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政,张军成
(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甘肃,兰州 730050)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坚持人民至上是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1]。这深刻阐明了党和人民的本质关系。习近平总书记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出发,提出了人民“天地论”、“江山论”、“父母论”、“师生论”等形象比喻[2],归结为一便是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日益凸显,要补齐农业农村这块短板,提升农村的内生动力,关键要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回答好“为谁振兴”这个根本价值问题,进而才能弄清楚乡村振兴的主体、动力、目的、成败标准等系列问题。乡村振兴坚持人民至上是贯彻《决议》精神和习近平人民观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强党在农村的领导、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价值缘由是价值形成的因素。人民是乡村振兴的价值旨归,理论上源于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继承、历史中来自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经验、现实里成因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选择。
人民是历史主体的思想。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3]。人最初的活动是物质生产活动,实践是历史产生的前提。政治和意识等关系是由生产关系所产生的。在农耕文明时期,人没有完整和科学地揭示自身的历史,只有到了19世纪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到来,才产生了可能。马克思在批判唯心史观的基础上,结合工人运动的斗争需求,在哲学领域揭示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是人民所创造的、社会变革的根本力量是人民群众的原理,并预言“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4]。
无产阶级运动目的的思想。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成为社会的主要生产方式,人的异化现象日益严重。“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5]。产生的重要社会后果就是阶级斗争,工人和资本家不仅在生产中的地位不同,而且在收入、教育、居住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天壤之别。这引起工人的反抗,最初表现为捣毁机器,后来出现了英国宪章运动等有组织的工人运动,各种形式的无产阶级运动表达了同情工人、反抗剥削和压迫、倡导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和价值取向。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6]。绝大多数人指的是人类社会数量最多的劳动者,即人民群众,无产阶级运动为人民谋利益,因此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追求是为人民谋利益。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人的解放,马克思认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7]。
人民是历史主体和无产阶级运动目的的思想为乡村振兴坚持人民至上奠定了理论基础。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是乡村振兴的指导思想,人民是历史主体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无产阶级的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要坚持人民至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总则里指出“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8]。从法律层面,体现了乡村振兴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
坚持人民至上是党在农村革命、建设、改革的重要经验。近代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来,农业落后,农村日益凋敝,除了少数富农和地主,广大农民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后致力于实现人民解放、人民幸福。在国民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运用阶级斗争理论分析农民的经济状况和革命动机,得出农民是工人阶级天然同盟军的结论。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领导人民打土豪、分田地,建立工农红色政权,对改善农民生活、兴办农村各项事业进行了初步探索。抗日战争时期,党在大后方农村实行“三三制”民主、减租减息等政策,团结各个阶层合作抗日;党在沦陷区放手发动农民,建立抗日根据地,为抗战胜利奠定坚实基础。解放战争时期,党为了实现“耕者有其田”,开展土地改革,亿万农民分到了土地;党依靠农民的力量,打赢了淮海战役和渡江战役,为全国革命胜利奠定基础。党植根人民,赢得了民心。毛泽东曾经总结到,“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9]。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把土地改革扩大到全国范围,引导农民参加生产合作社,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初步建立起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体系,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一定程度改善,党的“三农”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党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在全国推广农民发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帮助农民摆脱贫困,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提升农民的精神面貌。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维护好农民利益,“党中央的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笑还是哭”[10],“对各类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11]。新时代十年,全面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农村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全体农民吃得饱、穿的暖、有房住、有学上、有医保,在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下,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坚持人民至上是未来全面乡村振兴的重要启示。回顾“三农”工作的光辉历程,要“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12]。党来自人民、扎根人民,与人民同甘共苦、团结奋斗,乡村振兴在任何时候都要关注农民,把农民的安危冷暖、急难愁盼放在议事日程、行动安排上来,不断改进党的工作态度、作风、方法,以造福农民为己任。
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下,乡村振兴坚持人民至上是为了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经过长期努力,“三农”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面貌焕然一新。但是“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13]。当前,一些农村还存在着淡漠农民、侵害农民利益的现实困境,一些农村受到市场自发性的影响,部分人信奉“资本至上”,将资本增值凌驾于农民之上;一些党员干部政绩观扭曲,单纯追求生产总值,只做引人注目的显绩,不谋长远利民的潜绩;一些农村的公共服务同城市差距拉大、人居环境质量有待提高、乡村文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等。这都说明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未完全满足。农民的数量庞大,不仅指农村的常住人口,而且还有近2 亿农民工,未来依然有几亿人生活在农村,满足农民对于满足全体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至关重要。农村蕴藏着大量消费和投资需求,是进入新发展阶段扩大内需、畅通双循环的重要支撑,农民的素质和能力是未来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因此乡村振兴坚持人民至上有利于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提高农民的生活幸福程度,以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农村改革是治国理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人民至上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价值导向。“三农”主动,全局向好。一方面,用改革的办法激活农村生产要素“一池春水”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重要目的是要实现共同富裕、为农民谋利益。面对改革的根本问题“改什么、怎么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14]。实现农民利益是农村改革任务的底线之一,保证粮食安全、壮大集体经济都是农民利益的体现,因此坚持人民至上是农村改革价值导向。另一方面,提高改革决策水平和减少政策落地的阻力,要顺民意、聚民智、得民心。在改革决策阶段,少数人的意见未必就贴合实际并且全面。针对农村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农民最有发言权,关键在于倾听农民对改革的意见,以更好地弄清楚问题。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15]。农民从实践中获得感性认识,党员干部从农民的感性认识中抽象出理性认识是必要的,并且理性认识只有通过群众将其付诸实践才能得到检验。所以农民是农村改革的主体和依靠力量,因而乡村振兴要坚持人民至上。
相较于西方奉行“以物为中心”的个人主义或国家主义,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执政掌权、建功立业,人民始终是党做“三农”工作的价值取向。乡村振兴坚持人民至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人民在乡村中居于主体地位,人民是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民幸福是乡村振兴成效的评判标准。
人民是乡村振兴的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16]。一百余年来,党领导人民矢志奋斗并取得丰功伟业,是由于党始终扎根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人民把党当作亲人、恩人、救星,始终信任党、奉献党、跟党走。党在农村建立人民政权、实现土地集体所有、兴修农田水利、普及义务教育等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一以贯之践行初心使命和宗旨。新时代十年以来,党中央在脱贫攻坚的顶层设计、资金筹集、领导体制、监督验收等方面加大了力度,着眼于壮大农村产业、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推动农村可及性和可持续性发展,力求不落下一个困难群众,近亿人口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奔小康。乡村振兴是人民幸福生活的新起点,党中央对脱贫地区设立了5年过渡期,期间坚持四个“不摘”政策,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体现出党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民是乡村振兴的出发点没有变,在更大范围和程度上让农民过好日子是乡村振兴的目标。
人民是乡村振兴的落脚点。乡村振兴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手段和途径,根本上让老百姓得实惠、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相对贫困的难题,比脱贫攻坚难度大,关系千家万户的期盼和未来。人民处在乡村振兴的主体地位,是乡村振兴服务的对象。“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必将为农村居民智力体力的充分发展提供良好的内外部条件,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路径的有益探索”[17]。追求美好生活是人作为主体实现更加全面发展的体现,关键是补齐发展的短板、夯实乡村振兴的根基,在“产业、组织、文化、生态、人才”五个方面振兴乡村。实现这一历史进程不能一蹴而就,要遵循乡村建设规律而循序渐进,保持历史耐心,在乱云飞渡的复杂斗争中保持淡定和从容,关键要让老百姓在乡村振兴的时间节点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民生无小事,顺应民心和民意等不起、耗不起,谨防“塔西佗陷阱”。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措施,要坚持底线思维,量力而行,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尽力而为,兜牢困难群众的生活底线。实现农民富裕富足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策略,乡村振兴要实现农民富裕富足,所以人民是乡村振兴的根本落脚点所在。
人民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过剩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致使土地“没人种”、农业“凋零”,一些农村出现了“空心化”的现象。吸引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与培育高素质职业农民是乡村“后继有人”的关键,这也证明了人是事业发展依靠的根本力量。为形成前进的、上升的趋势,解决一系列矛盾是必由之路,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才能推动矛盾的解决,社会关系的本质是人的关系。所以“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党一往无前、永立不败之地的最基本、最深沉的动力支撑”[18]。乡村振兴如果脱离农民,就是空谈振兴;如果依靠人民,就有深厚的动力源泉。
汇聚民智,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人能思想、进行文化生产,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经过长期的积累,能对当前以及后世产生影响,一些民间村落遗迹、村规民约、佳节习俗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的象征。一方面,乡村振兴要继承乡村历史上的先进文化,汲取古人智慧。对于保留下来的农村优秀文化习俗、农业文化遗产要转化为发展农业生产、美化农村环境、丰富农村文化的重要资源。另一方面,乡村振兴各项决策要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回应今人呼声。农民最关心的是衣食住行以及看病等问题,对生产生活的烦心事、揪心事感受得最多,对农村的发展蓝图、农业的改进方式、农民的福利保障有许多意见。农村活跃着许多土专家、土秀才、乡贤、土匠人等,都是一方发展的宝贵人才。倾听农民的意见,综合农民的想法,打通政策执行的思想堵点,碰撞乡村振兴的思维火花,才能激发广大农民的创新和创造精神。
集中民力,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农村落后于城市是城乡发展规律的必然反映,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适应规律的要求,例如脱贫攻坚在外部扶持下形成多方共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须以农民利益为主导,“乡村振兴是农民干出来的,而不是政府花钱堆出来的”[19],“输血式”扶贫的方式方法向“造血式”过渡,关键在于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一方面,要合理分配物质利益。经济因素对农民的具有重要的引导力。例如,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可以增强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保障农民权利,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农民的各项权利保障越充分,其归属感和自主性就越强。例如,一些农村厘清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有效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农民干劲更足了。
人民是乡村振兴的尺度。尺度是指衡量事物的工具,标准、法则是抽象化了的尺度。在人类社会,立场对尺度有重要影响。依据唯物史观的观点,生产资料私人占有是剥削现象产生的根源,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广大劳动人民的血汗,其反动的经济立场决定了政治上采取阶级压迫和愚化人民的手段,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度都把统治阶级的偏见作为评价的标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以往任何的制度,是全心全意站在人民立场上的,为广大民众谋福祉,因人民而生、为人民而兴、靠人民而成,是由人民选择和拥护的好制度。乡村振兴立足于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是发扬制度优势、彰显制度效能、实现制度目标的体现。
乡村振兴不能单纯地从地区生产总值的高低、增长速度的快慢、外部简单的装饰等去评价成效,而是要坚持人民至上。“一个政党的执政水平以及政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只有人民有权去评价,只有由人民来监督,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人民至上”[20]。一方面,人民具备从主观方面评价和监督的权利。乡村的建设情况各异,农民的诉求表达机制和乡村决策程序存在一定程度上不匹配的问题,有些村民“被代表”,一些村委会未能听取并综合全村人的意见,甚至一些党员干部拍脑袋决策,一些村信息公开不彻底、项目情况不透明。因此,人民是乡村振兴的尺度首先体现在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农民在决策能建议、决策后能评价、对决策各环节能认同。另一方面,于结果而言,人民客观方面获得实惠。按照实践的观点,乡村振兴的成效不是依据人们主观如何而定,而是不依赖于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实效。人民获得实惠主要体现在衣食住行等具体的物质层面,也体现在乡风、家风、民风等精神层面,归根结底要看是否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
人民幸福是乡村振兴成效的主要标准。回应和满足人民的诉求要为人民办事,乡村振兴的提出和实施是党为人民办事的生动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继承了邓小平同志的人民评价理论,指出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21]。乡村振兴只有持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才能使人民拥护、赞成、高兴、答应,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内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乡村是造福人民的广阔舞台。乡村振兴要从物质基础、民主参与、精神富裕、美丽乡村四个方面体现坚持人民至上,以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为抓手,不断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彰显农民主体地位、提高农民思想水平、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增加农民收入是坚持人民至上的物质基础。人的生存和繁衍离不开生产生活资料,在目前人类所处的生产力阶段,分工带来的劳动交换是通过货币的形式实现的,因此财产和收入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坚持人民至上是具体和现实的实践表达。乡村振兴只有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提高农民生活保障能力,才能体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产业振兴是增强乡村内生动力、强化“造血”功能、帮助农民可持续增收的治本之策。
推动农民从农业转型升级中增收致富,培育“会种地”并“种好地”的新型职业农民。第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更多合适的农业产业,健全产业体系以提高农民增收的总量。习近平指出,“促进农民增收,难点在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22],因为种植用地广,一些农村农业产业比较单一,造成综合经济效益不高。一方面,“种好田”的同时,要树立大食物观,在林、牧、副、渔上做文章;在尊重和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充分开发山水湖草沙的自然空间,生产出更多的农产品。另一方面,对初级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打通生产、营销、流通等堵点,树立品牌意识,提升农业产业链的附加值。第二,落实“藏粮于技”的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改进生产体系以提升农民增收的增量。农业的机械化和智能化为职业农民提供了技术支撑。例如生产和使用适合我国丘陵地区的小型农机、研制优质种子、推广使用无人机喷洒作业等,为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扩大农民的利润空间做出了重要贡献。第三,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有益作用,完善经营体系以激活农民增收的效能。习近平指出,“富裕农民,就要提高种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加农民务农收入”[23]。并不是完全取代小农经营,而是要在市场的竞争机制下减少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用新的经营方式释放资本、人才下乡的红利。因此政策上要鼓励“公司+农户”、家庭农场等经营方式,在土地流转、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予以优惠,法律要保障好农民股份、工资等各项权益;培育农民生产合作社,要调查并尊重市场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要维护农民的集体发展权,盘活集体资产,让农民在壮大集体经济中受益。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因地制宜走特色农业之路,融合农文旅做大做强二三产业。农民还可以通过外出务工、社会保障、政府补贴和财产收益等增加收入。我国农村数量多,没有千篇一律的发展模式,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自然状况进行探索,但发展总的思路是跳出农业,大力发展二三产业,要充分挖掘文化、旅游资源,打造集先进制造、休闲观光、生态屏障为一体的田园经济体。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至上的政治要求,关键要让农民真实地参与到民主中来。农民依法拥有政治权利,理论上是由农民的主体地位所决定的。一些农村存在侵害农民的民主权利的现象,是削弱和否定农民主体地位的体现。只有提高农村的治理能力,才能彰显农民主体地位。治理有效是维护农村稳定、改善民生的重要前提,要着重从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民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两条路径彰显农民主体地位。
党和人民群众具有血肉联系,要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引领作用,为农民自治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一是要提高党的政治领导力,推动党组织在村务活动中的工作覆盖。农村由于其分散性的特点,容易滋生不同思想和势力,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容易造成治理混乱。以党支部领导村委会为抓手,实行书记“一肩挑”,加强组织生活建设,丰富党日活动,组织好农民以实现党在乡村的全面领导。二是要持续不断强化党的思想引领力,提高党在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例如加强对科学理论的宣传力度,以启迪民智、达成共识,凝聚好农民。三是党员要积极了解民情、化解民怨,鼓励党员搭建与人民的“连心桥”。提高党员干部处理矛盾的意识和能力,以微网格推动党员向基层下沉,为农民提供更多精细化服务。
农民是乡村治理的主体,要健全民主自治制度、创新民主自治形式,提高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切实推动治理优势转化为造福于民的实效。一是要保障农民被选举和投票的权利,使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在乡村不折不扣地执行。二是要将协商民主贯穿于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全过程,真正把人民的意愿和诉求体现到乡村振兴的实际举措之中。习近平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24]。三是要合理运用数字技术,提高农民的民主参与程度。习近平强调,“要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发挥村民监督的作用,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25]。例如,针对外出务工、扶贫搬迁等农民,要通过线上等渠道征求他们的意见;制作乡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小程序等,设置村民留言、拍照上传功能等以方便农民参与乡村治理。
引动农民崇尚道德、遵守法律,规范农村社会成员的行为和心理。农民作为具有自主性的主体,同时也具有可塑性。培育农民的道德观念和提升其法治意识,是保障农村公平正义、打击违法犯罪、建设和谐家园的重要举措。一方面,要办好农村的义务教育,推动道德和法治进课程、进学校、进头脑;另一方面,要依靠农民形成崇德遵法的浓厚氛围,例如发挥“新乡贤”、道德楷模等榜样作用。
坚持人民至上要让人民在精神层面有满足感,长远上能够不断提高人民的素质。乡村振兴不能没有人的振兴,要提高农民思想水平、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农民以坚持人民至上。乡风文明从开展农民道德建设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两条路径有利于造就高素质农民。
开展农民道德建设,要继承农耕文明的优秀乡土文化,创新开展乡村文明实践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凝魂聚气,增强农民对乡村振兴的信心、志气和干劲。一是要保护并利用好乡村历史文化遗产。注意从遗产的文化内涵、精神特质探索教育价值,同时“要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中所蕴含的道德规范和伦理价值,并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向上、向善的意识和情怀”[26]。二是要大力倡导文明实践,烘托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例如创新志愿服务形式,提倡支教、恤老、捐赠、修缮等善举和义举,以实际行动引导农民积德行善。三是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党员干部要自觉做表率,改进工作作风,将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贯穿工作始终。四是丰富道德学习的途径。推动党群服务中心的学习资源向田间地头延伸,建强广播和公示栏等学习阵地,充分利用文艺演出、“最美家庭”评选等活动,增强道德对农民的感召性和吸引力。五是注重制度建设,完善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推动教育和宣传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充分利用村规民约,用公众舆论、民主评议等方式规范农民言行。
丰富公共文化服务,要整合乡村文化资源,引进、培养和使用好乡土文化人才,推动文化服务多元化、个性化,增加乡村文化有效供给。一是调整乡村文化资源的结构,突出公益性、有序性的特征。比如建设农家书屋,要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求好不求快的原则,注重购买和调配农业生产、农谚农俗等书籍,以适应农民的阅读需求。二是要确保文化服务“后继有人”。要健全乡土文化人才保障机制,吸引毕业大学生、退伍军人、退休教师等人才返乡;注重从农民中间发现“艺术家”,发挥农民在文化服务中的主体作用,打造让农民大放异彩的农村舞台。三是促进城乡文化融合,推动城市教育、科技反哺农村,缩小城乡文化差距。一方面,要改善硬件设施,比如打通互联网下乡的“最后一公里”,使农民能享受到获取海量信息的方便;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抵制低俗、迷信等落后和错误的信息,净化农民的文化空间。
环境是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农民对乡村美丽有最直接的感受。人的身体是自然的延伸,在时空中从事物质变换活动,人的意识对环境的反映,分为美或丑的感受。美丽的环境广义上同时具有生态、经济、文化等价值,是人地矛盾下的和谐状态,具有可持续性的特征。建设美丽乡村意味着满足农民对优美生活环境的需要,要从治理乡村污染和建设绿色乡村两条路径美化农民的生活家园。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土壤、水等质量,以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抓手,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习近平指出,“要推动污染治理向乡镇、农村延伸,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7]。经过工业化和城镇化,农业污染日益严重,治理环境问题要下很大决心,重点要推动防治资源下沉。只有千百万个农村环境都得到修复,生态问题才能解决。一方面,在农民的生产环节防治污染。例如,要充分利用现代农业生产科技,走集约化生产道路,要合理控制农药、化肥等使用量,发展喷灌、滴灌等先进农业设施,推广秸秆还田、轮耕休耕等先进劳作方式,畜禽养殖废弃物能源沼气化和肥田化处理等。另一方面,在农民的生活环节防治污染。例如,大力开展农村厕所改建行动,让农民使用上干净、卫生、文明的厕所;严格检测和管理污水排放,让农民拥有良好的水环境;实施农村垃圾运转和集中处理模式,做好垃圾分类,给农民整洁的环境。农民生产生活的污染防治,为美丽乡村奠定基础。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28]。一是要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倾斜,在资金、技术上予以扶持,努力实现家家通硬化路、村村夜晚有路灯,让农民健身有公共体育器材、学习有农家书屋。二是要避免大拆大建,保留乡村特色,让农民记得住乡愁。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留下了大量的独具特色的农耕文明,而农村的砖瓦、碑石、道路、布局等都是其物质载体,保护乡村原貌就是在保护民族的根脉,将其发扬光大有利于提升我国软实力。三是要建设绿色乡村,在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尽量使用风、光、水等可再生能源,推动节能减排、固碳降耗;提高乡村植被覆盖率,利用盐碱地、撂荒地植树造林,治理荒漠化,涵养水源,留住蓝天白云、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