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娜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401)
在当代语言学中,语法学占比最大,分量最重。这一点从大量的语法学成果和大量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在过去的100多年里,汉语语法学在中国的发展中取得了最大的成就,可以说,“语法学的发展是中国语言发展的趋势”。随着汉语语法学的建立和发展,汉语语法学的发展,汉语语法史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汉语语法学史对于语法的形成原因、发展历程等展开深度讨论,并研究在语法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出现的重要研究成果,归纳与总结了汉语语法研究过程中积累的重要经验,以期为今后的研究提供参考,并掌握其发展趋势。汉语语法史研究具有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方法成熟、成果丰硕等优点,是汉语语法史研究的重要方面。
首先,学术研究的高度重视,研究范围扩大,研究成果丰富。汉语语法学史在20世纪末已经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突出成就。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国内外的语法学界都在积极地从事汉语语法的历史研究,不但有大量的专题性研究报告,也有大量的相关专著、语法词典、资料汇编,其中有不少专门的学术期刊也有专门的评论文章。从整体上讲,可以看到断代史、专题史论,充分看出语法学界的学术责任。其次,热点回应迅速,点评准确,引导未来。语法史的首要任务就是回顾和评论语法,因此,语法史需要对语法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迅速回应,并在总结回顾和指导的过程中,力求做到专业、准确[1]。准确的总结和评价指导,对于促进语法学健康、深入发展,指导特定的理论和主题具有重要意义。最后,从史学角度出发,史学与理论相结合,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不论是对专论、专著、专家、流派的评介,亦或是语法史的探讨,都不应该将眼光局限在单纯介绍史料以及资料的层面,还应该与理论内容相互结合起来,将微观与宏观的引导相结合。“史”与“论”相结合已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汉语语法史研究的一个显著特点,其对汉语语法史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是语法学史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
汉语语法史研究的理论认识还很薄弱,缺乏对汉语语法史的研究。从某种程度上讲,汉语语法史是一部西方语法学理论与方法论的历史。尽管语法学家们在借鉴汉语语法理论、方法时,力求兼容并蓄、扬长避短,并在实践上进行创造性尝试,但在理论和方法上,难免会出现与汉语语法事实不能很好地融为一体的情况。在汉语语法史研究中,由于缺乏独到的理论与方法,致使汉语语法学的理论、方法以及语法学思想都没有充分指导汉语语法史。汉语语法学应进一步深化汉语语法学的理论与思想,强化语法观,从而增强汉语语法史研究的指导意义。
前人对《马氏文通》之前和近代语法学的研究资料进行发掘和整理,但中国古代文库浩瀚,对于散落在古籍中的古代语法资料的整理还有待进一步发掘,而传教士和国外早期学者关于汉语语法的资料也急需整理,而清末至1949年之前有关汉语语法的资料仍需进行全面整理[2]。汉语语法史的全面、系统,是汉语语法史真实、全面的基础。
对语法学家和他们的作品进行深入的、系统的评价,是汉语语法史发展的重要环节,要对这些名著进行全面研究,并充分挖掘这些名著所反映出来的语言法律思想和亮点,使语法史更加生动、更加丰富多彩。众多学者的研究作品虽然在以往的研究中得到了重视,但对他们的作品却没有系统的、深入的研究。《马氏文通》作者问题,所谓的“黎派”语法系统问题,特别是语法学家的语法观,都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汉语语法的发展离不开其理论方法论的变迁。从词本位到句本位、词组本位、复本位;从中心词分析到层次分析、变换分析、语义特征分析、语义指向分析;从注重汉语语法到古今的统一;从强调句法到三维、韵律、认知、类型等,都表明了理论与语法的关系。因此,语法史必须注重对其所反映的理论与方法的演进。
方言语法研究、古代汉语语法研究、近代汉语语法研究,都需要进一步研究。汉语语法史并不局限于狭义的近代汉语语法研究,应涵盖汉语方言语法、古代汉语语法、近代汉语语法研究,特别是当代汉语语法研究。以往汉语语法学研究中常常忽视这三方面的综合。只有将近代汉语语法研究与古代汉语语法研究、近代汉语语法研究以及方言语法研究相结合,才能建立起汉语语法的整体历史。
导致汉语语法学史发展较为缓慢的原因,海外文化输入对于汉语语法研究产生的影响,《马氏文通》是否存在模仿的问题,以及汉语语法研究中存在的分期问题以及学派问题,海外汉语的语法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从新的角度来审视,并得出合理结论。尽管汉语语法具有强烈的民族特征和个性,但汉语是世界通用语言,汉语具备普遍性的特点,针对于汉语语法的研究过程不能够与世界语言语法的研究相互脱离,仍然要用一般的理论和办法来看待问题[3]。因此,汉语语法史研究应将泛泛与特殊性相结合,不仅要体现汉语的特殊性,还要体现汉语语法在全球范围内的普适性;它的意思是,必须具有“全球史观”。从国际语法研究的角度来看,汉语语法研究在国际汉语语法研究中的成绩及其对世界语法研究的贡献,并对其研究的经验与不足进行归纳。如此,我们才不会妄自菲薄,也不会轻视汉语语法史上近百年来的成绩,也不会骄傲自满,把汉语语法在世界语法史上的地位抬得太高。
语法是一套规则体系,规定了词语的构成、变化,以及词语构成短语和句子规律。语法可以分为词汇和句法两大类。词法又称为形态学,是指词语的构成和变化规律(词素构成词语的规律是词法体系的内容)。构词法是指词素的组合,常用的是词元的加法、复合法、词根屈折等。构形是指一个词在一个较大的结构(词组﹑句子)中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词是指词的语法范畴,因此,从语法的观点来划分词,如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句法是指用词语构成一个词组或句子,并对句法(词组)和句类进行研究。
关于语法的演变,我们也要从其演变原因、表现和途径等三个层面来理解。首先是对社会的冲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决定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生产力的变化,就是语言使用者的变化;生产关系的变化,也就是某些语言的使用范围发生变化。当然,社会的融合与分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语言的发展。其次,是对语言本身的作用。汉语发展到今天,由于语音的简单化,使有限的音节不能很好地表达语义,于是出现了双音节词语,并逐步占据上风。双字词中的两个词素常常不具有同等的含义,甚至存在不均衡的倾向。一些词素使用频率不高,意义不大,就会虚化为词缀,比如,“老”“阿”“子”“头”等[4]。词缀的出现促进了汉语在构词学上的衍生式造词法,这也是语法演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最后,就是西方文化对我们的影响。社会交往也可以促进汉语的发展,而英语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西方语言的影响。例如,在古代汉语中,主从句是先从句后主句,后来又受到西方的影响,成为与西方一样的从句。
组合规则也在不断演化,其中最显著的变化就是词序的变化,具体表现在:从代词宾语前置到代词宾语后置。宾语前置是文言文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在中小学语文学习中通常也是考试的重点问题。在现代语言结构中,常用的是小名+大名的偏正结构,但在古汉语的应用中存在一定不同,其是以“大名+小名”的形式出现的。从句放在前面的主句后面,这样的搭配形式非常普遍。在五四运动之后,受西方语言影响,从句后置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聚合规律演化,包含了语法类型的变化和词汇的增加和减少。由于汉语缺乏形式,现代汉语相对于古汉语,其聚集规律的改变主要表现在:其定义、界限、分类等方面的差异,尤其是数量词的产生。在先秦时期,量词的数量尚不多,到汉代才有了一定的发展,到了南北朝,更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另外,也出现了一些词缀,它们也有专门的词素来表达相似的意思。
1.语言是一种有规律、有条理、有例外的体系
在语法中,存在着一种统一的倾向,而与之相抵触的倾向。类推最大的功能,就是把语法中的某些特殊情况扩展新的规则的应用范围,达到调整的效果。
2.语法化
语法化,是指某些原本存在于语言体系中的某些实义词语,经过演化而变成了更虚化的部分。语法化是按句法化进程和程度划分的顺序排列的。通常的层次顺序是:实词-语法词语—粘合成分—屈折成分。这一顺序既涉及词汇义和语用义的改变,又涉及到词法、句法、语音等多个层面的变化[5]。汉语语法化的主要形式有:副词、介词、助词、语气词、连接词等。
3.结构再分析
结构的再分析,是指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在没有外在形式变化的前提下,对语法结构进行新的解读。尽管它会改变一种语言的基本结构,但不会改变其表面的内容。例如,古汉语中的“是”被重新解析成动词,而汉语中“被”则由动词变成了“被动”。
1.语言的发展和演变是不均衡的
第一,语言体系的演变是不均衡的。在所有的语言子系统中,词组的发展和变化是最迅速的,但语法的发展和变化要慢得多,而且变化的速度也慢。语言各个子系统的发展和演变也呈现出不均衡的特点。其次,语言在各个阶段的发展和演变过程存在一定的不均衡性。如果在社会变革多发阶段,因为社会的发展速度相对较快,社会的思维发展非常活跃,不同文化交往较多,语言发展和演变的速度较快;相反,语言的发展和改变会比较缓慢。第三,变体的发展和演变是不均衡的。
2.语言的发展和改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语言是人类最主要的交流手段,一旦发生变异,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就会失去最重要的交流手段,所有的社会活动都会戛然而止,后果不堪设想。语言的传播功能决定了其无法采用“突变”的方法,而只能采用渐进的方法。语言的发展与变迁,是通过不断累积的新的语言要素、老的因素逐步消亡而形成的,而不会在一段时间内发生质变。就算有人试图使其变异,那也是不可能的。这就是文字可以被改造,但不能改变的语言,只能靠形式来逐步规范化的理由。
3.语言系的庞大且相互协作
语言系统十分庞大,其中也包含着很多小系统,不同的系统之间通过协作而不断发挥作用。语言单位与语言规律之间存在各种联系,因而每个语言单位、语言规律的发展和演变都是互相联系的。即语言的单元或规则的发展和改变,都会引起有关的语言单元或语言规律的大小或直接或间接地相应发展和改变。
语言的发展和演变并非没有规律,是有规律的。不同的语言,其发展和演变都有其规律性,同一语言在不同的时间和区域内,其发展演变的规律也不尽相同,而语言的各个子系统也会有各自的规律性。寻找语言发展和演变的各种规律和条件,是研究语言历史的一个重大课题。至今,对于不同语言的发展和演变,我们并没有找到太多的共同点,或许这个法则本身并不多。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语言的演变是有规律的。
虽然在语法学发展史上的分期上各有不同,但随着语法学的不断发展,人们在对语法学的发展进行分期的过程中开始采用统一的标准来进行划分,并且考虑到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语法学的发展规律问题。所以,针对语法学分期越来越详细与科学,有些作品在各大分期中还做了较详细的内部分期。总而言之,要采取正确的视角来对语法学史进行研究,掌握语法演变的基本规律,同时要采用公正和客观的标准来对语法发展进行研究,通过对史料以及著作的研究,全面展开研究工作,掌握全面的理论内容,回顾历史的过程中对未来进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