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静 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随着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文艺教育工作者既要把握带有普遍共性的科学发声原理,又要善于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将具有地方特色的音乐元素与多样的表演形式融入声乐表演中。现致力于探讨广西民族音乐元素在声乐表演中的应用路径,形成既有民族性,又有现代性的声乐表演效果,切实营造一种勇于创新、健康向上的传承氛围,以促进民族文化大发展。
作为我国五大民族自治区之一,广西拥有丰富的民族音乐资源。其不仅是各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还有着极高的开发价值。但是,民族音乐的传播技术比较落后,主要采用“口耳相传”与文字记载的方式进行传承与发展,民族音乐的交流也只是依赖民间的歌圩、歌节等节庆活动进行传播。这对民族音乐的发展和传播产生了极大限制。对此,文艺教育工作者必须担负起收集整理民族音乐资源的责任,整合民族音乐资源,使民族音乐更好地被传承和弘扬。当前声乐表演多以西洋美声唱法为基础,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流行唱法的声乐表演训练。将广西民族音乐元素和声乐表演相结合,对民族音乐元素和声乐表演均有重要的价值。现探索民族音乐元素与声乐表演的共同点,为其有机结合打好理论基础。
广西作为我国少数民族的聚集地之一,在发展的过程中吸纳了众多少数民族文化的特点,使其音乐风格的发展独具特色,并且随着各个行业的发展,具有独特风格的民族音乐元素得到了广泛应用。同时,具有独特发展特点的音乐风格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地方特色与审美观念相迥异的具有较强民族融合性的多元文化音乐风格。而融合性较强的音乐风格在与声乐表演进行结合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带有地域特征和文化特色的各民族地区在发展时,借助多元文化音乐风格的传播,在艺术表现形式方面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文化内涵,继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音乐风格。
广西地区因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随着历史地域的变化,不断吸纳少数民族加入,而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底蕴和艺术表现特色,所以在演唱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广西地区不同少数民族的音乐特色对其演唱技巧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发现其在进行声乐表演中存在的差异性。例如,不同地区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风俗习惯等影响,其生活方式和审美观念存在较大的差异,因而在进行声乐表演时,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风俗习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民族音乐元素进行声乐表演。而有些地方因为历史发展的特殊原因或语言文字表达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别,所以在演唱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地方的不同理解进行不同的声乐处理。如广西地区的很多民族在生活习惯与生产方式上都有较大的差异性,因此选择地方特色音乐作为地方声乐表演教材辅助教学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还有一些少数民族,以当地语言文字为基础创作了相应作品。因此,在学习中就应根据不同民族的音乐元素选择相应的教材,并结合自身特色加以利用。
广西少数民族音乐元素有自己的民族特色,将其与声乐教学系统相结合,可以为民族音乐元素的有效融合提供更多可能。将广西少数民族的音乐元素融入声乐,并将二者进行有效结合,寻找突破口,促进两者的融合,可以为其他民族音乐与声乐的融合提供借鉴。苗族、瑶族等民族的音乐元素,有独特的文化和民俗特点,与声乐相融合,有利于丰富声乐的内容和载体,促进我国本土音乐文化在各个平台广泛传播与弘扬。
声乐是提高艺术修养的重要途径之一,它要求发掘美,提高欣赏美、体味美、表达美的能力,其利用音乐陶冶情感的作用,帮助人们提高音乐艺术素养。推动广西少数民族音乐与声乐相结合,可以利用广西少数民族音乐的魅力,把声乐的美感提炼出来,从而在了解广西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前提下,更好地理解声乐的美感。
从发展趋势来看,主要有两方面。第一,加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当前有关广西民族音乐元素以及民族音乐元素在声乐表演中的应用研究虽然不少,但多从实践层面进行总结,且只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缺乏理论深度。选题从文化基因的视角出发,深刻揭露广西民族音乐元素中的文化基因,将文化基因的传承与发展作为民族音乐元素应用的重点内容,为研究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理论视角。从长远来看,未来将有更多的理论被应用于该领域的研究,如文化生态学理论等。第二,从广西民族音乐的单向应用向二者互动转变。广西民族音乐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绝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其也出现了传承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城市化、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民族音乐赖以生存的乡土文明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广西民族音乐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不仅如此,在东西方文化交流日益深入、密切的今天,西方文化凭借经济优势广泛传入我国,并在青少年群体中产生了巨大影响。对西方音乐感兴趣的广西青少年群体人数不断增加,对民族音乐感兴趣的人数有所降低,这给广西民族音乐的传承带来不小挑战。
广西民族音乐元素在声乐表演中的应用,主要表现在演唱者对歌曲旋律、节奏等方面的创作和处理上。例如,在演唱《赶圩归来啊哩哩》这首曲子时,考虑到曲子是以少数民族特色唱法为基础进行编创的,具有十分浓郁的地域色彩,所以在与现代声乐进行融合的过程中,需要着重突出广西民族音乐元素,在演唱的过程中主要采用民族调式而非传统戏曲和民间歌曲的演唱方式,这样演唱可以让这首曲子听起来更加通俗易懂、生动形象;同时,又着重体现了民族特色唱法所蕴含的深厚文化底蕴。从对这首曲子的演唱和表达上可以看出,在对《赶圩归来啊哩哩》这首曲子进行创作的过程中,通过与其特有的地域色彩相结合,达到了将其内涵表达得十分丰富和深刻的目的。
在声乐表演中,音乐是艺术的灵魂。它不仅能展现民族文化,还可以作为一种符号和文字让人们进行交流。因此,在演唱过程中会有很多不一样的声音元素出现——声音的纯净、流畅以及颤音等都会给人带来不同程度的亲切感与震撼力。另外,具有代表性的“广西山歌”属于“山歌”类,因为其本身的独特音色和韵味,十分适合演唱和欣赏。此外,在演唱“山歌”时还可以加入民族乐器,如琵琶、大锣等。诸如此类的音乐元素也会让观众产生一种身临其境之感,或与当地文化气息相结合的感觉。广西民族人民对艺术有着自己独特的认识,其话语权源于富有情感色彩、独具特色、具有特殊审美价值,且被广大群众所认可和喜爱的民族音乐文化。
传统意义上的广西民族音乐是用民族唱法或原生态唱法来演绎的,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美声唱法作为一种歌唱方法,诞生于17世纪的意大利,现如今已经被全世界所接受;且因其具有科学性,已经成为学院派基础的声乐训练技法。在现如今的广西声乐艺术中,我们需要在继承发扬广西民族传统的同时,借用美声唱法的经验,以求在新的艺术高度上,使我们的演唱体现出广西民族传统的多元风格特性,同时还能让演唱者把握具有普遍共性的科学发声原理。新世纪以来,广西民族音乐得到了很大发展,涌现出许多带有民族音乐元素的优秀声乐作品。
首先,美声、民族、通俗三类唱法的区别在于:美声唱法演唱者在演唱过程中十分注重身体各个器官之间的共鸣,因此,美声唱法会给观众带来比较圆润又兼具金属感的听觉体验,更加具有震撼效果;民族唱法则诠释了我国的传统民族文化,因此观众在整个演唱表演过程中可以体会到民族唱法当中的民族文化气息,其不仅是一场听觉盛宴,更是一场奇妙的民族文化之旅;而通俗唱法的发声技巧,既有具有时代气息的流行音乐元素,其对音乐的处理又使其听觉质感更加“亲民”。如果要将三类唱法结合在同一首歌中,可以利用分声部演唱形式。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创作的音乐剧《血色湘江》,就是美声唱法与民族唱法的结合,男主角采用美声唱法,女主角采用民族唱法,二者的结合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
探索独唱、二重唱、多声部合唱或者不同的表演形式在广西民族音乐元素作品中的应用。将三类唱法结合在同一首歌中,可以采用多声部演唱形式。例如,可以借用壮族三声部民歌,有的以高音部为主旋律,有的以中音部为主旋律。
广西地方民歌所具有的特点使其在音乐表演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本土化色彩。独具民族和本土气息的音乐在传承的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从而阻碍其传承和弘扬。当前阶段,可以对广西地方民歌元素在声乐方面的培养策略进行有效改革,从打造适合传诵的本土民歌教材,加强广西民族音乐文化的体验与研究以丰富传播手段,借助声乐表演多样化以提高实践应用效果等方面采取措施。广西民族音乐拓宽传播路径,可以使音乐特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和学习,从而为传承民族音乐打好基础。
在声乐中增加广西地方民歌元素,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充分利用当地的民间音乐材料。具体而言,可以由有一定音乐底蕴的传唱者口口相传,继而由后人进行编注,运用广西地方民歌内容,有效地把广西地方民歌传递给外地受众,同时也有利于本地传诵者更好地掌握当地民歌民谣。通过有效的文字记录对本民族音乐文化进行传播,可以使当地音乐在得到保护、继承及发扬的同时,打造属于本民族的音乐名片。
文艺工作者有必要对广西民族音乐文化进行系统性的资源整理,在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变革中不断传承和发扬民族音乐文化。要着力丰富传播内容,加强项目整体设计,提高项目建设的创新性。由于项目申报人主专西洋歌剧唱法,如今生活在广西这片“歌海”,而这里拥有丰富的民族音乐文化资源,所以更需多钻研广西民族音乐文化理论,多进行采风学习,深入群众,探索广西民族音乐文化的灵魂,通过这样的方式丰富自己的音乐内容,同时引导世界各地喜爱民族音乐的音乐家加强对广西民族音乐文化理论知识的深入了解。另外,要引入不同风格的作品,同时深入分析广西民族音乐的曲目特点,以便用不同的唱法、表演形式和情绪表现歌曲,从而在提高技术的同时丰富音乐作品风格。
传统的声乐传播模式在歌唱、舞台表现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是以独唱的形式进行。广西地方民歌的演唱方式多种多样,除独唱外,还有重唱、对唱、组合唱等。目前,非广西地方人民在学习广西地方民歌时,表现出演唱能力相对较弱、水平参差不齐的状态,对此,需要采取不同的传播手段,力求做到有针对性地实现传播内容大众化。另外,要善于运用民间特有的乐器,为学习、歌唱增彩。非广西地方人民在进行音乐表演学习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广西地方民族音乐人编撰的本土民歌内容进行有效学习,这样既可以丰富音乐传播手段,还可以使当地音乐人编撰的本土民歌内容得到实践应用,从而使学习者的声乐表演在实现多样化的同时,实现对当地民间特有乐器的学习和使用。
综上所述,在声乐中引入广西少数民族音乐元素,促进广西民族音乐元素与声乐内容相结合,记录、挖掘、学习、传递广西少数民族的音乐元素,可以使广西民族音乐元素得到传承与弘扬,同时充分体现出声乐的价值。为此,应注重广西少数民族音乐元素与声乐的融合,以促进二者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