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机制、模式与路径研究*

2022-12-07 07:10
中州学刊 2022年11期
关键词: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供应链

董 小 君 完 颜 通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基石。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乡村产业链、供应链打造,离不开金融支持。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兴金融服务模式,能够有效破解乡村产业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约束困境,进而不断得到政策层面的鼓励和支持。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由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发布的直接相关或部分涉及推进农村(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文件已有10多个,这表明供应链金融已经成为服务乡村产业振兴、支持涉农中小微企业和农户持续经营的重要途径。

供应链金融如何服务乡村产业振兴逐渐引起学界的关注。已有文献从涉农中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困境纾解[1-2]、现实契合[3-4]、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5-7]、现实问题[8]、风险防控[9-10]、对策建议[11-13]等方面对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进行了相关研究。但鲜有学者全面系统地分析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价值意蕴、内在机制、模式比较、现实困境及路径选择。供应链金融下一个蓝海是农业供应链服务和金融[14],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内在机制怎样,现有模式有哪些异同,面临哪些困境,破解路径如何探索?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予以回答。

一、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价值意蕴

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能有效缓解农村金融抑制和农户信贷约束等问题,使金融服务渗透到从“种子到盘子”“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的完整农业供应链之中,满足“三农”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各类成本,带动更多龙头企业实现链条式发展,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必由之路。

1.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延伸乡村产业链、提升乡村价值链、拓宽农民增收链的重要手段,而供应链金融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服务等环节分布着许多中小微涉农企业及农户,他们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而供应链金融通过对各个参与主体的利益捆绑,为乡村产业供应链上下游全部或者部分节点提供信贷支持,从而更好地满足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同时,数字经济条件下田园综合体、农业联合体、休闲观光农业、乡村共享经济等农业农村新业态、新模式亟须金融创新支持。这就要求金融机构遵循供应链金融理念,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

2.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有力抓手

将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发展链条是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内在要求。“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农情。按照世界银行耕地面积2公顷及以下为小农户的标准[15],2019年我国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小农户有2.1亿户,占总农户数的86.9%,耕种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近2/3。供应链金融从供应链、产业链整体出发,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将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农户等主体纳入供应链运营中,创新地推出满足供应链各环节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这既可以满足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又能将上下游经营主体紧密联结在一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小企业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3.提升乡村产业供应链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当前,全球经济已经进入供应链竞争时代,供应链就是新时期的竞争链,而提升乡村产业供应链核心竞争力,就要引入现代化的供应链金融。乡村产业供应链的主要特点是其拥有核心客户、核心客户上下游的客户群体、供应链企业间存在的互相依存关系。由此,供应链金融可以其中某一环节为切入点,为供应链上所有企业和农户提供金融服务。这能够使乡村产业供应链各环节上市场主体的关系更加紧密,使乡村产业首尾相连、上下衔接,使乡村产业链条式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增强。供应链金融通过整合乡村产业供应链上的物流、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将资产管理、个人理财、移动支付等系列金融产品整合至其中,推动乡村金融服务供给“链条式”拓展,进而助推乡村产业链条化发展。

4.做好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

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相衔接,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核心任务。供应链金融在支持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比较优势,其原因在于,金融机构、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中小企业和贫困农户之间借助产业链和供应链环节的交易关系、业务往来、资金结算等能够强化农业供应链内部的信用水平,增强金融服务获得性,进而促进短期、外援“输血”式的产业扶贫向长效、内生“造血”式的产业振兴转变,让贫困农户充分参与到产业链、供应链中,并使贫困农户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巩固产业扶贫成果与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

二、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内在机制

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就是把农业供应链理论应用于金融服务,通过管理乡村产业供应链上的资金往来创造价值,并依托金融服务提供价值增值服务,从而促进乡村产业“扩链增效”。整体而言,供应链金融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见图1)。

图1 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内在机制示意图

1.利益联结机制

供应链金融是满足供应链上诸多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诉求的系统性金融机制设计。一方面,供应链金融下各方利益联结机制的形成能破解乡村产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难题。农业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与农户、其他中小涉农企业等利益相关者间的频繁性交易是一种天然的信息甄别机制,在该机制下,信息披露更加真实,且核心企业在遴选上下游合作伙伴时会核查其各方面信息,初筛出经营状况和发展能力较好的企业作为合作伙伴。因此,依托核心企业上下游稳固的利益联结关系,以及核心企业传递的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征信等关键信息,金融机构能够有效整合乡村产业供应链上的物流、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对乡村产业供应链的关系嵌入、结构嵌入和利益嵌入。另一方面,供应链金融下各方利益联结机制的形成能降低乡村产业融资成本。供应链金融使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其他涉农企业以及物流企业等参与方之间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与核心企业、物流企业等的合作,金融机构能对其他涉农企业的贷后履约情况进行更方便的监督,涉农企业也会基于整个供应链的稳定性而积极履约,从而促进各方信息共享和互信互惠水平不断提升,进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整体而言,供应链金融能通过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乡村产业供应链中各主体的信贷获取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效率。

2.信用增信机制

乡村产业供应链的核心企业能通过业务引导、信用绑定、信号传递、互惠关系等信用增进机制影响金融机构对供应链的资信评价,提升整个供应链的资信等级和获得金融贷款的能力。其一,乡村产业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具有获取上下游企业经营信息和信用情况的天然优势,其在与上下游企业的业务往来中,能及时监测整个行业的发展情况、变现能力以及相关企业的履约信息,并能根据市场需求指导上下游企业的生产,控制供应链的生产规模和方向,从而修正金融机构对涉农中小企业市场经营能力和履约能力不足的误判。其二,供应链上核心企业能为上下游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违约行为承担声誉损失和连带清偿责任,其通过向金融机构优先推荐经济实力较强、诚实守信、财务状况良好的上下游企业授信,实现与上下游企业的信用绑定。其三,供应链上核心企业能把上下游中小企业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履约能力等软信息转化为高置信度的担保行为或推荐行为,向金融机构提供上下游中小企业资信水平等信息有了新的传递渠道。其四,供应链上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间的交易具有封闭性、自偿性和持续性的特征,通过长期的经营合作,其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和农户间的互信不断增强,有利于形成紧密的互惠互利供应链条,进而提升整个供应链的稳定性和信用水平。

3.抵押替代机制

供应链金融本质上是一种信用融资,以核心企业的信用为担保,授信条件以动产质押和货权质押为主,而非资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基于购销订单的真实交易关系,乡村产业供应链内部不同主体间能够通过提供嵌入交易网络的动产和货权为质押来融资,以弥补抵押品不足的短板。在此机制下,金融机构对涉农企业的授信是乡村产业供应链内部的封闭授信,严格局限于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间的业务往来。上下游中小企业需要将其与核心企业间交易活动所产生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等动产或货权作为抵押来进行贷款,确保还款来源的自偿性。金融机构以核心企业的信用情况、上下游企业在整个供应链条中的地位以及双方产生的交易行为为基础来进行贷款决策,其传统的分散式不动产抵押融资模式演变为金融机构与整个供应链条间的信用融资模式。金融机构也可通过考察供应链内部核心企业与其他涉农企业、农户间的高频真实交易,获取整个链条上的企业履约行为资料,并结合自身优势提供有效的市场指导和信贷服务。整体而言,供应链金融通过抵押替代机制,可从多个节点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信贷服务,提升涉农企业的融资能力,扩大其融资规模。

4.风险防控机制

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金融机构以供应链内部企业间的真实交易行为为基础进行放贷,通过授信贷款专用、明确还款来源、整体授信、核心企业风险监督、数字风险防控等途径形成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将大大提升涉农企业获取融资的可能性。其一,金融机构在设计金融产品和向涉农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根据这些企业与核心企业间的具体交易业务,约定贷款的特定用途,提供针对性的融资支持,并与核心企业和物流企业等合作,监控贷款用途,防止资金挪用,保证专款专用。其二,企业需将完成生产或销售所获得的经营性收入优先偿还贷款,保证了还款来源的确定性,而且金融机构从开始发放贷款就能够对涉农企业资金的使用情况实现全程化动态监管。其三,金融机构利用链条化模式,围绕涉农核心企业进行供应链“1+N”整体授信和批量放贷,能提升整体金融服务效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化解单一分散授信带来的经营风险。其四,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实现了风险绑定,在连带担保责任和声誉影响的驱动下,核心企业不仅更有积极性监督整个供应链参与主体的经营行为,而且能利用自己的优势,更方便地获取上下游企业的贷款真实使用状况和投资价值等信息,从而以更低的成本开展监督活动。此外,数字技术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广泛使用,能够实现大数据风险控制,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三、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典型模式

根据不同环节和链条的组合,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具有不同的模式。同时,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运行模式在不断发展变化。基于参与主体视角,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模式可分为金融机构主导模式、农业龙头企业主导模式和电商综合平台主导模式。

1.主要模式

其一,金融机构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金融机构是传统金融服务的主导者和供给者,尤其重要的是,金融机构在乡村产业融资服务中是资金的供给方。金融机构主导下的乡村产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通过与政府、龙头企业、担保公司的合作,为涉农中小企业、农户、物流企业等主体提供抵押贷款、信用贷款、应收/预付账款融资、商业保理、货物抵押融资等服务。以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覆盖面大,宏观风险防控能力强,与农业经营主体、政府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图2 金融机构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其二,农业龙头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在该模式下,龙头企业发挥其在供应链上的影响力、资本实力、信用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成立金融平台或者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农户、物流企业等提供高效的融资服务。龙头企业的优势在于,其与上下游企业、农户、物流企业之间有着长期、紧密的交易关系,从而在物资、交易、仓储、物流等方面具有金融机构拥有的信息优势,能够从总体上把控供应链风险,为供应链上的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贷款、应收/预付账款融资、货物抵押融资、投资等服务。这一模式的典型案例包括伊利的乳业通宝、新希望的“好养贷”等。

图3 农业龙头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其三,电商综合平台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电商综合平台在乡村产业供应链上主要处在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的环节,拥有海量的大数据优势,在交易、结算等方面具有金融机构的职能和作用,这使其不仅具备与龙头企业类似的供应链影响力以及交易、物流信息优势,而且具备与金融机构类似的资金、结算信息优势,从而能够对整个产业链上的物资供应、订单生产、销售推广、交易结算、仓储物流等进行全环节的整合、渗透和重塑,进而能够提供更加定制化、更加快捷的信用贷款、保险、应收/预付账款融资、投资等金融服务。这一模式的典型案例包括蚂蚁金服、京东的农业供应链金融等。

图4 电商综合平台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2.模式比较

金融机构、农业龙头企业、电商综合平台在乡村产业供应链金融领域各有优势,因此,三类主体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其一,从业务和服务对象的覆盖面来看,金融机构主导模式有着明显优势,其可以覆盖所有行业和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主导模式主要覆盖自己所处的供应链和区域中的行业和经营主体;电商综合平台主导模式主要覆盖参与线上交易的及其上下游的行业和经营主体。

其二,从业务效率来看,电商综合平台主导模式具有明显优势,电商综合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对融资项目进行审批,甚至可以通过自动化的程序实现,效率最高;农业龙头企业在所处供应链和区域中与上下游企业、农户具有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因此,其融资项目审批效率也会高于金融机构。

其三,从风险防控来看,金融机构主导模式更偏重于宏观风险把控,由于尽职调查的成本较高而效率较低,在个体融资风险把控方面存在一定劣势;农业龙头企业主导模式更擅长把控个体的融资风险,但如果整个行业、供应链或区域受到金融风险冲击,就容易遭受系统性风险;电商综合平台主导模式由于电商平台在大数据、资金交易结算方面具有优势,其对于个体融资风险、行业风险、宏观风险都有较好的防控能力,但需面对技术、行业政策变动等风险。

但是,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及向各行各业的渗透,三种模式并非泾渭分明。金融机构、农业龙头企业、电商综合平台之间可以利用各自优势进行合作,在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的不断发展中创新金融产品,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水平。例如中粮集团、大北农分别成立电商平台,并依托平台提供针对性的供应链金融服务;阿里巴巴的蚂蚁金服、京东金融则属于电商平台成立的金融机构。

四、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应用得越来越广泛,对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仍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现实困境。

1.供应链金融供给与产业振兴金融需求双抑制

乡村产业供应链金融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等。就政策性金融而言,其目标具有单一性,远不能满足乡村产业发展的金融需求;商业性金融出于对盈利目标和效率的追求以及对风险控制的要求,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内生动力严重不足;合作性金融实力相对较弱,有“重大轻小”“重城轻农”的倾向,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能力有限。同时,供应链金融往往主要服务于涉农供应链中处于核心地位的龙头企业,相关融资服务业主要针对处于同一供应链中的中小微企业或者农户,而这类供应链金融的需求远远未得到激活和满足。究其原因,农业投资周期长、季节性强、供应刚性、风险高、收益回报慢等天然属性,抑制了乡村产业振兴的金融需求。

2.供给侧“使命飘移”和需求侧“精英俘获”双并存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虽然从宏观上明确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方向,但是缺少微观上的靶向性实施细则,使得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践不系统、不精准。一是农业供应链金融供给侧出现“使命飘移”现象。调研发现,原定位于服务小微企业或者“三农”的金融机构,在成本收益与风险承担的矛盾中偏向利润空间以求生存,其服务对象也由涉农和小微企业转向“非农”、城市客户群体,特定金融机构自身的“使命飘移”现象时有发生。其二,农业供应链金融需求侧存在“精英俘获”现象。农业供应链中农业龙头企业具有强势地位,占据较多的市场份额,这往往吸引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其倾注更多的资金资源从而发生“精英俘获”效应,而链内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和农户难以获得金融资源。

3.供应链金融利益联结机制与风险防范机制双不稳

就利益联结机制而言,利益调节机制不健全致使龙头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和农户之间难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导致政府干预过强、企农双方不合意的现象时有发生;利益保障机制不完善造成紧密型联结的稳定性不高。就风险防范机制而言,操作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规范性的操作规格尚未形成,存在操作风险;自然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针对自然风险造成的融资农企、农户的经济损失缺乏相应的风险共担机制;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以政府信用和龙头企业作为其产业链中涉农企业融资服务的背书方,尤其是对涉农中小微企业,尚未形成相关供应链风险的系统、规范分析以及风险的管理机制,容易产生信用风险。

4.供应链金融服务环境和乡村产业链基础双不优

就整体环境而言,一是配套政策不完善。针对涉农中小微企业和农户的批量化、快捷化和流程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政策不足,涉农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占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中的比重仍然较低,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于乡村产业振兴的主动性难以满足涉农中小微企业和农户的融资需求。二是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针对乡村农产品、宅基地、涉农知识产权等的质押、抵押制度体系仍不健全,供应链金融服务难以向乡村产业发展的全领域、全流程延伸和拓展。三是涉农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意识和涉农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有待加强,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主体的金融素养及意识有待提升。就农业产业链基础而言,乡村产业链有待延伸、价值链有待提升、供应链有待打造,乡村产业的产品供给、要素供给和制度供给的结构有待优化。

五、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路径选择

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既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激活和满足乡村产业振兴的金融需求;又要发挥政策的导向扶持作用,完善涉农供应链金融利益联结机制,健全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还要夯实农业供应链融资的基础,营造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良好环境,进而形成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长效机制。

1.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激活和满足乡村产业振兴的金融需求

遵循供应链金融发展一般规律,准确把握乡村产业链的特点和各交易环节的融资需求,创新与乡村产业链各环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利率、交易时间等角度积极开发与涉农企业经营需要匹配的涉农供应链金融产品,聚焦乡村产业链的链条、环节等优化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金融监管部门应放松现有涉农供应链金融创新的政策边界,鼓励和支持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模式创新。注重搭建金融机构、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优化组合的供应链、产业链生态圈,尤其是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通过供应链将农户等微观主体纳入现代产业体系,据此提高相应产业链、供应链中涉农中小微企业和农户的融资可得性,解决好供给与需求错配问题,形成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长效机制。

2.完善涉农供应链金融利益联结机制,健全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协调金融机构、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小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的利益诉求,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在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中的“领头雁”作用,统筹推进涉农供应链金融利益分配机制、保障机制和调节机制构建,真正做到金融机构、核心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农户之间的“风险共担与收益共享”。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涉农供应链金融信息集成大数据平台,实现涉农供应链金融各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减少因信息不畅导致的风险。金融机构要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产业链完善、龙头企业主导的农业供应链,强化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合规控制与管理。此外,金融机构要强化对涉农产业供应链不同环节、不同链条的全景影像式分析和立体监管,逐步完善涉农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测评估、预防预警、风险控制及防范机制。

3.强化农业“补链、延链、强链”,夯实农业供应链融资的基础

强化“补链、延链、强链”,突出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推进农业全产业链经营。在组织链上,吸引更多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在资金链上,让社会闲散资金注入农村金融市场,以打造雄厚的资金链;在技术链上,引导有实力的金融科技公司参与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以保证链上主体能够获取资金与技术的双重支持。纵向上,以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为核心,从“产前—产后”全方位地拉长、延伸涉农产业链;横向上,积极挖掘不同涉农产业的产业功能,深化产加销服、农文旅、科工贸之间的融合发展。强化对涉农供应链相关的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增强产业链各参与主体的整链意识,注重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夯实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供应链基础。

4.加强政策引导,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生态环境

大力推进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机构、涉农龙头企业、政府等不同主体的合作力度,收集整合工商、税务、司法等多方数据,完善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大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完善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尤其是加快建立涉农确权登记、评估、流转等环节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仓单抵押机制、农业保险机制、土地流转制度等,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发挥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供应链金融加大对乡村产业振兴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财政支持的撬动作用,对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给予贴息、减免利息所得税等优惠;适度提高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完善差异化监管体系。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以农业产业链为基础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生态场景,构建线上线下互通的支付结算、融资、理财等金融服务一体化的金融生态圈,提升农业供应链金融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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