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 杰
(长沙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湖南长沙,410100)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1]而如何在我国基础音乐教育中弘扬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培养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早已成为音乐教育工作者共同关注的问题。
湖湘木偶戏作为湖南传统艺术中的一种,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它根植于湖南民族、民间艺术的沃土中。它既是中国戏剧的组成部分,又是中华文化千百年来不断传承的文化基因之一,更是湖湘文化一种典型的代表形式。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湖湘木偶戏遭遇了发展危机。受商业化的冲击,人们的生活方式、文化理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对具有通俗性、大众性、娱乐性特点的流行音乐热情追捧,而逐渐忽视湖湘木偶戏这样的传统音乐文化。青年木偶人才越来越少,直接导致了这项传统技艺面临着失传的危险。2008年,湖南杖头木偶戏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作为全省唯一的木偶戏传承单位,继承发展了湖湘木偶戏艺术,并在传统剧目表演的基础上,创作了一大批适合儿童观看的新节目,越来越多的儿童逐渐感受到了木偶戏的艺术魅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将湖湘木偶戏融入各级学校教育,挖掘其内在的艺术价值、教育价值、情感价值、道德伦理价值,让学校成为传承湖湘木偶戏的主阵地,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湖湘木偶戏的传承难题,成为一个迫切的研究课题。
湖湘木偶戏是流传于湖南省的传统戏剧,也是中国傀儡戏的一个重要分支。根据《旧唐书》中的记载,唐咸通六年(公元865年),湖南桂阳一带就有木偶出现,到清代已十分盛行。清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溆浦县志》中,载有清嘉庆辛酉(公元1801年)科举人邓大猷的《竹枝词》:“梨园弟子不知耕,一担傀儡随处行,但过重阳风雨后,村村演剧赛秋成。”[2]经过上千年的历史发展,湖湘木偶戏已成为湖湘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当地气候地理、风土人情、民间戏曲的影响,湖湘木偶戏在表演、声腔、操作、题材内容等方面独具一格,具有很高的文学艺术价值,深受当地老百姓的喜爱。
从地域分布来看,湖南各地区都有木偶戏,其中湘中、湘北、湘南地区最为集中。湖南木偶戏分为杖头、提线和布袋三种。其中,最流行的是杖头木偶。湖南杖头木偶有五大流派:“祁阳派,唱祁剧,表演粗犷朴实;溆浦派,唱辰河戏,表演豪放;衡山派,唱衡阳湘剧,表演细腻;常德派,唱常德汉剧,表演具有乡土气息;长沙派,以唱长沙湘剧为主。”[2]湖南杖头木偶形成了一大批传统剧目,如《拦马》《鸿门宴》《芦花荡》《盗草》等,作为湖南杖头木偶戏传承者的湖南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这些年也创作了不少优秀剧目,如《青蛙王子》《马兰花》《石三伢子》《留守大山的孩子》等。传统剧目的音乐以地方戏曲为主,伴奏乐器主要为打击乐器,也就是常见的鼓、锣、钹、课子、云板等,而现代剧目的音乐创作则大量运用了西方作曲技法理论,这些创作技法在地方戏曲的基础上增强了音乐的表现性、戏剧性、故事性,使杖头木偶戏更生动有趣,也促进了杖头木偶戏的发展。
一直以来,民族民间音乐是小学音乐课程资源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培养民族音乐文化自信是我国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指出:“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学生熟悉并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操。”[3]民族民间音乐是我国的音乐艺术珍宝,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它是与当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审美意识息息相关的,蕴含着深刻的内在情感和强烈的民族精神的文化产物,也是音乐教育宝贵的课程资源。湖湘木偶戏不仅是一种民间艺术,而且是一种活态的民俗文化。在表演过程中,演员常采取儿童喜欢的拟人手法,使动物、植物、静物都被赋予人的性格特征,运用夸张的表演方式和生动的角色造型,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了解湖湘木偶戏。比如,湖南大型木偶儿童剧《石三伢子》,就是很能体现湖湘文化精神的一个作品。它将勇敢、善良、有远大抱负的少年毛泽东形象通过木偶剧的舞台展现出来,对学生的心灵触动很大。
湖湘木偶戏不仅具有很强的欣赏性,在音乐表现上也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在表演湖湘木偶戏的过程中,演员对木偶的操纵需要脑、眼、手等多种器官的同步与协调,才能让木偶在舞台上“活”起来。例如,湖湘杖头木偶的头、五官、颈脖的动作都需要靠举杆操纵来完成,表演时演员左手持主杆,右手持侧杆,举起木偶操纵其动作。可以说演员操纵水平越高,木偶的表演就越细腻传神。湖湘布袋木偶操作是将手伸入布袋木偶衣服内,食指伸入头部,大拇指及其他3根手指分别穿进布袋木偶衣服左右两边的袖子,转到手腕,摆动手指,手中的木偶就动起来。可以说布袋木偶操作相对简单,很容易为小学生所掌握。经过一定的训练后,学生很快就能让手中的木偶有表情地动起来,学生在其中获得的快乐是不言而喻的。总之,复杂的湖湘木偶操作,可以根据小学生的操作水平进行简化,使它成为一种具有实践性和高度游戏性的小学生音乐教学活动。正如郭声健教授所认为的,理想的音乐课堂,一定是能够为学生搭建展示的平台、创造与提供学生展会机会的地方。[4]
当然,湖湘木偶戏的表演不仅仅限于对木偶的操作,表演者对各种木偶角色的塑造也是非常重要的。这种塑造包括表演者要仔细揣摩角色的性格特点、言行举止,才能将这个角色演活。而小学生因为表现欲望强,他们特别渴望在木偶戏表演中能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塑造木偶角色。在木偶戏的神话故事里,学生和扮演的角色融为一体,仿佛自身就处于一个充满神奇、幻想的世界中,这种奇妙的经历无疑让学生获得了极大的精神满足,而这也是小学生喜欢木偶戏表演的一个重要原因。
著名音乐教育家达尔克罗兹曾指出:“游戏活动不仅使儿童感到亲切和自然,还有利于教师在宽松的活动秩序和气氛中,有意识地培养儿童的个性和精神气质,发展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5]目前,音乐游戏教学已成为小学音乐教学的主要形式,学生通过身体律动游戏、节奏创编游戏、识谱游戏等方式体会到了音乐学习的快乐。同时,在玩音乐游戏的过程中,学生通过与同伴的合作、交流,也增强了自身的社会交往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从艺术的角度看,湖湘木偶戏具有很高的艺术审美价值;从游戏的角度来看,湖湘木偶戏的剧目内容和表演形式又为音乐游戏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可以说,针对湖湘木偶戏开展的音乐游戏教学,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愉悦的氛围中达到了寓教于乐的效果。
例如,在小学一年级湖湘木偶戏《小放牛》音乐游戏活动中,教师先一人扮演“牧童”和“村姑”两个角色,在音乐伴奏下,教师把两个角色的念白说出来,具体如下。
牧童问:“听说你们那里的姑娘都会唱小调,你唱一唱听听。”牧童表现出一副很期待的样子。
村姑说:“我呀……不会唱!”村姑先是故意让牧童充满希望,边说边眨着眼睛走到一边,突然转过身来回答。
牧童说:“不会唱?不唱我就不让你过去。”牧童希望落空,生气地将路给拦住。
村姑开始演唱,牧童听完,故意俏皮地说:“你唱错了,要再唱一首……”
在这个环节中,教师一开始并没有设计人际的互动。后来,为了遵循音乐游戏活动“要创设互动机会”的原则,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了角色分组,让学生选择“牧童”或“村姑”来进行表演,并且在表演过程中要求“牧童”和“村姑”既要有对话,也要有演唱,演唱的歌曲可以由学生自己决定。角色之间的对话与赛歌,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也印证了在湖湘木偶戏音乐游戏活动中激发学生“人际互动需要”的重要性。
要在小学音乐教学中顺利推广湖湘木偶戏,首先要让学生通过聆听来深刻地感受、体验和理解湖湘木偶戏的音乐魅力。
湖湘木偶戏《马兰花》的音乐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从音乐本身来看就具有很高的音乐欣赏价值。湖南作曲家何开明先生在《马兰花》的音乐创作中采用了云南民歌素材,同时结合儿童音乐欣赏的心理特点,在配器方面增加了许多表现力强的现代创作手法,使得音乐既保留了民族音乐的特色,也呈现出不少带有故事情节的音乐片段,使得音乐对学生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可以说,《马兰花》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极大地满足了学生内心各种奇妙的幻想。而作曲家潜心揣摩剧中各个角色的性格特点,准确地用音乐刻画出剧中角色的“善”“恶”“美”“丑”,也让学生在音乐欣赏过程中体验到了深刻的审美感受。
另外,湖湘木偶戏《马兰花》的故事结构是一种典型的线状结构。所谓线状结构,就是各个情节组成部分按时间的自然顺序、事件的因果关系顺序连接起来,呈线状发展,由头至尾、由开端到结局,一步步向前发展。而音乐本身的结构发展也始终与故事情节发展相吻合,这就使学生能在欣赏木偶戏故事的同时,清晰地把握音乐节奏的变化,了解乐句、乐段的组织结构是如何相互匹配的。教师让学生在对木偶戏的视觉欣赏中去感知音乐要素、结构上的变化,实际上是在更进一步地加深学生对音乐的感知体验。湖湘木偶戏《马兰花》的音乐结构是引子—A—B—A,这样一个单纯带有引子的单三部曲音乐作品,正因为有了故事内容的吸引,使学生更容易、更有兴趣去学习其音乐背后的相关知识。
综合艺术表演是融歌唱、演奏、舞蹈、律动为一体的艺术表演形式。综合艺术表演领域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律动、集体舞、歌舞表演、音乐剧表演,简单的歌剧、戏剧、曲艺片段表演及艺术评价等。这一领域的教学对提高学生的音乐理解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对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及社会交往、协作能力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而湖湘木偶戏恰恰是一种融合了多种艺术元素的戏剧艺术,它有极具地方特色的戏曲唱腔、种类丰富的伴奏乐器、赏心悦目的舞蹈、惟妙惟肖的木偶操纵。这些艺术元素都可以被应用在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成为小学综合性艺术表演的重要素材。
例如,湖湘杖头木偶剧《快乐的小和尚》,讲述了三个小和尚离开师傅偷偷下山,途中发生的一系列有趣的故事。该木偶剧经过教师一定的改编,可以应用在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该木偶剧融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为一体,减少了台词唱腔,突出了戏剧冲突的动作性表现,音乐创作上也将戏曲音乐通俗化、流行化,既没有丢失原有的戏曲味道,也加入了很多风趣幽默、情趣盎然的音乐元素。正是有了这些艺术特色,教师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可以设计一些形式多样的音乐游戏活动,让学生用身体去体验音乐的要素,感知身体律动与音乐契合所带来的乐趣。在《快乐的小和尚》木偶剧中,既有木偶戏操纵者基本步法的呈现,如慢步、快步、拖步等,也有生活中最简单的步态,如跳、跑、跃、摇摆等。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教学认为:“音乐的本质是一种律动,是一种以人的自身为载体表达内心情绪的律动。”[6]从这个层面讲,身体律动是可以在所有音乐教育活动中实施应用的。因此,教师在音乐游戏活动中,可以启发学生运用各种步法来表现三个和尚的快乐、调皮、生气、难受的各种个性化情绪,要求学生仔细倾听音乐,使步法尽量与音乐的节奏、旋律以及情绪相吻合。在此基础上,教师将全体学生划分为多个三人小组,同一小组成员共同进行表演,扮演不同的小和尚。小组成员以单圈为队形,其中一名学生先当“领头和尚”。“领头和尚”根据音乐创造一个动作模型,要求有步态之外的其他身体动作,其他两个“和尚”要按照前面“领头和尚”提供的模型进行创编。最后,学生根据A段音乐尝试即兴表演自己的动作模型,教师挑选领头人。这样,每一位学生都能在木偶剧《快乐的小和尚》中通过身体动作的呈现,获得自我的音乐感受。
湖湘木偶戏要更好地在小学音乐课堂应用,仅靠教师的教学研究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的倾力支持。该传承中心一直以来深入湖南省各地中小学校,开展湖南木偶戏的演出和教学活动。在此背景下,学校可以与该传承中心合作,引进名师组建湖南木偶戏专业师资团队。
首先,学校可以邀请湖湘木偶戏的表演工作者来学校授课,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音乐、舞蹈、美术学科中抽调一些教师组成学习小组,跟随湖湘木偶戏的老师学习唱腔、操纵表演、戏词,在熟练掌握后承担起湖湘木偶戏的教学工作。其次,学校可以成立专门的湖湘木偶戏教研组,教研组成员由学校教师和湖湘木偶戏表演工作者共同组成,对湖湘木偶戏的历史渊源、剧目、音乐特点、艺术表演形式展开研究,并定期在木偶戏课堂由相关的教师给学生授课,让学生能对这一古老艺术有更全面的认识。最后,学校还可以在第二课堂中设立专门的湖湘木偶戏社团,让对湖湘木偶戏感兴趣的学生加入木偶戏社团,利用课余时间排练,并在学校的各种艺术活动或运动会开闭幕式上进行木偶戏表演,强化湖湘木偶戏在学校艺术教学中的“窗口效应”。
总而言之,“为了培养对本民族音乐文化的自信,音乐教育的内容必须以本民族音乐作品,特别是本民族传统音乐作品为主体”[7]。湖湘木偶戏作为湖湘艺术文化中的一部分,理应在小学音乐教育中得到更好的继承与发扬。学校若能将以上举措落实到具体实践中去,湖湘木偶戏将会在校园里得到更好的传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