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 哲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河南开封 475003)
从根本看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还是有区别的。在“十四五”开端之年,我国教育部门就围绕职业教育做出一系列优化改革,清晰地规划路径,提出职业教育评价的功能、效用。结合教育类型实施多维的评价活动,从政府评价到院校自主评价再到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形成了全方位的评价机制。结合院校教学特征设计富有本校特色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并配套相应的评价保障措施,以稳步推进职业教育评价活动。
作为教育大国,我国很早之前就在着手跟进教育评价活动,构建了覆盖广、效果好的体系。“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地提出“职业教育适应性”的概念,为职业教育评价改革指明方向,对此不仅关系职业院校的办学、发展,还强调了教育要适应社会企业的用人需求[1]。要运用好职业教育评价的标尺,跳出固有评价的桎梏,稳步推进职业教育评价活动,借助科技发展、产业升级改革的机会,培养更多合格的社会主义实用型人才,提高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让求学者可以“有学上”“上好学”,校园输出的人才可直接为社会、企业所用。
优化职业教育,提高评价效果,推进评价改革,这是契合“国家治理”总路线的表现,也是目前职业教育领域解决短板、克服问题的关键。依托职业教育评价改革,为职业教育指引新方向,明确职业教育新目标。发挥好“指挥棒”功能,从技术层、管理层、法律层等多方面做好保障。这还关系着政府在职业教育上宏观调控,学校职业教育未来出路。由此不难看出,抓好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的契机,将其向专业化、现代化职业教育升级转化,稳步推进职业教育的治理能力提升,完善相应的治理体系。
目前,国内职业院校实施的教育评价工作还存在诸多不可忽略的问题。第一,评价趋势“五唯”化。教师评估取向有“五唯”趋势,还有一些院校出现了“唯升学”“唯分数”的错误倾向,以吸引更多毕业生进入职业院校。第二,教育评价对象比较单一,存在着“行政化”的趋势,职业教育评价主体虽然多元化,但学校、教师评价依然占很大比重。企业在职业教育评价发言权依然很小。第三,评估指标不完善。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参考高校的课程标准、要求设计的评价体系,而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照搬照抄的评价标准并不适合高职院真实情况,为此职业教育评价工作还需要继续创新,解决职业教育评价的短板,优化科学的评价机制,发挥好评价作用,做好评价工作。
第一,科学原则。评价活动要讲究客观、科学,避免盲从评价、短视评价、功利评价。梳理职业教育体制问题和机制问题,明确评价权责,创新评价制度,财政允许情况下,可增加职业教育的评价投入。
第二,有效原则。评价必须有效,过程要有效,结果也要有效。基于主体看,政府牵头建设督导制度,设立督导机构,发挥督导作用和功能,从而切实做好政府评价的工作。基于内容看,可评价标准可覆盖教育发展、教育后创业就业、民生保障等。
第一,落实立德树人的任务。职业院校应该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评价的核心,建设思政学习、理论学习、实践学习的协同模式,培养学生的“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掌握岗位技能的同时,也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
第二,健全校内质量保证制度。职业教育质量评价需要有完善制度做支撑,提升技术人才的培养质量,实施常态评估,完善问题整改、监管、反馈机制,逐步建设精准细化评价。结合办学定位和特色,将教育评价工作分类分步推进。
第三,完善校内评价内容。职业教育评价要兼顾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等,保障毕业生就业的质量,同时还要关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评价,强化专业培训,映射出特色职业教育的鲜明特征。
第一,加强师资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要解决“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的现状,必须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将其纳入考评中。可以创新一些制度,如:黑名单、一票否决。
第二,优化构建“双师”评估标准。从认定标准、聘用要求、考核标准入手,界定好这些要求,提升教师实际操作技能,从而保障职业教育综合能力。
第三,跟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基于分级原则构建能力与绩效并行的多层次评估体系,注重对教育科研成果转化、社会培训等成果的评价,可探索一些灵活的代替机制。
第一,搭建完善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健全道德评估体系,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目标为指导,将理想信念、职业精神、工匠精神纳入素质教育范畴中。
第二,建立健全学生的学业评价机制。根据学生的过程表现、结果表现进行判断、分级,不同级别的学生对应的素质、技能要求也不同,在此基础上建设个性化的评价标准,可以对学生学业成果形成客观评价。
第三,优化职业学校招生制度与考试制度。招生与考试关系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教育水平。它已经成为职业学校特色办学、特色教育的改革成果。
第一,人岗协调。根据岗位用人的要求、企业需求,培养技术人才,保障输出的毕业生可以直接上岗操作,还要重点解决高职毕业生就业、职业发展机制、支持政策等问题。在职称评聘和职务职级提升上,职业院校毕业同高等教育毕业一样对待。
第二,人才评价。技能评价制度是衡量技能人才转化的标尺,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以及专项职业能力多方面进行评价考核”,让评价更客观、更有理有据。[2]
第三,激励机制。激励方法对职业教育活动至关重要。要根据个人的能力、实绩、贡献设置激励机制,结合岗位、劳动付出设置薪酬机制,考核管理与绩效管理联合,用好人才,留住人才,激发人才创新能力。
第一,强化校内机构建设。以校内党委组织为引导,牵头做好质量保障工作,设立评估诊断办公室、督导机、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等,并对职业教育评估工作进行研究、推动和监督,明确各部门的分工,通过三者之间灵活搭配,可促使评价体系更完善更充实。
第二,健全教育评价标准。遵循品质标准及要求,重塑质量文化,调整校园教学质量评价保准,标准要实时更新,修订完善教学标准、教师发展评价标准以及学生成长评价标准。还要关注监督体系的完善,让人才素质可大大提高。
第三,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校内数据中心,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提高数据资源的开放,从采集信息到处理信息、披露输出信息,做好信息化建设,运用技术手段做好信息质量化、现代化处理,为教育改革活动提供支撑,让教育评价更有理有据。
首先,健全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体系,鼓励企业参与评价,完善基础性法律建设、地方法规、行业规范等,由此界定职业教育评价中行业企业的作用。要尽量论述评价内容、途径以及评价方法等。完善相关政策制定,立足行业企业的视角评估职业教育,评估当前学生的学习过程,毕业后就业情况,职业教育的知识体系与用人岗位标准、规范的衔接程度,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要求吻合程度等。
其次,鼓励行业企业的参与,构建利润共享机制。协同校外企业制订合作教育的方案,鼓励产业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到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和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分配等活动中,根据企业人才要求,开展培训、考核、教育活动。在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优化改革,设计财政、财税、土地保障优惠政策,扶持职业教育评价工作,充分配置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通过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开展高品质的职业教育。
最后,制定行业规范,提升行业企业的评估水平。校企联合制定标准课程,可从专业设计开始,结合行业、岗位、职业的需求,参考资格考试内容设计标准课程。必要的情况下还可将行业企业的用人标准、岗位标准纳入职业教学活动中,拟订评估方案,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方案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价。
第一,健全政府的职业教育监督和考核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尽快推进各地出台相关的行业监管条例和管理制度,以保证教育评价有法可依、有章可依。职业教育督导要坚持顶层规划指导,协同地方制度创新,理论探索和积极实践相融合,依托政府转型契机,稳步促进职业教育平等化、信息化、现代化,强化地方政府的职业教育评价责任。
第二,强化职业学校的监督管理,引导特色办学、水平办学。职业教育的监督评价要体现出高职院校的办学特点,做到“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以“知行结合”为核心,以“以德为本”为教育思想,构建“产学结合”的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发展。评价活动要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价主体、评价指标以及数据来源,提高教育评价的公信力。
第三,搭建多维高效的评估监管机制。在任务跟进发展中,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评价监督,这是实现督学工作的前提,也是督政工作的依据。教育评价本身就是一项专业性、综合性的工作,要求教育监督、测评、协会等专业组织参与评价。立足职业教育现状、改革规划,搭建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智慧手段做好信息收集、信息分析,从而让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全面。
第一,合理引导家长、社会公众参与职业教育评估活动。在职业学校管理体系中要积极吸收家长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对于学生的就业质量反馈评估,要多多关注家长、社会群体的评价,公开建设一些评价渠道,在社会公众评价中适当地提高相应的权重。
第二,建立国家、省、校三级职业教育质量的年度评估报告体系。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尚处在初级阶段,应通过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未上报的职业院校列入“负面清单”。要对学校层年度报告进行规范化,可以重点突出发展情况、社会公众关注的情况。
第三,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教育评价,不断优化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比如,优化政府采买服务,为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减免税收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激励那些行业机构参与教育评价,推进独立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参与职业教育评价活动。监管部门对评估机构的资格认证规范化管理,明确认证机构、认证标准、认证程序以及认证周期等。
职业教育的“生态圈”决定了职业院校的发展模式、运营方式,同时还紧密关系相关利益主体,为此要向政府、企业、学校做出积极回应。[3]由此不难看出评价职业教育的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任何与之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可成为评价者。为此实施职业教育评价不仅要政府参与,还应该鼓励学校、企业以及家长参与,形成“政府+学校+行业”的三维度评价模式。
教育评价的关键因素是评价标准。设计什么样的评价标准,决定了什么样的教育评价结果。那么我们评价什么,就会牵引着职业教育教学重视什么,引导他们的教育工作。教育评价标准要从宏观和宏观两个角度分析,首先,结合高职职业教育评价改革发展核心、方向,将这些要素反映在教育评价标准体系中,如:将产教融合、育训结合也导入评价体系中。其次,立足学校的育人方向,结合职业人才培养目标和院校职业教育的特征、社会组织人才需求,构建健全多元评价、动态评价、过程评价的标准。这样才可保障教育评价可行、可用。
信息技术是促使教育改革的动力,对于职业教育评价改革也是如此,它是推动职业教育评价创新发展的基础。目前,国内职业院校进行教育评价活动还是比较落后,主要是依靠传统评估方式评估,面对现代高职院校的评估手段和信息技术应用不足的问题,应该着力于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开发和改进评价考核结果的应用。
科学有效的评价才会源源不断地吸引社会力量。让更多校外主体参与到评价活动中,这也是本次教育评价改革的初衷和方向。保持职业教育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多元化,开展职业教育评价活动要树立、坚持正确的职业教育评价取向,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的发展观、人才成长观和选人用人观,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一种为人民服务的实践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