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网站2022 年2 月2 日报道】2022年2月2日,欧盟委员会批准一项补充授权法案,同意将满足特定条件的核能和天然气纳入《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涵盖的经济活动,将它们归类为可持续投资的“过渡”能源。
根据授权法案,只有满足下述要求,核电建设项目才能被视为“绿色”项目:一是项目必须在2045 年底前获得建设许可,采用当时可供使用的最佳技术,且从2025 年开始使用耐事故燃料。欧盟委员会将从2025年开始每10年对可供使用的最佳技术进行一次评价。这一评价将基于欧洲核安全监管组织(ENSREG)的评价结果。二是在项目获得批准时,成员国建立了放射性废物管理基金和核设施退役基金筹资安排。三是成员国对所有极低放、低放和中放废物均有最终处置设施,或者与其他国家签署了废物处置协议。四是成员国必须制定详细计划,明确到2050 年建成高放废物处置设施的具体步骤。五是成员国应当每五年就核电建设项目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一份涉及下述两个问题的报告:放射性废物管理基金和核设施退役基金能否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以及高放废物处置库建设计划的实施进展。
只有满足下述要求,现有核电机组升级或延寿项目才能被视为“绿色”项目:一是项目必须在2040年底前获得许可,且从2025年开始使用耐事故燃料。二是在项目获得批准时,成员国建立了放射性废物管理基金和核设施退役基金筹资安排。三是成员国对所有极低放、低放和中放废物均有最终处置设施,或者与其他国家签署了废物处置协议。四是对于2025年之后获准的项目,成员国必须制定详细计划,明确到2050 年建成高放废物处置设施的具体步骤。五是成员国应当每五年就核电机组升级或延寿项目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介绍放射性废物管理基金和核设施退役基金的资金筹集情况,以及高放废物处置库建设计划的实施进展。
授权法案还规定,只有在成员国内实施并遵守欧盟现有核法律法规的核能项目,才能被视为“绿色”项目。授权法案没有将核燃料循环活动以及在欧盟之外的核能投资纳入可持续投资范畴。
欧洲理事会和议会未来将有四个月的时间审议该授权法案。如果持反对意见,两家机构可以要求增加两个月的审议时间。理事会有权以强化的特定多数反对,这意味着至少需要代表65%欧盟人口的72%成员国(即至少20 个成员国)反对。议会可以在全体会议上以多数票(即至少353 名议员)反对。一旦审议期结束,且两个机构均未提出反对,授权法案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