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菇发源地探秘(八)
——菇民延续了坑民的社会属性

2022-02-14 10:50梅盛龙徐金花张寿橙
食药用菌 2022年1期
关键词:柴刀香火龙泉

梅盛龙 徐金花 张寿橙

(龙泉市林业局,浙江 龙泉 323700)

人的社会属性不是先天的,而是在后天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尤其是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所谓坑民,泛指投资采矿的坑主以及坑户、服役者等人员。从坑民转化为菇民是渐进式的,明显的界线出现在明代矿山封禁时期,矿工暴动,官府镇压追剿,坑民大逃亡,导致矿冶湮没、香菇业抬升,形成了庞大的菇民队伍和独具特色的菇民区。以下将从生产工具、生活方式、语言、信奉等多方面阐述二者在社会属性方面的共性和演变。

1 使用以斧头柴刀为主的生产工具

火爆采矿有二组工具,一为斧头与柴刀,二为铁锤与凿子。斧头与柴刀用于砍伐和截断大量阔叶树杂木,以用于烧制木炭、烧爆矿石。而所砍的树木必须材质坚硬,燃烧温度能达到1100 ℃以上。南宋嘉定二年(1209)何澹《龙泉县志》五条“采铜法”(后由明代陆容引入《菽园杂记》卷十四)[1]中写道:“铜在矿中,既经烈火,皆成茱萸头,出于矿面。火愈炽,则铅液成驼。”若用一般的薪炭,如松、杉、毛竹、油桐等制作的炭,产生的热量不足以达到这种高温。因此他们所使用的斧头与柴刀,须锋利非常。另一组工具铁锤与凿子,与常用的无多大差别,唯凿子须耐用。

因此,柴刀、凿子等铁制工具的优质是当时火爆采矿冶炼提高生产力的关键之一。采矿区集聚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技艺卓群的铁匠。随着矿区保安和反暴斗争的需要,防卫性的大刀与宝剑等兵器成为必备之物,而兵器的优劣,是决定作战胜负的重要因素。由此,采矿区也就成了刀剑质量的比拼区。铁匠们从专门锻打斧头、柴刀、锤、凿,到锻制刀、剑,再到制出质量特优的刀剑,龙泉宝剑业的辉煌由此而生。

2 善于在深山老林里谋求生存

坑民与菇民一样,都是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里以砍树为生,生存条件基本相同。任何新矿区或新的香菇生产地,搭建简易但功能完备的应急住所——山寮(后改称菇寮),是首要任务。

山寮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搭建,不考虑坚固与耐用,不追求外观与功能,且常随采矿区变化而另行搭建。深山老林中,杂木、老死木和风折木最多,这些杂木只适合用作薪柴,在森林分类上作为“薪炭林”。曾经在南方山区以薪炭为能源的地方,这种薪炭林可以不计报酬任意砍伐使用。坑民(即以后的菇民)以杂木搭建具有食、宿两大功能的山寮,后山寮发展成菇寮,增加了鲜菇烘干与储存、防盗、防火的功能。据20世纪80年代我们在闽、赣、皖菇区的调研结果,龙庆景十余万菇民在外省深山搭建菇寮约有1.5万个,其形式基本一样,只是居住人数(5~8人)有所不同。菇寮旁还附设炭窑,用于制备木炭烘干香菇。

菇寮是香菇文化传承中,最具历史意义和生活哲理的地方。菇民除了故乡住屋外,一年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居住在菇寮。菇寮显示出人们适应环境的强大生存能力,也体现了人类和自然的高度融合。

3 不依赖于农耕 从不认定为农民阶层

传统菇民区——庆元县的县长陈国钧1947年在《菇民研究》[2]一文中有述:“菇民也者,只是普通民众中以做香菇的业者的一部分人民而言,其人数包括庆元县的东乡、北乡、城区约6万余人,占全县人口七成之数;龙泉县之东南乡约2万人;景宁县之西北乡约4万,此总计15万菇民。”(笔者注:此处三县相加仅12万,实则龙泉5万人,相加总计15万)。

另《中国香菇栽培史》[3]有记载:“民国22年,浙江省政府赈务处在制止菇民外出生产的同时,向龙庆景三县发出菇民失业救济款15 000银元,其中龙泉5000元,庆元8000元,景宁2000元。但区区15 000元赈银救济菇民区十数万人口,每10人仅得一银元,根本无法维系菇民生活。”按此救济款分发,龙泉亦为5万人。

现在查明,龙泉市龙南乡毗邻的云和县黄源乡一带亦为菇民区,其地海拔千米,语言、习俗、信奉均与龙庆景菇民相同,也以香菇砍花栽培为主业。该地历史上亦为矿冶重地,有著名的黄家畲银坑洞群,是国务院2013年定的文保单位。

这些菇民区人均山砻梯田不足一亩,按建国前产量,亩(667平方米)均产稻谷85千克,遇旱则绝收。千百年来,菇民不依赖农田为生,而以香菇为业。对农耕收入的依赖少,对农事较疏远,甚至耕牛饲养亦极少,翻耕土地,称为“耡田”,不是耕田,因为家禽家畜饲养之后,一旦进入山中作业,无法顾及。从史料看,矿冶业兴盛时,也曾出现专业的猪、牛饲养户,以适应矿区生活之需。

由于农耕活动在菇民区并非主业,所需之农业器具、仓储等用具设施均与传统农耕地区不同。在长期的生存活动中,他们离农业与农民越来越远,但转作香菇业谋生后,也没有工人的职业定位。于是就出现了“菇民”这一特殊的人群。我们查阅史料发现,从南宋1223年陈耆卿《赤城志》[4]称菇民为“土人”,1245年陈仁玉《菌谱》[5]称菇民为“山獠”,直至民国时期称其为“菇民”(图1),从无史料称这类人群为农民。1948年,龙泉县香菇职业工会成立时,296名代表在职业一栏中所填一概为“工人”。当时中央决定发放菇业赈济款,必须以农业合作组织出面,方准发放,但菇民仍坚决以职工代表会形式抗争到底。

图1 “菇民”的历史称谓

4 生存中形成群体协调与抗暴精神

不同于农耕劳作可以一家一户独立进行,采伐与矿冶操作必须建立在群体协同的基础之上。火爆采矿所得矿石从烧爆开始,必须一群人分工协同,共同完成;月铁凿采矿是个体独立完成的,但“凡一人一日之力,可得矿二十斤或二十五斤,每烀铜一料,用矿二百五十箩,炭七百担,雇工八百余”。这一生产方式,决定了必须群体协作。此外,烧爆与采矿安全风险极高,常有大片矿石崩爆,造成群体性死亡。在生活与生产上,必须共同防御安全事故发生,因此萌生了同生共死的集体主义属性。矿冶活动,尤其是明正统七年(1452)以后,在以庆元叶宗留为首因反对矿坑封禁而起义,对抗官府镇压,公开挑战明军,达十多年之久。团结求生,团结御侮,抗捐、抗税、抗暴的意识强烈。遭残酷镇压后,斗争意识更强。为躲避腥风血雨而被迫逃亡的坑民,转而成为菇民,在一无所有中辗转于深山老林中卧雪眠霜,苦度岁月。

在这些矿冶集中的地区,有海拔较低、占有部分农地优势的,可以依赖粮作为生,在官府封禁矿业后,多数坑户在原地,避过追剿,从事农耕,完全脱离了坑民生活方式,而融入农民的队伍。笔者1955年调研的山村——龙泉市兰巨乡仙人村的140多户中,有两成是菇民,当年缺粮逃荒,全赖该村菇民毛传遗等帮助外逃至福建深山谋生。以此村为界,往南为农耕地区,往东完全为菇民区。龙泉、庆元、景宁、云和四县菇民区连成一片。年长日久,这一菇民区,可以说完全延续了他们的先辈——坑民的生存精神,具有团结协作、勇于斗争的社会属性。

建国后,政府由于没有看清菇民区的非农耕特性,而将菇民强作农民,强制性就地“发展”而毁其谋生通道和精神寄托。幸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做了大量补救与扶持工作,让菇民区百姓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5 对自然的尊崇与对神的信奉

在菇民区历史挖掘中,我们发现了坑民与菇民在信奉与对神的崇拜方面的有机联系。除了菇民区无数的坑、坪、炉、窖、局、监之地名与村落名称可以完全证明当地曾经是一个大范围的矿冶区外,丰富的史料,尤其是《唐书·地理志》[6]、南宋《龙泉县志》[7]等也确证其为矿冶区,而且延续千年之久。但其如何转化为菇民区,并无史料记载。图2为龙、庆、景三县菇民共同信奉的至高无上的香火榜,明清以来特别受到尊崇与流行,是历史象征。榜文内容丰富,但也很含糊,人们只知道菇民区尊奉佛教与道教,并祭供一切护卫者,如刘伯温与吴三公。榜文中,土地正神、千里眼、顺风耳、招财童子、进宝郎君等位列其中,这是南方山区对佛道两教传说人物的普遍祭祀方式。菇农信奉,以上神灵都是在五显灵官大帝的统领下保护着菇民。

图2 菇民供奉的香火榜

唯有香菇从业者(菇民)的香火榜上写着的“七宝大王”,似乎不可理解。而将火爆法采矿、坑民对神的信奉祭拜与菇民的出现与延续结合起来,可解开这个谜——七宝大王,即被火爆法的坑民奉为采矿之“神”的朱姓巡辖。赵彦卫在南宋开禧二年(1206)写的《云麓漫钞》[8]卷二中的火爆法采矿中有述及其为骑马送达朝廷文书的使者,因奏报朝廷,开发瑞应场,后因父子皆死于矿场,被奉为神,号“七宝大王”。

云和县崇头镇(原黄源乡)有一个著名的黄家畲银坑洞遗址,在2013年被国务院定为国家级文保单位。其被注明为“明代”,但经考证,这正是龙、庆、景、云和四县最典型的唐宋时代火爆法的矿冶遗存。在这里有一处不规则的摩崖石刻(图3),正是明代天顺年间(1457—1464)矿工们在不规则的岩体上随意雕凿的一幅“香火榜”。摩崖所在的石壁高4米、长9.5米。石壁上的文字,内容朴实。“张八相公公位” “招财子” “七保大王”,还有“周、昱”二字。这些零碎的文字,实为矿工供奉祭祀的神祇,真实反映了矿工的信仰。时间题写为“正德元年”(1506)、“嘉靖十六年七月(1567)”字样。

图3 明代矿工雕凿的“香火榜”

香火榜在明代盛行,这幅岩刻的“七保大王”正是菇民的正神,菇民香火榜上将其与吴三公作并列,证明他们延续了先辈坑民的祭奉与信仰。后来香火榜上又加上了刘伯温,证明了菇民对于一切帮助过他们的人,都怀着感恩之心,予以祭供与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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