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方
有乡村旅居史的朋友一定对蒲公英不陌生,很多人也都有轻轻一吹,帮助蒲公英果实飞到远方的体验和经历。从植物学科属上看,蒲公英是菊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它有生于根部周围呈锯齿状的叶和细长而直的空心枝干,它的枝干会向上一直延伸到花序部分。其花萼上部多为紫红色,并覆有密集的蜘蛛丝状的白色长绒毛。成熟的蒲公英顶端呈现棕色或黄色的绒球形,其只需微风轻轻一吹,携带种子的白色长绒毛就会飘到新的地方孕育新的生命。
与富贵的牡丹或高洁的梅、兰、竹、菊相比,蒲公英低调朴素,“草根”特征明显。它对生长环境不甚挑剔,山之巅、海之涯,大路边、森林里,高海拔、低纬度,凡是有草的地方,几乎都能看到它的身影。在不少地方的植物分布名录中,蒲公英都被归属到草的范畴,有些地方甚至认为它是雜草。然而就是这样的“杂草”浑身是宝,它宽大的叶子清汆就可以食用,它的根和茎都可以入药,具有利尿、解毒等功效,它细长茎内的浆汁经提纯后可制作橡胶,广泛应用于工业制造……
植物历史学家认为,蒲公英最早生长在辽阔的欧亚大陆,7世纪中期由中国人率先发现其药用价值。随着唐代中西方文化尤其是中国与中东、中亚阿拉伯文化的交流,蒲公英栽种和药用方法西传至阿拉伯世界。12世纪初,经阿拉伯人介绍,西方人开始重视蒲公英的药用和食用价值。15世纪大航海时代,欧洲人扬帆出海探索新世界,在漫长的海上旅程中,蒲公英成为预防和治疗晕船、败血症等的良药,也成为登陆美洲大陆的新物种之一。
20世纪以来,书写和讴歌蒲公英的诗歌、散文、小说日益增多,如美国小说家欧·亨利的《蒲公英情人》,中国的科幻作家刘宇昆的《蒲公英王朝》、现代儿童作家冰心对蒲公英的反复吟咏等。似乎在一瞬间,全世界的文学家都注意到了路边的这个小小植物,人们惊异于它超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佩服它甘于平凡的精神,赞扬它随风而去的自由气魄。尽管现在在世界各地都能找到蒲公英,但它真正进入人类视野并为人们所关注、利用的时间并不久远。
史料梳理显示,中国古人最早发现了蒲公英的药用价值,并开始有意识地进行人工栽培。在汉语中,蒲公英也叫蒲公草,作为野草可能一直广泛生长在中国的黄河、长江流域。直到唐初,“药圣”孙思邈才在他的《千金要方》中记录了蒲公英的药性。历史上的孙思邈博学多才,又不乏实践论证精神,他终身不仕,隐入山林,亲自采制草药并寻机验证药效。对于蒲公英的功效,他留下这样的使用记录:“余以贞观五年(631年)七月十五日夜,以左手中指背触着庭木,至晓遂患痛不可忍。经十日,痛日深,疮日高大,色如熟小豆色。尝闻长者之论,有此治方,试复为之,手下则愈,痛亦即除,疮亦即瘥,不过十日,寻得平复,此大神效,故疏之。蜀人名耳瘢菜,关中名苟乳。”文中的“治方”,即用蒲公英根茎的白汁涂抹在疮上。随后不久,完成《千金要方》的孙思邈积极协助唐朝政府编写《唐新修本草》(也称《唐本草》)。在《唐本草》中,孙思邈保留了对蒲公英的记载,并留下了这种草药可以食用的记录:“蒲公草,叶似苦苣,花黄,断有白汁,人皆啖之。”
根据李时珍《本草纲目》的记载,约300年后唐末五代的名医韩保升在《蜀本草》中再次记录了蒲公英:“花如菊而大。茎、叶断之俱有白汁,堪生食。生平泽田园中,四月、五月采之。”从唐初药学家初次认识蒲公英,到唐末有意识地栽种,不难看出蒲公英药用、食用价值在民间的拓展。到了北宋,著名学者苏颂经过实地调研,在他的《本草图经》中对当时蒲公英的地理分布和生长性状进行了补充记录:“(蒲公英)旧不着所出州土,今处处平泽田园中皆有之。春初生苗,叶如苦苣,有细刺。中心抽一茎,茎端出一花,色黄如金钱。断其茎,有白汁出,人亦啖之。俗呼为蒲公英。”
从“旧不着所出州土”和“平泽田园中皆有之”等记载看,有唐一代,人们已经开始或完成了野生蒲公英的人工培育和种植。从地域流转和植物旅行的角度看,蒲公英在中国的人工种植从关中、蜀地开始,然后自北而南,逐步“旅行”到全国。从蒲公英的使用方式看,应当是以食用为主,药用为辅。因为到了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将蒲公英归属于“菜”部,当然首先肯定它的食用价值;《本草纲目》中还描述了明代蒲公英的地理分布,“江之南北颇多,他处亦有之,岭南绝无。小科布地,四散而生。茎、叶、花、絮并似苦苣,但小耳,嫩苗可食”。
在今天的欧洲多地,人们都熟悉和喜爱蒲公英。它常被制作成蔬菜沙拉,成为一道不错的开胃菜;也可以晾晒后变为茶叶,解渴消暑;也能以重要的辅料添加进葡萄酒、果冻等饮食制作过程。从文献爬梳的角度看,欧洲人对蒲公英的认识源自一位波斯医学家。
这位医学家被后世尊称为“穆斯林医学之父”,他就是波斯人阿尔·拉奇(854—925年或935年)。阿尔·拉奇一生著述颇多,在阿拉伯世界的医学领域享有崇高地位。他在自己的传统草药著作《秘典》中提及蒲公英“长得像菊苣一样,它具有利尿和解毒的功效”。虽然没有直接证据显示,阿拉伯世界对于蒲公英的认识是受中国的影响;但从时间上看,阿尔·拉奇对蒲公英的记载要晚于孙思邈,而且10世纪前后陆上丝绸之路正处于兴盛之际,来往于中国和波斯之间的商队绵延不绝,蒲公英相关知识西传波斯极有可能。
也有观点认为,蒲公英是由马可·波罗从中国带回欧洲的,如有文章指出“当年马可·波罗见中国人用蒲公英叶子煮水喝治感冒,把它带到欧洲,后来欧洲人特别是东欧人一直有用蒲公英对付感冒的习惯”。事实上,欧洲人对蒲公英的记录时间要早于马可·波罗驻留中国的时间。因为早在12世纪,意大利著名翻译家杰拉德(1114—1187年)就已经从阿拉伯文的《秘典》中把蒲公英翻译出来,并将其拼写为Tarasacon。至今蒲公英的拉丁学名都与此有关,记作Taraxacum offcinale。
不过蒲公英一开始在欧洲并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关于它的早期书写也相当模糊。如英国著名植物学家约翰·杰瑞德于1579年出版的记录有上千种植物的《本草要义》里就没有提及蒲公英。再如1597年英格兰人威廉·兰厄姆在他的《健康花园》中虽然提及蒲公英,但却对它的功效做了不符合实际的描述,他认为蒲公英具有治疗脱发的功效:“将蒲公英捣成汁液,不时涂抹到脱发掉毛的头部或眼眉处,可以使头发和眉毛重新生长。”
目前,人们能找到的欧洲较早且相对系统地介绍蒲公英的著作要到19世纪。奥托·威廉·汤姆(1840—1925年)是德国的一位植物学家和植物艺术家,他在《德国、奥地利和瑞士植物图志》中,对不同种类的蒲公英及其药用、食用价值和使用方法有详细的记录。这是一本适于学校和家庭使用的彩绘植物图志,1885年首次印刷,包含700幅精美的彩色手绘图。
蒲公英在西文中名称的由来和变化也反映出它在欧洲旅行的地理印迹,如在英语中蒲公英写作Dandelion,其源自法语Dents de lion(teeth of a lion,意为“狮子的牙齿”)。关于这个名称,大多数人认为其来自于蒲公英锯齿状的叶子。在法语中,蒲公英还有另一个名称Pissenlit,原意为“尿床”。
在今天的北美洲,无论加拿大、美国还是墨西哥,蒲公英都漫山遍野地广泛生长。每到5月初,它便把大地当作舞台,在青绿的草叶上开出嫩黄的花朵,长成一大片美不胜收的花圃。从时间上看,蒲公英是和1607年来到今天美国弗吉尼亚州詹姆斯敦的欧洲殖民者一起到达美洲的。有人认为蒲公英到达美洲的时间更早,或许是与首批西班牙人一同到达的。也有学者考证认为,蒲公英是与欧洲清教徒一同乘“五月花号”轮船来到美洲,后来用于酿酒、制药等领域。如作家于云在《第一“杂草”蒲公英》一文中写道:“美洲本没有蒲公英,传闻里,它是400年前和开拓者们一起乘‘五月花號抵达。但没人料到,在中国和欧洲都表现正常的蒲公英,登陆北美后野火般扩张,不断侵占其他植被的地盘,终被冠上‘第一杂草的恶名。”
当然,蒲公英抵达美洲也可能是无心之举。美国著名历史学家艾尔弗雷德·W.克罗斯比在《哥伦布大交换—1492年以后的生物影响和文化冲击》一书中就认为:“16世纪从欧洲带往美洲的植物,不全是(甚至多数都不是)供人食用,而且也非特意携往……这些花草树木的种子,夹在纺织品折层内、泥块中、牛粪里,以及其他千方百计方式抵达……诸如肯塔基蓝草、雏菊、蒲公英,随手点几种,其实都是原产自旧世界。”
我们知道,在15世纪末的大航海时代到来之前,由于美洲新大陆与亚欧大陆之间缺乏文明与文化的直接交流,所以两地之间的人员、器物等各自独立发展。从早期欧洲航海家或北美殖民者的记述看,美洲大陆是没有蒲公英这种植物的。随着1492年哥伦布发现中美洲以来,植物、食物、病菌等才开始在两个大陆之间密切往来,人类才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历史时代。从落地生根的具体时间看,蒲公英在北美洲、中美洲扎根的历史要早于南美洲约200年。美国著名文化学者贾雷德·戴蒙德在《枪炮、病菌与钢铁:人类社会的命运》一书中指出:“食物生产手段沿东西轴线传播最快,如从西南亚向西到欧洲和埃及,向东到印度河流域(平均每年0.7英里);沿南北轴线传播最慢,每年不到0.5英里。”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蒲公英从中国经波斯向欧洲传播速度快,而从北美旅行到南美较慢。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蒲公英的认识水平也不断提升。美国当代药学家路易斯·范瑞那就对蒲公英的药效评价颇高,在他的著作《能量草药:来自东西方50种治愈性草药的实用指南》一书中,蒲公英位列第11名。美国马里兰大学医学中心网站则指出,北美的蒲公英可用于治疗肾脏疾病、脏器肿胀、皮肤病或胃部不适等疾病。在新大陆经过500多年的生长,蒲公英终于赢得了人们对其价值的认同。
真正推动蒲公英在今天旅行全球的并不是它的药用价值,而是它含有的橡胶元素,即长茎中的“白汁”。我们知道,橡胶是现代工业的基础材料,橡胶来源于生长在热带的橡胶树。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世界工厂”美国每年使用全球一半以上的天然橡胶,这些橡胶绝大部分需要从东南亚国家进口。当时,一架军用飞机要用0.5吨橡胶,坦克要用1吨橡胶,一艘战列舰要用75吨橡胶,甚至每位作战的单兵也要使用约15千克的橡胶。换言之,若无法获得天然或合成的橡胶,二战期间的美国军队是不可能赢得胜利的。
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不得不节约橡胶使用,同时积极寻找替代品。如1922年,英国政府宣布限制橡胶出口并大幅提高橡胶价格,德国人则开发了甲基橡胶,美国人也创造了一种合成橡胶……但这些都无法解决天然橡胶匮乏的困境。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随着日本侵略者在东南亚的推进,世界90%的天然橡胶生产被日本人所控制。正是在橡胶需求和供给严重不对等的时刻,同盟国的生物科学家发现了蒲公英橡胶的可靠和实用,开始积极培育蒲公英,并从中提取橡胶成分。
资料显示,20世纪40年代,美国人从蒲公英中提取的橡胶,比东南亚和巴西等地橡胶树生产的橡胶密度更大、质量更好,这意味着美国能生产更优质的轮胎和其他战备物资。从技术上看,当时使用蒲公英天然橡胶的主要困难之一是蒲公英“白汁”暴露在空气中会发生聚合反应,从而影响橡胶的耐力。二战后,经过生物学家的努力,人们培育出一种新的俄罗斯蒲公英品种“Taraxacum kokisaghyz”(简称TKS)。这种蒲公英生产的可用乳胶是普通蒲公英的四五倍,而且品质不输取自传统橡胶树的橡胶。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全球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对轮胎等橡胶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为了能获得高效价廉的橡胶,科学家们再次将目光投向了蒲公英橡胶。全亮、仇健等中国农业科学家指出,蒲公英属橡胶草,其根部含有与橡胶树橡胶类似的天然橡胶分子。与橡胶树相比,蒲公英具有生长周期短、遗传转化相对容易、地理适应范围广、适合机械化生产等特点,是最具开发潜力的产胶植物。2015年4月,由北京化工大学牵头的中国“蒲公英橡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北京成立,标志着我国蒲公英橡胶研发进入了快车道。统计数据显示,美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中国是“橡胶”蒲公英栽种和培育的重点国家。蒲公英橡胶成分的发现,不仅丰富了人们对蒲公英价值的认识,更刺激了人们栽培蒲公英的热情和积极性,这也从另一个方面推动了蒲公英向世界多地的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