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寿杰,靳澄宇
(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云南,昆明 650500)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提出,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1],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民族地区乡村改革效能,从2021年开始,文山州委、州政府根据《文山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方案》《文山州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建立起了一整套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以“狠抓、严控、细化、落实”的坚决态度制定出台了诸如《文山州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实施方案》《文山州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文山州建立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全覆盖机制实施方案》等系列化乡村振兴长效方案机制。同时,由政府部门带头组织启动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计划建设10 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8 个精品示范村(行政村)、104 个美丽村庄(自然村)[2],旨在以政策为导向,大力弘扬文山州“真拼实干,马上就办”的精神风貌,逐步实现农村低保收入扶贫、产业项目帮扶、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训就业扩大四个主体全覆盖,不断加强试点经验推广,因地制宜的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模板。
里夺村,位于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者兔乡者妈村委会下辖的一个自然村,距县城56km,距乡政府所在地12km,距村委会5km,全村辖7个村民小组,分为大里夺和小里夺,其中大里夺有1个村小组,小里夺有6个村小组,整个里夺村共计447 余户2108 人,壮族人口约占全村98%,是文山州较大的壮民族聚居村寨之一。因受地理环境影响,居住在这里的人们世代靠山而作、依水而居,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壮族传统干栏式民居建筑群落。作为文山州第一处实施自然村村级干部薪酬制度改革的里夺村于2014年就被列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庄名录,在这期间,里夺村充分发挥集体力量,通过村民自主实践,按照“各户分摊—集中发放”的方式为村级干部集资发放薪酬,逐渐探索出了一条以“薪”促工—以“制”带产的乡村治理之路,旨在激发农村基层组织内生动力,调动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制度改革助推乡村振兴。
为避免权益集中化和确保权力透明化,里夺村建立了以监督员、村干部、寨老、红白理事会(又称:娅歪协会)、群众代表、党支部等多机构协调统筹的组织管理体系,旨在调动全民参与积极性,相互监督,共同营造里夺村节俭开明办客、廉洁公正办事的良好乡村新风貌。同时,村级干部需要严格遵守全村集体审议通过的村规民约规章制度,每年年底需要对本年度已完成之事和之后一年内的村务规划进行述职报告,报告内容接受全体村民和寨老评议,再由村民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确定是否足额兑现年薪。对于各组所推选的村级干部候选人需要严格按照村规民约第三条例进行考察,候选人必须无不良嗜好,德行规范,为人正直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执行效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能够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结合本村实际,监督员由每个村小组开会选举产生和罢免,任期四年一届;总组长(正、副)各一名,任期三年一届,已经担任过的不再选用,换届选举群众大会须在(乡、村)相关领导监督下进行,用本村专用选票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和罢免;组长一年一届,由本组群众开小组会,用本村专用选票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和罢免;出纳和会计一年一届,由当届干部开班组会选举产生和罢免;寨老任期五年一届,由村内德高望重之人担任;红白理事会会长五年一届,全村每个家族推选一位在自己家族里比较服众的人来组建红白理事会,再由红白理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
严格按照村级干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统一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 到11:30,13:30 到18:30,周六和周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如工作需要则该加班就加班,值班人员不能要求薪资补偿或其他同等物质利益要求);分工明确,及时公布当届干部的职位和职务,方便群众办事询问;奖惩分明,知错就改,勇于接受群众批评,敢于自我批评,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干部班子“服务民众、严守纪律”的规矩意识;保持当天事当天毕,明天事提前置的高效工作效率,做到随喊随到,有事请假,闲时走访沟通,时刻牢记自身肩负着带领里夺村民发展致富的重要责任。
坚决贯彻执行集体义务工作劳动制度,鼓励多做事,做实事。具体而言,由总组长负责监督和安排,根据各组户数的多少进行抽工(多则多抽,少则少抽),原则上按全村总户数平均抽工。同时,总组长和组长要不定期、经常性对接工作事项,各组统计完本组工作日情况后需要再次交叉查看别组的记工单是否存在漏记或多记的情况;对于集体工的劳动工作量而言,一是看正常需要抽工的户数或人数,其次是总组长按照指标统一安排工作任务量,如果组长认为工作量太多或太难,需要协助处理的,需要在班子会议上讨论通过,不能私自调换;对于集体劳作中的小组单工和车辆抵工的行为,一方面要由本组群众和组长视情况讨论,另一方面需要持有车票或者其他有效的单据才能报销。
根据户籍人口数、年收入状况、承包土地面积确定各户所需分摊的金额,按照各级村干部职务进行发放。严格按照组长每年20000 元,副组长每年18000 元;监督委员会和党员班组成员无偿贡献;各小组组长根据各组自身条件而定(基本控制在3600元到5000元每年);寨老36元每位每年;群众代表、红白理事会成员可根据所在小组会议决定,按所在本组的当年最高工户量薪资进行发放或者抵工。
积极倡导推行“总组长统筹协调—各组长带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寨老及红白理事会监督保障”的一体化工作对接机制,鼓励群众定期定点开展小组交流讨论会,积极建言献策,创新思维模式,凡是谁提出的建议或者方案符合里夺村自身发展需求而被采纳的,都将给予适当奖励,而相关对接负责的村级干部成员也将在薪酬奖励、职务晋升方面受到褒奖。对于工作积极认真、能力非凡的村级干部成员将得到外出旅行、考察和学习的奖励。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3],这对村级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各级村级干部既要发挥其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领导作用,又要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主体,在产业振兴、人才培养、制度建设、文化培育、生态振兴等各方面发挥引领、组织、协调的重要作用,旨在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但是,对照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任务、新要求,里夺村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村子美不美,全靠“大家垒”。在推动里夺村级干部薪酬制度改革进程中我们必须意识到里夺村级干部既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领航员”,又是全体村民的“服务员”,“调解员”。一方面,村级干部要勇于承担责任,要有强烈的为民情怀和带领村民实现美好生活的专业素质;另一方面,全体村民应给予村级干部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和精神鼓励,相互辅助合作,共同为里夺村改革建设出谋划策。但是,当前里夺村级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着青年群体缺失、干部成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等问题,不少村级干部承认,由于受文化水平和眼界所限、经济待遇较低等影响,多少存在着“不愿为、不会为、不敢为”的禁锢思想,缺乏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勇于创新的勇气。同时,部分村级干部在思想观念上跟不上国家的政策方针调整,在开展基层工作的时候只会机械的落实上级部署,其工作方式依然停留于简单的“上传下达”,没有真正落实会议文件精神,对制约村子发展命脉的集体经济缺乏主动谋划意识、经济拓宽脉路僵化、创新意识薄弱。
要想推动乡村改革持续深化,那么对于村级干部的精神激励作用是必不可少的。有时候我们必须意识到村内的声望、权威、面子这些非物质的东西是需要在村庄这样的熟人社会文化环境中才能实现,如果离开了早已内化到村民身心里的乡村生活系统,那么所谓的面子、人情等文化范畴受益也就随之消失了。伴随精神激励效用的减弱,很多人就会对村级干部这个角色的热度慢慢丧失,他们先前所设想的通过公共决策,调动共有资源为村民谋福利的社会预期也就逐渐减弱,这样的工作对于他们来说其实也是索然无味的,由此,想要带领全体村民实现共同致富的决心也就慢慢消磨殆尽了,甚至有一部分村级干部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私自动用手中权力从土地、集体经济收入上获得一些经济利益,这样的行为反而会阻碍整个里夺村的健康发展,打击其他村民想要致富的意识和热情,使得村集体经济长期发展滞后,严重制约了里夺村的长远发展。
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形势变化,依然愿意选择留在村子里担任村级干部,为里夺乡村振兴建设贡献力量的人大多是一些农业致富人群、农业生产合作社成员、种养大户、教师医生、返乡创业青年、高校毕业生、离退休人员等。但是,就目前来看,出于社会、家庭、朋辈群体对这些人的期望,他们的存在并没有过多受到基层农村的欢迎,这就导致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村地区的人才培养、储备、引进、发展成了一个大问题,整个农村发展机制不健全;同时,面对成堆的汇报材料,基层村级干部还要定期填写、申报、汇总,使得原本就紧缺的村级干部完全没有时间真正走村串户,但却又要做到形式上的好看,至于是否是实质需要,是否真正反应了农民真实的生活却没有人监管,这种技术主义的“殖民”实则就是一种新的形式主义。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基层村级干部不仅没有享受到像国家公职干部的待遇,反而很多地方的村级干部还要为离任后的生活保障问题而担忧,因此就会出现一些干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懒政行为,而这一切的根源不外乎一方面是上级政府部门对村级干部的监管形同虚设;另一方面则是整个村子对蓄意破坏正常乡村秩序的行为缺少强有力的惩罚机制。因此,只有真正用制度来规范和保护好村民利益,同时辅之于正向激励,才能让村级干部踏踏实实为全体村民服务。
农村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也是重要保障[4]。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严格执行文山州委、州政府提出的系列化乡村振兴方案,同时结合里夺村独特的村规民俗,助推里夺村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迈向更高阶段,由此,一项由全体村民自发倡议并推行的村级干部薪酬制度就此铺开。此制度改革以政策为指引,坚持“激励创新、示范引领”的原则,将里夺村级干部基本薪酬设置为六档,由群众无记名投票,按照择优选拔的方式产生各级班组成员;坚持“稳中求进、持续发展”的原则,鼓励能人连任,工作补助按年升级,确保薪酬制度政策的吸引力;坚持“一村一策、按等评优”的原则,强化精准考核、绩效考评机制,营造能者多劳多得的局面,不断激励群众积极投身创新创业热潮,扩大集体经济规模。最终既改善了村级干部工作报酬结构、普遍提高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调动村级干部工作热情、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又培养和吸纳了更多德才兼备的村选后备干部,为后续里夺村实现更持续、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过程必须充分发挥“制度条例”保驾护航的作用,全力构建“制度引~产业兴”的一体化产业帮扶机制,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因此,里夺村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发挥带头榜样作用,既要带领村民严格遵守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薪酬评议会等相关村规民约制度,又要服务群众、带头议事干事、积极招商引资、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的力量,以制度规范引领产业发展,助推乡村产业实现规模化、体系化发展;同时,深挖民族地区村落特有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加快乡村旅游业发展,以全新的制度改革效能优势,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努力争取各级政府资金支持,积极拓展对外交往渠道,建立工作信息对接平台,大力兴建公共基础设施,引进更多教育帮扶资源,鼓励全体村民在新的治理模式下主动参与到乡村治理的全过程,有效解决好乡村经济发展和劳动力流失问题,加速乡村产业高质量循环式发展,帮助村民走上致富道路。
推行薪酬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在全体村民的监督评议中把里夺村打造成一个生态和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现代化自然村。因此,既要发挥农村基层村干部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助农增收致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推动作用,又要认识到他们是基层工作的核心力量,是广大基层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5]。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必须强化里夺村民生事务评议监督机制,通过设立红黑榜、举报箱、评议会,最大程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倡导“群策群议”的治理新方式,村内事务只有经过全体村民集体评议后才能落地实践,既制约了村干部的个人私权,又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让村务民主贯穿整个“上下联动”的管理服务机制,充分展示里夺村自然资源之美、人文气息之美、生态环境之美,突出里夺村独特的壮民族文化之韵,展现乡村振兴之下的美丽乡村风貌,旨在把里夺村建设成了一个制度规范、人民有权、法治有序、生态和谐的少数民族新农村,而这种全新的治理模式作为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成果展示必将成为乡村振兴过程中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实践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