群权利,并将此纳入自由主义的框架。当国内出现民族或者族群纷争时,此种理念的实践就是简单地将民族自决和公投作为处理国内民族或者族群纷争的主要手段。但这种做法的结果常常造成国家面临分裂的政治风险。世界历史经验证明,非西方世界在使用这些手段时无法排除外部势力利用民族问题挑拨离间,也无法排解国家内部的民族纷争。这是西方国家面临的最大政治挑战。

总之,西方多元文化国家共同体意识形成的政治伦理面临很多困境。虽然如此,但它仍可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某种参考。当然,西方的政治伦理不可能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现成的价值基准。舍此,无异于缘木求鱼,应进一步考察中国当代的主流民族政治伦理,即马克思主义民族政治伦理观及其中国化。

四、马克思主义民族政治伦理观及其中国化

马克思关于民族政治伦理的观念深深根植于其唯物史观。批判旧道德,树立新道德,主张与时代潮流相一致的伦理为新伦理,与时代相悖的伦理为旧伦理,是其理论特点。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发展的自然历史进行考察,尽可能排除来自政治伦理的意识形态干扰,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视角看待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批判以观念建构出来的道德哲学和伦理学,即不是停留在口头上的而是躬行实践的考察。马克思不仅发展了费尔巴哈主张的“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理念,而且提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思想,无产阶级就必然肩负着解放自身及全人类的历史重任。以此为出发点,马克思对民族和民族主义进行了阐发。第一,认定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主线,将阶级关系置于民族关系之上。无产阶级超越了民族阶级的利益,目标在于解放全人类,最后是解放自己。第二,从世界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中进行民族分类。马克思将人类社会划分为五个阶段,并以是否顺应这一历史演化轨迹作为标准,将当时处于包括部落、部族阶段的各个民族划分为“先进民族”和“落后民族”。“先进民族”是有“生命力的”“有创造力的”,符合历史演进大潮流并能推动历史前进;“落后民族”是“没有生命力的”“封闭保守的”,苟延残喘并开历史倒车。与此相对应的是,从政治上将其划分为“革命民族”与“反革命民族”。“革命民族”的民族主义运动,其领导者必然带有一定的无产阶级性质或者受无产阶级革命思想的影响,而“反动民族”的民族主义运动领导者则往往站在资产阶级甚至是封建领主的阵营里“开历史倒车”,沦为封建统治者和资本家集团的帮凶。①马戎:《如何理解马克思、恩格斯论著中的“民族”和“民族主义”》,香港传真,No.HK2011-70,2011年12月30日,第20页。之所以一些民族被称为“垂死的民族”,正是因为他们站在封建割据传统的立场上来反对资本主义政权的统治,并无益于无产阶级的革命。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对19世纪欧洲大革命时期的各民族、被压迫的欧洲国家民族主义运动、亚非拉国家反帝反殖民的民族主义运动做出很多论述,但他们对民族和民族主义的认识大体止于此。②马戎:《如何理解马克思、恩格斯论著中的“民族”和“民族主义”》,第55页。列宁论述俄国国内的民族问题时提出了民族平等思想,“谁不承认和不维护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不同一切民族压迫或不平等现象做斗争,谁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甚至也不是民主主义者”。③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等编:《民族工作文献资料汇编》,第161页。后来,斯大林对民族问题做出了系统论述④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等编:《民族工作文献资料汇编》,第178—221页。,成为前苏联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指引。同时,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和民族主义的论述成为前苏联处理国内民族问题以及构建民族政治伦理的思想来源。马列主义理论的传入对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影响十分深远。但中国共产党并非被动地接受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和民族主义的论述,也没有简单地模仿前苏联在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一些做法,而是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起来。这一结合的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这里暂且不赘述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仅就马克思主义民族政治伦理在中国的发展简单做一些阐释。

一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成为中国民族政治伦理的核心要义。马克思恩格斯站在工人阶级与国际工人运动的立场上,始终明确地把“阶级”因素和国际工人运动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强调各民族中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联合起来。马克思主义民族政治伦理在中国的发展,最首要的立场是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习近平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是各民族人民共同利益”。①转引自国家民委研究室编:《新时代民族理论政策问答》,北京:民族出版社,2019年,第110页。或者说,民族团结统一是中国当代的最高民族政治伦理和价值追求。这一政治伦理的形成有一个长期的历史。近代以来,面对来自国内外的挑战和入侵,“中华民族”形成一个命运共同体,在反抗外敌入侵中共同战斗。救亡道德或者保家卫国式的民族主义政治伦理是中国政治伦理的一个重要特点。西方列强总是从入侵中国的边疆地区开始,而这些地区又以少数民族集聚为主,这些居住在边疆的少数民族表达出对祖国的忠诚和反对帝国主义入侵的民族精神,也诠释了以国家的独立、自由为核心的“保家卫国式”的民族主义政治伦理。正是边疆少数民族的英勇抗争避免了像巴比伦、埃及、罗马等文明古国在历史进程中被分裂成不同的文化碎片后逐步消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华民族为实现伟大复兴以不可逆转的趋势向前推进,目前已经成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在踏步迈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进程中。当前,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相互交叉、相互激荡,机遇与挑战并存,更需要各族人民形成最广泛的共识,奋力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另外,这种政治伦理反映在处理分裂主义的问题上,各民族对此都持否定态度,即任何民族分裂活动都难以长久存在。这既支撑历朝历代高度集中统一的中央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又成为中国当代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前提。

二是以多元一体格局为框架的中华民族结构关系伦理作为中国民族政治伦理的基石。马克思认为,帝国主义的侵略推动了东方传统帝国的国内整合,他将中国和印度分别作为独立的政治单元进行分析,得出反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推动东方古老帝国接受西方“民族”和“民族主义”。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必然面对怎样处理中华民族与各民族之间的关系。1988年,费孝通提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的著名论断。②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这一论断对中华民族做出了结构化处理,位于上层的是中华民族,位于下层的是56个民族。而这一理论处理正是从近代中国社会变迁这一历史整体性思考基础上提出的。胡锦涛在2010年召开的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树立“中华民族意识”,“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③胡锦涛:《努力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胡锦涛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21页。习近平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中国的历史遗产,是国家发展的巨大优势,对中华民族的结构关系需要有正确的理解: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④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等编:《民族工作文献资料汇编》,第428页。很明显,党中央吸纳并深化了费孝通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正确认识,不再简单地强调中华民族结构关系中的上层和下层问题,而是强调“主线和方向”与“要素和动力”,提出正确处理“多元”与“一体”的关系,将“多元”视为“一体”的要素和动力,将“一体”视为“多元”演化发展的主线和方向,针对狭隘民族主义而强调“一体”,而针对大汉族主义而强调“多元”。基于此,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与宪法中表述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概念在逻辑上形成了内在的一致。这一格局的形成也标志着中华民族在双重认同意识上达成了一致。尊重少数民族对本民族的认同,但没有将这种认同与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放在同一层次,即后者高于前者,因而形成独特的“一高一低”双重认同的政治伦理。因此,以“多元一体”格局为框架的中华民族结构关系伦理成为中国民族政治伦理的基石。

三是以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为内涵的民族关系伦理成为中华民族政治伦理的重要依托。“还债论”⑤周恩来:《讲还债符合马列主义真理》,《中国民族》1986年第1期。是20世纪50年代的话语,这显示着新生政权在处理历史民族关系中的责任担当,它标志着新生政权下政治伦理的转向。这一转向与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这是马克思主义主张被压迫阶级的联合和列宁等主张民族平等的思想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解决民族问题上的体现。完成土地改革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当代民族关系的主线,而各民族之间的这种新型关系的共同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将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中国的基本制度,保障其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当家作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建设,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民族先进和落后的划分和论述转化为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帮扶政策。党和政府在民族自治地方数十年如一日地大力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一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建设给予大量支持和帮助,将民族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一个重要因素,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施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对边疆民族地区实施对口支援政策,帮助受援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中华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交流、交融,在物质生产、生活方式、文化传统以及相互关系上,形成了共生共处、相互影响、取长补短、和衷共济、共同发展的民族合作精神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民族关系格局。因此,中华各民族之间的新型民族关系伦理成为中国民族政治伦理的重要依托。

四是社会主义感情与民族感情的结合体现中华民族政治伦理的基本特点。马克思阐述了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政党的理论,将“阶级”感情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建立给中国人民增加社会主义感情因素,虽然这一感情内容丰富多样,但归根到底是“阶级”感情。从中国的国体来看,1949年颁发的《共同纲领》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在中华民族这个共同体中,既包括汉族中的被压迫阶级,也包括少数民族中的被压迫阶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他们都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社会主义建设的起点是阶级革命,而中国近现代民主革命的性质决定了对“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认识不能仅停留在“民族”这一层面,而且要深入到“阶级-革命”层面。由此形成了阶级伦理体系,并成为中国一种最基本的政治伦理。1957年3月,周恩来指出,“各民族都有民族感情的。民族感情是长期历史发展形成的,并且在很长的时期要存在下去。它与思想相结合,受思想支配。民族感情有两面性,要加以分析”,而“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把民族感情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不结合起来就会犯错误。不注意民族感情和民族特点,就是教条主义,但是,过分强调民族感情,就会出现所谓‘民族共产主义’。……它总是带着阶级的烙印,但是如果把民族感情完全说成是阶级感情那也是不对的”。①周恩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的关于建立壮族自治区问题座谈会上的总结发言纪要》,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等编:《民族工作文献资料汇编》,第297页。也就是阶级伦理与民族伦理需要结合,我们需要正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而就与阶级伦理一脉相承的政治伦理而言,以人民为中心不过是这一逻辑的延伸而已,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同时,也团结广大社会各界,建立跨越阶级的最广泛统一战线,充分照顾同盟者的利益。基于此,阶级伦理便转化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伦理形态,与民族伦理相结合,形成中华民族政治伦理的特点。不过,实践上需要正确把握和处理这两种伦理的关系。

总之,马克思主义民族政治伦理的中国化与中国民族工作的实践充分融合,也显示了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结合,其内容丰富,具有非常强的历史感,也有非常强的现实性、实践性和指导性。

五、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伦理建构进路

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民族工作反映出来“五个并存”②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会与挑战并存,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与发展低水平并存,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与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的阶段性特征,从而明确了新时代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大局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③国家民委研究室编:《新时代民族理论政策问答》,第46—48页。2021年8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中国民族工作创新发展需要处理的四对关系,即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④习近平:《习近平出席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021年8月28日,www.gov.cn/xinwen/2021-08/28/content_5633940.htm,2021年9月1日。客观地讲,中国民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但这四对关系在现实中也有失衡的一面。这主要表现为各民族之间的差异性被某种程度地夸大,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各民族之间的共同性,增强各民族之间的共同性工作做得相对较少;各民族意识被强调,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本民族意识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没有得到应有尊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工作做得相对较少;各民族文化被某种程度宣扬,以至于中华文化的主干地位被在一定程度上遗忘;在改革发展中,过度关注物质生产和物质利益分配,而中华民族的共同精神家园以及其他优秀先进精神被某种程度遮蔽,多措并举的改革路径较少针对性关注中华民族与各民族以及各民族之间的精神状态,特别是较少赋予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这四对关系的某种失衡是当前民族工作失衡的具体表现。而造成这种失衡的原因较多,也较为复杂。如果从深层次原因上探究,则主要是政治伦理建设的问题。

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有三点。其一,西方价值观对中国民族政治伦理的严重冲击。从西方价值观的现实影响考察,“民族自决论”和“单一民族建国论”在国内影响很大,大有形成一种政治伦理取向之势,尤其在今天和盛行的民粹主义、民族主义以及民族自决和公投等结合起来,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极大混乱。有些西方价值观不仅无助于中国问题的解决,反而在很大程度上添乱。狭隘的民族主义正在唤醒民族意识,使得不少民众的民族感情大于对中华民族的感情,其后果主要体现在对中华民族认同减弱而对本民族认同增强上。民粹主义关注民众的生存状况,但由于它在维护人民利益上的极端走向,使得一些人出于各种动机而常以民意代言人自居,鼓动民众甚至采用极端手段同政府对抗,更为重要的是同民族主义合流,形成“带有民粹主义色彩的民族主义”。①欧阳辉:《警惕民粹主义与极端民族主义合流》,《人民日报》2016年12月18日,第5版。这两种主义的极端化造成的后果是灾难性的。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和平崛起给西方带来了不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反过来对中国和平崛起采取围堵策略,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相关议题的操弄,力图破坏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安全局面。这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伦理构建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其二,政治伦理话语体系建设滞后带来的政治伦理支撑缺乏。话语是政治伦理的修辞表达,而这种修辞表达需要从中国古代的思想和智慧中寻找可以利用的资源。以“大一统”为核心的政治伦理是几千年来留给中国当今构建一个现代化国家所应该珍视的文化遗产,而且,以“大一统”为核心的政治伦理与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一脉相承的。这应该成为建设中国政治伦理体系的重要思想资源,但在现实中,因为没有完成将话语体系从古代中国向当代的转变,这种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处于闲置状态。因此,古代中国的政治伦理观念需要找到现实的结合点,以完成政治伦理话语体系的建设。一旦完美地完成转化,这些话语就变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伦理支撑。其三,民族事务法治化治理欠缺带来的政治伦理紊乱。法律本身包含社会秩序和政治伦理等多种意涵,中国宪法和法律保障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以及民族平等和公民平等政治伦理的实现。因此,法治化处理民族事务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伦理的基础性制度。然而,现实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部分民众对法律认知的低下造成的不法行为,其中会涉及民族问题并激发民族矛盾,同时,现代化进程加速了部分少数民族对城镇生活管理的不适以及城镇居民对少数民族群众生活习惯的不适,从而激化了双方的矛盾,对涉及民族因素的部分进而升级成民族矛盾。还由于一些人过去习惯将民族、宗教中的一些领域视为“法外之地”,将带有民族宗教身份的人视为“法外之人”,造成法制管理上的进入困境;另一方面,国家相关机构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机制等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对涉及民族和宗教因素的矛盾和问题,采取“绕道走”的办法,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出现进退失据,而且,也存在一些虽带着“民族”字样但本身并不是民族问题的矛盾和问题被错误地当作民族问题处理。此外,个别地方则对之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当看到涉及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的纠纷问题日渐增多,个别地方又采取了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关门主义”态度。如此一来,无疑对正常的民族关系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有的还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制度之下的新型民族关系,最终扰乱了中国民族政治伦理及其正常建设。

进入新时代,伴随着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的不断深化以及境外反华势力遏制中国和平崛起的不断挑衅,特别是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中,这种失衡状态非常不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要办法是纠偏与对冲。回应“通三统”的理论预设,笔者提出政治伦理建构进路就是正确处理中国古代共同体意识、西方多元文化共同体意识以及马克思主义民族政治伦理这个“新通三统”的关系,进而形成一个自洽的政治伦理结构。伦理结构化的表达与呈现方式可以使用绘画中的“底色”“主色”和“配色”来类比:充当“主色”的政治伦理是显现中国政治伦理的主线,传达的是中国政治伦理的中心思想;充当“底色”的政治伦理是中国政治伦理的背景和基调,反映政治伦理的基本走向;充当“配色”的政治伦理显示的是中国政治伦理对优秀世界文明的吸纳和利用,表达政治伦理的多元共进。

首先,将马克思主义道德伦理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伦理的“主色”。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指导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揭示多民族国家的结构形式。这一结构形式是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起点是阶级革命,由此,阶级伦理成为政治伦理的“底色”。阶级伦理将各民族的所有社会成员转换为“同志”“人民”之类的共同体。中国近现代革命的性质决定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不能仅停留在“民族”这一层面,而且要深入到“革命”层面。而“革命”就是所有国民平等或者公民平等,这是中国最基本的政治伦理。公民平等昭示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伦理逻辑。而“人民”这一概念是与“阶级”“国家”“政党”等概念联系在一起的,各民族中的被压迫阶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都能够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一切工作都在“以人民为中心”的论调中展开,也包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人民民主专政是当代中国的政体,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是国家的根本利益,也是执政党为之奋斗的目标。在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国,一方面,通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另一方面,团结广大社会各界,建立、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照顾同盟者的利益。因此,包含在“中华民族”中的所有成员共同形成命运共同体。一切伦理理论和实践便由此展开。同时,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9页。由此,中国当代的政治伦理同时包含着民族平等和公民平等。

其次,以“大一统”为核心的政治伦理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伦理的“底色”。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之所以成为中国的基本国情,主要是因为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始终追求团结统一,无论哪一个民族入主中原,所建立的都是多民族国家,而且越是强盛的王朝吸纳的民族就越多;无论哪一个民族入主中原,都把自己建立的王朝视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正统。习近平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优势”。②转引自国家民委研究室编:《新时代民族理论政策问答》,第21页。因此,以古代中国“大一统”为核心的政治伦理是中华民族政治伦理建设的“底色”。这一“底色”决定了中国民族政治伦理的基本走向。今人比古人主张“大一统”需要更上一层楼,视野更加宽广、深刻,因为这种认识是与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相结合的,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指导下改造而形成的,因而以“大一统”为核心的国家政治伦理转化的爱国主义是中华各民族在平等团结基础上的思想基础。这种爱国主义隐含了一层道德规范:就其本身而言,它暗示“祖国”(无论是何种定义)是道德的标准或价值;此外,它还暗示着个体应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置于任何个人和团体利益之上。从马克思主义立场来看,无产阶级的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统一,是从本国人民和世界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的,爱国主义是共产主义道德重要规范之一。从历史继承的角度来看,爱国主义是以“大一统”为核心的国家政治伦理在中国当代的继承和发展,因为“大一统”本身体现的是中国古代国家建构的主要取向,而在当今就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换言之,爱国主义打通古代与当代的连接,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成为必然选择。

再次,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的市场政治伦理作为中华民族政治伦理的“配色”。中国短暂实行计划经济,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伦理观念,但在改革开放之后则将市场经济引入社会主义建设之中,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治伦理也逐步影响人们的政治行为。市场经济运行的相机性决定了与之相匹配的道德伦理的广泛适应性,能够不分东西,并在全球化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前述的契约伦理成为市场经济中一个最基本的伦理规范。同时,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法治成为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规范。一方面,它保护人们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保障人们的合法利益,正向激励人们干事创业;另一方面,它打击非法利得,处罚违法行为。加之西学东渐,一些反映世界文明成果的东西也被引入和借鉴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之中。这里需要明确的是,这里以“配色”言之并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处于“配角”地位。相反,它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伦理建设中非常重要。

总之,应对来自当前的挑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民族政治伦理构建的最终目标是形成一种关系结构:马克思主义政治伦理成为“主色”,是由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以“大一统”为核心的政治伦理之所以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底色”,是因为中华文明五千年绵延不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恢复中华文明的历史荣光,以此奠定的政治伦理成为当今中国民族政治伦理图谱的“底色”;同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借助一切人类文明成果。世界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都能够成为支撑中国当今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对象。因此,来自其他方面尤其是以权利-义务为核心的市场政治伦理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配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伦理构建基本取向是凸显“主色”,做实“底色”,用好“配色”。

六、结论

从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到西方国家的多元文化共生,建构共同体意识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尽管支撑中国与西方维持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伦理历史渊源分异,维护共同体的具体办法也各殊,但出发点都是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国家发展的根本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则需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不断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多管齐下,但最为根本的是探寻和建构其背后的政治伦理。本文希望建构一个解释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分析框架。在这个框架中,政治伦理被置于中心位置。由于政治伦理支配着人们的政治实践行动,进而从根本上决定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从解释的角度看,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在几千年生生不息,主要是有一脉相承的政治伦理规范。从建设的角度看,中华民族已进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既是在一个开放的世界体系中进行的,又是在一个国内外环境异常复杂的背景中进行的。因此,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伦理就不可能是对历史的简单继承,更不可能是对国外经验的照抄照搬,而是一个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不断地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将历史经验和世界优秀文明成果结合起来,经过提炼加工,形成中国当代社会主义特色政治伦理的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国内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党中央不断强化“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及其路径的顶层设计,不断调整和完善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这些理论和政策无不包含着对政治伦理的关注。制度、政策的灵魂根植于现实生活,伦理逻辑和价值也取自生活,同时,不同的历史社会机制塑造不同的国家发展逻辑。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这一过程的关键环节。而政治伦理建设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任务。相对于世界多元文化的国家而言,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推进政治伦理的构建,在理论和实践上做出具有中国风格的回应。当然,政治伦理建设无法也不应该取代其他路径的探寻,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征程中,需要更多视角去做出新的挖掘。事实上,当今中国的政治伦理发展和演化综合地反映了中国正走在时代的交叉路口,需要继承古代中国传统、吸纳世界文明成果的现实,更反映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国家建设事实,而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将成为当代中国政治伦理的营养来源。在此基础上,中国当代政治伦理建设将走出既不同于古代中国也有别于西方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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