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浩月
一
有年春天,我出版了一本新书。作为一名书卖得并不怎么好的写作者,此前对于出书这件事情,已经意兴阑珊,直到上一年的秋天,在外出参加一项活动时乘坐的火车上,结识了我的出版经纪人小程,他打印出来一些我的文章的样章,某一次他独自乘火车无聊至极的时候读了几页,旋即决定要帮我把这本书出版出来。
小程是一名年轻人(其实我也不算老),说话声音轻而慢,并且容易脸红羞涩,他经常让我想起年轻时的自己,也是如此的脸皮薄,所以每当小程在表达一个观点的时候,我总是静静地等待他说完,并不插话。后来我们更为熟悉了一些,他告诉我他读过我的某一篇文章,觉得确实写得“催人泪下”,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最后只说了一句,“其实也没那么好。”
出于对小程的好感,我一度打算把自己在北京工作、做电影推广的堂妹介绍给他当女朋友,有一天晚上我还把堂妹的微信头像下载了下来,发给了小程,他收到后如我所想,礼貌地说了句“先谢谢哥了”,便再无其他回应,直到冬天时,我们在Z 城的书店,深夜聊天,知道他的故事之后,才明白他为什么会婉拒。
那年几乎整整一年,我和小程都奔波在天空与大地上,或乘飞机,或坐火车,到各省的书店去做讲座,宣传那本经小程之手由一家出版社出版的新书。新书很薄,定价也低,所以卖得还算可以,小程打算通过这种接近于“电影路演”的方式,把书卖成畅销书,我也由开始的排斥,到慢慢地喜欢上了这样的旅行方式——到某地待上个两三天,在小程事先联系好的书店做上一两场活动,签售出去一些书,然后再奔向下一个城市。
除了飞机和火车,我和小程偶尔还自己开车到离北京不远的书店、读书会去做活动,在旅途中我和他天马行空无话不谈。有一次我们去了一个位于北京与河北交界处的一个大型社区,去那儿的社区书店做一场演讲,那场活动我情绪不高,到场的几十名读者大多是老年人,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多是退休者,隐居在远郊的别墅无所事事,所以时常搞一些读书会之类的活动,我跟小程说,我们来这怎么搞得像唱堂会一样,以后这样的场合,最好不来了。小程的表情有些尴尬,我赶紧劝慰他说,也没所谓,他们不还是买了五十多本书吗?
就是这样,那一年的书店之旅,进展到Z 城的时候,我和小程认识了一位书店老板,他的名字叫冯远。这一年前前后后认识了不少书店老板,但冯远留给我的印象最深刻,深刻到几年之后某个瞬间我还是能一下子想起他来,想起他开车带我们逛Z城,钻小巷子去只有当地人才能找到的饭铺吃小吃,他非常流利地用左手转动方向盘,右手在不断地接听电话、发微信,但他车开得很稳,仿佛与马路上的红绿灯建立有电波联系,每次他总是能恰到好处地在红灯亮起时把车刹在斑马线前。
二
冯远的书店在Z 城的老城区中心,一座四层楼高的楼房,像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百货大楼。他的书店占据了大楼临街一角的第三、第四层,下面的两层,还保持着百货大楼的格局与气氛。书店名字的招牌是深绿色的,不张扬,隐进周边的环境里,但顺着旋转步行梯踏入第三层的时候,属于书店的那种独特气息便扑面而来。墙壁的两侧,挂着上百幅作家前来做讲座、举办读者见面会的图片。楼梯保持着原本的老水泥颜色,但却被擦洗得锃亮,冯远说他最接受不了的事情之一,就是书店里有灰尘,因此在参观书店的时候,我特别留意了一下,果然无论是书架还是木地板上,都一尘不染。
我没想到,书店整整两层,只有第三层是营业的,第四层虽然也布置成书店的样子,但书架上放置的,都是冯远个人的收藏,包括数不胜数的作家签名本,各种书的珍贵版本,甚至不乏一些罕见的古籍。书架绕着房间摆放,高度直抵屋顶,一架洁白的木梯,有些孤独地摆放在角落里。房间的中间,安放了一张巨大的书桌,上面整齐地躺着一摞摞书以及文房四宝。房间的北端,有十几把舒适的椅子,看样子并不经常有人使用,冯远说,那是他招待朋友进行小型聚会时使用的场地。
从第三层通往第四层,不再是楼梯,而是一台精致的电梯,改造后的电梯隐藏在门后,不易被发现,只有冯远用磁卡刷过之后才可以使用。从只能接送三四个人的狭小电梯里出来,视线豁然开朗,如同不经意间闯入一片森林。房间里所有的窗户都关着,空调无声,空气清新。冯远推开一扇伪装成书架的门,里面是一个阁楼造型的空间,有一个帐篷,他说,这是他上高中的女儿的休息间。随后又打开另外一扇同样伪装成书架的门,那里面同样有一整套的旅行装备,他说,这是他午休的地方,那些旅行装备,可以在这里使用,也可以随时卷起带走,伴他去旅行。
在冯远的茶桌喝了一会儿茶之后,他看了看手表,说时间差不多了,到了讲座开始的时间。他用卡刷开电梯的门,下行到第三层的书店,电梯打开后,可以看见讲台上书店的员工作为主持人正在招呼读者,那里大约坐着三四十人的样子。我打算走过去,冯远伸手拦住了我,之后他的那个阻拦的动作一直保持着,一直到主持人读完我的介绍后,冯远放下了手,示意我可以进场,我想,这真的是一位很认真,也很追求仪式感的人。
三
两个小时的活动结束后,再见到冯远,他显得很开心、很满意的样子。活动刚开始时,他坐在读者席的最后一排,我注意到他的眼睛有光,但在听完开场白之后不一会儿,他就消失了,我想,他可能是回自己的“森林”休息去了。
冯远等着我给最后一本书签完名,他看了一下手表(他可真是一位有时间观念的人),说:“到晚饭时间了,我们不出去吃,就在书店里简单对付一下吧。”这是一家神奇的书店,不仅可以住,还有厨房和餐厅,能够招呼人吃饭。在绕过长长几排书架后,冯远打开一扇门,进去之后发现是一间小型的单独书房,只不过书房里放了一张餐桌,餐桌上,已经摆放好了几盘冷菜。
我清楚地记得,那张茶桌铺了洁白的桌布,冯远悠闲地坐在主人位,时不时用手给餐具做排列,让酒杯、餐盘、筷子、勺子等,保持着西餐的摆放礼仪,尽管菜盘里装的是地道的地方菜。我一度觉得,他有随时会绕着桌子走过来帮我修正餐具摆放位置的嫌疑,所以我在举筷、收筷的时候,自觉地把它们也摆得整整齐齐,冯远对此感到满意,他看过来的眼光充满着柔和与喜悦。
晚餐时的冯远忙碌且有序,他忽而离开坐着的椅子,到不远处的书橱低柜处摸出一瓶白酒,忽而快步打开那扇略显沉重的餐厅门,把负责做饭的阿姨叫到门口,要求上热菜或者加菜,忽而想到一本书籍的珍本,用手指着让我们行注目礼,忽而又把喝了半瓶的白酒收起来,换上一瓶新的白酒,让我们品尝。他在忙碌这一切的时候,我同样回报以柔和而满意的目光——请不要误会,这是酒友间常见的交流方式,这仅意味着,这将是一场有意思的、谈性很浓的、让人不舍得散场的酒局。
我不确定冯远是否知道我的名字,但在活动开始之前,在他独享的大办公室里,当他从某处抱来一摞我过去出版的书时,我觉得,他还是对我有所耳闻的。这摞书中的其中两三本,是我不好意思面对,甚至想永远不会有人再读到的书,可感觉它们也不像是冯远专门去购买的,因为那几本书除了在网上二手书店,已经很难买到。冯远请我在这些书上签名钤印,并且表示要当成个人收藏品,不对外出售。我觉得他不是在说客套话。在我签名的时候,他离开过一会儿,到自己的座位上去喝水,但两口水没咽完,就又跑过来在边上看着我干活,好像是怕我偷懒,或者担心我写错别字。
我倒是挺熟悉冯远的名字,因为不仅小程多次和我说起过他,也有别的作家朋友告诉过我,说你去Z 城,必须要见见冯远,去他的书店坐坐。次数多了,见见冯远,去他的书店坐坐,竟然成为了一个不约而同的约定。不知道书店行业有没有江湖,如果有的话,他在这江湖上,应该拥有一个很潇洒的绰号。
四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有书店的店员过来打招呼,说要下班了,叮嘱老板走的时候别忘记锁门,冯远点点头,说:“好。”等到店员离开之后,他忽然用带着点兴奋与神秘的口吻说:“带你们参观一下晚上没有人的书店。”
打烊的书店,刚刚被关闭的灯,又一次全部亮了起来。夜晚的书店更像是一座殿堂,大的书店是大的殿堂,小的书店是小的殿堂,冯远的书店,不大不小。被夜色包裹的书店,灯火通明的时候,从外面看过来,像一枚琥珀,赏心悦目,而置身其中的时候,更会肃然起敬,情不自禁放轻脚步,像是怕惊扰了书架上的人们——是的,那一个个印在书脊上的名字,那些出现在《心之全蚀》《午夜巴黎》《天才捕手》《黄金时代》等电影里的名字,这一刻仿佛借着他们的书作为载体纷至沓来,等到白天的读者都散尽之后,聚集于书店里,展开他们的夜谈。
白天书店里播放的轻音乐,到夜晚的时候停止了,冯远说:“晚上的书店,能听到窃窃私语的声音,如果播放音乐,会带来打扰。”他还说,他特别喜欢在打烊之后,一个人在书架间踱步,喜欢在这个书架边静立一会儿,喜欢在那个书架边凝视一会儿,他从不参与那些正在发生的“讨论”,只要能旁听一会儿,就是好的。书架在灯光下投下阴影,不知道从哪里钻进来的微风,吹拂过耳边如同某人的气息,一本没有归位的书脊倒在书架上发出“啪”的一声响,无需害怕,那只不过是那本书向夜晚的读者打招呼的独特方式。
回到冯远的书店餐厅,我们的酒局在继续,小程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开书店呢?”买书的人少了,纸张涨价印书的成本高了,书店的房租又那么贵……冯远随口回答了一句:“开书店的都是傻子。”我们对此回答深表赞同,并异口同声地说:“写书的、出书的、卖书的,都是傻子。”冯远说:“为了咱们这个傻子的聚会干杯。”喝掉一杯酒之后,冯远又说:“其实开书店,是为了认识和结交一些作家朋友,要不是开书店,你们会到这儿来吗?我们会坐在一起喝酒吗?”
我开玩笑说:“作家有什么了不起,他们有那么重要吗?”冯远正色说:“当然重要,开书店,还有认识你们,把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如果不是有这家书店,有天南海北几百名作家来过这家书店,我的人生,可能就是另外一番样子了。”
五
冯远讲述了他的故事:九十年代初,在还是大学生的时候,冯远就充分体现出出色的生意头脑,当别的学生还在为学费、生活费发愁的时候,他已经靠假期以及周末时间,积攒了自己的第一桶金,四年大学毕业,当同学们还在为第一次参加工作而感动兴奋新鲜的时候,他已经成了百万富翁。
在赚到第一个一万元的时候,冯远趁父母出门,用一百元面额的大钞,从客厅门后一直排到了父母的卧室门口,他想用这种方式证实自己的能力。然而当父亲打开门看到一路钞票时,却勃然大怒,一直期望冯远能像别的学生那样谋得一份公职的父亲,觉得儿子竟然“堕落至此”,争吵之下,父亲失控打了冯远几巴掌,这几巴掌把冯远打进了政府机关的办公大楼。
从最基层的办事员开始做起,短短几年时间,冯远成为市政府办公室的副秘书长,也是Z 城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副秘书长,如果沿着这条仕途继续前行的话,冯远一定会成为让父亲倍感荣耀的儿子,但冯远在终于得到父亲的认同与肯定之后,忽然失去了工作上的上进心,下班后与朋友喝酒,去舞厅,周五下班后直接奔机场,坐飞机去三亚打高尔夫,在周日傍晚赶回,等周一的早晨,再换上一身正装去上班。
整个从青年到中年的时期,冯远一直过着“双重生活”。在工作上,他是一颗耀眼的新星,在家庭上,他有了门当户对的妻子与可爱的孩子,曾经的“叛逆”被他压在了自己的五指山下,超强的掌控能力,使得他的生活轨迹一直沿着正确的弧线在运转。但突然有一天,在家中的饭桌上,他产生了一个“荒唐”的想法,要离职,要出走,就像《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他留下一封信,放弃了优渥的生活,成了一名“流浪汉”。
以Z 城为原点,冯远不停奔向一个又一个远处,成为一名著名的驴友。但当有一次路过Z 城一座高架桥下的面馆时,他再次决定扭转自己的生活状态。在这家面馆里,他遇见了自己上初中时喜欢的女同学,他发现自己仍然喜欢她,于是每周七天,至少有五天他要过来吃面,付出的代价是,与妻子离了婚,一个人搬了出来。但是最后,他也没能够与初中女同学结婚。
在沉迷于酒精一段时间后,冯远决定终结自己的“荒唐史”,终结的方案,就是开一家书店,一家好看的、文化气息浓厚的、真正的独立书店,他自己所拥有的多半资金都投入到了书店中,他成了书店的主人,书店成了他的家。在有了书店之后,他由一名生意人,变成了一位文化人。书店成了他的旷野,在没有业务或活动需要他出面的时候,他在他自己的旷野里,学习约翰·戈达德,放飞自己的精神,只不过他的目标没有约翰·戈达德那么多,只有一个:让书店活下去,只有书店活下去,他的人生才会有意思。
六
深夜时,酒越喝越多,陪我们喝酒的书店领班支持不下去,先行告退,剩下冯远、小程和我三个人。聊天也逐渐进入“深水区”,一向给人以稳重之感的冯远,逐渐恢复了年轻时代的少年感,当然,在酒精的促使之下,我和小程也慢慢地开始口无遮拦,推心置腹的聊天内容,现在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我们时而大笑,时而安静,整个书店的灯都熄灭了,唯有这个房间的灯亮着,这个书店森林里,有三只“萤火虫”。
小程讲述了他的故事:他在高中时期喜欢上了一名女同学,这名女同学貌似也喜欢他,但直到毕业,两个人都没有恋爱,她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好大学,而他只被一家普通的专科学校录取,在大学时光里,他们有规律地通信,但那层窗户纸依然没有捅破……直到一年暑假,他去了她位于海滨城市的家中,家中空无一人,他们两个度过了尴尬、漫长的两个小时,她仿佛在等待他表白,也仿佛准备好了接受或拒绝他的爱情,为此他倍感犹豫,该说的话,始终没有说出口。
她在北京毕业了,工作了,北京成为他心目中最想去的城市,但当他下定决心来到北京的时候,却没有第一时间和她联系,而是找了份工作,他打算混得好一些,再告知她,但究竟什么样的好,才算“混得好”?这是没有尽头的自我期许,在他鼓起勇气联系上她的时候,一切又重回高中时代,他们约着一起吃饭,看电影,也在她的单身宿舍里做过饭,但就是没有成为恋人……后来,她结婚了,和别人,当他最后一次敲门,她挡在门口没有请他进房间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失恋了。
这个故事的结尾和美国电影《在云端》相似,但除了结尾,此前的故事,却差了十万八千里。“什么都没发生?”冯远问。“什么都没发生。”小程回答。“一个特别八十年代的故事。”我说,“可是你这么年轻,为什么还这么纯真?”小程没有回答。我记得我们三个人那晚最后碰的一杯酒,是以“敬纯真年代”的名义。
接近凌晨的时候,冯远锁上书店的门,步行送我和小程回不远处的酒店。走出百多米后回头看,书店招牌在内嵌灯光的映照下,非常显眼,整个城市在睡去,而我们醒着,书店也醒着……数年过去了,我很怀念那个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