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媛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江苏 南京 210018)
作为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在2020年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南京成为江苏省一季度GDP唯一正增长的城市,同时也是全国GDP十强和GDP万亿级别城市中唯一正增长的城市。
2020年,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超4万家,位居全国第一。同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比2019年增长50.2%[1],并保持稳步增长,数量约占当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的25%。
2020年南京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制造业C、科学研究及技术服务业M[2]三个行业(下文简称“三大行业”)的企业数量占比保持绝对优势。从行政区划来看,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分布在江宁区、浦口区和雨花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职员中,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持续上升,其研发投入费用占比(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和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也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
2017—2020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如图1所示,可以看出这4年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增长较快,2017年全市仅700多家企业参评;2018年起,随着评价工作与各区载体联动,加上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和南京市级研发费用补贴双重优惠政策,参评企业数量显著增加;2019—2020年针对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覆盖面扩大,参评企业数量持续增长至10 042家。
图1 2017—2020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图
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涵盖了大部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其中三大行业的企业数量占比在2017—2020年连续四年超过90%,在数量上保持南京绝对优势。
2017—2020年南京市各行政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行业分布如图2所示。从企业分布位置来看,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连续四年集中分布在江宁区、浦口区和雨花台区等行政区,各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行业分布仍主要集中在三大行业。其中,按照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排序,位列前三的行业各区具体分布略有差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行业分布模式为I-M-C,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数量最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次之;浦口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六合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行业分布模式为I-C-M,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数量最多,制造业次之;溧水区、高淳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行业分布模式为C-M-I[2],制造业的企业数量最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次之。
图2 2017—2020年南京市各行政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行业分布模式图
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由于产业规划、载体空间及区域内科教资源等因素影响,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以软件信息和科技服务业等高附加值产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在三大行业中相对较少;浦口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六合区拥有充足的产业载体和便利的交通路网,与主城四区空间距离较近,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以软件信息和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溧水区、高淳区拥有较大的产业承载空间,故区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制造业为主。
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行业分布较广,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主体力量。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指标体系中,从企业科研人员占比(创新基础)、研发费用(创新投入)和专利成果(创新产出)3个维度,对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创新能力进行分析。
企业的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是科研人员,科研人员的占比决定着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实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评价和评定中,规定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2017—2020年南京各行政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如图3所示,可以看出2017—2020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均超10%,实现稳步提升,各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差异逐年减少。同时,各行业间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差距明显:三大行业作为知识密集型的产业代表,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显著高出其他行业(见图3)。
图3 2017—2020年南京市各行政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图
2020年全国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比2019年增长了10.4%,江苏省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国研发经费的12.32%[3]。2017—2020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总额持续增长,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持续增长,研发费用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比例连续四年保持稳定。
2020年南京市市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比上年增长20.5%,其中,2020年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比2019年增长34%,明显高于全市水平,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拥有量连续四年保持稳步增长。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最具灵活性的市场主体之一,近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增强了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的市场主动力。同时,也应注意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现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更多依靠企业自身研发能力体系建设。当前南京市尚未形成成熟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在内的创新链。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仅局限于企业和机构层面,忽视了国家和区域层面的科技能力发展[4]。
科技管理在相关研究中一般沿用《科技管理:被隐藏的竞争优势》(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将科技管理作为一项独立学科,且最初是基于企业层面提出[5]。直到近年,国内学者将公共物品理论引入科技管理,强调政府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政府需在科技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以谋求科技资源的最优配置。政府职能转变、服务型政府等概念的提出,对于政府科技服务能力的提高有着现实意义。单靠市场调节或政府干预难以达到科技资源的最优配置,要从制定政策、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到营造良好营商服务环境、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上来。
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承载主体,高新园区、众创空间、开发区等载体提供的服务更多注重于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和园区办公环境管理等,对于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中,对于科技人才培养、知识产权服务、金融需求、项目申报等需求响应不足,也不能充分地提供专业、个性化的指导和服务。
作为国家层面科技创新体系的最终执行和落实者,地方层面的科技创新体系对促进区域科技发展、优化创新环境、不断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6]。建立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现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需正确处理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之间的关系。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量与质的双重提升,促进产业升级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全面发展,需要发挥政府在宏观管理、政策支持、市场培育、科技创新环境营造方面的支持作用,以充分激发市场创新主体活力。
政府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公共资源,在行政体系、市场体系和社会资源等维度,确定管理内容,突出地方特色[7]。营造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加强创新投入,并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链的形成[8]。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通过资源配置手段向企业集中资源,提高竞争优势,以进一步提升产业的竞争力[9]。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敏锐的市场嗅觉和快速的内部决策制度等特点,但在组织和运行机制方面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导致其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成本较高、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在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要以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以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和科技金融为支撑,进一步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5.1.1 落实财税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对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税收政策应享尽享。同时,进一步推进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175%的基础上,再按25%或更多比例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
5.1.2 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
加强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与培育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针对企业掌握政策信息不对称、找不到办理入口等问题,建立国家、省、市、区、园区涉企政策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在线提供政策搜索、自动匹配、智能推送、通知提醒等功能,接入若干政策网上办理系统,实现政策库归集。同时,针对反映较多的科技管理问题列出精准细分服务清单,与各载体板块共同筛选出一批高质量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专业化地助力科技类企业培育。建立一体化服务窗口平台,实行首问负责制,一键办理解决企业在税收、金融、人才、项目申报、政策兑现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创新的过程一头连着科技研究,一头连着产业经济。创新链上,任何环节都不容忽视。
5.2.1 扩大研发费用奖励
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普惠政策的基础上,推进企业研发费用奖贴政策。这样既可以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年度递增部分给予直接奖励,也可以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普惠发放“创新券”,支持企业在技术研发过程中购买检验检测、技术认证、资质认证等专业服务,以创新券的形式对企业研发投入进行补贴。
5.2.2 推进企业建设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团队建设
优先在高新技术企业和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中按梯次独立或联合创建国家级、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从而提高创新研发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产出等,促进企业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同时,鼓励企业培养和引进行业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团队,并在人才引进、人才落户、课题申报、税收优惠等方面开设绿色通道。
5.2.3 鼓励在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开展产业前瞻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围绕主导产业核心环节,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组织开展产业前瞻、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产业链上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及高校院所通过技术创新联盟的形式进行技术攻关,充分发挥政府科技资金的乘法效应,深化科研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提升企业研发投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科技研发资金的使用效率。
5.2.4 结合产业特点做好企业信息挖潜,建立产业优质的企业梯度培育库台账
开展跟踪辅导和服务,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前景好、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尤其是产业链薄弱环节的优质企业,形成产业协同发展,实现科技企业培育的梯度发展。培育科创企业森林,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创新能力,逐渐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规上企业、上市企业等行业领军企业。
5.3.1 提升高新园区对企业的孵育能力
充分发挥高新园区作为科技型企业培育和发展的重要载体作用。结合各区优势产业,探索建立适应本地区优势产业的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机制,优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建设科技型企业培育基地,将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园区绩效管理和考核的重要指标。依托高新园区,围绕重点发展领域,积极开展众创社区试点,整合创业创新资源、集聚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科创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载体平台,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环境,孵化和支持创新基础好、产业前景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园区成长。
5.3.2 发挥新型研发机构作用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市场适应性较强,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适合承担科技成果转移工作。高校与科研机构发挥在基础研究上的功能定位,来连接企业与市场。政府通过搭建平台、健全服务体系等,发挥其作为宏观引导者的功能定位[10],充分利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研发能力和技术源头供给水平,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中的关键部分,聚集创新资源,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对企业的孵育能力。创新与行业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研发机构等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的模式,面向具有较强研发创新能力、高端平台支撑的龙头企业,创新企业技术转移路径,打造大中小企业共生的“企业生态圈”。支持以人才为纽带,强化科技成果供给,打造科技成果转深度融合的高水平研发平台,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
5.3.3 提升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对企业的孵育能力
加快推进低效载体转型升级,串联融合各类创新要素,全力打造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提升现有科创载体建设水平和孵育孵化能力,引导载体开展支持和便利小微企业科技创业的服务。以专业化和市场化为导向,引导孵化载体提高科技服务质量,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进行延伸,配套企业需求、孵化科技型企业,成为孵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规上企业和上市企业的摇篮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