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丽
(广州新华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育人工作,能够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国家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心从“保障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转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需求”。长期以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以国家资助为主、学校奖助为辅,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心系教育,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企业支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校企协同资助育人,能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双向赋能[1],提高高校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需求的能力,增强高校服务区域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
“三全育人”打破了育人主体、时间、空间的限制,形成协同育人合力,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接受精细、精准的教育[2],体现了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内在要求,顺应高校人才培养的发展趋势,契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律。将“三全育人”理念嵌入高校校企协同资助育人工作中,探索并运用校企协同育人的优势,针对现阶段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点、实际需求进行有效地帮扶,进而提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达到帮困育人的目的,是现阶段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课题。探索“三全育人”背景下资助育人的有效路径,既有助于深化高校资助工作理论研究,丰富高校资助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的成果,也有利于增强高校资助工作的实效性,提高高校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促进校企协同育人目标的实现。
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企业管理人员为调研对象,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进行调研,调研内容围绕企业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意愿、方式、效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企业资助的态度、收获等方面,共计发放问卷600份,有效问卷550份,其中高校调查问卷368份,企业调查问卷182份,回收率为95.67%,有效率为91.67%。问卷回收的有效部分作为校企协同资助育人现状分析的重要现实参考依据。在此基础上,对调研获取的有效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挖掘校企协同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随着国家的扶贫工作由“扶困”向“三扶”转化,高校资助工作也在加快由“保障型”向“发展型”转变,高校资助育人的形式随之丰富多样,除了发放奖助学金、减免学费、提供暖心生活物资等物质帮扶之外,还增加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思想、学习、技能、实践锻炼、心理健康教育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帮扶。调研组针对“学校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形式”进行调研,受访高校表示目前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主要形式为“经济物质上的帮扶”(占比73.46%)。可见,高校在实际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过程当中,仍然以物质帮扶为主要形式。
以物质帮扶为主的资助思维和资助模式直接影响校企资助育人合作项目的开展形式。调研组针对“企业帮扶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形式”进行调研,受访企业表示目前开展资助高校困难学生的主要形式为“设立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占比48.9%),“捐资给学校协调使用资金”(占比41.21%)。可见,校企资助育人合作项目以在高校设立企业专项奖助学金等捐资助学项目为主。无偿性物质资助的最大特点是赠与性,从经济层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无偿资助,这对于缓解学生的经济困难具有即时性,但由于无偿物质资助不具备造血功能,因此,无偿物质资助对于缓解学生的经济困难是暂时性的。一方面,无偿物质资助的方式容易给学生造成不劳而获的思想,不利于学生自立自强精神的养成,也不利于学生感恩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另一方面,无偿物质资助没有着眼于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不利于校企联合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调研组针对“企业参与校企资助项目的意愿”进行调研,61.54%的受访企业表示“愿意参与”;问及“企业是否有参与校企资助项目”,51.65%的受访企业表示“曾经参与过,现在没有合作”,只有5.49%的受访企业表示“一直在合作”。随着社会倡导企业捐资助学、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良好氛围的养成,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了解、有意愿并逐渐参与校企资助育人合作项目,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但是,不少企业参与校企资助育人项目是一次性行为或只是短暂性地参与。人才培养需要一定的持续性和长期性,企业参与校企资助育人合作项目的持续性不够,影响了校企联合人才培养的成效。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① 企业方面,企业希望校企协同资助育人能够产生“1+1>2”的合作利益,但在实际的合作过程当中,企业更多地充当了付出方的角色,比如设立企业奖助学金、向学生捐赠物资等,企业在此过程中没有获得预期的利益,这是影响校企协同资助育人持续性的重要原因。② 高校方面,资助育人更多仍停留在形式层面或短期层面,没有从根本上构建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的长效育人机制,这是影响校企协同资助育人持续性的根本原因。③ 政策支持方面,近年来针对企业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陆续出台,但针对校企协同资助育人的专项优惠政策接近空白,加之企业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的相关支持政策宣传力度及覆盖面不够,企业对于校企协同资助育人相关政策关注度不够,进而影响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校企协同育人普遍存在“高校热、企业冷”的现象,企业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深,持续性不强,校企之间尚未形成稳定互惠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一方面,校企双方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企业认为培养人才是高校的任务,企业负责“用人”,高校认为企业在资助育人方面能够提供的支持主要在于资金。信息的不对等、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校企长效合作链接难以建立和维持,进而出现企业参与高校资助育人多以设立企业奖助学金等方式,参与度不深,且很多企业资助行为只是短期性或一次性,持续性不强。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在校企协同育人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社会在校企协同育人方面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还未充分显现,相关的鼓励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落实。只有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多部门联动,形成政府、社会、高校、企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校企合作的桥梁才能稳固搭建。
育人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最终目的,高校要改变以物质帮扶为主的资助思维和资助模式,理清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从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将“培养教育人”真正落实到资助工作过程中。
(1)工作理念方面,高校要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明确人才培养任务,切实增强资助工作的育人意识,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高校应改变资助工作主要集中在材料整理、信息传达、手续落实、资金发放的现状,改变将“育人”只停留在口头上、只体现在工作报告中的现状,改变忽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忽视资助工作育人效果的现状,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需求为资助工作导向,以培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资助工作任务,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为资助工作目的。
(2)工作机制方面,不少高校开始尝试实施资助育人,探索资助育人机制,但很多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是短期的、形式性的,追求的是立竿见影、短期效果,不利于育人长效机制的形成。高校应该从资助育人的发展规律出发,立足实效,立足长远,将立德树人和“三全育人”理念贯穿于资助工作全过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与学生成长资助结合起来,构建高校、企业、家庭全员育人,学生入学前、在读时、毕业后全过程育人,线上线下、课内课外、校内校外全方位育人格局,形成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系统地实施资助育人政策。
(3)工作方式方面,高校在资助育人活动的内容和模式方面做了很多尝试,但是高校的资助育人活动大多聚焦某个点,比如强调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通过奖学金评审加强学生的励志教育等。不可否认这些活动取得了一定的育人效果,但是片面的育人活动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高校要把诚信、感恩、励志、责任感等文化素养方面,学习、实践、创新等能力建设方面,自我认知、自信、自立等心理健康方面融合为育人整体,以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需求为原则开展资助育人活动。
要实现校企协同资助育人,光是高校一头热,或是企业一头热,都无法让校企协同育人实现双向赋能。只有强化高校与企业双方的育人主体地位,构建校企之间稳定互惠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才能实现校企协同育人双向赋能。
(1)强化校企育人双主体责任意识,是构建校企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的前提。高校作为人才培养计划、育人方案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在校企协同育人工作当中一直居于主体地位,是主要推动方。然而,单主体的模式导致校企协同处于浅层次、低水平、企业被动式育人状态[3],不利于校企协同育人平台的搭建,不利于双方信息的互通与资源的整合共享,校企育人长效机制也就难以构建。要达到校企协同资助育人深度化、长效化,就要充分发挥并不断加强企业的主体地位。在校企双方的思想认识上,双方要摒弃“育人是高校的任务,用人是企业的事情”这种错误理念,企业在校企协同资助育人过程中不是旁观者,而是主导者之一,更是参与者、实施者以及受益方。高校要认可企业在校企协同育人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企业要树立并强化自身在校企协同育人过程中的主体意识。[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计划、育人方案策划的过程中必须有高校和企业的参与,才能改变目前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冷现象,提高校企协同帮扶育人的实效。
(2)搭建校企协同资助育人合作平台,是构建校企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的基础。育人合作平台的缺失,导致高校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各自为政,缺少联动协作,难以达到双赢,合作也就难以持续进行。通过企业进学校、学校入企业等校企互动模式有效搭建校企育人合作平台。企业进学校的校企互动帮扶育人模式,可以通过企业在高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训基地来实现,将企业家、企业文化、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甚至小型生产厂房输入校园,实现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融合,实现企业经营管理与校园教学管理的结合,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园里就可以接受企业家实践授课、实操指导,实现实地实践训练,零距离了解企业、了解职场、了解社会,从而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同时促进企业后备人才的储备。学校入企业的校企互动帮扶育人模式,可以通过高校选派专业教师进企业挂职、挑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来实现。一方面,教师进企业挂职,可以有效弥补教师专业理论知识水平高而企业工作经历不够甚至缺失的不足之处,进而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让高校的科研成果有了转化之地,同时也给企业注入了专业力量,让企业技术攻关、难题破解有了新路径;另一方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同时增强学生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为企业通过学生实习引人、留人打通渠道。
(3)实现资源整合和共享,是构建校企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的保障。在校企合作当中,高校具有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科技研发、优秀人才等企业所无法比拟的智囊创新优势[5],而企业则具备资金、设施设备、场地、实战经验等高校所缺乏的动力保障优势,校企双方在人、物、地、技术、信息等资源方面实现整合和共享,能够促进双方稳定互惠的育人长效机制的构建。通过企业选派企业合适人员担任高校企业教师、企业导师入校授课或进行校外指导,学校挑选合适的教授担任企业的技术创新、研发专家顾问,教师企业挂职、学生企业实习见习等方式,实现校企双方“人”资源的共享;通过企业在高校建实训基地、高校在企业设实习基地等方式,实现校企双方“物”和“地”资源的共享;通过校企合作科研攻关项目等方式,实现校企双方“技术”和“信息”资源的共享。
充分发挥政府对教育、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等部门的统筹协调[6],对政策措施的制定,对相关服务管理的配备等方面的优势,构建多方协同育人格局。校企协同育人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持续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统筹、引导和协调。针对目前校企协同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政府应该建立教育、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等部门联动的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符合区域经济发展情况、高校资助育人实际的产教融合、校企协同相关政策和措施,通过制定更多合理且针对企业主体的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以及针对高校设立产教融合协同资助育人专项基金、校企攻关科研项目等基金项目,既吸引更多有条件的企业和高校积极参与,也能推动校企协同育人的有效开展与落实。
充分发挥社会润滑剂和导向作用,加大有关政策、校企协同资助育人典型宣传和正面引导。利用官方政务平台公布、线下举办宣讲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形式,引导全社会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关注校企合作育人,加大校企协同资助育人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树立校企协同资助育人的企业典型、高校典型,宣传企业、高校成功经验、好的做法,构建多方协同育人格局,营造高校、企业、政府、社会共同关注、协同发力的良好氛围。
稳定互惠的校企合作对协同资助育人模式下的校企双方都具有重要而特别的意义。校企协同资助育人不仅仅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基础的经济帮扶,更注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励志感恩、精神激励、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以及综合素质提升,既履行了高校立德树人使命,完成高校人才培养任务,也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输送符合产业和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校企协同资助育人需要高校、企业、政府、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共赢、协同发展的育人格局,不断提升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