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智慧:学习中的榜样感化

2022-02-09 00:45张娜娜钟鸣
科学咨询 2022年14期
关键词:榜样幸福感个体

张娜娜,钟鸣

(无锡市西漳中学,江苏无锡 214000)

道德智慧的发展,除了外在政策的刚性规约、失范震慑外,还需要外在榜样的柔性引领、典型示范。尤其是教师身边的榜样示范,教师在感知他们的日常言行、工作状态和典范事迹中,引发行为依从、情感认同和认知内化,建立正确的职业态度,确立自身的行为准则。

一、道德智慧需要在学习中获得榜样感化

正所谓“以善先人者谓之教”,对于教师出现的职业倦怠、态度消极以及职业发展方向等问题,需要一些具有高度道德智慧的榜样老师示范,让个体在学习中得到感化,通过榜样教师良好的行为,尤其是榜样教师良好的行为所蕴含的人格力量对他人产生影响,即便并不存在教育的意图,其人格也能够对别人产生影响[1],正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样。不仅如此,与榜样人物的对照更像一面镜子,能够鞭策学习者对照他人、检查自己,查找差距和不足,发现自己的“盲目区”,探索自己的“未知区”,激发内在的自我完善的动力,指引自己道德发展努力的方向,习得道德发展的方法,从而在向榜样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增强道德智慧。

心理学家塔尔德提出,人的一切社会行为都是模仿的结果。人天生具有模仿的倾向,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就算是没有吩咐他们去做,也是一样。这就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好行为的模仿,一是坏行为的模仿。对于好行为的模仿,一个重要途径是榜样的学习。正像心理学家班杜拉所说:“人类的大多数社会行为是通过观察榜样而习得的。”榜样示范通过用正面人物的优秀品质和实践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受教育者,使受教育者在榜样的模范作用下受到启发,进而学习和模仿榜样的品质和行为,在实践中践行榜样品质,进而内化。

对于坏行为的模仿,榜样学习的替代强化可以杜绝。在榜样学习中,强化起到很大的作用。班杜拉认为替代强化是榜样学习的动机来源,如果仿效榜样行为而导致有价值的结果,人们就会自然地倾向于展示这种行为。个体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和结果是受到强化还是惩罚,不必自己直接作出反应并亲自体验其结果[2],就能够作出合适的选择。由于替代强化往往能够唤起观察者的情绪反应,如果给予榜样行为以足够的积极反馈,从而引起学习者感同身受的情绪体验,会激发学习者模仿、体验、实践榜样行为并将其转化为自身的内在动力[3]。因此,除了提供正面、积极道德发展的榜样,还要对榜样行为进行一定的强化,通过替代强化引导人们不断塑造良好的行为,避免不良行为。

从自我发展的角度来看,重要他人对个体的影响起到很大的作用。“重要他人”最早是由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在米德的自我发展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概念。我国的顾明远教授将重要他人定义为对个体自我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人和群体,包括父母、教师、受崇拜的人物及同辈群体等[4]。吴康宁教授在《教育社会学》中把重要他人划分为互动性重要他人和偶像性重要他人[5]。互动性重要他人,是指在日常交往过程中认同的重要他人,例如,身边德行高尚令人敬佩的同伴前辈;而与此相对应的偶像性重要他人是指在个体的崇拜心理基础上产生并视为学习榜样的重要他人,例如,行业内令人崇拜的偶像先驱,这些人一般与个体之间有一定的距离,有一部分甚至是可望不可及的[6]。但是获得个体认可是成为 “重要他人”的必需条件。

对教师来说,这两类重要他人都是他们学习的榜样。这些榜样凭借自身的能力与品德获得学习者的认同,从而激发个体的热情和学习动力,对于学习者的道德发展具有引领、督促作用,甚至能够改变个体的发展方向。当这些榜样人物成为个体的“重要他人”,个体便会快速获得道德成长,进而成为一个具有道德智慧的人。

榜样感化通过态度形成发生作用。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凯尔曼认为个体态度的转变需要经历依从—认同—内化三个阶段,个体只有在内心深处接受他人信念,并纳入自己的价值体系当中,才能彻底改变自己的态度。道德的发展总是经历他律向自律的转化,走向自律的过程先是对政策法规的依从,然后是个体对道德观念的情感认同,接着是内化于心的认识,最终是知行合一体认之中的升华,这样才最终到达道德智慧。

道德智慧包括认知、情感、意志、行为四个部分,一般情况下,四者协调一致。而当四者无法达到平衡时,情感便成为决定态度基本取向与行为倾向的主要因素,在转变过程中占主导地位。在教师榜样感化中,不能只进行简单说教,这样的榜样教育达不到理想的结果,顶多只能让教师依从。认同是内化的前提,内化的关键是形成对榜样的坚定信念,坚定的信念不仅需要以理服人,更需要以情动人。要选择能够让个体认同的榜样,在对自己认同的榜样主动、深入地认识之中,形成对榜样的情感共鸣,吸取榜样行为中所蕴含的精神品质,进而形成对榜样的坚定信念,这种坚定的信念推动学习者将榜样精神力量内化为自身的精神品质,将榜样的模范作用内化为自身行动,最终自主构建符合榜样标准的行为。[7]

二、道德智慧形成中榜样感化的案例分析

刘老师是一名工作三年的青年教师,虽然工作才三年,但是他却已经感受到了对于工作的倦怠感。日复一日的琐碎工作令他身心疲累,尤其是每天都要为处理班级里的各种小问题而烦心,与家长的沟通也让他疲于应付,更别说学校的各种培训和活动。有些事,他是能躲就躲,早已没有了刚入职时的热情和期待。曾经那个鲜活饱满的自己已化为一潭死水,惊不起半点波澜。

最近,他在工作上的态度更为消极。课前潦草备课,下课立马走人,完全不想在课堂外和学生有任何接触。放学时间一到就准点离开,甚至未到下班时间就擅自离岗。平时也不认真钻研专业知识,没课的时候就刷手机看剧。学生有事找他,他敷衍了事,班级管理一团糟,很多学生对他颇有微词。于是,他的教学质量直线下降,领导开始找他谈话。这让他更加苦恼,体会不到作为一教老师的幸福感和成就感。沉沦和迷茫弥漫在他的周围,他不知道该怎么做。

而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另外一群人,他们处在相同的情境中,但是他们仍然积极地面对,充满热情与活力地在自己的工作中甘之如饴。他们无私地关爱学生,以身作则,以自身的魅力感染影响学生,并在工作中体会到价值感和幸福感。

王老师和刘老师是同一时间入职的青年教师,在刚工作时她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每天各种琐事让她焦头烂额,因为经验不足总是要为处理各种事情而烦扰。但是,她却没有丧失热情,每当她觉得困扰的时候,就会想到自己的师傅,师傅是她的榜样,虽身兼数职,工作非常繁忙,但无论什么时候看到她,都是一副淡定从容的模样,充满自信。每次和师傅交流自身的困惑,她都能从师傅身上汲取到能量,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式。她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像师傅那样温暖有智慧的教师。在她身边,这样的教师还有很多,她很好奇为什么这些教师工作那么多年仍然可以对工作抱有巨大的热情,她去听课,向他们请教,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慢慢地随着经验的增加,获得了一些肯定和认可,她开始能够感受到这份工作带来的价值和幸福。

同样是入职不久的教师,为什么对待这份工作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和感受呢?

对刘老师来说,他并非不热爱教师这份职业,他也曾对这份工作充满抱负与热情,之所以变得倦怠、缺少激情,从某种程度上表明刘老师自身修炼不够,缺乏道德智慧。在工作中遇到困扰时,他选择消极应对,没有考虑到这种工作态度会给学生带来的消极影响,未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要求教师理解中学教育工作的意义,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我们很难相信对职业没有热情,感受不到幸福感和成就感的教师,能够教育出具有幸福感和成就感的学生。尽管在多年的师范教育中,刘老师也曾受到过职业道德的教育,但是在实践中的体认(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认识)尚未形成。他无法找到工作以及与人相处的应有之义,无法在教育工作中体验到职业幸福感。只有外在的政策要求、道德规范,没有内在的道德触动、道德觉醒,道德智慧就不可能生发。

反观王老师,她之所以能够在同样的处境中对工作抱有热情,慢慢在工作中感受到价值,体验到幸福感,是因为她一直修炼、完善自己。她善于发现身边的优秀教师群体,在和他们相处的过程中,他们的人格魅力激励着她向他们看齐,她慢慢受到了感化,把他们视为榜样,这激发了她完善自我的动力,以榜样为标准检查自己,发现自己的不足,主动地发展自己。每当她陷入迷惘时,向师傅以及身边其他的榜样寻求帮助,会指引她拨开迷雾,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向榜样学习的过程中,自身的道德智慧不断增强,工作的幸福感也不断提升。

教师的幸福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工作中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的一种教育主题生存状态[1]。职业幸福感作为教师道德智慧的特性之一,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不只是刘老师,现实中很多老师都体会不到职业幸福感,这与其说是他们的职业幸福感缺失,不如说是他们道德智慧的缺失。具有道德智慧的教师更容易从职业中感受到幸福,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专业发展。

三、道德智慧榜样感化的实践途径

感化,感受外部信息,激发情感活动,促成内在转化。榜样感化,就是有感于榜样的言行,激活内心的积极力量,触发积极的情绪体验,塑造恰当的行为模式,让生命存在价值和意义。在道德实践中,榜样感化要“树立典型,在氛围中激励发展”“创设机会,在对话中引领成长”“见贤思齐,在学习中获得启迪”,从道德体验中获得道德领悟,实现道德智慧的生成。

(一)树立典型,在氛围中激励发展

每一所学校都有很多富有道德智慧的教师,他们可以成为其他教师学习的榜样和奋斗的目标,能够为教师道德发展指明方向。学校、社会、教育主管部门,充分挖掘现实中的优秀教师及其优秀事迹,利用官网、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发挥榜样人物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在教师中形成向榜样教师学习的良好氛围,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积极局面。为了强化榜样的作用,可以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将先进事迹材料编制成册,在此基础上扩大榜样的教育范围。还可以邀请榜样代表进行经验分享,通过具体事例分享,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感召促进个体发展,在自己的领域不断追求卓越。

(二)创设机会,在对话中引领成长

那些缺乏道德智慧的教师身边并不缺乏榜样教师,缺少的是和榜样对话交流的机会。身边的榜样教师和普通教师同样来自一线,有着相同的工作背景,他们之间有更多“共同语言”。如果学校能够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彼此之间对话交流,他们更容易把榜样教师作为学习甚至是模仿的榜样,进而发挥影响作用。毕竟榜样教师独特的育人实践、独到的人生思考和深邃的道德领悟,能够为普通教师开拓视野,为普通教师呈现不一样的思想境界。例如,组织榜样教师与普通教师一起的沙龙交流、研讨会或者榜样教师引领的工作坊,还可以邀请行业榜样近距离对话,让教师们与榜样教师面对面交流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疑难问题,分享人生困惑。在创设对话机会中,教师就更有可能遇到他们生命中的“重要他人”,获得他们的帮助、支持,这不仅可以促进教师自我成长,更有助于加强教师对工作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见贤思齐,在学习中获得启迪

为了促进自身的道德发展,除了外在树立的典型和创设的机会,教师自身也需要主动认识身边的优秀教师,寻找到自己认同的榜样,积极地向身边具有道德智慧的教师学习。将他们视为学习榜样,主动与其交流自身困惑,虚心向他们请教问题,热情向他们表达感谢,他们就有可能成为自己成长中的“重要他人”。尤其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充分把握带教老师这一“重要他人”,他们是我们职业发展过程中重要的助力,通过日常交谈聊天,课堂教学及合作等形式与他们探讨问题,获得道德领悟。观察学习、模仿他们的道德实践,感受他们的道德智慧,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自身的道德智慧。当然,“重要他人”不仅可以在身边,也可远隔千里之外。信息时代,能够为我们提供很多“不在生活中,但在生命里”的“贵人”,跨越时空的交流少了许多顾忌,有时会更真诚、有效。总之,不论是近在身边,还是远在千里之外,不论是前辈长者、同辈贤达,还是年轻后辈,甚或是古人先贤,只要见贤思齐,就能在不断的榜样学习与感化中获得道德启迪与道德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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