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2年6月27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正式颁布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定义: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终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互联网出版,也叫网络出版,是伴随着因特网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电子出版形式,中国政府对从事互联网出版的单位实施许可制度,主管单位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关键词:互联网出版 规定 许可制度
互联网出版是继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后出现的又一种出版形态,由于其传输数据量大且更加方便、快捷,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的日益拓展,特别是随着内容资源在互联网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互联网出版活动将成为互联网上的重要行为之一。
根据互联网出版的内容和媒体形式,互联网出版可以分为互联网新闻出版、互联网学术出版、互联网教育出版、互联网文学艺术出版、互联网娱乐游戏出版。互联网出版的作品主要分为两类: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
互联网出版相对于传统出版,优势明显:
1.由于互联网出版是直接面向读者,缺少了一些中间环节的支出,使得同样的内容,在网上观看或通过网络购买所需的费用相当于购买同等纸质图书要低许多;
2.通过关键字词的查询,可迅速找到所需内容,检索方便;
3.阅读空间大,读者不必受限于时间和空间,无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无论想看多久以前的书,都可从网上下载或通过网络订购;
4.出版与发行同步进行,互联网出版的同时其实已经实现了传统意义上的发行。因为无论是建立网页让别人浏览,还是制作文件发送给别人,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发行的环节,省去了库存和物流成本,也没有库存压力;
5.节省资源,避免了环境污染。
国家制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就是要积极鼓励互联网出版的发展,认真规范互联网出版行为,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的颁布符合我国宪法确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原则。我国公民可以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的互联网出版网站上自由表达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意愿,自由发表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它文化活动的成果。同时,公民在行使出版自由权利的时候,也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违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颁布、实施《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正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了减少侵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的行为。
凡是在互联网和移动网上上线运营电子阅读、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互联网图书、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手机出版物、学术出版物、艺术出版物、教育出版物、游戏、地图等,都需要到相关单位申请办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申请办理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1.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2.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3.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等。
5.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的网站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侵权、盗版、涉案或被查处纪录。
6.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单位应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名称、域名、IP地址。
7.主办单位有明确的主营业务和经营范围,并详细说明是否已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
8.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单位有申办报告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9.主办者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
10.申办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
办理申请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证所需资料:
主办者申请报告;机构章程;互联网出版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基本情况;互联网出版机构主要业务人员基本情况;验资报告及出资者信用证明;工作场所使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单位如已取得国新办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及通信、文化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资质证书,须一并提交证书的复印件;申办者应有详实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04年1月13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了首批50家互联网出版机构,其中图书出版单位23家,电子音像单位5家,图书发行单位1家,报纸单位6家,期刊单位3家,综合网站5家,电信机构2家,新闻单位4家。
互联网出版作为一种崭新的出版形态,必将给出版业带来一场深刻的变化。虽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传统出版与互联网出版仍是并存的局面,但互联网出版的地位和作用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突出,前景广阔。
参考文献:
[1]刘茂林.互联网出版与电子出版关系浅析.重庆大学出版社教育资源网,2004
[2]新闻出版总署解析《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光明日报,2002
[3]郑铁男.数字出版就是出版加上互联网.央广网,2015
作者简介:
李栋(1975年9月),男,汉族,陕西省渭南市人,本科,职称副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