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世林,吕丽萍
(1.复旦大学,上海 200433;2.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作为我国职业精神的典型代表,工匠精神伴随着传统手工制造业的兴起而产生,象征着对劳动过程和劳动成果精益求精的不懈追求,是中华文明的宝贵财富。随着大工业的发展,机器生产与社会分工的盛行使得劳动异化的现象开始出现,劳动过程变得枯燥机械、劳动者自由意志逐渐枯萎。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非但没有减弱劳动异化的现象,反而让其以更隐蔽的形式潜藏在人们的生活中。面对当前工匠精神在一定程度上的“失落”境地,准确理解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及其当下表现,明晰工匠精神的核心内涵及其价值意蕴,探索新时代大国工匠精神的培育路径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课题。
哲学上的“异化”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论题。圣经“新约全书”就曾用“异化(Alienate)”这个词,表示异教徒们因为愚昧无知使他们从上帝的生活中排斥出去。17~18世纪,欧洲的一些启蒙思想家开始将“异化”同社会政治现象相联系。在《利维坦》中,英国政治家霍布斯把人类“自然权利”向“国家权利”的转让称之为“异化”;法国思想家卢梭则借助“异化”的视角和方法,对人类社会中的冲突、斗争等不平等现象加以道德谴责。直到19世纪,基于黑格尔“绝对精神自我异化”、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异化”以及赫斯的“经济异化”,马克思在解构与建构中提出了揭示人类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异化劳动理论。
异化劳动的最初形式发生在自然社会。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原本仅仅是维持自身生存的物质生产活动,但伴随着分工的出现,生产力越是发展,商品交换过程中劳动者就越是逐渐失去对自己生产的产品的控制。到了工业文明时代,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劳动者对自己劳动的失控越来越强烈,人的劳动开始走向劳动者的对立面,成为背离人的本质的一种被迫行为。马克思将这种“不仅生产出他对作为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而且还生产出他人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对这些他人的关系”[1]的劳动现象称为异化劳动。由此,异化劳动的概念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其四重表现形式更是在多方面展示了劳动者自由意志被压抑的现实状况。
首先,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相异化。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不需要付出任何具体劳动,就可以占有劳动者辛苦生产的劳动产品,并将其转化成为继续奴役工人的生产资本。长此往复,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力越来越多,但却壮大了他的对立层面的力量,从而导致自己得到的薪酬回报越来越少、生活愈发贫困,劳动产品对劳动者本身的关系就像是对一个“异己的对象的关系”[2]。其次,劳动者和劳动过程相异化。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本应是一种人自觉自在的行为活动,人们在自愿的基础上参与劳动并且感受到劳动带来的幸福,但工人的现状并不是这样的。工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流水线中工作,劳动过程开始扭曲,变得枯燥机械,被安排好的一步步工作流程使他们完全失去了自主性和创造性。再次,劳动者和人的类本质相异化。在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人类可以有意识地开展自由自觉的活动,用不断的创造体现自身能动性。但异化劳动的存在使劳动不再具有精神的生命创造活动的性质,自主、自由的类活动被贬低为了“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3],这不仅给劳动者的肉体造成损伤,同样使得精神上深受打击,感到痛苦。在巨大压力的强制束缚下,工人生活在紧张压抑的工作状态之中,更不要提在劳动中获得幸福了。最后,上述三种异化形式的存在致使人和人相异化。劳动者长期被压迫的现实状况必然导致其与非劳动者,即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对抗愈发激烈。放眼人类于社会发展的历史现实,萌芽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并与其固有的阶级对抗相同行共生的异化劳动现象是“物的依赖性”的社会发展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工业文明时代不可避免的阵痛。
相较于异化劳动理论萌芽时所处的19世纪40年代的工业文明的社会背景,信息化时代下劳动发生的时空,劳动的种类、方式,科技发展等都产生了天翻地覆的变革,但这并没有避免异化劳动的发生,更没有改变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主义剥削本质。技术型劳动、数字型劳动、服务型劳动虽然种类多样,但其蕴含的抽象人类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逻辑没有发生变化。新型“劳动”依然是价值创造的源泉,其异化的四种表现形式在信息化时代下更为隐蔽。
首先,劳动产品的异化潜藏在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中。信息化时代下的劳动产品不仅具备单一的物理属性,而且多为数字化机械化的产物。劳动者重复着标记数据、发布指令的工作,看似是人掌控着对机器生产的操作,实则仍没有摆脱在流水线生产上这种劳动产品与劳动者之间“异己的对象的关系”。其次,劳动过程的异化往往被劳动者所忽视。以我们日常使用的社交软件“QQ”“微信”为例,在下班后的时间里收发文件、联系工作、群聊回复“收到”等一系列强制性劳动,使工人在本可以得到休息的空闲时间仍然工作。信息化时代不仅没有促进自由自觉劳动的生成,反而使异化劳动的时间和空间不受限制,压迫性愈演愈烈。再次,类本质的异化让大部分劳动者疲于发挥自由意识。自觉的、有意识的活动本应是人的类本质的最大特性,但在信息化时代,人们无时不刻地紧盯着手机,马路上随处可见“低头族”,生活中遇事就开始找“百度”,劳动者的主体性日渐丧失。最后,人和人相异化突出表现为社会两极分化的加剧。社会一极极为富有,而另一极极为贫乏。例如,人们经常刷微博,转发、浏览、点赞,孰不知一系列行为的背后是为互联网公司创造话题量与浏览度,互联网公司极为隐蔽地推动网民成为了免费的劳工。由此可见,信息化社会并没有避免异化劳动的发生,甚至其对工人的压迫性变得更加不易察觉。
在信息化时代下,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填满了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在手机上下单外卖、预约用车,在旅行前挑选酒店、规划行程。然而,方便快捷的背后是依靠经济平台谋生的劳动者们疲于奔命,为赚取更多的劳动报酬而漠视社会规则酿成事故多发的社会现象,在全社会消解劳动者生存状态异化、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现实需要迫切呼唤工匠精神的回归与培育。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过程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4]。工匠精神并非是一个新兴词汇,早在先秦两汉,木匠鼻祖鲁班、机械发明家马钧等人就在科学创造、生产实践中塑造了潜心钻研、持之以恒、敢于创新的职业精神,我国流传至今的诸多艺术作品更是我们民族“工匠文化”的典型代表。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新时代重质量的发展要求逐渐取代传统重数量、求速度的发展模式。作为超越异化劳动的自由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切实体现了劳动者,特别是普通劳动者的价值,其回归既能提高劳动者的“道技”水平,彰显劳动者创造性精神,又能消解劳动过程中因急功近利而出现的种种异化现象,很好地满足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制造大国”与“质量强国”的双重要求。
围绕着精益求精的核心要义,工匠精神的思想内涵在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进程中不断深化,实现了从精神认同到师道学习,从潜心制造到精心创造的丰富和完善。
首先,工匠精神是敬业乐业的认同精神。敬业是一种心无旁骛、专心致志的工作态度。敬业者怀有针对自身所从事工作的敬畏感、使命感,不把工作简简单单地作为挣钱养家的生存手段,不以高低贵贱区分工作内容,始终以全身心的精气神投入到每一份工作中。相比于敬业精神所承载的责任感,乐业更像是一种在职业中自我享受的工作意境。孔子云,“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业者不以工作的苦与累而抱怨,反而以工作本身和过程中的自我锻炼为乐趣,从而真正地将自己的职业当作一种事业、一种文化来传承。“只有对自身职业和工作有高度认同,才能终身从事并达到至高的境界”[5]。作为日常工作中一对相辅相成的职业道德精神,敬业与乐业精神所内含的对自身技艺和从事职业的认同感正是工匠们安身立命的根本。
其次,工匠精神是尊师重教的师道精神。师傅在手艺传授的过程中具有主导性和权威性,将自己所掌握的手艺绝活、技巧方法传授给学生不仅是师者“传道”“授业”“解惑”的必然要求,更是文化传承的使命担当所在。在师徒相处的过程中,学生一方面从心底里对师傅的教授怀有感激之情,虚心地向师傅请教自己学习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合理地表达自己的学习想法,并通过日常的言语交流、行为举止等各方面表现出对师者应有的尊重。另一方面,学生也重视每一次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的机会,勤于思考师傅日常的教诲和指点,反思自己曾出现的问题并总结归纳相关经验。这种“师徒相授”的技艺传承方式孕育了我国“师徒如父子”的师道传统,潜移默化地成为了工匠精神的起源之一。
再次,工匠精神还是一丝不苟的制造精神。一丝不苟所形容的是一种做事细致认真、心无旁骛的工作状态。在这种全身心投入的工作状态下,劳动者娴熟的技艺和积累的丰富经验能够在制造过程更好地发挥,看似没有生命力的木头、石料、铁块等制造原材料,在劳动者的手中变得鲜活起来,能够熟悉并运用不同材料所具有的不同特性成为了一名合格工匠的“必修课”。随着机器化大生产的普及和信息化技术的推广使用,虽然许多原先需要人工的操作环节逐渐被机器的程序设计所替代,但这并不意味着制造过程中不再需要一丝不苟的严谨态度。从“复兴号”高铁检修过程中“一颗螺丝栓都不能松”的执着,到航空母舰建造时“0.1毫米接缝也不能忽略”的精确,一丝不苟的制造精神仍然是新时代大国工匠精神的有机组成部分。
最后,工匠精神是精益求精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是工匠精神的核心内涵和突出特征,是劳动者们在长期技术实践的积累中所形成的对劳动产品优化的不懈追求。这种对卓越的追求不仅体现在生产规模、生产速度、产品数量上的打磨与完善,更看重在质量品质等深层次上的提升。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飞跃进程中,产品的性能、服务的体验感等指标也取代了传统意义上对数量的单纯追求,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历史的检验告诉我们,创新是产业升级最大的推动力,能够在历史长河中历经洗礼而代代相传的技艺,必定不是单纯的照猫画虎,而是在继承上一辈人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和突破,凭借永不满足的追求感精雕细琢,将“产品”一步步优化成为“精品”。这是一门技艺得以传承的最好方式,也是工匠精神的精髓所在。
在社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分工的不断细化致使手艺人的没落,个人劳动同社会劳动不相一致,劳动过程与劳动目标无法吻合,多数劳动者无法通过单一的体脑劳动去感受劳动本身应有的意义。从某种程度来讲,劳动异化现象依然客观存在,这必然会影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马克思劳动自由观来看,劳动不仅是单纯的生产过程,同时也是劳动者自我生命价值的实现过程。蕴含社会责任感的工匠精神有效解决了劳动内容与形式、劳动对象与主体、劳动过程与目的之间的矛盾冲突,鼓励劳动者全身心投入劳动之中,从而取得劳动价值和精神享受双丰收,是对异化劳动的超越与解放。
一方面,工匠精神蕴含对创造性劳动的价值追求。真正有价值的劳动应当是能够激发劳动者创造潜力、创造热情与实践行动的创造性劳动。在创造性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对产品品质的追求大于对利益的狭隘追求,其思想、灵魂、情感都投入到了造物活动中、注入了自己的作品之中,体力和智力的消耗变成一种快乐,从而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身心感到充实。相较于痛苦压榨下流水线式的生产,工匠精神无疑是创造性劳动的精神映射。从古时候的“鲁班造锯”“四大发明”,到新时代的各种发明专利,工匠们秉持实用的前提不断开拓创新,彰显了工匠精神,弱化异化劳动、机械性劳动,促进创造性劳动的积极作用,这就是对异化劳动四重表现中前两种表现的积极回应。
另一方面,工匠精神促进劳动者自身及社会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工业化大生产将原本自由自觉的劳动过程、目的、方式相分离,机械重复的乏味劳作不仅限制和压抑了劳动者的自由本质,不利于个人价值的实现,还加深了社会劳工矛盾和两极分化状况,从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只有在生产劳动中将劳动的外在形式与内在内容相结合,才能更好地丰富劳动者的精神世界、本质力量,促进劳动者的自由全面发展。以劳动者对产品品质精益求精的高尚追求为基本内涵,工匠精神将劳动的外在形式与内在内容联系起来,引领工匠们全心贯注投入到劳动过程,将自己的意识、情感、心理等全部投射到劳动对象上,实现主体与客体、精神与物质的融合统一。这种非功利性的工匠制造既有利于产业发展,又有利于劳动者自我价值的实现,在缓和两极分化与劳工矛盾的同时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的和谐协同发展,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这也是对异化劳动四重表现中后两种表现的积极回应。
进一步分析工匠精神的这两方面价值意蕴,我们可以发现:首先,从精神主体看,工匠精神主要来自拥有专业特长的产业工人,这些产业工人们首先是劳动者群体中的一员,因此可以说,工匠精神源于劳动精神,其在本质上是劳动精神的飞跃与升华。其次,从作用功能看,工匠精神既能促进产业发展,又能实现劳动者的主体价值追求,带动社会发展的同时满足人自身的需要,是职场环境与劳动者自我完善发展的契合,因而可以说,工匠精神不局限于劳动精神,是超越传统劳动精神、能够实现劳动者主体价值追求的自由自觉的劳动精神。最后,从价值指向看,敬业乐业、尊师重教、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体现了劳动者的精神价值和本质力量,是对异化劳动的超越与解放。大力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是解放劳动力、实现人的和谐与社会和谐相融合的关键因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工匠精神的培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2016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公开强调:“要弘扬‘工匠精神’,精心打磨每一个零部件,生产优质的产品”[6]。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再次指出,要“弘扬工匠精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7]。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创新培育工匠精神,着力消解异化劳动已然成为大国建设的重要课题。
工匠精神生长于企业,却萌芽于教育,厚植培育“工匠精神”的沃土就是要把培养劳动者“工匠精神”的意识渗透到办学理念、课程设置、育人格局等方方面面中去,以促成劳动者“自我的实现”,完成对异化劳动的超越。首先,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马克思曾指出:“全面发展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8]。长久以来,很多学校一味追求功利化、工具化的教育培养,忽视了对劳动者主体价值意识的唤醒。但其实,如果缺乏正确的劳动价值观以及脚踏实地的耐心和恒心,工匠精神根本无从谈起。因此,工匠精神所追求的不只是精湛的技艺,更是优秀的道德品质、执着钻研的做工态度以及道技合一的和谐境界。一言以蔽之,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己成,则物成”。其次,要设置配套的教育课程。作为劳动者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学校要发挥其本身具有的重要阵地作用,开设如课堂专业技术训练、课外能力素质拓展、求职面试基本礼仪、职业道德规范学习等系统的职业教育课程,以课程模块的建立消解社会的“唯分数论”,重视“做实干家”。最后,要形成良好的教育格局。在课程体系的支撑下,大、中、小各学段中可以将劳动教育、职业教育的培训有机衔接,在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和满足社会需求的互动发展中将工匠精神所凝结的“认同”“师道”“制造”“创造”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之中,通过“学生进企业”“工匠进校园”等活动形式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推动形成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互促互进的良性发展格局。扎根在这样的教育沃土里,劳动主体明晰劳动是自我的追求和实现,是应然的人的“类”本质而非“异己的对象的关系”。
精益求精的工匠作风与当前社会劳动的快节奏截然不同,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尊重工匠”的积极社会氛围是培育工匠精神的环境前提。首先,要营造“崇实尚业”的社会风气。“工匠精神”不仅要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更要进社会、进企业、进人心。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精益求精”“劳动光荣”“创新伟大”的职业精神和情怀,激发劳动者潜能,带动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投身到钻研创造中去,感悟自身职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另一方面,要将工匠精神作为引领企业文化价值观的思想旗帜,着力发挥企业文化在弘扬工匠精神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的方针政策,让人们感受到这个时代是属于劳动者的时代,让劳动光荣、技能宝贵成为新的时代风尚”[9]。在“崇尚技能、尊重工匠”的氛围影响下,劳动者可以感受到社会及工作单位对他们所从事的职业的认可,大胆而放心、自由且幸福地进行劳动创造。其次,要充分挖掘优秀文化资源,扭转人们对大国工匠的刻板印象。当今社会,很多人仍然认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是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被迫选择的发展道路。其实不然,产业工人、尤其是高素质的技能型工匠是我们国家从“制造大国”到“制造强国”转变过程中的中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那种无视我国工人阶级成长进步的观点,那种无视我国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观点,那种以为科技进步条件下工人阶级越来越无足轻重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有害的”[10]。回顾五千年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古色古香的园林建筑、精雕细琢的手工瓷器、简便实用的发明创造等凝结和反映了我国工匠精神的文化资源代代相传,这都为我们营造“崇尚实业”的社会风气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最后,要加强市场环境的监督与管理。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生产领域中忽视产权专利、剽窃他人劳动成果的制造厂家仍然存在,做工粗糙、假冒伪劣的山寨产品在市场中鱼目混珠;流通领域中劣币驱逐良币、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市场秩序混乱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规矩有序的市场环境是工匠精神培育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把关产品品质、完善市场准入机制、确保交易公平有序,才有利于保护好劳动者发明专利、实现好消费者个人权益,避免在劳动产品生产、流通等过程中出现人为物所支配、价格哄抬炒作等异化现象。
现代职业教育是培养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途径,承担着培育和发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使命,其主要培养模式就是学徒制。进一步优化现代企业中的学徒培养模式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第一,要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树立杰出工匠模范。榜样的作用是感染人心的。榜样引领旨在培养劳动者的“主体道德感”,使其自觉学习大国工匠对待劳动成果、劳动过程、劳动关系的方式方法,从自身内在出发,全方位克服劳动异化的种种表现。首先,企业要发挥人才培养的主导作用,定期对行业中的优秀技工典型给予肯定,让优秀从业者“在经过一系列审核、公示、认定、表彰程序以后,以劳模身份再次回到劳动者之中,发挥其对广大劳动群众的典型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11]。其次,要强化对工匠精神的宣传引导,组织学习工匠大师的真人真事,总结优秀工匠的日常成长规律,复制成功经验予以推广,从而更好地引导年轻从业者从中获得启迪和鼓舞,自觉向榜样靠近,在全行业形成争当先进的向好氛围。第二,要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将产学研三阶段有机融合。产学研结合旨在提升劳动者的“技艺习得感”,以高超的技术技能培养克服劳动产品对劳动者的异化作用。相较于传统学徒制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的状况,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学徒培养模式,首先拓展了师徒双方交流的时间和空间。学徒每周可以合理安排自己在职业院校学习和在实训基地操作的时间,“学生”和“实习生”的双重身份配备“学校指导老师”和“企业带教师傅”的双导师制,让学校和企业的双轮驱动作用更好地得以发挥。秉持着“做中学”“做中教”“学中做”的理念,产学研相结合的学徒培养模式将学校教育场域和企业工作场域、科研育人过程与技术创新过程有机融合,让学生能够在多元的培养情境下,在实践中习得技术和技能。其次,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学徒培养模式还有助于传帮带的作用的有效发挥。在日常的自身实践中,学生不仅可以通过与带教老师的言语沟通知晓企业文化、洞悉行业标准、明确市场需求,有的放矢地提升自我技能,更可以在师徒朝夕相处的过程中感受工匠精神在实际操作中所展现出的攻坚克难、精雕细琢、一丝不苟等精神品质,潜移默化地向师傅看齐。“道技合一”的培养模式让受教育者对工匠精神耳濡目染,日后踏上劳动岗位时有意识地向实现“劳动的自我追求”靠拢,并疏离“异己的劳动”,真正将内化于心的教育理念外化于劳动实践。
劳动者自身的修为和社会文化环境的包容是工匠精神培育的主体前提和环境前提,政府、企业等多方为其提供的制度保障则是其坚实的后方依靠。首先,要建立合理的奖惩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劳动者发挥主体创造性,努力形成正向竞争的工作氛围。面对当前劳动过程中尸位素餐的异化现象,在完善原有工资分配机制的基础上,企业要善于运用奖惩机制激励劳动者积极践行工匠精神。一方面,对于在工作态度、钻研精神、创新导向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使这部分劳动者在生产创造中的辛勤付出得到相应的回馈;另一方面,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行业规范的行为也要坚决予以批评警告和相应的处罚,充分发挥制度的顶层约束和警示作用,督促劳动者日常就养成精益求精的价值追求,最终外显为蕴含工匠精神的行为准则。其次,要采用多维立体的评价模式,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在考核内容方面,不仅要注重对劳动者能力、技艺的考察,更要注重对其德行的考察。在职务晋升、评定先优时,可以将恪守职责、品德高尚等指标纳入评价标准或作为加分项予以政策倾斜。在考核方式方面,可以采用校企双方评价、专业知识考核、职业素养评价与实践技能考查相结合等多样化的考察形式取代传统的绩效考核,推动形成灵活有效的考核机制。在晋升途径方面,要给予劳动者们人生出彩的机会,拓展他们的晋升路径,给予工匠们,特别是年轻工匠更大、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最后,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保障制度,多方齐心协力培育“中国工匠”。完善配套的保障制度是劳动者安心学习、专心工作的必要条件,也是政府发挥服务职能、创新管理体制的重点工作。要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知识产权和技术专利保护、职工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和增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劳动者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增强克服劳动过程中不情愿、不主动的异化感受,让工匠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职业上有保障、经济上有实惠,让工匠精神自由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