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峰 马丽娟
摘要: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指出:“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 新时代 纪检监察 高质量发展
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是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战略新部署,也是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发展理念、体制机制、工作方法、能力作风等方面,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对标高质量发展的标准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取得更大的战略性成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進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纪检监察机关要强调思想引领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依托于新的发展形势,更加全面、深刻地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与本质,既要坚定“四个自信”,也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坚决履行职责,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统领全局的首要任务,在工作实践中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质,维护党的领导,优化机制体系,在“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引领下,增强党的方向把控能力、决策执行能力,为改革的全面深化提供保障。
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坚持人民至上、人民立场,是党的初心和使命,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能否得到群众的支持、理解、拥护,这关系到党的建设能否取得胜利。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应当保有最深切的情怀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支撑,将更多的力量汇聚到一起,集中所有人的智慧,自觉接受监督,接受人民评判,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向前发展,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和更多幸福感。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党的政治建设,就是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扎扎实实建设党的作风,增强制度的完善性、作风的严明性、纪律的有效性,保证政治建设提质增效,保证党不被任何干扰所迷惑,政治路线不偏离方向。通过党的政治建设,确保从严治党的经常性和长期性,在党内形成健康、稳定、和谐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 1 ]把纪律、规则当成改进工作的着力点,在接受挑战、迎接考验的同时锻炼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肃清“七个有之”,落实“五个必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政治性、战斗性。
二、厘清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重点
在新修订的《宪法》中,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作出了明确说明,对“国家监察”作出总体上的原则性规定。2018年公布的《国家监察法》也在此基础上对监察机关的职责内容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监察机关有权依法对监察对象工作履职、行为规范等行为情况作出一定的处理。国家监察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保障宪法的正确实施和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保护公职人员的正当权利,依法规范权力行使,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国家政治机关。监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现了对党和国家机关及所有公职人员的监督全面覆盖。在具体职责的履行中,要注重提高监督质效,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的政治性,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任务,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两项职能,精准地对自身角色进行定位,充分发挥出“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要转换监督理念,前移监督关口,做到充分、及时、必要,对监督的职责和边界有准确把握,全面认识对监察主体的监督职责与协助职责的关系,在职能履行中既不越位,又不缺位,正确履行两项职责,要充分体现出“常”、“长”的重要性,围绕这两个原则扎实工作。在一定范围内,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是有限的,而被监督对象却具有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这形成监督与被监督之间的矛盾,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善于分清主次,在监督过程中,要将更多的力量集中到关键节点、关键事件上,增强监督的目的性与有效性,把“关键少数”、“核心领域”当成监督重点,找准核心环节,做到对象精准、内容精准、手段精准、时效精准,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方式,统筹运用专项整治、督查督办、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等措施,不断强化监督的刚性和精准度[ 2 ]。灵活运用统筹思维与协调方法,在联动贯通上强化工作机制,注重发挥联合协作的职能,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共管的监督工作格局。注重加强系统联动,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监督体系建设,强化落实“两个责任”,构建完善的监督网,从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将多个部门紧密衔接到一起,上下全面联动,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优势,适时转化为治理效能,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多样,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就必须严明纪律要求,增强宗旨意识,执纪为民,忠诚履职。
三、把实事求是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生命线
在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上,提出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的明确要求,作出了要“把实事求是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的重大判断。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理念,是科学务实的工作方法,坚持实事求是这一思想路线,是一以贯之的鲜明要求,也始终贯穿于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丰富实践。十九大闭幕不久,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就旗帜鲜明强调,“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忠于职守、认真履职”。在新时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实事求是这一生命线,坚持实事求是这一兴党兴国之魂,实事求是办好各项事务,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发展。
要加强調查研究,在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把握各项工作的规律。十九届中央纪委多次强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在实践过程中,要努力破解工作难点,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出实招、办实事、查真相,使纪检监察工作能实现高质量发展,让此项工作接地气、通下情,拓展工作视野,丰富工作经验,深入探求事物发展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在实践中加强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把积累的经验转化为理论,再用以推动实践,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强化精准思维,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监察法对监察工作明确提出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细致的任务,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党忠诚的态度,提高工作的精准性,争取识别更多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借助于多样化、高水平的手段开展工作,在信息技术的有力支撑下获取更为详实的数据资料、证据资料,多措并举提高解决问题的准确性,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忽略细节,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应当精准、科学、务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保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四、遵循法治思维,充分运用制度规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斗争,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党章》是我们党内根本大法,《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章》明确了纪委监委的监督职责,纪检监察机构的一切工作都要合规合纪合法、依规依纪依法。作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宪法》确立了它作为国家政治机关的法律地位,《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必要的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监察机关依法而生,更要依法而行。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树立党章、宪法和监察法的纪律意识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党章、宪法、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严格按照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工作,着力在依法执法、执法守法上,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上做出表率,切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宪法监察法精髓要义。把学习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理论学习的重要学习内容,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扎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学懂弄清、理解内涵。在这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通过学习全面掌握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为其他工作人员树立标杆、指明方向。要充分发挥出各大主流媒体的优越性,例如官方网站、电台、报纸、党刊等,加强宪法、监察法的宣传,扩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培养法治思维,增强行动自觉性,在法律条款的约束下履职,形成正确的法治思维。在各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对法律表示尊重,对事实表示尊重,准确地辨别是非,灵活处理事务,将党的要求牢记于心,外化于行,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将法的精神和要义全面融入具体工作中,让知法、守法、护法成为自觉行为。在监察权的行使中以宪法和监察法为根本遵循,严格地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实施,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合法、合程序”的惯性思维,确保能得到客观、真实、有说服力的结论。
审慎用权,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我国通过相关立法向纪检工作人员提出了规范要求,要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执法的有效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开展作风建设,及时补齐短板,下大气力增强执法能力。
五、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充分发挥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时代命题,时刻体现着党的初心和使命,在各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都要体现出对人民的责任与担当,把人民立场当成所有工作的核心,“以人为本”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指导思想,更是我党多年以来一以贯之的要求,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纪检监察工作要把是否能得到群众的支持、拥护当成重要的判断尺度与检测标准,以纪检监察工作当成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及时发现群众身边的各种不正之风,有效查处各种腐败事件,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来自党的关怀。在日常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建设铁一般的纪检队伍,创构建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的监督网,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让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惠及群众。让“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和担当。
从问题出发,不断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积极探索“一线监督”检查方式,以高度的责任心面对群众提出的质疑、反映的问题,不推诿、不敷衍,督促责任单位纠正落实。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基层纪监察存在着履职不力的问题,这与监察力量薄弱有关,也体现出部分纪检干部工作不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以致产生不良影响。为了使这些问题得到解决,基层监察机构要适时进行机构改革,将监督触角伸向细微之处,切实开展基层调研活动,使基层的所有问题都能得到及进跟进、疏导、解决,使群众“信上不信下”的局面得到转变,提高基层纪检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强化“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形成监督合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常常涉及到诸多部门,仅靠纪检监察机关一定是解决不好,也解决不了的。在坚持“一线监督”中,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建立力量整合、信息共享等联动工作机制和强化问责等工作举措,通过机制上的完善来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的履职尽责,最终形成横纵联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正风肃纪过程中,一定要坚定政治立场,把人民至上当成各项工作开展的根本遵循,人民反对什么就治理什么,人民痛恨什么就纠正什么,在“一线监督”中坚持“四下基层”的创新实践,做好“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使广大群众利益得到最大化维护,把人民至上的思想理念渗透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勇气和担当精神,促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闻稿(2015年1月13日)
[2]张娅.“精准思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国国情国力.2019年第11期
(责任编辑:姜秀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