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淑娟
尽管我国应用型院校在课程资源共享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部分应用型院校显著提升了课程资源的共享数量与质量,但仍有许多应用型院校在课程资源共享方面存在不足。
目前,我国大部分应用型院校仍处于发展改革的重要阶段,要想建立应用型院校课程资源共享体系,需要完善的教育资源配置与共享保障性制度,以及先进的教育信息共享平台作为支撑[1]。然而,一方面,应用型院校教育管理者对于建设区域性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普遍缺乏客观的认识与足够的重视,相关技术研发进度缓慢,应用型院校教育资源跨校合作共享模式也亟待完善;另一方面,建设区域内教育资源共享模式也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作为支撑,部分应用型院校教育管理者未能清晰认识到,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是建设区域内教育资源共同体的关键,也是促进区域教育整体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2]。只有完善教育资源共享保障制度建设,才能更好地协调各教育主体之间的资源配置与利益分配关系,实现教育价值最大化。
应用型院校课程资源共享是一个稳定的过程,为维持这一稳定状态,地方教育部门需要与应用型院校合作构建课程资源共享运行体系,保障课程资源共享的稳定运行。近年来,我国应用型院校在建设课程资源共享平台方面出现了诸多问题,缺乏完善的课程资源共享平台运行预警机制与课程共享质量反馈机制,已成为制约应用型院校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的突出问题[3]。
此外,完善的课程资源共享评价与激励措施是提升教育资源共享效率与教育价值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应用型院校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中保障性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两点。其一,应用型院校课程资源共享效果的评价措施有待完善。一方面,应用型院校未能充分利用课程资源共享评价机制综合、客观地评价本校课程资源配置与使用情况,也未借助科学的管理方式与理念提升课程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中,并未充分利用各主体的优势资源建设区域性、综合性课程资源共享平台,未能实现地区教育协调、全面发展。其二,应用型院校课程资源共享的激励措施有待完善。激励制度建设是提升应用型院校教师参与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性的法宝,也是建设课程资源利益共同体的前提。
优化管理理念、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是应用型院校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健康、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四个方面。其一,传统管理方式已无法满足现代课程资源共享模式下的管理需求,而应用型院校却未能积极探索教育管理方式与理念创新,导致课程资源共享模式运行的科学性与共享效率均有待提升。其二,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主体缺乏权威性,部分地方政府未能充分尊重应用型院校的办学自主性与资源配置多样性原则,导致教育资源管理未能实现人性化发展。其三,校际联合人才培养与学分互认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其四,应用型院校课程资源共享成本分摊措施有待完善。应用型院校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与资源成本支持,各参与主体应主动承担相应的成本支出。目前,我国应用型院校在建设课程资源共享平台的过程中,各主体的共同利益特征未能得到良好体现,资源投入回报率低,最终导致主体参与积极性不足,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举步维艰。
首先,加强对课程资源共享的政策保障。应用型院校的课程资源共享是资源与利益的再分配过程。因此,加强院校间的团结合作非常重要。并且,院校间的课程资源共享涉及较多的利益主体,只有协调好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进行课程资源共享,因此有必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
其次,加强对课程资源共享的技术保障。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各应用型院校都开始注重校园网的建设,并初具规模,但很多院校尚未意识到在院校间进行互联网建设的重要性[4]。互联网的建设是院校间开展课程资源共享工作的技术基础。因此,地方院校应积极开展合作,不断加强院校间网络的建设,为课程资源共享提供技术支撑。
最后,加强对课程资源共享的资金保障。课程资源共享机制的运行主体是应用型院校,因此其成败取决于院校的重视程度和发展状况。虽然教育部门和院校都加强了对课程资源共享的资金投入,但在完全实现课程资源共享方面还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地方教育部门应鼓励银行、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为院校课程资源共享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鼓励社会组织、行业企业等建立投资基金,满足院校在建设资源共享方面的资金需求。
第一,建立课程资源共享预警机制。应用型院校课程资源共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因此需要时刻进行监督、反馈与改进。在这种动态过程中,必须建立一定的预警机制,保证系统长期、健康运行[5]。另外,参与课程资源共享的院校间还应成立预警小组,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在课程资源共享环节中存在未尽职责的院校给予警告和监督管理,减少院校间矛盾的发生,使课程资源共享顺利进行。
第二,建立课程资源共享反馈机制。对课程资源共享活动效果进行及时反馈,有利于检验各项措施的执行与完成情况,保证目标的顺利实现。而反馈结果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即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内部评估是指以参与课程资源共享的院校为主体进行评估;外部评估是指社会公众、教育部门等外部人员或机构对课程资源共享情况的评估。内部评估主要从应用型院校角度出发,主要职责是通过评估改变院校的相关活动;外部评估主要从外部人员角度出发,主要职责是监控课程资源共享的环境及所达到的社会效果等。内、外部评估所得到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管理人员,使其及时作出相关决策,因此,评估结果的反馈应及时有效。
第三,完善课程资源共享的评价措施。在进行课程资源共享评价时,不能仅将共享课程的数量作为评价指标,还应考虑其对共享课程资源的利用情况和共享课程的质量情况。在课程资源共享活动中,共享课程最多的院校并不一定是贡献最大的学校,倘若其共享的课程质量很低,那么即使共享得再多也无济于事。因此,在对院校进行课程共享评价时,应注重考虑院校对共享课程资源的利用效率,并综合考虑院校提供共享课程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利用其他院校共享课程的数量和利用效率等。教育部门可将这些指标作为向院校投资的标准,这样可以提高院校参与课程共享活动的积极性。
第四,完善课程资源共享的激励措施。为了保证应用型院校的课程资源共享活动顺利开展,应制定一套完整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院校教师的参与积极性。调查发现,经常参加培训的人能够更好地把握自己的发展方向并有较强的责任感。院校在制定激励措施时,应从培训入手,帮助教师制定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并促进他们不断进行自我提升。良好的工作氛围有利于教师工作效率的提升,因此,院校应积极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保证教师的身心健康,并提升其工作效率[7]。除此之外,激励措施不应仅仅是精神上的,还应注意物质方面的奖励,这样才能保证教师以积极的心态投身于课程资源共享工作的研究与建设当中。
第一,转变传统管理手段。随着社会的信息化程度逐步加深,传统的“金字塔型”社会组织架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管理需求,“扁平化”的组织机构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型架构[8]。“金字塔型”组织架构的主要管理手段是命令,管理依据是权威。而“扁平化”的组织架构的管理手段是平等沟通,管理依据是各组织间的共同利益。因此,“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可以被广泛应用于应用型院校间课程资源共享环节中。应建立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微观层面的多层次的信息管理系统。其中宏观层面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是决策的制定,运用决策支持系统保证所做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中观层面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提供相关的动力支持,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对课程资源共享活动中所需要的人力资源、资金资源等进行管理和利用;微观层面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是操作过程的执行,运用信息化处理系统对各类信息进行整理与分析,从而提高各机构的管理效率。
第二,建立课程资源共享的权威管理机构。从宏观角度分析,建立应用型院校课程资源共享机制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以发展为导向的教学组织,达到资源的优势互补和高效利用。但就目前情况来看,需要一个较为权威的组织机构开展院校间的组织协调工作。这个权威管理机构与传统管理机构不同,更强调各主体之间的协调,其特点是更加人性化,在做出决策时会参照各方的意愿进行协调。该机构与应用型院校的关系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多边的合作关系。该机构还应积极鼓励更多的应用型院校和企业加入共享机制,达到校企合作促进课程资源共享的目标。为了保证应用型院校间课程资源共享活动能够顺利进行,还应建立一个专属网站,提供相关的共享课程,并进行优质课程资源的推送与展示。
第三,完善应用型院校之间的学分互认制度。从国外的课程资源共享活动的执行情况来看,为了能更好地实现课程资源共享,各应用型院校间的学分必须互相承认、互相转化。只有实现了学分互认,才能促使应用型院校大胆尝试,防止其故步自封。一方面,可以在应用型院校间建立统一的学分标准、管理制度、学分收费和跨校结算等制度,为课程资源共享建立配套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应组织各应用型院校合作开发学分信息管理系统,为课程资源在校际间共享提供平台。这样可以保证各院校能够及时在该系统中传达信息,为各院校提供了解其他院校最新信息的机会。
第四,完善课程资源共享的成本分摊措施。在应用型院校课程资源共享活动中应以市场为导向,由政府进行辅助引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参与课程资源共享的院校都想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必须遵循一定的市场规律,由参与共享并从中获取利益的院校给予主动分享课程资源的院校部分经济补偿,这样可以保证课程资源共享市场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