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民 孙根华/江苏省溧阳市农村经济研究会
农村土地是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基本的资源性财产,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为管好用活农村土地,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江苏省溧阳市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带动、项目奖补等措施,促进村集体领办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不断探索农村新型土地流转和经营组织形式。
溧阳市共注册登记农(土)地股份合作社71家,入社农户7500多户,流转土地面积约2.78万亩,村集体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占到90%。
经营的主要特点为“二为主”。一是生产经营“以委托经营”为主。全市多数农地股份合作社采用内股外租型的模式,即委托经营模式,一般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农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土地流转到合作社,合作社进行统一规划和整理后再流转给专业大户或是委托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生产经营。二是利益分配以“保底分红”为主。农户流转入股的土地实行固定的土地租金,合作社年终有盈余可进行二次分配。
发展的主要成效为“三促进”。一是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别桥镇塘马村成立“溧阳市裕丰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户土地867.55亩,加之村平整废弃荒地120亩,通过规模化经营,种植优质水稻、百合、新品种玉米和西瓜等,依托“旅游+”的模式开拓市场销售,带动了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促进当地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二是促进强村富民。竹箦镇陆笪村根据本村地处丘陵山区的实际,成立“溧阳市竹箦陆笪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以“支部+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流转土地300多亩,带动农户一起种植手指小香薯、金丝皇菊和葡萄等,通过发展电子商务线上销售,成功帮助困难农户增收,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近10万元。三是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溧阳市埭头镇前六村,流转农户土地1800亩,成立“溧阳市麓园土地专业合作社”,发展以葫芦、葡萄等特色瓜果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将邻近园区的村庄打造具有特色远近闻名的“葫芦”网红村,实现了现代农业发展与特色田园乡村项目建设的有机结合。
溧阳市农地股份合作社取得较快发展,但问题仍然存在。挂牌“空壳社”现象应完全杜绝。部分农地股份合作社在登记注册后,经营活动应正常开展。内部管理制度不太健全。部分合作社的“三会”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利益联结不紧密。实际工作中,农户易于利益共享,而排斥风险共担,按股分红的收益分配机制受到影响。村干部的思想认识需要提高。少数村干部存在怕吃苦,怕担责的心态。针对上述问题,推进农地股份合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规范运作。
提高对发展农地股份合作经营重要性和必然性的认识。一是农村改革的需要。实行农地股份合作经营,建立起“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农业经营新机制,这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新发展,是管好用活农村土地这一特殊财产资源的有效举措。二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通过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这一形式,在更大范围内引导农民土地合理流转,集中开发,提高土地效益,真正解决了土地分散经营与农业现代化、分户经营与产业化、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产业的综合发展,有利于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有利于带动农民共同富裕。三是农村治理的需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权不变、农民土地收益不受侵害的基础上,以市场的手段将土地经营权由自然实物形态向股份价值形态转变,一方面,有效化解农户间土地因时间长、变动多、地块界限不清而引起的矛盾纠纷;另一方面,有利于发挥村集体组织统一服务功能,妥善化解村集体和政府在农村建设中,土地使用流转难、承包经营矛盾多的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不断创新合作方式,积极探索“村农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模式。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基础上,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经营和管理、资源开发与利用、合作指导与服务”职能作用,探索成立村农地股份合作社。在组织形式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经济组织+村农地股份合作社+”组织模式;在经营方式上,村农地股份合作社可直接经营,采取“农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承包经营方式,也可实行职业经理人经营。
强化规范运作,提升合作社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农地股份合作社应按照章程规定运行,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三会”制度,单独建账核算,真正做到“政社分开”,保障股东权利。探索合适的收益分配形式,可实行按股分红,也可采取“收益保底+盈利分红”的方式,将农民入股的承包地经营权设为优先股,按不低于当地农地流转的市场价格保底,年终再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分红。
健全激励机制,注重调动村干部积极性。由村集体领办农地股份合作社,需要有一个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村集体领导班子,特别是理事长,要乐于奉献,敢于担当。探索建立村干部兼职农地股份合作社人员报酬待遇奖励挂钩机制,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发放奖励绩效,使村干部乐于投身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加大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一是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把支持农地股份合作社发展与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农村土地复垦整治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对经营较好的农地股份合作社,应适当予以奖励,同时,引导和鼓励农民土地入股与农村能人资金、技术入股相结合,提高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综合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