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的当代价值

2022-02-10 17:52杨建强
唐都学刊 2022年6期
关键词:劳动者伦理马克思主义

杨建强

(陕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 710119)

劳动作为一个伦理范畴,既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出发点,也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实践落脚点。破除资本逻辑下的等级劳动伦理观,实现人的自由劳动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核心关切,马克思正是围绕“劳动”这一核心范畴开展伦理学方面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的。

一、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的基本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劳动目的论”的伦理学

劳动是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人类获取自然物质的特有活动方式,正是“劳动”这一历史性、全面性、创造性的活动,成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显著标志。从马克思主义出发,“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1]人在劳动中不仅创造了劳动产品,也创造了人类自身。不仅如此,在生产、分工、协作的过程中,人学会“在社会关系的总和”中把握自己的本质,创造了人与人的伦理关系。人因劳动的联结而产生了血缘亲情关系之外的伦理关系,也进而创造和培植了与劳动相关的诸多美德,如勤劳、节俭、互助、团结、友爱、平等、公正等。正如马克思评价黑格尔时所言:“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劳动的结果。”[2]101劳动创造了人,也创造了人类历史,因此,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不仅是一个政治经济学概念,更是一个伦理学概念,“劳动”的概念甚至被提升到“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这一本体论的高度,劳动的伦理特性和伦理价值使得劳动伦理成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元问题”。如此一来,劳动伦理也自然而然地成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核心。马克思将迄今全部的人类活动都理解为劳动,劳动是整个社会为之旋转的太阳。在伦理学史上,劳动史无前例地被马克思赋予无上的伦理价值,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作为现代性伦理之超越于中西方伦理传统的核心旨意。马克思从劳动蕴含的伦理意义出发,展开了对伦理问题的探索,力图从关注人的劳动解放来最终实现人的自由个性的解放。在这个伦理探索中,劳动对于劳动主体的意义问题——劳动观的问题,成为马克思关注的焦点。劳动观是劳动伦理的核心要义,马克思主义重视劳动的背后,是重视创造历史和推动历史进步的普通劳动者,是无差别地重视所有劳动主体,并使他们得到应有对待和全面发展的“劳动目的论”伦理学。

(二)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的双重意蕴

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来看,劳动这一人类特有的活动方式具有以下两重伦理意蕴:

其一,劳动首先是为了维持人的自然生命的延续,即劳动的谋生性。谋生性是劳动的第一属性,“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3]158这意味着谋生性劳动具有受动性和工具性,意味着人总是不得不从劳动中获取生存资料。使“谋生性”具备伦理意蕴的是,从劳动的谋生性伦理内涵中可以引申出人的劳动权。劳动是人享有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具有同等能力的劳动者都能获得相应的就业机会和体面劳动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应得到尊重,且有得其所当得的公平分配权利。

其二,劳动不仅是为了满足生存欲望,更指向人自我实现的伦理向度。这种伦理向度具有应然性和理想性,因而也就具有自觉性和创造性。正如恩格斯所言:劳动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4]。在劳动中人不仅“被动地”满足了其生存欲望,也“主动地”创造了自身。具体地说,人通过有意识的体力、智力活动的投入,既在劳动中创造了社会关系,以及基于社会关系的道德观念、审美意识和价值信念,又创造和发展了自己的本质。在劳动的过程中显示出了自己的类特性,“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5]162。

(三)劳动观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的核心问题

人们基于特定的动机或目的劳动和工作,“为了什么而劳动”就是所谓劳动观。谋生性与创造性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视域下劳动观不可分割的两面。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类劳动无非出于这两类目的——谋生或创造,受动或能动,必要劳动的谋生性和自由劳动的创造性是劳动的永恒伦理特性。在物质尚未极大丰富的社会中,劳动的两面性将依然存在。必要劳动的受动性是不可避免的,人在劳动中必然要牺牲一定的自由和闲暇。但随着工业大生产的普及,劳动方式的变化,基于谋生的必要劳动在人类活动中的比重会越来越低。与此同时,人们对于劳动本身所包含的超越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求会越来越高。自由劳动的创造性一面理应会成为人们劳动观的主要方面,然而,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球化扩张,资本逻辑的无孔不入所造成的等级劳动观,致使劳动的伦理二重性片面发展,谋生性、受动性的一面被无限强调,而自由性、创造性的一面被资本主义生产逻辑体制性忽略,造成资本逻辑下的等级劳动观在实际上左右着人们看待劳动的价值,评判劳动者的价值,并最终影响到人们的劳动选择。在此境况下,即便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已经可以将人从简单的谋生性劳动中解放出来,追求更加贴合作为人的类本质的自由劳动,但等级劳动观会牢牢将人束缚于受动性劳动之中以最大限度地攫取剩余价值。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正是基于破除这样一种等级劳动观,以彰显劳动的自由性和创造性的一面。因此,劳动观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中的基本问题,也是其核心问题。

二、资本逻辑下等级劳动观的产生原因及特点

(一)等级劳动观的产生原因

所谓等级劳动观,就是将劳动分为三六九等,认为多种劳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等级,有高低贵贱之别。贬低某些劳动的价值,人为抬高另一些劳动的价值,对一些职业或行业赋予较高的地位,而对另一些职业则表现出歧视或不齿。造成等级劳动观的主要原因并非劳动本身在性质上的差异,而是一种基于阶级不平等产生的不正当劳动观导致的。“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6],劳动异化的根源在于私有制,具体而言,是将劳动价值建立在以金钱这种无差别的等价物为主要衡量尺度之上造成的。“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5]157这种看似“平等”的劳动观在深层次上不仅掩盖了剩余价值的秘密,更蕴含着深刻的劳动伦理危机——完全从外在的劳动报酬的高低决定劳动的内在价值大小和劳动者地位的高低。一方面,劳动的价值被金钱祛魅,等级劳动观念虽被“挣钱不丢人”的说辞所稀释和弱化,使得基于分工的不同劳动价值在财富的加持下变得均质化,没有了高低贵贱尊卑之分。在成为商品的意义上,每个劳动者似乎都获得了形式上的“平等”对待;另一方面,资本逻辑的渗透使得劳动被无差别地换算成一般等价物——金钱。劳动价值的商品化导致那些能够更快更多获得利益的劳动和工作被赋予了新的更高的等级;相反,那些无法被及时换算成利益的工作和技艺则被避之不及。正如马克思所言:“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3]403,即便是以往具有神圣光环和内在价值的劳动也被悄然置换为可量化、可通约的外在价值——金钱,从而遮蔽、消弭了其不可量化、不可等价化的一面。

(二)等级劳动观的特点

其一,等级劳动观创造的是一种崇拜物欲和权力的“占有性个体”。马克思用“占有”来形容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个体的特性,“占有性个体”处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生存状态,个体的独立只有通过不断地占有物质财富来完成自我确证,人虽然通过劳动实现了对物的占有,却因过度的受动性片面劳动而失却了自由和创造,本来作为伦理目的的劳动,只能沦为占有物质需求的手段。因为“没有对物的财产权的人会失去对他自己人身的全部所有权,而那正是他享有平等自然权利的基础”[7]241。这种“占有性个体”并非真正的自由个性,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只能实现一种“孤立的、自我封闭的单子的自由”[5]40。而且即便这种孤立封闭的自由个性也只属于少部分人,因为这种个性是“一种只有在积累财产中才能完全实现,只有部分人才能实现,且必须以牺牲其他一些人的个体性为代价的个体性”[7]256。大部分人只能通过劳动换取基本的生存。劳动者在资本逻辑的穿透下都变为以金钱为劳动目的的片面生存者,劳动者既焦虑不安又寻求承认,难以平静又充满怨气,即便是工作本身得到了恰当的报酬,但仍无法从劳动创造中体会激情和热望,反而时时表现出对劳动之重复性和空洞性的厌恶和逃避。同时,由于财产私有化和占有的排他性,人与人的关系被转化为财产关系,而私有财产的占有性生产出了“利己主义”这个市民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也生产出了基于金钱的等级观念。劳动者之间亦因劳动等级而造成观念壁垒和价值隔阂,社会团契被等级劳动观所撕裂和破坏。

其二,在等级劳动观的支配下,工业化流水线大生产所造成的重复性劳动挤压和占据自由劳动时间,背离了劳动本应具有的自由性和创造性本质。为了最大化地获取利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断制造着“重复性劳动”以减少对劳动主体的过度依赖,“有技术要求的行当越来越少,绝大多数人用来谋生的工作只需要极少智力、想象力或任何形式的专注。……这种努力(技能)和结果之间的分离是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致病特征之一,因为它往往会贬低努力的结果,并使其意义最小化。”[8]劳动的目的性彻底沦为工具性,除了“威逼利诱”之外,劳动者缺乏劳动的内在目的性,劳动的意义由于“努力和结果之间的分离”而丧失,继而产生了轻视劳动、厌弃劳动的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劳动在资本逻辑下只是资本增值的手段,劳动者成为被剥削和奴役的对象,特别是大量从事体力劳动的普通劳动者既没有经济地位,也没有获得其应有的道德地位,如此一来,“逃避劳动”甚至会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倾向,“内卷化”的无意义竞争感受继而成为普遍情绪表征。

其三,资本主义等级劳动观所造成劳动观的贫乏化、单一化,也伴生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消费化,其直接副作用是当代休闲方式的同质化和虚假化。等级劳动观对劳动内在价值的不断消解,也触发了其外在价值——获取和占有物质——成为劳动的首要目的,甚至是唯一目的。人们越是从劳动中获得较少的价值和意义,便会越来越多地在伪装成休闲的消费中获得表面的享受和虚假的满足。资本主义不断制造新的消费需求以营造“人人都有权追求物质幸福”的“平等”神话。这个神话的基础假设是“在需求和满足原则面前人人平等,在物与财富的使用价值面前人人平等(但在交换价值面前并不是人人平等,而且被分化)”。因而,这个建立在消费基础上看似形式上平等,“民主原则便由真实的平等如能力、责任、社会机遇、幸福的平等转变成了在物以及社会成就和幸福的其他明显标志面前的平等”,从而在实质上“将民主的缺席以及平等的不可求的真相掩藏了起来”[9]。人们非但没有通过消费而变得平等,相反,这种抽象的消费平等还加剧了社会分化。在此境况下,劳动不仅不会是一种创造性的生活方式,劳动平等权也会因“消费社会”在实质上的不平等而名存实亡。

概而言之,等级劳动观的悖谬之处是在生产力已经高度发达的前提下,劳动以“异化”的方式呈现为“造就了工人,却贬低了人”[2]19,生产力的提高非但没有缩短劳动时间,使劳动者摆脱劳动的谋生性,发挥劳动本该具有的创造性的一面,反而“仅仅以谋生活动的形式出现”[2],这就表现为等级劳动观下工人生产的越多反而就越贫穷的“劳动悖论”。可见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在等级劳动观的支配下,劳动解放注定是永远无法完成的事业。

三、破解资本逻辑下的等级劳动观之道

劳动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核心概念,对劳动观的关注和澄清自然而然也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关键问题。如果说劳动是理解马恩思想的枢机,那么劳动观,即为什么而劳动、什么样的劳动是属人的真正的劳动,则是马恩伦理思想的核心。马克思主义劳动目的论伦理学旨在摆脱人在私有制雇佣劳动下的异化劳动状态,以实现人的劳动解放为旨归,确立平等公正的劳动伦理关系,为人类寻求一种在真实集体中实现人的自由劳动、体面劳动的生活。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要为劳动寻找价值正当性——进而实现一个人能在其中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和生活方式,使劳动与人的美德养成、自由全面发展、人生幸福成为一种正相关的关系。破解这种等级劳动观需要我们重新正视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理论内涵,回溯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中国化的实践经验。

(一)破除不平等的生产关系

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伦理观首先从破除旧的生产方式出发看待这一问题。要实现平等的生产关系,“旧的生产方式必须彻底变革,特别是旧的分工必须消灭”[10]681。生产方式的不平等和劳动分工的不平等是导致等级劳动观的根由,必须通过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社会结构,在这个社会中,“任何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在生产劳动这个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中所应承担的部分推给别人”[10]681。相应地,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生产劳动不再是一种负担,而成为一种快乐,因为“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10]681。只有建立在公有制的生产关系之上的劳动分工,才是真正平等的劳动。不平等生产关系的破除,公有制的实现,并不意味着劳动完全摆脱了劳动的谋生性,每个人都依然要承担自己的必要劳动,但必要劳动也不再是一种被强迫而不得已从事的奴役劳动、被动劳动和过度劳动,生产劳动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即便是必要劳动也已破除了异化劳动的羁绊,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得到尊重和维护,必要劳动也回归到了人自身的生命活动,“在这里劳动者可以稍微直一点腰,可以挺起胸来,可以感到自己是人了。他们千百年来都是为别人劳动,被迫为剥削者做工,现在第一次有可能为自己工作,而且可以利用技术和文化的一切最新成就来工作了”[11]。

(二)提升和彰显自由劳动的伦理价值

等级劳动观背后是谋生性和受动性的动机驱动劳动者投入劳动,而要彰显自由劳动和创造性劳动的真义,就必须破除被动劳动和谋生性劳动对人的剥削和宰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人民美好生活的逐步实现,使得劳动不再是满足肉体生存需要和资本增殖的手段,劳动在很大意义上已摆脱了受动性,必要劳动的时间大大减少,自觉性和创造性劳动作为目的而规定着物质生产,从而达到马克思所言的不受肉体支配的、实现将人的内在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的“真正的生产”。人们已经树立了正确的劳动观,并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劳动;仅有极少数人的劳动观存在某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道德动机和创造动机的乏力,从而只追求物质利益。对此,就要强化道德动机和创造动机在劳动动机中的分量,持续推进巩固自由劳动和体面劳动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观。

在马克思的劳动观中,只有摆脱了受肉体影响的片面性的谋生劳动才是真正的人类劳动,基于利益需要的动机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劳动。使每一位劳动者都能成为发挥自我禀赋、满足个性发展的积极劳动者,而非劳动的消极受动者。随着必要劳动时间的减少,劳动的谋生性、生产性在劳动中的比重越来越低,作为劳动创造性展现的自由劳动理应成为劳动的主流,人在履行社会职能的必要劳动时间之外,可以自由地运用自己的体力和智力,实现从必要劳动走向自由劳动进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3]416在共产主义社会,等级劳动观的社会土壤已不复存在,“迫使个人奴隶般服从分工的情况已经消失”,脑力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也将不复存在,因为劳动不仅仅是为了谋生,其本身已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12]。

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视域下,人的自由劳动理论内涵着相互联系的三层基本涵义:其一,自由劳动必须能够使劳动者的潜能和个性在劳动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培植和发挥;其二,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生命活动,自由劳动必须超越分工的片面性和工具性,应该成为一种完整全面且属人的生命活动形态;其三,就劳动所产生的伦理关系而言,劳动者在工作中应该创造和拥有尽可能丰富、全面的社会交往关系。简言之,自由劳动从内在要求着劳动主体的充分自我实现、劳动方式的全面性,以及丰富的社会交往关系的形成这三个层面的内涵。

四、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的当代价值

在当代,我们要高扬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的时代价值,坚定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的主导地位,重视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中国化的实践经验,推进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的中国化进程,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造。

(一)积极发掘传统伦理中平等劳动观的伦理资源

传统伦理中有诸多重视劳动的学派,如农家和墨家。《孟子·滕文公上》记载了农家代表人物许行的主张:“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表明其倡导的是一种统治者与民众同吃同劳动的朴素平等劳动观。而代表普通劳动者阶层的墨家,其有关劳动的思想直接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观的思想资源。1939年,毛泽东在抗大生产运动初步总结大会上说道:“历史上几千年来做官的不耕田,读书人也不耕田,假使全国党政军学,……,大家干起来,那还不是一个新的中国吗?你们将工农商学兵结合起来了。你们读书叫学,开荒是农,打窑洞做鞋子是工,办合作社是商,你们又是军,你们是工农商学兵结合在一个人身上,文武配合,知识与劳动结合起来,可算是天下第一。”[13]并且称赞墨子“是一个劳动者,他不做官,但他是比孔子高明的圣人”,还进一步强调:“马克思主义千条万条,中心的一条就是不劳动者不得食。”[14]这正是《墨子·非乐》中“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思想的现代版本。毛泽东在延安时期曾大力倡导墨家思想,其目的正在革新和改造先秦儒家思想中“劳心-劳力”二分的等级劳动观,号召共产党人在革命的同时不忘劳动者的本分。同时,也应看到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观与关学大儒张载“为生民立命”的新儒学传统遥相呼应。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本义正是为普通劳动者“立命”,既使其劳有所得,又能从劳动中获得人生价值。今天我们正是要重新发掘这一重要的儒学传统,将其与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相结合,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为新时代的劳动者“安身立命”。

(二)从观念上消除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对立和区隔

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始,马克思主义的劳动观便成为改造传统等级劳动观的资源。李大钊将劳动引入人生观之中,倡导劳动是幸福的人生观,鼓舞青年知识分子通过与劳工结合,树立劳动光荣、劳工神圣的共产主义幸福观。并且积极为劳动和劳动者正名,将尊重劳动看作是人生求乐的方法,认为“一切乐境,都可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15]。可以说,知识与劳动的结合,是中国共产党超越传统劳动伦理的一个伟大发明。毛泽东曾深刻地指出:“如果我们的知识分子读了一些马克思主义的书,又在同工农群众的接近中,在自己的工作实践中有所了解,那么,我们大家就有了共同的语言,不仅有爱国主义方面的共同语言、社会主义制度方面的共同语言,而且还可以有共产主义世界观方面的共同语言。如果这样,大家的工作就一定会做得好得多。”[16]通过工读互助、工读合一、与工农相结合等实践方针的引导,中国共产党在很大程度上不但改变了以往知识分子脱离劳动、歧视劳动者的社会风气,也改变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在中国革命中的地位,激发了普通劳动人民投身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领劳动者的价值自觉

1959年,刘少奇在接见掏粪工人时传祥时说道:“你掏大粪是人民勤务员,我当主席也是人民勤务员,这只是革命分工不同,都是革命事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17]这段简朴的话语蕴含了深刻的共产主义劳动伦理的内涵。正是在“革命事业”这一共同的价值和目标感召下,个体的劳动意义被高度召唤了出来,在“革命”的劳动伦理中,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只有革命分工上的不同,而无高低贵贱尊卑之别。劳动从形式上是多样的,但其实质是统一的,都是服务于革命的实践。也因此,劳动的创造性被高度唤醒,劳动的谋生性被最大程度地降调,劳动者从劳动中获得了高度的价值自觉。作为新中国第一代劳动模范,时传祥“工作无贵贱,行业无尊卑”的社会主义职业伦理,影响和感召了一代代社会主义青年投身平凡岗位,为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劳动主体基础。

正是在新中国如火如荼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号召下,每个人成为平等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每个劳动者的价值和尊严都得到了承认,因而即便是在最平凡的岗位,也能为革命和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劳动不再是将人看作同质化的工具,而是具有差异和独特性的社会存在,在这样的劳动中每个人的天赋、能力都能得到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成为链接小我与大我的中介,把个体前途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紧紧联系在一起,通过这一中介,共产主义劳动观深入人心,重视普通劳动者的主人翁意识和首创精神,充分调动起了全体人员的劳动热忱,使得社会主义劳动伦理得到了多样化和深层次的实践,铸造了一批为社会主义建设辛勤奉献的劳动模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劳动及劳动者的全面发展。他指出:“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尤其是要让每个社会主义劳动者参与、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18]今天在劳动时间和劳动场所相对自由的数字劳动时代,立足新发展阶段,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将实现劳动者的体面劳动和全面发展作为新时代劳动观的主旨。同时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我们要坚定劳动是一切幸福源泉的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警惕资本逻辑对社会主义劳动观的侵蚀和渗透,尊重和鼓励一切劳动和创造,让“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成为铿锵的时代强音,加强对青年的劳动教育,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在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同时,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使广大劳动者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更有效的举措不断推进共同富裕”[19],提升劳动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综上所述,实现人的自由劳动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核心关切,我们要注重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中国化的宝贵理论和实践经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通过不断确立、捍卫和加强“劳动光荣”“劳动神圣”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伦理观,真正实现为每个普通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立命”,让每个劳动者都能通过自由劳动、体面劳动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生活。

猜你喜欢
劳动者伦理马克思主义
《心之死》的趣味与伦理焦虑
致敬劳动者
劳动者
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
劳动者的尊严不应被“扔”在地上
护生眼中的伦理修养
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
马克思主义穿起了中国的粗布短袄
马克思主义的“破旧”与“立新”
在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