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英蓓
(浙江大学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1983年10月,邓小平同志在给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时,首次提出了“三个面向”,即“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确定了指导方针、明确了发展目标。这三个“面向”的实质除了要求教育走国际化道路之外,事实上是进一步明确指出了中外合作办学要立足国情,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高等教育体系构建的目标。
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有了长足发展,其中最为直观的体现,即数据的增长。根据教育部网站2022年4月底的实时数据显示,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已逾2000家。2021年3月,教育部再次对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复核,最终通过复核的本科机构与项目为1000个,硕士及以上机构(项目)为253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数据显示,我国从2012年起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国际学生生源国,并从2017年开始成为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内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基于经济和政治因素的考虑,高等教育已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国际化的商品,其价值追求也产生了变化。因此,除了直观的数量增长,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还呈现出了一系列全新的态势。
1993年,原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来华合作办学问题的通知》,这是我们在国家层面出台的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的首个政策。通知中提出了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应该坚持“积极慎重、以我为主、加强管理、依法办学”的方针,并指出合作双方应坚持贯彻我国现行的教育方针,遵守我国的现行法律。
1995年1月,《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正式颁布实施,同年3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也明文规定,“国家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1996年1月,国务院学位办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活动中学位授予管理的通知》,这是国家层面首个对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所涉及的专项工作提出的规范性要求。由此可见,随着中外合作办学进程的不断推进,对管理和规范的要求也在不断加强。
2003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年9月正式实施。《条例》修订了《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中“是中国教育事业的补充”的提法,将中外合作办学定位为“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同时也进一步提出了“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实行方针。
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从“暂行办法”到“实施办法”,进一步为中外合作办学营造了利于生存、规范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更为稳定的发展环境。
2010年5月,国务院常务委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 《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共分为四个部分二十二章,其中的第十六章为中外合作办学专章,其中明确提出“要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1],并有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交流合作水平、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等条款。
2013年9月,作为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的白皮书,《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三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情况》发布。其充分肯定了高水平示范性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有所增加这一势头,指出中外合作办学已经从探索阶段进入了快速平稳、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并将当时的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情况特点归纳为“初具规模发展平稳”“结构逐步优化”“布局逐渐合理、力度不断加强”“从德育工作来看,更富特色和成效”,并明确指出“德育工作特色成效指注重培养学生三观,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2]
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这是首个专门针对来华留学教育所出台的用于规范质量的文件,是全国统一的规范和指导高校开展来华留学教育的基本准则,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2020年6月,为了在新形势下对开放、规范、高水平办学提供与时俱进和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制定于2003年的《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正式启动,内容涉及推动出台来华留学质量认证的标准、鼓励第三方行业组织开展质量认证、明确各类专业教育标准和预科教育标准等,旨在建立更加健全的质量保障机制,加强过程监督,切实保障来华留学教育有序健康发展。
同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做强“留学中国”品牌,扩大在线教育的国际辐射力,让更多人享受到互联网发展红利。
综观上述涉及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沿革,其背后投射出的是合作办学的政治属性问题和公益属性问题不断受到重视和强调的过程。这一过程与中国高校在中外合作办学中的地位是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属性不断被强化,则对主体地位提出更高要求;主体地位愈明显,则更强调其属性及服务对象。
中外合作办学的探索发展时期,高等教育界已经逐渐意识到人才培养应注重提升国际意识、拓展国际视野。彼时,除了“走出去”的单向交流,已经开始尝试将外国的大学及其师资“引进来”,从而在中国产生一种“不用出国的留学”形式,如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等院校相继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举办了中美经济学、法学培训班;北京外国语大学与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合作创办MBA班;南京大学与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合作创建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天津财院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市立大学合作举办的MBA班等。这些机构均属早期中外合作办学的先例和探索载体。[3]但这一时期,合作办学的机构和项目数量不多,规模普遍较小,管理比较松散,审批单位不一,中国高校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不大。
在中外合作办学的稳步发展时期和持续发展时期,随着中外合作办学政治属性问题的不断明确,中国高校在合作办学中逐渐从从属地位转变为主体地位。在合作过程中,我们更加注重将国外优秀教育资源请进来,使我国的学生在大学校园中就可以利用“校本资源”来提升国际性,包括相关旨在提升本校学生国际性的各类交换项目、在校国际学生、外国专家、交流学者等“人员资源”,也包括校内提供的国际互联网、外文电子数据库、图书资料等“信息资源”,以及由留学生公寓、国际会议、国际活动、英语授课课程等构成的“国际化环境”。[4]本国精英在中国本土就可以完成“留学”生涯,实现本土国际化(Internationalization at Home)。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海外对中国教育资源的需求也在上升,随之而来的是中外合作办学的物理中心也逐渐转移到中国,以联合学院或中心方式作为主要载体来呈现。2000年后陆续成立的宁波诺丁汉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等都是这一阶段所出现的中外合作办学本土化教育典型。这些形式的合作办学满足了学生不出国门就能享受高质量国际化教育的需求。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于2019年首次发布了《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试行)》,其中在“高校互助与全球合作”这一章节中,明确提到“将扩大在线教育国际辐射力……借力‘中国教育云’,建立中国特色国际课程推广平台”。尤其是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全球共同面临着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的更大挑战,人员无须跨国流动的在线教育成了合作办学中不可或缺的载体。面对冲击,中国迅速将原本的“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方案升级,进一步扩大教育作为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为全球教育整体发展贡献了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作为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其不断呈现出来的本土化趋势已然对传统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产生了冲击、引发了矛盾、带来了新的挑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回顾我国高等教育近现代发展的历程,我们先后经历了仿日、学美、效法、学苏等几个阶段的变迁,有的阶段几乎是全盘模仿某国的高等教育,这种没有本土化的国际化,给我们的教训是相当深刻的。在当前中外合作办学呈现出本土化趋势下,一些学者仍然习惯动辄就用西方发达国家的教育现状和尺度来衡量我们现有的教育状况;还有一些理论工作者甚至不顾语言的可溶性要求,照搬西方学者在其自身文化土壤中所创造的整套话语系统来解释我国高等教育的实践、现象与问题,阐释其应有取向。这些现象极大地限制了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中国高校主体地位的稳固和话语权的掌握,对于这一趋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构建不利。
在中国高等教育逐渐被世界认可的大背景之下,“扎根中国大地办学”应成为所有高等学校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如何顺应中外合作办学本土化趋势,在培养具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国际竞争能力人才的同时,构建完善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使得培养出来的国际性人才能够成为“文化传承、传播和创新的使者,在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参与全球治理、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促进和谐世界建设中做出应有贡献”[5]。这是当前高等教育的迫切需要,是“立德树人”之根本,以回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和为谁培养人”的职责使命。
将上述要求进行归纳,我们可以将中外合作办学本土化趋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定义为三点:首先,要更好回应扎根中国大地办学的新要求;其次,针对本国就读的学生,需要更好回应“为谁培养人”的要求;最后,针对留学生或者国外合作方教师,需要回应如何讲好中国故事和传播好中国声音的新要求。
2016年,时任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到浙江大学调研时提出,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我们党中央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转化为各学科的学理,转化为各学科的方法论,转化为思政课教师的话语体系。同理,在高等教育本土国际化趋势下构建思政教育话语体系,实质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本土文化观,以国家利益为前提,以国际公共利益为基础,走向世界,同时更注重寻根。
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语言表现形态,包含思想政治教育意义诠释、话语内容、言说方式三个要素。我们在顺应中外合作办学本土化新趋势的背景下,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政策导向,可从话语内容、言说方式这两个要素分别入手,探讨中外合作办学本土化趋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新构建。
思政教育从内容上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体系。
(1)知识体系。在把握宏观背景的同时,结合本校的国际化发展阶段和水平,构建合理的思政教育知识体系,并将之纳入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方案,或者说是构建整体的人才培养方案;其主要载体是通常所说的思政课程。通过构建全员、全程、全课程的“三全育人”格局的形式,将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的一种综合教育理念;其主要载体是课程思政。
(2)实践体系。通过包括校园文化在内的各类载体,让学生亲身感受和体悟本土的优势,在平等或者以我为主的条件下推进彼此合作,坚持我们已有的特色。激励学生自觉做到“个人兴趣+具备能力+担当使命”的统一,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开拓者、奋进者,并且能够在留学生和本土学生融合的背景下,由本土学生担当好中国故事的讲述者和传播者这一角色。
(3)评价体系。结合实际,构建特色教育教学范式和学生评价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综合保障,用好评价指挥棒,以评价机制来倒推话语内容构建。
(1)构建新的思政工作管理体制。深入开展“书院制”模式的探索,将语言以外的留学生教育与本土学生教育两者并轨,逐步实现中外学生“一境四同”的无差别化管理。
我国在发展来华留学生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过程中,长期通行的做法是将留学生与本土学生分开培养、分开管理、分开住宿,割裂了学生间语言交流和文化交往的联系。从历史维度看,这一做法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的,但是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随着高等教育本土国际化不断发展和中国高校主体地位的日益凸显,并轨势在必行,即采用统一教学质量标准,采用统一教材与教学方法,同班上课,同宿舍居住,同等管理。此举可以增加留学生与本土师生交流,提高学生的文化沟通能力,促进高校教学内容的国际化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也便于更好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中外学生共同学习、生活、实践。将语言以外的留学生教育与本土学生教育并轨是一个大趋势,中外教育全面接触、互相学习与合作交流是不容错失的一个实施平台,以此来促进留学生和本土学生之间的交流,真正打破本土学生和留学生之间的壁垒和界限。实践证明,持续性的互动可增进个体对文化差异的体验感知和文化包容性。
(2)打造全方位的思政工作队伍。致力于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良、师德高尚的专兼结合的思政师资队伍。一方面,教师队伍的思想建设应持续加强,使之成为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另一方面,要引导教师,尤其是海外归来的教师,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将其内化于心,用实际行动感染学生。
(3)搭建有效思政工作实施平台。坚持实施中华文化传统工程,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性弘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组织大学生学习中华文化重要典籍;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必修课范畴,使之进课堂、进教材。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原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加以继承,进而达到“文以化人、文以育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