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曼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开展非学历教育已有16年历史,学院既能坚持开拓创新、先行先试,又能坚守风险底线、不碰红线,确保改革发展方向不偏离、规范办学不走样。对标《规定》,学院主要从八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在办学指导思想方面,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立德树人的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國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各项工作。
在管理体制和职责方面,学院作为学校开展继续教育的主体,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和专业化特色,在继续教育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中起示范作用,与各学院(系)等校内其他办学单位形成差异化发展方向。
在立项与招生方面,学院举办的所有非学历教育项目,无论是委托培训项目,还是自主招生项目,均提前向继续教育管理处申请立项,经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在合作办学方面,严格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彻底剥离校外办学合作团队,全面停止和校外机构合作办学,并启动运行机制的综合改革,重组内设机构和办学队伍,加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规范办学意识和自主办学能力。
在教学管理方面,依托浙江大学学科设置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等优势,着力开发独具“学科”和“地缘”优势的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体系;同时,全面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实现“以督促教,以评促学”,切实提升教育培训质量。
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学费收缴、财务报销、课酬支付等各项工作,并结合巡视、审计整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
在条件保障方面,不断完善师资库等资源建设,建立严格的师资、人员管理机制,保障高质量师资和人员队伍管理规范。
在监督管理与处罚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廉政风险,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制订《继续教育办学负面清单》,加大办学廉政风险点梳理和排查力度,对学院继续教育办学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均进行认真查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