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评价体系构建探析*

2022-02-16 08:42
中州学刊 2022年11期

杜 小 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维护网络安全、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方面进行过多次深刻论述。“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1],“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2]。中国当前网民规模超过1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1.6%,形成了全球最庞大的数字社会。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生态[3]。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成为支撑民族国家良性运行的关键领域和国家安全治理中的实质性议题。

一、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评价体系构建的时代境遇和价值意涵

“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向性,在文化主权中居于核心地位,在一个国家、民族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挥巨大的协调和整合作用。网络意识形态是传统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映射和再现,又具有自身的属性和特征,是包括主流意识形态在内的各类思想价值观念在网络传播中的动态呈现。意识形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部分,涵盖了思想安全和社会发展安全等更为广泛和高层次的安全,通常表现为意识形态作为价值理想和具体政策的有机统一体在现实中受到外界侵袭时,其政治功能保持较为稳定的态势。恩格斯曾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4]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在我国指的是凭借过硬的信息技术和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在网络空间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引领力,形成有效抵御各种有害渗透的网络安全体系。

1.时代境遇: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新局面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网络思想文化领域呈现多元异质、错综复杂的态势,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也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新局面。

第一,网络传播模式和网络亚文化的影响。大数据算法、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兴起,为我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提供了契机,但也让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局面。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传播模式大幅提升了个人的信息交换能力,也一定程度上消弭了政府对传统信息的控制力,各种网络传播平台能迅速成为舆论的发酵池;二是网络智能算法的应用加剧了社会的圈层化、个性化趋势,我国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加速转型带来了社会利益结构的深刻调整,社会思潮相应呈现出多元交融、多层次分化、活跃度高等趋势;三是“佛系”“躺平”等网络亚文化在广大青年中的存在,作为网络时代社会心态情绪化的表征,也会一定程度上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

第二,西方各种社会思潮传播带来的挑战。网络时代的社会思潮名目繁多,各种思潮相互渗透和激荡,给人们更加多样的信息和价值选择,但也势必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造成冲击。西方曾借助新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民族主义等思潮的滋生蔓延对我国的社会发展稳定和政府有序治理产生过冲击。在“中国崛起”和“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各种“主义”和“思潮”与先进的网络技术相配合,演化为敌视中国的言论,通过网络媒介激荡,成为美国等西方国家企图在意识形态领域攻城略地的新型武器。

2.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评价体系构建的价值意涵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中重要的一环,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视域下,构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评价体系,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新时代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第一,居安思危是新时期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应有之义。网络时代“国家主权”的内涵超越了传统的陆地、海洋和领空,得以延伸到信息领域。网络空间成为各国展演意识形态斗争和进行现实国家利益博弈的重要角逐场。毛泽东就曾指出:“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搞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5]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提升,为新时代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6]。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是新时期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应有之义。国外势力长期不遗余力地鼓吹“西方模式”,还时常借助民众关注度较高的人权、民生、环保甚或学术交流等话题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尽管当前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领域呈现出向好向上的态势,但这一关键领域形势依然严峻。构建科学合理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评价体系、形成能精准处置各类网络安全问题的成熟机制,成为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在新时代继续披荆斩棘、稳健前行的重要支撑。

第二,修炼内功是新时代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实践要求。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的宝贵经验和苏联解体的历史教训警醒我们,要在实践中始终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时代构建科学的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治理体系,是检验执政党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充分意识到网络意识形态这一关键领域的重要性,高屋建瓴地做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战略性、方向性部署。掌握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话语权,更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用生动的中国故事诠释制度的优越性,筑牢网络堤坝,稳定社会结构,成为新时代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实践要求。

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评价体系的构建逻辑

当下意识形态的精准治理有赖于将其置于国家安全体系的核心地位,建构科学化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评价体系,厘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评价指标、评价原则和评价维度。

1.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评价指标

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进行评价,主要在于衡量网络时代一个国家在意识形态领域面对可能给国家利益造成威胁的各种复杂风险时所拥有的防范能力、功能状态及应对成效。根据网络安全事件发展的各环节要素确定评价指标,按照严密规范、科学实效的原则对网络意识形态进行系统评价是保障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具体的评价指标可以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网络安全意识。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7]。树立牢固的网络安全意识是筑牢国家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屏障、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的必要前提。网络时代不仅要拥有信息边疆意识,更要提升网络危机意识。从以往的历史来看,对网络上影响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各类问题如果不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有效的应对,就会丧失对社会意识形态的领导能力和掌控能力,进而丧失对社会物质领域和社会秩序的主动权和支配权,甚至有沦为网络殖民地的危险。

第二,大数据战略布局。科学、完整和高效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科学管理体系的形成有赖于大数据战略布局。要站在国家全局安全的角度,实施大数据战略工程,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网络安全堤坝”,严密部署网络意识形态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及风险管理体系。对影响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重大问题做到科学量化地深入调查、及时准确地反馈信息和清晰精准地管理决策。

第三,核心技术竞争力。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竞争是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引擎。只有凭借核心网络科技才能打造敏锐的意识形态风险传感系统,提高对风险因素的预测、感知和防范能力,有效防止其他国家的网络渗透,切实保障意识形态安全。大数据搜集和分析技术是精准防范、化解意识形态危机的重要凭借。要充分利用核心技术对网络意识形态事件背后的数据链进行追踪和预测,厘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生成、发展逻辑,做出科学的预判,为高效的管理和优质的决策提供思路。

2.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评价原则

第一,协同创新原则。网络意识形态既是国家总体意识形态的有机构成部分,又拥有全新的生成逻辑、内容结构、表现形式和发展规律。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治理模式和评价原则涉及多个行业和部门,必须根据现实特点与时俱进地更新观念。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大数据时代需要各自承担起责任,通过建立政府主导的多维治理机制,在大数据技术支撑下实现多方协同、互动参与的网络治理格局,达成多渠道、跨部门有效分工协作,构建包括预警反馈、追踪溯源、精准定位、协同应对等环节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保障机制。

第二,主动性原则。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熟悉网络传播规律、熟练掌握网络传播和应用技术的专业队伍,通过系统有效的意识形态宣传管理,塑造和提升国家的网络形象和网络影响力。主动树立牢固的信息阵地意识,利用网络充分展现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坚决不能让各种错误的思潮和言论在网络上大行其道、自由泛滥。要主动作为,让更多正面的声音占领网络宣传阵地,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构筑信息海关,净化网络空间。对网络上的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进行“消毒”和“解毒”,针锋相对地澄清是非曲直,确保网络舆论的正确导向。

第三,价值性原则。主流价值观能够反映整个国家和民族的愿景和梦想,能体现一个社会基本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评判标准。我国新时代网络安全的实现必须在实践中高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人民为中心,用核心价值观引领民众、建设文化强国,体现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华文化和文明发展的主心骨和导航仪,使之在网络时代能够形成团结中国人民、汇聚中华力量的向心力,展现中华民族的新风貌和新风尚。

第四,包容性原则。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有赖于不同文明和文化间不断地碰撞、吸收和融合,差异性是人类文明的内在属性。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首先是承认不同思想观念的存在,对一切优秀文化秉承包容互鉴、互相尊重的态度,进行借鉴、引导、吸收和融合。但包容性原则不意味着纵容,对某些极端和错误的思想观念要及时有效地予以抵制和回击。

3.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评价维度

第一,主流意识形态的统领度。主流意识形态的统领度表现为理论本身所具有的“真理性”和在社会进程中体现出的“调适力”。要彰显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内核和实践价值,既要尊重差异和包容多样,更要坚守底线,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还要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建构能力,通过严密逻辑和丰富内容彰显出时代生命力。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植根于原有的理论体系,更需要立足当今的历史语境,通过更加丰富的内容和严密的逻辑焕发精神理性的说服力,将理论渗透进国家治理体系,用事实的发展来阐释主流意识形态的时代合理性。

第二,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度。意识形态的安全有赖于社会成员对主流意识形态呈现出的整体认同倾向。对意识形态的认同,能够凝聚社会成员的向心力,更有效地发挥意识形态的思想引领和社会整合功能。在意识形态相互竞争态势中,安全问题的核心和实质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是否受到了挤压,甚或形成了认同危机。归根结底,民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情感归属源于实践认同,民众只有通过在社会变迁的现实中体会主流意识形态的科学性和说服力,才能增强认同度和归属感。

第三,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科学化。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性机制安排和制度保障,其科学化、系统化、有序化程度构成治理效度的关键性评价指标。在实践中需要紧跟时代潮流,培育专门的网络人才队伍,熟悉和把握网络治理的现实规律,不断整合资源,提升网络信息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构建由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和多层级有效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同时,加强法律和制度等方面的顶层战略规划,形成具有先进性、开放性、科学性特点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新范式。

三、基于评价体系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构建路径

基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评价体系,找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和治理的切入点,探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精准治理的路径指向,从而掌握网络阵地的控制权和制高点,全方位提升社会主义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为网络时代国家安全发展提供保障。

1.战略上高度重视,完善顶层规划设计

第一,确立网络时代新的安全观。面对错综复杂的安全形势,习近平在2014年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思想。同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标志着我国在国家战略层面对网络安全着手布局,并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战略落地。网络时代更应该从战略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安全,树立科学的国家安全观,这是建设网络安全强国的必要前提。2019年,习近平又列出了七个领域的重大风险,政治和意识形态风险位居前列,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意识形态风险一以贯之的忧患意识和高度重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战略指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行动指南,全面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强和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是网络时代维护国家安全的应有之义。

第二,注重专业化的高端复合人才队伍建设。功能完善、反应灵活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有赖于精通大数据分析和网络传播的精英来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保障。主流网络媒体的管理人员更要熟练把握网络话语的方式技巧和传播规律,在权威信息发布、答疑解惑等方面起到及时精准的沟通效果。要着力培育网络科技领域的卓越人才和具有前瞻性眼光的网络意识形态战略团队。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时、度、效”原则,成为衡量新时代新闻舆论工作规范性的基本向度。“时”就是时机,要求把握速度和机会的统一,掌握主动,赢得先机,先发制人;“度”就是拿捏好分寸,体现适度原则,控制好火候;“效”就是追求效果和实效,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用科学的态度、方法和作风,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

第三,提高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法治化。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网络强国,必须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全方位构筑包括制度供给在内的顶层设计,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保驾护航。为保障网络安全和对网络信息传播的有效治理,国家先后出台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015年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专门立法的形式从国家层面对“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等相关内容做出规定。201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网络领域一项重要的基础立法。但总体上看,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法治化依据主要由一些规范性规章文件构成。根据新形势完善法律结构设计,需要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要搭建各部门、各地区协同创新的综合执法平台。

2.技术上增强能力,实现攻防兼备

第一,制定长远规划和攻防战略。面对方兴未艾的网络战,各国政府和军队正紧锣密鼓地组建国家级网络战力量,以追求制网权,防止在网络战中陷入被动[8]。发达国家在意识形态输出渗透方面处于强势地位。比如,美国政府在网络上采取的是一以贯之的先发制人战略。从“棱镜”计划到“震网”行动,再到旨在排除中国供应商的“清洁网络”计划,都是有力的证据。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网络信息资源数据库和意识形态安全攻防系统,但与西方国家相比仍处于防御为主的阶段。尽管我们一向主张合作是国际网络空间互动的主要方式,但在各国普遍加强网络力量建设和网络攻击风险持续增强的整体态势下,需要加强战略统筹,构建整体性、权威性的国家大数据库,优化配置资源,升级和优化意识形态安全的攻防系统,不仅要构建完善的网络防御体系,更要提升自卫性的网络威慑和攻击能力,从而实现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科学性和整体性。

第二,树立大数据思维,关注技术升级。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9]。我国必须尽快实现互联网硬件的升级,尽快研发和推广自身的软件技术,培育我国的互联网梯队,摆脱技术上受制于人的局面,建立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意识形态安全防御机制。要从国家层面进行谋划布局,整合各方力量围绕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实现量子科技和高端芯片等关键核心技术自给。通过研发利用有效的软件监控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拦截和抵御网上的有害信息,阻止意识形态领域的非法渗透,形成反应灵敏、技术先进的网络防护战队,尽可能把意识形态风险源及风险因素化解于源头和萌芽状态。

第三,以现代传播手段为抓手,增强正面引导力。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往往呈现此消彼长的态势,如果主流意识形态表达宣传不到位,就会被非主流的意识形态喧宾夺主。要以现代传播手段为抓手,为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更为立体和多维的传播平台,增强民众的价值认同。对待意识形态领域的基本问题,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更要利用现代传播手段,激浊扬清,正本清源,主动出击,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吸引力的网站平台。还要直面各种错误观点,深度阐释各种基本问题,形成正面舆论的强势引导力,把握网络话语权,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

3.理论上实现创新,增强传播鲜活度

第一,继续深化各领域改革,体现主流意识形态的现实合理性。马克思曾指出:“一个时代所提出的问题,和任何在内容上是正当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10]意识形态只有把准时代的脉搏,达到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相吻合,在现实政策制定落实、政治和社会运行中得以体现,才能真正焕发生命力和说服力。在理论的创新发展中,我们需要关注实践进程中凸显出来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关注人民群众的网络需求,让抽象的理论阐释在具体的制度构建中体现民众的价值认同,避免出现意识形态的理论设定与现实政策脱节的现象。唯有此,才能把网民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变为潜移默化和自觉自发的行为。

第二,创新传播形式,丰富主流意识形态的内涵和底蕴。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应该在依靠大数据精准分析不同网民群体的价值取向和思想动态的基础上,以真诚、平等的姿态,以更有针对性和更易于接受的方式,推送相应的理论引导和信仰教育内容,确立立体化的网络对话协商的新机制。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习近平“三个地带”的观点,守住我们的主阵地红色地带;对于容易出现负面内容和国外意识形态侵蚀的黑色地带要敢于亮剑;对于中间的灰色地带,要通过卓有成效的网络治理,将其转化为红色地带。

第三,实现马克思主义普及化,运用网络平台塑造国家形象。网络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能凭借高深莫测的理论和华丽的辞藻来形成,而是要依赖社会各阶层基于意识形态本身的价值性和规范性而树立的信仰来形成。恩格斯曾说过:“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11]列宁也认为:“最高限度的马克思主义=最高限度的通俗化。”[12]这要求马克思主义在宣传过程中要更多地融入人文关怀,保持权威又不居高临下,摒弃陈旧的思维定式,用更接地气的网络话语唱响主旋律。新媒体背景下,传统的意识形态宣传灌输往往效果不佳,民众难以产生共情,要探索新的叙事方式以增强主流媒体话语传播的亲和力、感召力和吸引力。

4.实践中加强引导,构建多维教育平台

第一,网络安全和法治意识教育。网络时代信息生产和传播格局都与传统时代大相径庭,去中心化的运行模式使得政治因素很难实现绝对主导和控制局面,人民群众自身的网络安全和法治意识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中的重要驱动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应该深刻融入大中小学的思政课和各级各类党团培训课程,让人民群众意识到新时代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增强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判断力和处置力,从而在行动上自觉遵守网络法规、自发传播正能量信息,对网络空间的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采取有效防范和主动批判。广大网民自发的力量才是真正来自群众的、超越技术层面的、能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灵丹妙药。

第二,网络道德素养和公民理性的教育。网络空间的道德素养教育指的是引导网民遵守、维护网络规则秩序和道德规范,熟悉网络运行机制,培养良好的网络道德行为习惯,不盲目发表和转载违法、低俗和过激性的网络信息,学会理性辨别鱼龙混杂的网络信息,形成良好的网络信息素质和网络责任意识。网络时代公民理性体现为: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时表现出客观、公正、尊重、自主、合作、宽容、正义、守法等多维度的理性特质,这些理性特质在网络公共空间发挥着协调国家社会和公民关系的重要价值。搭建多维立体的公民网络理性教育体系,促使公民能够围绕网络政治问题摒弃情绪化的反应,进行理性地批判、热情地建言,提升政治参与水平,从而汇集强大的社会力量,形成网络综合治理的合力,达到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目标。

当今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安全治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是关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衡量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构建科学高效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评价体系,找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和治理的切入点,全方位、多层次构筑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体系,成为我国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在深刻把握网络发展规律、科学研判意识形态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的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等重要论述,成为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建设和评价的基本方略。新时代的网络治理要以这些重要论述为行动指南,构建科学精准的评价体系,形成党政主导、技术支撑、法治保障的全社会协同创新治理新格局,提升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综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