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级学科”到“学科门类”:国家安全学学科发展的未来前景

2022-02-16 23:59潘东东高鹏怀
情报杂志 2022年12期
关键词:门类学科国家

孙 蕾 潘东东 高鹏怀

(1.烟台大学 烟台 264005; 2.北方民族大学 银川 750000;3.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 100081)

自上世纪90年代,朱奕宝等学者首次提出“国家安全学”概念以来[1],围绕着国家安全学的知识体系、学科范式、方法论体系等议题,学界开启了相关研究,并致力于孵化出新的学科,即“为国家安全立学”。从“国家安全学学科属性依附说”(认为国家安全学隶属于政治学、安全科学等学科),到“国家安全学独立学科属性说”;从研究方法上的“一元论”,到“一体多翼”的多元方法格局,都是这一阶段取得的若干研究成果的具体体现。应该看到,“在2021年以前,一级学科意义上的‘国家安全学’在我国虽不曾有之,但实践动向上的‘国家安全学’研究却从未停止”[2]。而随着2021年3月教育部正式将“国家安全学”增列为交叉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有关国家安全学学科设置的讨论看似结束,但实际上,这有可能只是新一轮讨论的开始。我们认为,对于尚处于学科“成长期”的国家安全学而言,在未来发展前景上有着多种可能性,而不应仅满足于当下一级学科的定位。

国家安全学能够成为一级学科,是学术、学科、话语三大体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有其必然性。然而,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变化,国家安全学的学科建制亦有可能会和实践需求之间产生张力。对此,刘跃进等学者已经指出,一级学科已经难以满足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之需求,国家安全学理应成为一个新的“学科门类”,只有把国家安全学建设成为一个新的“学科门类”,才能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匹配[3]。遵循此种思路,我们提出,若要实现国家安全学由“一级学科”到“学科门类”的“升级”,则必须从国家安全学的“知识建制”和“社会建制”两个层面加以推进。我们不能只满足于国家安全学的“一级学科”地位,而应将国家安全学培育为一个独立的“学科门类”。在本文中,笔者将使用“知识建制-社会建制”的分析框架,对“国家安全学”成为独立“学科门类”的驱动因素、主要困境和未来路径等进行分析,藉以激发学界对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地位的话语认同,推进国家安全学的学科发展。

1 “知识建制-社会建制”:影响“国家安全学”学科发展的双重逻辑

作为一组对学科发展具有诠释力的“概念范式”,“知识建制-社会建制”最早出现在社会学领域,在《社会心理学的演化:一种学科制度视角》一文中,方文等学者用此“概念范式”来对社会心理学的未来演变路径作出了论证。在国家安全学研究中,廉睿等学者最早将“知识建制-社会建制”结构引入其中,用以表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学的发展历程。在知识建制和社会建制的逻辑关系上,他们指出,知识建制为社会建制的塑造创造了前提条件,社会建制则是知识建制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2]。此后,蔡艺生等学者也沿用了这一分析框架,在分析国家安全学法学的学科发展动力时,他们进一步认为,“作为内源性驱动因素的知识建制与作为外源性驱动因素的社会建制共同构筑新时代国家安全法学发展的基本动力”[4]。我们认为,基于“知识建制-社会建制”的方法论意义,其不但适合解释“国家安全学何以成为一级学科”的“过去时”问题,亦可以用来分析“国家安全学能否成为一个学科门类”的“将来时”问题。

1.1 “知识建制”对国家安全学学科发展的作用

纵观学术发展史,一种新兴的知识体系若想演化为一门独立的学问,就必须首先实现自己的“知识建制”。以法学为例,其之所以能够成为一门“显学”,与它在早年间即实现了学科的“知识建制”存在着密切关系。在古罗马时期,以乌尔比安、保罗、帕比尼安、盖尤斯和莫迪斯蒂努斯为代表的五大法学家就论证了法学学科的知识价值和社会作用,即“法学不但是神事和人事的知识,还是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在此后,经由自然法学派和分析实证法学派的推动,法学的“知识建制”在19世纪末期就已基本完成。由此可见,“知识建制”对于学科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我国的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而言,在上世纪末期,已有学者充分意识到“知识建制”对国家安全学学科发展的重要意义。例如,在这一时期,刘跃进等学者已经开始了《国家安全学》教材的编写,在本质上,这即是对国家安全学“知识建制”的一次推动,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此,有学者指出,“刘跃进所主编的《国家安全学》作为国内第一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安全学教材,填补了‘国家安全学’教材的空白,可以称得上是这门新学科的奠基之作”[5]。而在此后的数十年间,我国国家安全学研究所覆盖的主要场域包括了“学科地位”“学科方法”和“概念范式”等,究其实质,这些场域仍可归属于国家安全学“知识建制”的范畴。“学科地位”之争是为了实现“为国家安全立学”的核心目标,它是推动“知识建制”的内在需求;“学科方法”之辩是为了理顺国家安全学研究的方法论体系,它是实现“知识建制”的前提条件;“概念范式”的讨论则是为了提升国家安全学的概念供给能力,它是加快“知识建制”的有机要素。

1.2 “社会建制”对国家安全学学科发展的作用

如果说“知识建制”是对学科发展的内在要素进行研判的话,“社会建制”则是从外在角度对学科发展所进行的客观评价。虽然学界对“社会建制”的具体内容仍有争议,但主流观点是,“社会建制内含两个指标体系,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层面的学科门类划分、社会各界对学科的认同”[6]。就学位授予及其人才培养情况而言,在国家安全学成为一级学科之前,部分高校就已经开设了国家安全学专业(研究方向),并体现出不同的培养特色。国际关系学院是国内国家安全学研究的重要阵地,该校是在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立国家安全学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另外,西南政法大学于2018年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立国家安全学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20年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立国家安全学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在国家安全学被教育部增列为一级学科后,各大高校纷纷成立“国家安全学院”或“国家安全研究中心”,据不完全统计,已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等多所高校获批“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在学科的社会认同方面,以CNKI为搜索源,通过联动输入“国家安全学+国家安全”关键词,可获得相关文献5 324篇(搜索时间:2022年6月27日),对于一个年轻学科而言,这一数字无疑是惊人的,体现出学者对国家安全学研究的蓬勃热情。而“随着我国国家安全形势愈发严峻,社会对该领域专门人才需求量也持续攀升,因而社会各单位、群体、民众对国家安全学作为学科的认同度持续提升”[6]。由上可知,正是“知识建制”和“社会建制”的共同作用,方才形塑出国家安全学的良好发展格局,并将成为持续影响国家安全学学科发展的重要因素。

2 问题展开:制约国家安全学成为“学科门类”的现实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日益复杂,增强国家安全学研究已然成为学界的共识。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家安全学研究者唯有把创新、发展等元素应用其中 ,方才有可能开拓国家安全学研究之新气象,适应新时代国家安全观嬗变的新方向和新诉求。对于国家安全学这一学科所肩负的时代任务,我们认为,即是立足于学科建设本身,促成中国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变革,提升中国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地位。当然,对于目前只具备一级学科地位的国家安全学而言,显然难以承担此重任。因此,我们认为,应在“学科门类”思维下考虑该问题,即将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提升为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但是,从目前的“知识建制”水平和“社会建制”能力来看,尚不能充分满足国家安全学的“学科门类”需求,即“知识建制层面基础理论整体性滞后、社会建制层面相关‘设施’局部性缺失”[4]。具体而言,这些问题主要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方法论体系发育滞后”与“原创性概念供给不足”

方法论体系和概念范式同时构成了评估“知识建制”水平的重要指标。一个学科要走向成熟,必须形成完整的方法论体系,生产出一定的原创性概念。然而,不论是与政治学、法学等传统学科相比,抑或是与社会学、人类学等晚近学科媲之,国家安全学的方法论体系仍是滞后的,难以支撑其“学科门类”地位。迄今为止,虽然部分学者已经认识到方法论体系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将源于系统论中的系统分析和系统评估法作为国家安全学的特色研究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并未被国家安全学研究者们所广泛采用,取而代之的则是“方法论上的游击散兵、各自为政,缺乏研究方法的互通”[2],显然,这不利于国家安全学的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知识生产的重要成果是建构概念,提出理论观点,以此推进学术的进步”[7]。与方法论体系的滞后直接相关,在概念范式的供给上,国家安全学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根据有关学者的统计,在过去的二十年间,国家安全学研究中所出现的高频概念是国家安全、学科建设、发展进路、体系聚合、国家安全科学、国家安全哲学、国门安全、信息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等,这其中,仅有“国门安全”等少数几个概念具有学科专属性,而其他都属于学科共通性概念,这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出学界在概念创新上的匮乏。当然,如果考虑到公安学、外交学、情报学等进一步纳入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的情况,公安学、外交学、情报学等学科中的某些概念,也就具有了“学科专属性”。概念范式的欠缺,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地位的实现。

2.2 “学科设置碎片化”与“学术共同体未能形成”

子学科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影响国家安全学“知识建制”的又一因素。当前,学界虽然意识到打造“子学科”及其“学科群”对国家安全学学科发展的突出意义。但这一问题至今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对于此问题,学界主要有“扩充论”和“收缩论”两种观点,“扩充论”者认为,为了契合总体国家安全观,不宜将国家安全学二级学科设置过少,即“国家安全学包括众多具体的国家安全科学,例如国内安全学、国际安全学、国家政治安全学、国家安全情报学、国家安全法学等”[8]。与之相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安全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范维澄指出,国家安全学应下设4个二级学科:国家安全思想与理论、国家安全战略、国家安全治理、国家安全技术。在学术共同体的打造方面,受制于国家安全学的学科建设水平,目前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家安全学学术共同体仍处于培育初期。究其原因,一方面,方法论、概念范式、学科设置等诸多内部问题,制约了学术共同体的打造;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各层次国家安全学学会组织,导致无法有效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学术研讨会,国家安全学各领域学者不能有效沟通交流,加剧了国家安全学学术研究分散化的局面”[9]。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缺少学术共同体的充分参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家安全知识的社会传播,使其仅停留于“文本知识”传播层面,而未能演化为“生活理念”之传播。据此,我们认为,应尽快在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设置问题上达成共识,并通过学刊学报、学术会议等方式积极打造学术共同体,进一步优化国家安全学的“知识建制”。

2.3 “体能同构”的失衡化与“学科实践指向性”的弱化

“体能同构”概念最早产生于情报学界,由李阳和孙建军在《中国情报学与情报工作的本土演进:理论命题与话语建构》一文中所创设,他们认为,“体能同构”即为“体系建设与能力培育的同步建构”,并提出要在未来语境下实现“情报体系整体协调和情报能力综合提升的双重转型”[10]。我们认为,以“体能同构”为基本维度,可以深化对国家安全学“社会建制”的认知。与此同时,将“体能同构”引入国家安全学时,应结合实际情况作出新解读,“体”是指知识层面上的国家安全学体系建设,“能”是指实践层面上的国家安全学的社会服务能力。我们认为,在国家安全学的学科发展进程中,一直存在着重“体”轻“能”的现象,即重视国家安全学的体系能力建设,忽略了国家安全学的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针对此现象,有学者提出,“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形成的关于国家安全规律、战略、管理等一系列知识产出,必须要充分体现在国家安全政策的制定出台上,使得国家安全学的研究成果能真正为实战服务”[11]。应该看到,国家安全学的产生和发展,本就是国家安全实践及其国家安全需求所造就的结果,因此,与其他学科相比,国家安全学本应具有更强烈的实践指向性。然而,就目前而言,不论是在国家安全智库的建设和布局上,还是在国家安全学与国家安全决策的深度融合上,都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缺口和短板,这不但会影响到国家安全学实践品质的发挥,更有可能影响社会对这门新兴学科的认同,进而弱化国家安全学的“社会建制”。

3 时代之需:国家安全学成为“学科门类”的有利因素

在学科发展进程中,国家安全学可以从我国的“本土资源”中汲取养分。这些“本土资源”同样涵盖“知识建制”和“社会建制”两个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学科的转型需求”“内在学科体系的发展”“古今安全思想的滋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推动”等多个方面。面向未来,国家安全学若要实现由“一级学科”向“学科门类”的蜕变,就必须对这些有利因素进行“二次转化”,使其真正成为国家安全学学科发展的动力引擎。

3.1 “古今安全思想的滋养”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推动”

学科意义上的国家安全学虽渊源于西方,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本土没有自己的国家安全思想。对此,有学者指出:“历经数十代王朝兴亡,中国古代积累了丰富的治国安邦学说,形成了比较有价值的国家安全思想资源”[12]。在军事安全方面,古人历来强调“富国强兵”,认为其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条件。即管仲所说的“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在文化安全方面,管仲也提出“四维论”,即“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在精神内核方面,中国古代的国家安全思想突出强调居安思危精神和忧患意识,且崇尚和平也构成中国古代国家安全思想中的要义之一。这些关于国家安全的理念,对未来的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建设有一定参考价值。另外,由于本世纪以来世界安全趋势出现了新变化,即由传统安全问题拓展至非传统安全问题,基于此种变化,我国系统性的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中国国家安全体系进行新的战略部署,以期满足中国国家安全治理的实际需求。与新时代的需求相呼应,在学科建制上,国家安全学也要进行跟进和调整,而“学科门类”地位的实现,即是在这种转型过程中所要实现的核心目标之一。

3.2 “相关学科的转型需求”与“内在学科体系的发展”

有学者指出,在国家安全学的学科发展过程中,要以“他向培育”为具体技术路线。所谓“他向培育”,即以其他成熟学科为参照物,对其研究方法和话语范式进行“嫁接”和“移植”。我们认为,对于具备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双重属性的国家安全学而言,固然要以“他向培育”为具体技术路线,但同样不能忽略国家安全学对其他相关学科的引领作用。以情报学为例,在情报学领域,由于上世纪90年代经历了“改名运动”,使得信息学(词源是Information)就此进入情报学(词源为Intelligence)范畴,引发了一定的争议。应该看到,“将Information称作情报,尽管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实属情报观的泛化”[13]。为了对此局面进行纠偏,情报学界广泛传播着“设立情报学一级学科”的声音,认为应该借此时机将信息和情报相分离,恢复情报学的“耳目、尖兵、参谋”本色。我们认为,若要使情报学成为独立一级学科,目前较为可行的方案即是先行设立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然后再将情报学列为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可见,国家安全学能否成为“学科门类”,不但影响着自身体系的发展,还会关系到情报学一级学科地位的实现。另外,基于国家安全学子学科的发展需求,也迫切需要国家安全学由“一级学科”升格为“学科门类”。具体而言,不论是在“国家安全法学”领域,或者是在“国家安全战略学”领域,目前都存在着将其列为一级学科的呼声。但是,受制于当下国家安全学的“一级学科”地位,这些“呼吁”都无法在现实语境下转化为“行动”。只有赋予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地位,才有可能使“国家安全法学”“国家安全战略学”等子学科成为“一级学科”。

4 发展之路:将国家安全学培育为“学科门类”的可行办法

“不论从理论抑或实践来看,当下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安全抑或发展问题,都因囿于旧思维而束手无策”[14]。因此,在国家安全学的学科设置问题上,必须有所突破,不能仅仅满足于国家安全学的“一级学科”地位,而应在更大的“学科门类”平台上思考问题。但是,“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不仅要遵循学理的逻辑,更要遵循现实的逻辑”[15]。具体言之,在国家安全学的“学科门类”建设问题上,应秉持循序渐进之基本方略,当下应先立足于国家安全学的“一级学科”建设,以学科、学术和话语为三大指标,完善其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待其“知识建制”和“社会建制”实现“质的飞跃”后,再谋求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地位,实现国家安全学由“一级学科”到“学科门类”的“升格”。

4.1 “总体方案”:寻求渐进式发展,夯实学术基础

“国家安全学”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级学科,既是官方推动的结果,同时也是“学科建制”和“社会建制”达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但是,当前的“知识建制”和“社会建制”虽然支撑了“国家安全学”的“一级学科”地位,但离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地位的要求还有差距。因此,我们认为,当下仍应立足国家安全学的“一级学科”建设,通过对“方法论体系”“概念范式”“体系范式”等进行完善,切实提升国家安全学的“知识建制”水平和“社会建制”能力,为国家安全学由“一级学科”向“学科门类”的转型做好学术积淀。具体而言,在方法论体系上,应实现主体研究方法和其他研究方法的并用,所谓的主体研究方法,也可称为专属研究方法,它是学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在现阶段,应继续推广系统评估与系统分析法,将其培育为国家安全学的主体性研究方法。而在其他研究方法的使用上,包括但不限于案例分析、数理分析、比较分析、规范分析、历史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在“概念范式”形成上,需要结合实践需求,加强概念的生产能力,以提升“概念供给”能力为着力点和突破口,从根源上改善现今“概念供给不足”之状况。需要说明的是,在建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学的过程中,所进行的“概念供给”,并不意味着对西方相关概念的取代,而是要形成与中国本土国情相贴切的、能够解释中国国家安全问题的概念,从而满足国家安全学学科发展的内生性需求。

4.2 “技术路线”:以“替代”军事学“学科门类”为具体技术路线

在确立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建设的总体方案后,紧接着就要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即设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路线”。实际上,学界围绕该问题,已经进行了一些讨论,并呈现出如下两种观点。其一,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育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所确立的14个学科门类基础上,再增加“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其二,用“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替代《学位授予和人才培育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中的“军事学”学科门类。即“将现有‘军事学’门类修订或扩展为‘国家安全学’门类,并将军事学作为一级学科设置于‘国家安全学’门类中”[16]。我们认为,依据军事学与国家安全学的内在联系程度,再结合执行成本及其实施难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虑,第二种方案较为可行,即用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替代军事学“学科门类”,军事学转设为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

从而实现国家安全学由“一级学科”到“学科门类”的“升级”。另外,待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建立后,可以将原有的国家安全法学、国家安全学理论、国家安全战略学、国家安全管理学等子学科升格为“一级学科”。例如,在国家安全法领域,有学者已经提出,“目前适合把国家安全法学列为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17],时机成熟后,可将其列为一级学科。而国家安全学从“一级学科”变为“学科门类”,则是国家安全法学成为一级学科的前提基础。与此同时,还应当将隶属于其他“学科门类”下的情报学、外交学、公安学等纳入其中,让它们成为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甚至还可以将边疆学等尚未正式获得“一级学科”地位的学科列入国家安全学“学科门类”中,进而充实国家安全学的“学科门类”体系。

5 结 语

国家安全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其“一级学科”地位的取得实属不易。但是,由于国际政治环境风云变幻,引发国家安全威胁的因素愈发呈现出多样化、非规律化的特征,这势必要求国家安全学在“知识建制”和“社会建制”两个层面加以回应。而随着“知识建制”能力和“社会建制”水平的提升,“一级学科”的定位已经难以满足国家安全学学科发展的需要,将国家安全学从“一级学科”提升为“学科门类”,既反映了知识演化的一般规律,又符合了国家安全治理的实践需求。另外,随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系统提出,“大安全”格局下的国家安全新概念已经形成,这种变化必然要求我们在知识场域有所回应。因此,在学科支撑方面,也需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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