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云
(武汉大学 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强调要“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1)中国政府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9年2月1日,www.gov.cn。。“十九”大进一步倡导发挥乡土社会积极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吸纳和鼓励乡贤回归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倍加受到关注。尤其是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国家投入大量利益和资源支持乡村振兴发展,乡贤区别于国家政府投入资源注入乡村社会的形式,其作为内生资源是振兴乡村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实质上是乡村社会内生资源再生产和利用,以回输资源属性和政治参与属性服务村民自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协同式治理。
目前学界对于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研究主要从两个角度展开,一是基于乡贤主体角色的角度,二是基于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角度。首先,从乡贤主体角色的角度来看,学界大多数研究认为厘清现代新乡贤与传统乡贤的关系是正确发挥新乡贤积极作用的基本前提。(2)张兆成:《论传统乡贤与现代新乡贤的内涵界定与社会功能》,载《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传统乡贤以文化建设为主要目的,通过表彰乡贤,从而激励、劝勉乡民,教化乡村社会。当代新乡贤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并不仅仅在此,它一方面是为了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另一方面是为了破解乡村社会现代发展这一难题,尤其是后者,是当代新乡贤文化建设所肩负的全新历史使命。(3)季中扬,师慧:《新乡贤文化建设中的传承与创新》,载《江苏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传统市井社会与当下的基层社会秩序皆需要地方力量的维系,乡贤与此社会需求相契合,并且再生产出实现社会公共价值的动力。随着“乡政村治”的治理转型及“乡贤”角色在新时期的变化,当代“新乡贤”向着乡贤类型的多样化与乡贤德性的多元化发展,乡贤的性质也在随着概念的变化而发生变迁,其在乡村治理中的实践意涵成为理解乡贤的主要抓手,以乡贤资源为基层治理的嵌入力量是一个关键视角;其次,从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角度来看,既有研究关注到乡贤群体成为一种治理主体参与乡村治理,丰富了农村社会治理的资源结构元素,但是多数研究认为乡贤嵌入到村庄治理结构中存在主体脱嵌和非匹配性问题,即乡贤作为经济能人型精英在治理村庄方面不具有优势,指出乡贤群体由于与村庄社会脱嵌,难以发挥作用。(4)张志明:《“新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挑战与路径分析——基于“行政生态学理论”视角》,载《法制博览》2019年第18期。(5)陈天祥,王莹:《软嵌入:基层社会治理中政府行为与文化共同体的契合逻辑》,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公社威权模式的解体和乡村精英群体的流出,乡村治理陷入内生权威缺乏和外生权威弱化的双重困境。社会利益结构的深度调整和利益关系日趋复杂,更让现代乡村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新时期的乡贤以其特殊身份在传统与现代、乡村与城市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6)白现军,张长立:《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政治逻辑与机制构建》,载《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11期。是实现中国乡村振兴目标的重要社会资源。(7)王文龙:《新乡贤与乡村慈善:资源整合、项目对接与激励机制创新》,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如孙敏基于华南地区乡贤理事会的调研,分析了乡贤理事会作为一种非正式治理资源的组织架构及其对乡村治理产生的影响,(8)孙敏:《乡贤理事会的组织特征及其治理机制——基于清远市农村乡贤理事会的考察》,载《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朱侃等在湖南关于新乡贤的调查研究,为研究乡贤与乡村社会在基层治理、组织建设和文化互动方面提供了方法和视角,打开了研究宗族型村庄乡贤的思路,(9)朱侃,郭小聪,宁超:《新乡贤公共服务供给行为的触发机制——基于湖南省石羊塘镇的扎根理论研究》,载《公共管理学报》2020年第1期。但在乡贤资源输入村庄以及乡贤参与实践研究上仍存有空间,即到底乡贤资源应该如何有效嵌合基层治理?
可以看出,对于乡贤的研究,无论是从历史时间变迁还是事物发展的横向分析角度,均为我们窥探乡贤主体与基层治理关系提供了诸多视角和研究方法,以其作为基本研究框架广泛见于乡贤类研究文章中,为我们理解乡贤的概念和整体把握乡贤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性质提供了重要基础,但是具体到以乡贤资源的形式参与村庄治理的实践经验研究,在探索和分析乡贤资源作为本土资源转化为治理资源机制方面未能突破既有的“时间变迁叙述——事务纵向关联”视角,而是仅仅停留在简单的横纵框架之下,难以具体分析乡贤资源如何才能有效地激活和利用的机制,也无法为其他地方的乡贤自治提供实践路径参考。新时期,乡贤参与到乡村治理有制度合法性吗?乡贤治村的实践机制又是什么?成为本文的问题意识所在。笔者随所在的乡村治理研究团队自2017年开始在全国不同省份农村地区进行田野调研,着重关注了乡村振兴实践过程中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命题,文章经验材料来源于其中2021年7月赣南农村的田野调研,笔者以及团队采用半结构式访谈,白天调研,晚上研讨,对当地村两委干部、涉及13个村的18位乡贤代表、党员、群众进行深度个案访谈,(10)遵照学术伦理,文中所涉人名、地名均已经技术化处理。收集了详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确保经验全面、准确和有效,调研涉及L镇全部13个村庄。
本文的案例来自赣南一个宗族型结构的乡镇L镇,赣南地区宗族文化浓厚,有悠久的乡贤文化培育历史传统。L镇13个村皆是同姓村,每个村都有宗族族谱和宗族祠堂,均建设了乡贤理事会。L镇地处赣南,全镇3万多人,是靠近广东珠三角沿海地区的内陆地区。该镇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人出去打工,90年代初形成了区域性的打工潮,很多人都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浪潮中成为了身价不菲的大老板。近几年,珠三角沿海地区第二产业逐步转移至内陆地区,L镇依靠地理位置优势,承接了批量的第二产业工厂,现有4个成规模的工业园区,再加上本地的家具产业链发展成熟,县域工业和产业体系吸引了很多经济能人回到村庄参与乡村建设,乡贤回归热情高涨。2018年村庄选举换届,多数乡贤通过村民选举成为村干部,13个村中,乡贤任村干部的比例达到90%以上。2020年,L镇提出“乡贤兴村”,号召每个村组织本村的乡贤捐出一部分钱用作村庄公共品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鼓励乡贤带动村庄建设和发展,以此应对村集体经济实力弱和村庄内生资源不足的困境。镇政府还给每个村下达了至少4万元捐资数额的底线指标任务,经过村两委组织的号召,L镇13个村都完成了镇政府“乡贤兴村”动员会上的要求,部分村还超额完成。选取这一案例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该镇域各村庄具有厚重乡贤根基并维系至今,其个体性特征保证了对乡贤治村的了解足够全面、客观和经验鲜活,由个案分析推到一般的基层治理现代化命题也就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问题指向的代表性。
涂尔干在论述基层社会的结构组成过程中,把社会结构的演变称为从机械团体到有机团体的演变,(11)[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 渠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3年版,第185页。他认为有机性团体社会是建立在相对发达的运转社会的基础之上的,在此社会秩序当中,个体资源可以根据社会内部分工的不同得到最大化利用和价值实现。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一个前提是“乡”,即乡贤以本土内生角色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一方面乡贤与乡村社会有强结构关系的血缘联结,血缘关系结构决定了乡贤回归乡土社会的情感动力来源,吸纳乡贤回归具有公共价值和文化建设价值;另一方面是乡贤与乡土社会的地缘关系结构,无论是外流乡贤还是内部乡贤,个体发展离不开乡土社会的支持,因此乡贤的发展需要依靠本土本乡的社会关系支持网络。“贤”正是在地方人士资源的回输后得到乡土社会认可才被称之为“乡贤”。乡贤人士在乡土社会中属于精英阶层,从基层地方社会的角度来看,他们无论是离开乡土还是留守乡土都是乡土资源的衍生,在实现自身本体性价值的前提下,他们愿意回归乡土并回输资源,从而实现其社会价值,在村庄政治参与中提供公共品供给服务,获得乡土社会认可和社会关系网络的支持,赢得村民的好口碑和声誉。
案例1:朱明,L镇沙村人,今年50岁,1986年出去打工,2005年在浙江投资开鞋厂,工人最多时有170多人。2018年朱明把厂子迁回L镇,招的工人也大多数是本地人。年初时,沙村要新修并拓宽一条水泥路,在实际的道路修筑后期超出了先前的预算,总共空缺六万多元。村集体经济困难,村干部向上级“讨钱”很难,于是就想办法联系村里的乡贤。朱明热心村庄公共事务,他了解到村里具体情况之后,带头捐钱修路,并主动召集村里较有名望的乡贤精英商议讨论。村庄精英在他的带动之下纷纷支持,其中有公司高管、已退休的中学老师、曾在政府部门上过班的退休老干部等。他们在朱明的带动下,不但参与了捐资修路,而且积极鼓励自己的亲朋好友支持村干部的工作。有村民表示,“村里最有本事的就是这一号人,自己混得好,还能给自己家乡做贡献”。(12)案例源自2021年7月14日在江西赣南沙村村部的调研笔记。
乡贤在乡土社会基层治理的实践形塑出精英回归和精英联动组织的团结型秩序,这类精英群体与乡土社会血脉相连,在村庄社会具有资源优势和话语优势,当涉及到公共资源的供给时,乡贤可以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因此,他们出让自己的部分资源回馈乡村建设是自动生成的。乡村社会对于乡贤具有极强的识别力,精英群体无论是离土离乡还是留守乡土都是嵌套在乡村社会结构当中的,超脱了地缘范围的限制,联结他们的是家乡的血脉亲情,不容易被淡化以及否定,时空距离都没有办法消释血缘和地缘双重形塑的乡土回归引力。(13)贺雪峰:《乡村社会关键词》,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34页。在乡村社会加速流动和日益分化的背景下,乡贤应该是以乡情乡愁为纽带、热心村庄公益事业而被当地乡民所认同的复合型精英。具体而言,这一群体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本土本乡人士;二是多元化的职业精英;三是热心乡村社会公益事业的爱心人士。(14)姜方炳:《“乡贤回归”:城乡循环修复与精英结构再造——以改革开放40年的城乡关系变迁为分析背景》,载《浙江社会科学》 2018年第10期。与此同时,乡贤资源回输带来了一种资源再生产的可能。调研发现,乡贤回归带来的经济资源和治理资源不仅局限于其自身注入在村庄的地方性社会资源,乡贤在资源输入中往往还起到了带动地方社会贡献资源的作用,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促使基层社会可以更好地发挥公共组织作用,激活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调动了人们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乡贤作为人力资源转化成国家政策落实在地方执行的精锐力量,起到了村庄治理精英引领的治理中坚作用。
案例2:曹东,L镇坑村人,50岁,是村里一个鱼塘的老板,承包了一片20亩的鱼塘,每年的纯收入20万左右,热心村庄公益事业,在家族乃至整个村里都很有威望。精准扶贫期间,坑村想修一条产业路,方便农民把柚子运出去卖。曹东和村里其他一些老板都很积极的参与筹资,再加上其他几个村庄的乡贤人士,捐款很快便筹够了大半。此外,曹东还积极宣传产业路对村民的致富好处,帮助村干部解决修路占地问题。在曹东的努力倡导下,很多之前不愿意让出土地的农民都同意了修路。曹东在2018年村民选举大会中被选举为村主任,他以身作则,发动了村庄积极的中青年力量参与到村庄建设中,坑村村两委紧密团结,乡里领导评价曹东是“有干劲有想法的带头人”。(15)案例源自2021年7月9日在江西赣南坑村村部的调研笔记。
乡贤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激活群众,其外溢出的治理正效应得到了进一步的再生产。一方面,最积极的第一批次乡贤带动了中间分子在乡土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中间分子虽然不能和村里的乡贤精英相比较,但是完全可以被吸纳和争取为村庄社会的积极分子,他们一般是家庭负担不重的人,有学者也把这些人称作中坚农民。(16)贺雪峰:《论中坚农民》,载《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他们长期在村,人数多,起到的作用大,中间分子在乡贤带动下,和乡贤精英在村庄公共事务上一并发挥作用。乡贤带动中间分子取决于乡土社会特有的熟人社会性质。乡贤是地方社会与熟人社会中的个体,当他们投入到乡土社会建设当中时,他们具有直接而又有力的影响力。熟人社会内部的乡贤回馈乡土社会具有传帮带的特点和示范效应,利用传播效应和带动效应发挥了乡贤在村庄治理中的主体角色作用。在乡贤的带动之下,中间分子会很快地行动起来,与乡贤一同投入到资源回馈的过程中,并且贡献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乡贤在参与基层治理过程中重塑基层社会的公共性。在人口大规模流动的情况下,乡村社会的公共性显现出凋敝的形态甚至遭到破坏,村庄公共品供给难以组织起来,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积极性弱,“基层干部热热闹闹,人民群众冷冷清清”成为共性问题,农民的国家义务观在税费改革之后未能被重新激活,乡村建设缺少了农民的参与,凡事由国家政府兜底,村庄公共秩序会被进一步瓦解。长此以往,“乡土是国家的乡土,不是自己人的乡土”观念会不断消解基层社会的公共性。激活乡贤参与村庄治理是将私人能力和资源整合到正式村级组织之中,推动乡村治理的公共化运作,(17)魏程琳,王木林:《内外有别:富人治村行为差异的制度逻辑及启示》,载《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乡贤成为村庄治理主体并参与村庄治理,以回馈资源的方式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村庄公共事务发展。乡贤治村实质上是村庄内生资源的调动和村级组织再造的实践过程,是发动村庄社会内部力量来重塑村庄社会公共性,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创新实践。这个过程规避了国家治理基层的行政成本过度耗散和基层科层体制运转过热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发挥乡贤资源重塑乡村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重视乡土社会内部村级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级自治的组织动员作用,重塑乡村社会公共性和理顺基层治理现代化在村一级的治理秩序。
乡贤参与村庄治理除了在制度层面发挥乡村建设的作用,其优势还在于乡贤与乡土熟人社会性质高度契合。首先体现在组织建设上的优势。乡贤作为经济能人和乡村社会精英参与基层治理不仅优化了村级组织结构和治理主体,还提供可统筹和灵活运用的资源,使得基层社会自主自治空间扩大,减少了自上而下治理的时间成本,提升基层治理事务工作效率和回应农民需求的能力。另外,乡贤回归乡村社会参与基层治理并不是暂时性的回归,而是有预期的长期性的回归。乡土社会对于乡贤先天具有牵引力,关联两者的是血脉亲情和地缘构建,其吸附力极强,乡贤提供了乡土社会机动性的在地资源;其次,乡土社会动员乡贤参与基层治理和回馈资源的效果好,成本低。动员和吸纳乡贤参与基层组织建设的过程是乡土社会内部的组织动员实践过程,其激活了内生资源和组织制度建设。从这个层面来看,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具有很强的组织动员性,并且组织动员不需要很大的组织成本,乡贤与乡土社会具有天然契合性和长期关联的特点,乡土社会对于乡贤资源的动员高度有效且低成本,其实质是一种非体制力量和非科层力量动员,连接基础在于乡贤是源自于乡土社会的,他们对乡土社会有很大的接受度和认可度,以熟人社会村庄为媒介进行高效的组织。在乡土社会与乡贤这两个主体的连接点上有一个中间人,这个中间人可以是乡镇政府,或者是村两委干部,也可以是在乡贤群体中自己遴选出的一个牵头人,由他们中的一个主体来组织和发动乡贤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自身经济实力增强,生活条件有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每个村都有改革开放浪潮中的“弄潮儿”,他们成为村庄里的经济能人,也是新时代的乡贤。另外,乡土情怀与熟人社会支持网络使得村庄社会与乡贤有长期的联系,他们在有资本剩余且家庭经济负担不重的前提条件下有充足动力投身乡土建设。
案例3:陈金,L镇陈村人,原来是中学校长,是村干部和村民都公认的乡贤,村子里大大小小的事情他都愿意出力帮忙,这位老校长虽然已经从职务上退下来了,但还在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被村里乡贤一致推选为乡贤理事会会长。每年年关的时候,他都会带动乡贤理事会成员积极组织大家搞晚会和篮球比赛等活动,晚会一开始是号召大家筹钱请人来表演节目,后来村里的部分积极分子觉得村里人自己组织也可以,就变成自己表演节目,参与的人越来越多,篮球赛也吸引了村里的年轻人积极参与,并且还邀请别个村的人一起打友谊赛。每年年关正月时,村里十分热闹,大家生活丰富多彩,凝聚力也在随之增强。村干部表示,“村里人气更足了,工作也更好做了”。(18)案例源自2021年7月16日在江西赣南陈村村部的调研笔记。
以精英群体的嵌套式结构以及层次推进式的内生资源再生产实践不断重构新的乡村社会资源吸纳空间,助力乡村振兴和乡土建设发展,增强了乡土社会对于乡贤的资源需求拉力和组织动力。血缘与地缘社会的性质对乡贤具有双重吸附力,基层组织的制度动员和实践强化了乡土社会对于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牵引力。乡贤作为一个具有预期性的稳定且可持续资源,回应了城镇化背景下乡土社会公共性削弱的内生需求,成为乡村治理重要的治理资源,激活乡村社会治理活力,回应村庄公共诉求,完成国家治理任务以及落实国家政策,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如图1)。
图1 村庄精英群体的嵌套式结构和村庄治理主体再造示意图
乡贤的核心作用在于凝聚乡邻,以道义整合利益,通过自身的道德引导建立一套村民认可并参与的新式乡村行为规范体系,最终实现乡村的自组织建设和发展,以精英主体参与强化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同时激活村庄社会内生性资源以重建乡村社会情感共同体形塑村级公共治理空间秩序。(19)胡鹏辉,高继波:《新乡贤:内涵、作用与偏误规避》,载《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与国家政府主导的治理资源下乡相比较,乡贤治村动员乡土社会内部的资源,实现“精英-中坚分子-群众”的群众路线动员路径,是在基层治理的公共性缺失背景下,应对村级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组织化困境,破解村庄新发展阶段制度匮乏瓶颈的村级自治实践。
第一,公共品供给的治理资源转化。将乡贤人力资源积极转化为基层政权建设中的治理资源,充分发挥村庄内生资源的有效作用是实现村庄自治低成本高效率治理的转型路径。乡贤资源本身就是一种乡土资源的在地化利用,组织成本低,治理效益大。在国家大量资源下来之前,村干部以一事一议组织村庄建设,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组织农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但是随着大量的农民走出村庄进入到市场经济走向城镇,村庄公共性逐渐消退,农民之间没有了相对紧密的利益联结,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和动力减退,村级治理不得不依靠国家投入资源;另外一种方式是村干部利用自己的关系去跑项目,靠村干部的外部关系拉动部门资源投入村庄,而项目制背景下的公共品供给方式随着资金项目制度规范化以及现代性治理的规则之治逐渐缩小了空间,更多的以一种平均分配,有主有次的方式进行资源的利益输送,无法回应多数村庄的村级治理内生发展要求。因此,能否充分发挥利用村庄内生资源的作用就变得尤为关键。乡贤资源打通村干部和村民在内部治理关系的交往,将乡村内部乡贤资源转化为国家治理下乡与党政国策落地的自治资源,而且由于乡贤与村庄建设有公共交集,乡贤资源回输乡土社会,服务乡村建设发展,以人才振兴带动乡村振兴,成为村级治理天然、可靠且有效的治理资源。
第二,村庄熟人社会内部资源禀赋的激发。乡贤治村是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精英引领治理,具备乡土社会的合法性和低成本治理特征,实现了村社内部的群众动员。乡土社会的血缘和地缘属性塑造了村庄个体与乡土社会的强联结性和长期联系。乡贤获得外部成功证明了个体在经济市场中的实力,适应了乡土社会之外的市场规则和经济竞争。而乡土社会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乡贤的家庭结构和亲缘结构嵌套在乡土社会中,其个体评价也离不开乡土社会规则。乡土社会期待乡贤在取得外部成功的同时可以回馈乡土,光宗耀祖,泽被乡里。同时,乡贤期待资源回输的行动可以获得乡土社会的认可,提升其社会性价值。乡贤资源回馈乡土社会的合法性也是乡贤社会价值实现和获得乡土社会认可的动力。
第三,村庄治理转型与精英更替接续。乡贤治村与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相契合,既能够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求,也能够嵌入乡村社会激活乡村社会内生性活力。在乡村人口快速流动背景下,村集体的公共性再造和组织流动中的农民难度加大,在国家力量与农民之间寻找到联结性较强的村治契合点,识别出符合村庄新发展阶段要求的国家代理人成为关键。新的生产力发展要求新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在时代变迁中产生的农业大户、农村精英成为新型农村治理的中坚力量,是推动农村再组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祝天振,阮梦蝶,郑庆昌:《中坚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及其优化策略——基于结构洞的视角》,载《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9年第6期。基层治理现代化对乡土社会治理秩序提出了新的要求。乡贤的乡土情怀推动其回馈乡土社会建设和发展。乡贤作为社会精英可以为农村建设提供引领作用,成为农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1)许汉泽,徐明强:《“任务型乡贤”与乡村振兴中的精英再造》,载《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它是基层治理内部获得资源的一种长效且有活力的资源输入机制,激活了基层社会内部的治理。乡贤参与治理成为合理的路径选择。
乡贤作为村庄治理主体,成为国家-村社的中间衔接地带。乡贤具有国家代理人与村庄代理人的双重角色,这决定了其在“个体-村庄社会-国家”关系中实现国家行政化与村庄自治平衡秩序的特殊作用,在乡贤回应村庄公共事务的个体价值动员、以乡贤理事会组织村庄精英的半正式动员以及政府制度规约与激励的正式动员中实现乡贤的村庄政治参与。
第一,非正式动员:村庄公共事务激励个体价值。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庄公共事务容易陷入行政代替自治的怪圈。原因在于,村庄社会的完整性受到冲击,农民与村庄社会公共事务的关联减弱,政治参与感不强,村干部难以组织农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当国家行政代替村民自治参与村庄公共事务时,不仅分散国家治理力量,不利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建设,还忽视了村级组织的主体地位,难以形塑新的村级治理秩序。以村级组织自治和乡贤参与为结构的基层治理,结合了村“两委”为主体的正式治理力量和“乡贤”为主体的半正式治理力量,实现了村级公共事务自治的结构化治理。“乡贤”作为半正式治理力量嵌入基层治理不仅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提供资源反哺家乡,还可以在参与村庄公共事务过程中锻造乡贤嵌入基层治理的能力,以此为平台实现乡贤的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村庄公共事务内生需求是乡贤嵌入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也是乡贤资源发挥基层治理作用、实现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持续动力。
第二,半正式动员:乡贤的组织制度建设。
乡贤理事会是乡贤嵌入基层治理的另一个重要保障,通过调研发现,理事会在多数村庄都有建立,但是能否积极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乡贤理事会的制度建设。总结归纳来看,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理事会主要在于以下几点:第一,推选出了比较有公信力的理事长。理事长一般是宗族里面比较有威望的,年长且人品过硬,说话有分量,大家比较信服的人;第二,理事会具有详实具体的制度。理事会制度从卫生值日到决策执行都涵盖其中且常态化执行;第三,理事会的制度具有程序性,以保障事务执行可以制度化运转。在制度建设完善的前提下,乡贤以半正式治理力量参与村庄治理,可以与村级组织形成强大的合力,以层级性的治理结构回应国家治理任务和村庄内部需求,提升治理效率。
将乡贤理事会制度的具体性、程序性作为乡贤嵌入基层治理的两个变量,可以建构二维象限关系(如表1所示),由此可以形成四种乡贤嵌入基层治理的效果类型:第一种是A类型,制度的具体性和程序性都很强,保证了乡贤理事会常态化运转和制度执行,乡贤嵌入基层治理的有效性强,为有效自治;第二种是B类型,制度虽然具体全面,但是程序性较弱,乡贤嵌入基层治理便失去了程序性的保障,属于非稳定性的制度,无法保证可持续运转和规则治理,制度的有效性变得不稳定,为非稳定性自治;第三种是C类型,有了制度程序性,但是制度不具体,制度就失去了可操作性和约束性,从而导致了乡贤治村停留在“墙上制度”的形式主义,无法落实,为形式上自治;第四种是D类型,制度的具体性和有效性都不具备,属于无效的制度,乡贤嵌入基层治理成为空谈,为虚假自治。综合来看,选出负责任有公心的理事长带头,保证理事会制度的详实具体性和程序性是乡贤理事会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也是乡贤嵌入村庄治理的组织要求和制度建设要求。
表1 乡贤理事会制度具体性、制度程序性与乡贤治村有效
第三,正式动员:政府的制度规约与激励。
为引导乡贤积极建设家乡,积极激发乡贤回归乡土振兴乡村,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针对地方资源内生动力不足,积极吸纳能人回乡,激活村庄内生性资源服务于村庄建设,结合以村级组织为代表的正式治理力量、以村庄积极分子为代表的非正式治理力量和以乡贤精英群体为代表的中间结构力量,重新形塑村庄社会村组双层治理结构,并且进一步吸纳乡贤精英成为正式治理力量,形成良性有序的梯队式精英更替秩序,既回应科层体制内部行政任务下沉需求,又回应村庄内生事务的治理需要。地方政府作为制度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的一线,为乡贤实现自身利益创造积极政策环境,既要解决乡贤治村的后顾之忧,又要倡导村级组织积极动员和教育乡贤组织为乡村建设发挥作用,形成“双管齐下”的制度规约和政策激励。L镇在试行初期选定试点村庄,推动建设乡贤理事会,待试点村庄做出了成效以及实践机制成熟后,向其他村庄推行。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制度规约为乡贤治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将村庄公共事务和政府引导作为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两个变量,可以建构一个二维象限关系(如表2所示),由此可以形成四种乡贤精英群体有效嵌合基层治理效度的类型;第一种是A类型,即村庄公共事务多和政府的制度规约与激励强的情况下,乡贤嵌入基层治理实践既有村庄公共事务为载体塑造权威和实现个体价值,又有政府的制度规约与激励引导以及村级组织的支持,对乡贤治村有制度加以规范和教育,这是最为有效的乡贤精英群体嵌入村庄治理方式;第二种是B种类型,政府制度规约与激励强,但是村庄公共性事务少的情况下,虽然政府有政策制度保障,积极吸纳乡贤参与村庄治理,但是村庄自身缺少公共事务的基础,乡贤参与村庄治理可能会解决暂时性问题,但是由于缺少村庄公共事务支撑乡贤实现个体价值的内生支持动力,一旦政府不能持续发挥推动,乡贤资源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也就会失去,造成乡贤流失;第三种是C种类型,政府制度规约与激励弱,但是村庄公共性事务多的情况下,村庄治理容易基于村庄公共事务的内生规则形成内部治理规则,乡贤作为内生性治理资源嵌入基层治理比较有效,但是缺少政府的引导和村级组织支持的情况下,乡贤治村容易发生越轨行为;第四种是D种类型,政府制度规约与激励弱,村庄公共性事务弱的情况下,乡贤精英嵌合基层治理难以有效。总结来看,村庄公共事务多,政府积极参与制度规约与激励下的村庄治理环境可以实现乡贤嵌入基层治理的治理效益和绩效的最大化,同时政府的规范引导以及为乡贤创造好的制度环境是乡贤参与村庄治理的保障和底线。
表2 村庄公共事务、政府引导与乡贤治村有效
费孝通先生提出双轨政治在乡村治理中的运行,他认为基层的社会治理并非单向的,而应该是双向流通。(22)费孝通:《乡土社会》,北京:人民出版社 , 2008年版,第73~79页。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依靠引入外来资源与动员乡土社会内生资源是相辅相成的,偏废任何一方都不构成乡村振兴的全面发展,缺乏内生资源动员的乡村社会治理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相距甚远。
村庄行政化普遍深入推进的当下,村两委组织回应上级治理任务能力越来越强,却无法回应村庄民众的需求,陷入村庄治理结构扁平化的困境。乡贤治村在回应上级行政任务的同时加强了村庄公共性的建设,乡贤被吸纳进入村两委,实现村庄精英有序更替,提升村级组织建设质量;乡贤治村是面向村庄治理结构转型和能人治村需求的大趋势,处理好村庄行政与自治的关系,发挥社会基础的结构化优势,激活内生性资源应对村庄社会规则弱化的实践,提升了村庄内部事务解决效率,实现村庄治理的绩效优化。乡贤治村的启示就在于以内生性资源激活村社内部治理活力,是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背景下的基层治理结构变革之所需。
在资源下乡和乡村治理行政化背景下,基层治理存在国家一元化治理的问题,乡贤治村在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重构了双轨治理的结构和机制,既能够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求,也能够嵌入乡村社会激活其内生性活力,解决村级组织行政化和村干部职业化背景下,村干部治理能力不均衡、回应村庄群众内生需求不充分和村庄内生资源不足的挑战。乡贤治村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以及重塑国家行政与村庄社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均衡秩序的探索。(23)朱云:《新时代村治逻辑探究:行政与自治关系的均衡》,载《地方治理研究》2021年第1期。
有关于乡贤治村,除了要看到其制度以及实践上的村级组织建设上的优越性之外,还需要针对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反思和探索。
第一,乡贤群体如何从运动式治理的组织方式向常规化治理的村级组织方式过渡,实现常规且操作性强的普适性乡贤治村治理秩序。新时代的乡贤精英群体能够有效回应乡土社会的动员并且转化成内生性治理资源,但是考虑到乡土社会的复杂性以及乡贤精英群体流动的不稳定性,乡贤参与村庄治理的作用机制转化成常规化的村级组织建设方式仍处在探索过程中。
第二,乡贤资源整合与村级组织结构角色冲突。乡贤有积极性回应村社动员参与村庄政治,但同时也存在乡贤精英群体与村级组织的角色冲突问题,即村庄内部不同类型的精英圈子相互排斥,造成乡贤资源的整合与治理资源转化机制存有局限。乡贤在个体上被村庄社会赋予声誉,以乡贤组织出现时作为村庄群体性民间自发组织,其参与村庄治理需要稳定的制度程序和组织机制,相对于村级组织的常规运转制度以及科层运作保障,乡贤参与村庄治理的制度建设与村级组织建设有重合以及部分功能权责不清的问题,容易产生乡贤群体治村过程中的角色冲突和矛盾。现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面临着动力机制不足、组织形态缺乏、制度规范失调和体系结构不畅的运行困境。其破解之策就在于激活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的动力机制;完善组织培育,夯实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的制度基础;加强规范引导,优化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的制度环境;实现多元共治,推动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和结构现代化。(24)张春华:《缺位与补位:乡村治理中的现代乡贤》,载《重庆社会科学》2018年第3期。
如何留住乡贤?首先,乡贤与乡村地缘社会在时空关系中有一定的空间距离,或居住在城,或在外谋求事业发展,需要一个常规性的组织动员机制把在空间位置上处于游离状态的乡贤组织起来,以保障乡贤资源嵌入的效率和乡贤作用机制的最大化利用。其次,村庄社会治理的内生需求与乡贤的资源优势二者之间,在形式上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但是乡村道德伦理不彰、传统文化消退、现代乡风民俗弱化等消解着乡贤文化,使得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效果受到局限。再次,在城乡收入与生活水平普遍存在巨大差距和农村人口不断外流背景下,从乡土社会到城乡社会,人们的生活逻辑和心理认同也逐渐发生转变。(25)张英魁:《乡贤的外生性及其介入乡村机理分析》,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7年第3期。最后,乡贤群体目前大比例以不在村居住为主,乡贤精英是否仍有动力和积极性回到乡土社会,其参与村庄治理的社会价值实现和获得感如何维持呢?笔者认为,激活乡贤资源并不是要把乡贤“捆绑”在乡村社会固定的空间,而是与乡贤精英实现双向“共谋”,将乡贤群体转化成地方发展的人力资源要素和治理资源,以实现以人才振兴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比如激活乡贤的经济市场价值,充分发挥乡贤外联的巨大优势,为农民经济创收提供渠道。乡贤治村是优化基层政权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的制度实践,以内生资源调动了村庄群体的政治参与积极性,激活了村庄公共事务中的精英引领作用,提升了村级组织现代化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