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 历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 唐山 063018)
开滦集团公司党委从2016年3月探索组建联合巡察领导机构,2017年7月探索实施首轮巡察,2020年12月经省委批准开展巡察,至今共对12个下属单位党委进行了巡察监督,发现问题488个,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巡视巡察肩负着 “两个维护” 的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本质上政治监督,是重要政治工作。为确保巡察的正确方向,必须从巡察准备阶段开始,始终盯住全面从严治党的薄弱环节确定巡察对象,盯住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制定巡察任务清单,把握被巡察党组织的实际特点做好各项巡前准备,靶向聚焦、有的放矢,促进政治监督具体化。
一是 “精心” 确定巡察对象。在探索开展企业内部巡察期间,应坚持 “先难后易、难点先行” 的原则确定巡察对象,综合考虑百年煤企一直以来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各大煤矿企业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管理较为规范,而新兴的煤化工企业、物流贸易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相对不健全不规范,业务复杂,自由裁量权大等因素,把巡察的重点放在煤化工、物流贸易、多经系统单位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先后对不同领域的9家二三级单位开展内部巡察,为正式开展巡察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是 “精准” 定制巡察清单。每轮巡察前,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聚焦 “两个维护” 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对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监督内容进行细化,从透过被巡察单位业务活动看政治责任落实的角度,对有关业务监督内容进行细化,形成有针对性的《巡察重点内容清单》,找准巡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2020年底开始,紧扣省委巡视 “四个落实” 和 “54看” 等监督重点,对《巡察重点内容清单》进行调整完善,保证每轮巡察工作方案,既在政治性方面保持一致,又在被巡察单位改革发展等具体业务方面有所区分,保证巡察工作重点突出,有的放矢。
三是 “精细” 做好巡察准备。首先在人员上做好 “精细” 准备,每轮巡察前,根据巡察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内容,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各有侧重地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巡察组,例如在巡察工程建设企业时,针对工程项目多、劳务人员多的特点,抽调熟悉建设项目管理和劳动薪酬管理业务人员参加巡察工作,保证巡察组既有熟悉巡察业务的成员把好政治关、责任关,又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把好业务关,相互协作配合,共同精准发现问题。其次,精心组织情况通报会,商请党委组织部、纪委、审计部、主体办等部门分别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和职责分工,面对面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状况、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班子建设及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审计整改情况,以及有关信访举报情况、领导人员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超前做好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的分析研判,明确方向,找准重点,提高巡察监督的针对性。
巡察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现场巡察工作又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但是,按照 “一次一授权、一次一组建” 的要求,参加巡察组的同志在工作配合上不仅需要一个磨合过程,提升队伍整体水平也需要时间。解决巡察任务与队伍建设之间的矛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巡察任务,找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必须建立有效的现场巡察工作机制做保障。
一是制定 “双落实” 调度台账,细化分解巡察任务。 “双落实” 调度台帐,就是以巡察工作方案为基础,将责任落实到人、将时限落实到天,强化任务刚性约束,保障责任落实。例如,在巡察某单位时将巡察重点分解成55个单项任务,并制定详细的流程图和时间表,明确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巡察任务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坚持挂图作战、日清日结日调度,压实发现问题的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流程的紧密衔接。
二是制定 “双对照” 目录索引,促进精准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而且要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双对照” 目录索引,就是紧扣巡察监督重点,从具体业务入手,对照检查标准找问题,再从政治高度辨析问题,对照问题看本质,保证查摆问题精准、区分责任精细。某次巡察时,巡察组紧扣省委巡视 “四个落实” 监督重点,坚持从上向下对照制订标准列出索引目录,逐条逐项梳理,发挥显微镜作用,确保巡察监督重点内容不漏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对照目录索引进行汇总分类,从下往上分析问题本质,坚持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问题看责任,发挥放大镜作用,因小见大、见微知著。
三是建立 “双清单” 报告制度,全面系统把握问题。 “双清单” 报告制度,就是对巡察前了解到的问题和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列成清单。对巡察进驻前各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书面汇报中自行查摆的问题以及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梳理形成《重点关注事项清单》,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巡察进驻后,从始至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每天专人汇总并向组务会汇报,经集体研究讨论,抓住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形成《初步问题清单》。两个清单相互印证、互相补充,确保该发现的问题不漏网,该报告的问题不丢项。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如果最后不了了之,反而会有负作用,形成 “破窗效应” 。发挥巡察 “利剑” 作用,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就要在巡察报告、意见反馈、线索移交、督导整改等关键环节上持续发力,围绕做好巡察 “后半篇文章” ,推动巡察监督取得实效。
一是巡察报告环节。高质量巡察报告是巡察成果的集中体现,问题底稿则是形成巡察报告的基础性支撑材料。为保证问题底稿质量和巡察报告质量,就要在巡察组成员分工时,综合考虑每名成员的工作经历和能力素质,超前确定问题底稿审核人和巡察报告的起草人,把住关键环节,压实人员责任。在起草报告环节,还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底稿材料审核、中期汇报、组内集体研究讨论、组办会商等报告质量控制机制,坚持用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眼光,精准研判、动态把握,客观全面看待被巡察单位的工作,选择最有说服力、典型性的事例,为被巡察单位准确 “画像” ,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基层看党委、从客观看主观、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做到巡察报告的总体评价准确、职能责任聚焦、发现问题精准、事例支撑有力、建议审慎恰当,确保巡察报告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是意见反馈环节。重点是提升工作程序的规范性,以程序规范性提升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反馈意见的权威性。在起草反馈意见阶段,规范召开开滦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专题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汇报巡察工作情况、巡察发现问题及整改建议,根据党委书记在专题会上的点评情况起草反馈意见,提升反馈意见权威性。在反馈阶段,规范召开被巡察单位反馈会议,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原原本本指出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体现政治巡察的严肃性。
三是线索移交环节。首先是把握线索处置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每轮巡察进驻前,提前明确专人负责信访接待、线索管理、起草问题线索情况报告等工作,夯实人员责任。其次,以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贯通融合为目标,抓好线索处置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做好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别移交相应纪委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对重点突出问题坚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实现快查快办。
四是督导整改环节。做好巡察 “后半篇文章” 关键是在整改上发力。在督导整改环节,既要注重面上基本问题查摆,又要注重深层次原因分析,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问题的同时,做好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工作。实践中,在巡察意见反馈后,通过听取汇报、书面报告、组织回访、实地督导等方式,及时掌握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甚至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并进行 “回头看” 、再督导。
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工作标准高、要求严,既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用。在工作整体组织上,既要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制度体系,健全配套的工作协调机制、保障机制,推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又要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机制,防止巡察利剑变成 “双刃剑” 。
一是建立巡察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开滦集团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以及巡察办统筹协调、巡察组现场监督检查等具体责任内容,健全党委巡察工作领导体系及责任体系。参照省委巡视工作制度,修订党委巡察各项工作规则、流程等制度23项,建立起规范完备的巡察制度体系,形成责任明确、流程规范、制度完备的巡察管理机制。
二是建立巡察工作协调机制。在巡察组人员配备上,根据每轮巡察工作需要,协调开滦集团公司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部、主体办,以及财务、审计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巡察组,配优配强、配专配精巡察力量。在巡察过程中,协调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配合开展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检查。巡察办专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驻被巡察单位跟进督导,为巡察工作提供便利、创造条件,经过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以组、办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的巡察协作机制。
三是建立巡察工作保障机制。开滦集团公司党委坚持全面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在资金、设备以及后勤等方面,对巡察工作给予有力支持,并纳入制度建设内容,形成固定工作机制。同时,制定印发专项工作制度,对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明确了做什么、怎样做,以及做到什么样的标准,促进巡察保障工作上下贯通,为巡察工作顺利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建立巡察工作监督机制。形成了巡察办、巡察组内部监督与被巡察单位监督有机结合的综合监督模式,制定了 “八个不准” 和保密工作 “十个严禁” 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通过巡察公告、巡察工作动员会、巡察谈话等形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同时,建立并严格落实资料和设备移交、资料调阅登记等工作制度,以严明的纪律规矩保障巡察工作规范化运转、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