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科類设置】
从2021年起,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根据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分为历史和物理将考生划分为“历史学科类”和“物理学科类”,按这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志愿批次设置】
1.普通类
(1)提前批。含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即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3)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6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2.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下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本科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本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本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以上专业简称“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本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3)高职(专科)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使用本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本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本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3.体育类
(1)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5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5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2)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平行“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4.征集志愿
本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与原批次相同。
5.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