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转让房产,婚未结成能要回吗

2022-02-22 22:23
新传奇 2022年5期
关键词:海安王明庭审

婚前将自己的房产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女友,最终没能结婚,这房子还能要回来吗?近日,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2016年8月,王明与姜红经人介绍相识,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相处一段时间后,王明与其父母共同出资70万元在海安市区购入一套商品房,登记在王明和姜红名下。大约一年后,王明将上述商品房中自己所持有的一半产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姜红。2020年5月,王明与姜红因琐事彻底分手。

婚结不成,此前以1元转让的房产以及共同购买投资的房产如何分割引发两人的争论,并为此闹上法庭。

在庭审中,王明表示转让房产目的是为了与对方顺利结婚。他认为,现在结婚的目的不能实现,姜红应当向自己返还财产并支付占用期间带来的利息。而姜红却坚持称,案涉房产份额以1元的价格转让实际是对自己的补偿,不存在返还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海安法院經审理后认为,结合原被告双方的庭审陈述,可认定为王明父母出资并赠予一半产权给姜红,这一赠予行为是以王明与姜红结婚为目的。对于之后王明以1元的价格转让自己拥有的一半房产,虽然两人间转让产权通过买卖合同的表象形式,实际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

法院认为,本案在结婚目的不能实现时,受赠一方占有财物的合法依据不复存在,一方获取另一方的财物数额巨大的应当予以返还。综合考虑后,法院最终判决姜红返还人民币合计96万元。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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