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和俊
(兴化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江苏 兴化 225800)
2010年之前,兴化地区养鱼水面为28 万亩,草鱼、鲫、鳊中下层鱼产量26 万吨。随着近十多年来河蟹与小龙虾养殖业进一步兴起,鲫鱼孢子虫、大红鳃,尤其是鳃出血病的频繁发生,以及兴化地区退水还湖、里下河国家湿地公园打造等因素影响,成鱼养殖面积逐年减少。至2021年底,兴化地区淡水鱼养殖面积已减少到17 万亩,草鱼、鲫、鳊中下层鱼产量下降到16万吨。
由于国家机构体制不断改革,原有的国营养殖场及一些大型苗种繁育基地纷纷解体,加之政府职能部门在大宗淡水鱼养殖,尤其是人工繁殖方面重视力度不够,从而导致苗种(特别是优质鲫鱼种)越来越缺乏。
养殖户担心费心费力花大价钱对鱼塘进行改造,自己养不了几年,却因塘口改造条件变好了,承包到期后反而会更容易被别人竞标走,从而不愿投入改造。导致鱼塘圩埂越来越窄、淤泥增厚、水体变浅、载鱼量减少。2022年夏天极端高温,且高温持续时间长,因水温过高严重影响了鱼的吃食,以及对饲料的消化吸收利用和生长。一些水位过浅的塘口,在8、9月高温时表层水体发烫,饲料喂不下去,如再遇雷暴雨等突发天气更易造成缺氧浮头,甚至引起泛塘事故发生。
由于饲料、渔药、苗种、人工等养殖成本的不断增加,为追求产量与效益,养殖户不得不加大鱼种放养密度。而为了能使鱼快速生长,高密度养殖势必采用大量投饵,部分不能被充分利用的残剩饵料积聚于水体,导致水中的氨氮、亚硝酸盐、硫化氢等有害物质超标,污染水体。
由于异育银鲫的品质退化,抗病性能下降,加之部分塘口长期不清淤、清塘,养殖水环境恶化,病原体增多,抗药性增强,以及暖冬等和气候因素的影响,导致异育银鲫的发病率大大提高。为了控制疾病的发生,从入水到养成的整个过程一直在用药,进一步破坏了水体生态平衡,影响了鱼的生长,增加了用药费用。这些年发生的鲫鱼鳃出血、越冬综合征等重大疾病更是给养殖户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溶氧设施投入不太重视,认识不到高溶氧对饲料利用率的提高、氨氮和亚硝酸盐等有害气体的降解、病害减少等方面的好处。智慧渔业信息化体系不健全,缺乏对智慧渔业的正确了解与有效运用。
疫情封路、封桥、封市,禁止外来车辆运输,导致成鱼大量压塘,无法及时出售,价格下跌严重,叠加缺氧浮头、发病死亡情况,亏损加重,进一步挫伤了养殖户对大宗淡水鱼养殖的积极性。
政府层面需采取以下措施。
在苗种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优势、有效整合资源,加强与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南京农业大学、海大集团等水产科研院校和大型饲料企业的合作,大力引进中科5号、百容鲫3号等鲫鱼新品种,解决部分优质养殖户对苗种方面的需求。
其次,要加大对“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先行县共建”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技术引领、健康养殖方案实施与落地,在兴化地区打造一批标准化、智能化、生态化健康苗种培育基地,引领兴化大宗淡水鱼健康养殖发展。
2022年持续高温,对鱼、虾、蟹养殖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利影响。据多位气象学家分析,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未来数十年,全球天气气候波动将变得更加剧烈,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将成为一种新常态。为应对气候变暖易造成塘口水体蒸发量大、水质变坏,以及水生动物体质变差、生长缓慢、病害增多、药物毒副作用增强而使体质较弱的水生动物出现死亡等问题,笔者建议政府部门能够结合实际,多从长远健康养殖、气候因素、养户需求等角度出发,适当延长鱼塘承包期,并鼓励养殖户对塘口进行修整,加宽加高圩埂,清除淤泥,加深塘口水位。如有可能,政府部门也可从承包租金中拿出一部分,对清淤整塘、建设尾水处理设施的家庭农场、养殖合作社进行一定奖励与补贴。
连续多年的新冠疫情导致水产品市场需求疲软,影响了广大农民对鱼、虾、蟹养殖的积极性。建议政府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同时,需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务实管控措施。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渔民下水捕鱼,限制农机通行作业、限制“菜篮子”产品(特别是鲜活水产品)运输、分销、配送,影响“菜篮子”产品市场稳定。
(待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