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霞
(大同市博物馆,山西 大同 037000)
大同县隶属于山西省大同市,自古以来一直在大同市区,1971年迁到西坪镇,2018年改名云州区。大同县清属山西省布政使司(后改为山西省)大同府,作为大同府的倚郭,即大同府治所所在地。据《清史稿·地理志》载,乾隆三十七年(1772),大同府辖二州七县一厅。二州为应州、浑源州。七县是大同县、怀仁县、山阴县、灵丘县、广灵县、天镇县、阳高县。一厅为丰镇厅。关于大同县的历史,清道光《大同县志》有明确记载:“周大同川地,战国赵云中县。汉为雁门郡之平城县。魏晋皆为平城县,属雁门郡。北魏平城县属恒州代郡。北齐太平县之恒安镇。北周改曰云中,属朔州。隋改云内县,隶属马邑郡。唐置定襄县,复改云中,属云州云中郡。五代唐,仍为云中县,隶云州大同军。辽始置大同县(此为大同县得名之始),隶西京。金仍为大同县,大同府治。元省云中入大同。明仍为大同县,属大同府。国朝因之,顺治五年移治西安堡(在怀仁县境),九年复还,倚郭。编户旧三十六里,今一十四里。现在民里十七里,屯里十二里,共二十九里。”馆藏清道光十年(1830)《大同县志》所记载的就是清代截止到道光十年(1830年)大同县的历史,下文将清道光十年(1830)《大同县志》及清道光十年(1830)“本衙藏版”《大同县志》雕版分别简称为清道光《大同县志》、清道光《大同县志》雕版。
在整理文物的过程中发现大同市博物馆存有部分雕版,上面刻有“大同县志”等字。仔细辨读之后发现其为清道光《大同县志》。后与馆藏古籍清道光《大同县志》一一比对之后,认定其为清道光十年(1830)《大同县志》雕版。追根溯源,去查找清道光《大同县志》古籍及其雕版的存留情况。大同市博物馆馆藏古籍清道光《大同县志》7本。查阅《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发现山西、北京、上海、南京、浙江、重庆等多地保存有此书。赴大同市图书馆查阅,发现有清道光《大同县志》8本全套。大同市地方志办公室姚斌先生对该志评价为:“此志分类较细,资料翔实,考证精当,体例也趋于完备,又距今较近,是一部可信、可用、可读的志书。”但是其雕版辗转流传,我们了解1966年前大同市文史馆曾用这套旧存雕版重印《大同县志》,现此雕版保存于大同市博物馆,这套历经190余年存留下来的雕版十分珍贵。
清道光《大同县志》是目前存留的最早的大同县志。黎中辅编写清道光《大同县志》之前,并不是没有人编写过大同县志,而是前两次志书佚失。《大同县志》首纂于明永乐十九年至正统年间(1421-1449),志佚,《文渊阁书目》卷二十“新志”著录,《山西通志》(成化)引。第二次纂于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后不久,志佚,《古今图书集成》有引。第三次纂于清道光十年(1830),二十卷,首一卷末一卷,知县黎中辅纂修。关于其之前志书缺失的状况,在道光《大同县志》的《草创大同县志自序》中可以找到:“大同立县最古,索其图经县志,则向唯有焉。”所以,在当时会出现数百年有郡志无县志的情况。1960年大同市文史研究院删清道光《大同县志》第二十卷艺文卷下,由原来的八本合订为六本铅印本,此铅印本存于大同市图书馆古籍部。1992年大同市地方志办公室对清道光《大同县志》整理校对、更正错漏、增加注释,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第四次纂于民国二十五年(1936),为起于道光十一年(1831)止于民国三十六年(1947)的《大同县志(民国稿)》,由李玉华、王谦修,全志六十三卷,因历史原因于2016年底经整理得以出版。
中国古代的雕版刻书,一般分为由官方主持刻印的官刻、私人刻印的家刻和书坊刻印的坊刻。官刻因其有充足的人力、物力、文化素养较高的修纂者、严谨认真的校勘,所以书籍的学术水准和雕版的工艺水平异于其他。官刻书板根据藏书地的不同可以分为衙署藏版、官邸藏版、书院藏版、私家藏版、书坊藏版等,清道光《大同县志》“本衙藏版”即为衙署藏版,这里的“本衙”为本衙门的简称,即指官署所在地。基于此,“本衙藏版”的《大同县志》不仅为我们研究大同历史提供了珍贵的历史资料,而且对我们深化清代官府刻书研究有重要意义。
清道光《大同县志》为清黎中辅纂辑。黎中辅,江西东乡人,举人,道光三年任。此志为黎中辅任大同知县时所修,成书于道光十年(1830),全书二十卷,六十七篇,前有卷首,后有附录,八本,两函。具体见表1清道光《大同县志》情况统计表。
表1 清道光《大同县志》情况统计表
清道光《大同县志》每块雕版尺寸和重量相差不大,通长29.6厘米,通宽20.5厘米,厚2.8厘米,重1056克。木雕版半叶10行24字,花口,四周双边,单黑鱼尾。经整理发现绝大多数雕版为双面刻印,少数为单面刻印。整理结果为:现有《大同县志》雕版389块,其中卷二、卷三、卷四、卷五、卷十三、卷十八、卷十九、卷二十有少数缺失,据统计此套雕版94%存留。因时间久远,部分雕版出现边框变形、木板开裂、字迹不清、边缘磨损、局部虫蛀、表面污渍等情况。有一些雕版有剜改痕迹。
我们对此套雕版做了如下整理工作。首先,按照卷数顺序,从卷首到卷尾对其进行分类,每一卷分为一组。之后在每一卷内参照页码及清道光《大同县志》古籍对其进行排序。其次,排序之后,按顺序对雕版进行除尘,并记录其页码及保存情况。最后,按卷次对其进行编号拍照。
为保证地方志修纂工作的正常进行,清代各级政府均尤为重视修志机构的建设和管理,配备精明能干、学识渊博、责任心强的人组成修志机构。清道光《大同县志》修纂人员分成“监修、纂辑、分订、分考、经始、理局、董工、督刊、参阅、编次、校录、校刊、总局、采访、稽考、绘图”16种,共30人。可以看出志书的修纂从发端到竣工是一项比较系统的工程,非一人之力可以完成。清道光《大同县志》的修纂成功得益于知县黎中辅的从容谘访、援昔征今,同时离不开其他地方官员及本籍绅士的助力,它是地方官员和本籍绅士共同参与、分工合作的结果。具体情况见表2清道光《大同县志》修纂人员统计表。
表2 清道光《大同县志》修纂人员统计表
首先,分析清道光《大同县志》所涉及的本地地方官员——知府和知县。在清代方志的编修制度下,纂修地方志书皆由地方政府负责人直接牵头完成。那么具体到府级行政单位一般由知府负责,州县则是知州和知县负责。所以我们就能理解为何大同府知府崔允昭监修、大同县知县黎中辅纂辑清道光《大同县志》了。关于二者的责任分工,涉及清代志书的两种修纂方式,即纂修合一和纂修分开。纂,指汇辑、编辑、编纂等;修,指撰写、编辑,但旧志中特指主修、总修或监修。主修是全志编纂的组织者,其具体责任包括修志经费的募集与筹措、修志机构的建立、修志人员的选拔与职责分配、修志工作的监督与裁定。而直接负责本地政务的知府、知州、知县等行政长官担任主修和监修而修成的志书最多。一般来说,各级志书都要以上一级行政长官作为主修、督修或监修。所以大同府知府崔允昭起到了监修清道光《大同县志》的作用,这样能将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修志工作及各方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完成修志这一浩瀚的工程。主纂作为全志编纂的灵魂,负责志书的编纂事宜。宏观上包括修订及编纂志书篇目、拟定内容、安排体例。微观上包括考订校对史料,进行志书撰写。志书编纂多由有学问的硕儒、地方名士以及在外地做官或曾经做过官的本地人担任。当然,也有地方长官直接担任志书的主纂。清道光《大同县志》主纂即为大同县知县黎中辅,这也在清道光《大同县志》自序中有所印证:“于是公役之下,不惮周历旁览五百八十村,其距城之道里,其村落之方位,其山间水曲向背脉络之情,流衍分舍之势,无不笔而记之。莅兹七年,从容谘访,援昔征今,观其得失而达其源流。”在此基础上“赖邑中诸绅士执笔墨以从事,设局分曹,发凡起例,搜罗轶典,采辑新编”。一方面表明了其在志书编纂过程中的努力与主纂地位,另一方面表明了邑中诸绅士在志书编纂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其次,分析清道光《大同县志》所涉及的本地地方官员——学官。作为州府县官僚属的各级学官也是地方志编纂的重要力量,他们做一些实质性业务工作,其地位仅次于知府与知县。清代儒学学官都是经过政府任命的国家正式官员,多数是由副榜举人或考选下第的举人及岁贡生员等人任命的。清朝学官设置情况为“府教授,正七品;训导,从八品;州学正,正八品;训导、县教谕,正八品;俱各一人。教授、学正、教谕,掌训迪学校生徒课艺业勤惰,评品行优劣,以听于学政,训导佐之”。他们是地方教育机构的负责人,有着深厚的文化涵养和管理治世的本领。清道光《大同县志》中大同府儒学教授陈衍震及大同府儒学训导李泽从事分订,大同县儒学教谕聂应聘及大同县儒学训导武锡珪从事分考,原任大同县儒学训导乔世哲从事经始。在清道光《大同县志·官师》中记载:“聂应聘,荣河人,举人,道光八年任大同县教谕。”“武锡珪,荣河人,举人,道光九年任大同县训导。”“乔世哲,解州人,举人,道光六年任大同县儒学训导。”受过良好教育的他们积极发挥自己的才能,完成志书的修纂工作。
最后,分析清道光《大同县志》所涉及的其他官员。作为知府的属官,主管出纳文书事的大同府经历章知仁为理局。作为辅佐县令主要助手的县承也参与其中,大同县承张从简为董工,作为县佐杂官的典史章祝三为清道光《大同县志》督刊,他们在修志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一般来说,地方绅士是地方志编纂的主要成员。在明清时代的中国,绅士又称士绅、缙绅、乡绅。“传统上把那些取得科举功名而又不居官位,并且大多生活在本乡本土之人看作是士绅。这个社会阶层也包括那些通过捐纳、保举、军功等异途获致功名和职衔者,甚至还旁及那些因退职、休致、丁忧等原因而在籍的官员”。本籍绅士在修志过程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他们生于斯、长于斯,熟悉本地掌故、了解本地历史沿革。其次,他们在本地具有一定的名望。最后,他们也能为修志提供财力、物力支持。所以,很多志书都是地方官员与本籍绅士分工合作、共同编纂的产物。黎中辅也对绅士的功劳予以肯定,“赖邑中诸绅士执笔墨以从事,设局分曹,发凡起例,搜罗轶典,采辑新编”。
清道光《大同县志》20人本籍绅士中,有16人为本籍举贡生员,4名为为官一方在本地享有一定声望的本籍官员。举贡生员中,举人2人;贡生7人,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生员7人,有太学生廪生、增生、附生。清道光《大同县志》修志人员共30人,本籍绅士20人,占总人数三分之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由官方刻印倾注地方官员和本籍绅士心血的清道光《大同县志》,不仅是清代大同风土人情的百科全书,而且能发挥“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清道光《大同县志》作为目前存留的最早的大同县志,书籍本身的价值毋庸多言。而历经190多年得以完整保存的清道光《大同县志》雕版,实属不易。入选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被称为“人类文明活化石”的雕版印刷术,也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地方。前期,我们只对雕版进行了整体整理和简单研究,文物预防性保护以及雕版本身的开裂、虫蛀等加重了雕版保护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同时,清道光《大同县志》雕版的深度展示和多方面研究也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