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沈
(作者单位: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步成熟起来,以法制类内容为主题的节目如雨后春笋。当下,法制类节目已经成为电视节目中独具特色的节目之一,吸引了一批忠实的电视观众,起到了分享法律新闻、弘扬法律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等重要作用。央视的《今日说法》可以说是电视法制节目的早期代表,如今各地电视台都有在播的法制类节目,如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重庆卫视的《拍案说法》、上海卫视的《法律与道德》等[1],电视法制节目频道增至数百个,贯彻落实了依法治国的政策方针,成为一股不可低估的影响社会法治的力量。随着法制节目的迅速发展,繁荣的背后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解决[2]。
各电视台法制节目的播出形式比较固定,同质化现象较严重。如“以案说法”这种节目形态被很多电视台模仿,尽管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些变化,但也少有新意。有的甚至从脚本撰写、记者采访、音乐配置到情节编排、叙述方式等方面都没有太大改变,甚至连主持人的神态语气都大同小异。例如,太原电视台法制频道推出的《百姓说法》节目大获成功后,较多电视台出现与其相似的电视法制节目,致使观众产生审美疲劳,收视率也出现断崖式下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进步,电视法制节目由于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其优势大不如前,较多节目观众流失。
各地方电视台的法制类节目内容深度挖掘不够,多采用短平快的节目制作方法,对于案例的描述和分析以及事件的报道都缺乏深度,以至于节目的实用价值不高,影响力下降[3]。例如,部分地方电视台在做有关婚姻问题的主题节目时,节目记者只针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报道,而忽略了基层民政部门婚姻合法程序的漏洞,有避重就轻之嫌。这种短平快的节目制作方法,虽然能够赶时髦,收获短期效益,却使电视法制节目口碑下降,甚至造成一系列不良后果。笔者在电视台法制栏目从事记者工作多年,充分认识到要想尽快走出困境,就要积极创新采编和节目制作的方法。
现阶段,法制节目制作人员良莠不齐,一些法律素养不高的记者加入了这个行列[4]。电视法制节目开始出现“专业不够、噱头来凑”的情况,成了现学现用的模仿秀,节目的叙事形式和感情色彩也愈发浓烈,娱乐化倾向十分严重。同时,节目内容缺乏严密性和客观性,观众在观看节目时,很难学到扎实的法律知识,失去了法制类节目原有特色。另外,由于法律语言多采用书面化的表达方式,所以部分节目严肃有余,艺术性不强,感召力不足,较多记者在法制节目的采编和制作过程中也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积极关注民生、反映群众的呼声是法制新闻记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目前,法制节目对惩戒犯罪分子进行着重报道,宣传了法律在惩罚上的强制功能,但对法律在维护和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功能缺乏宣传。例如:在对犯罪嫌疑人的采访中为了获得更多的报道素材,忽视了采访对象的各种权利,甚至出现“越线”采访行为,对被采访者的内心世界和成长经历的挖掘也较为浅显,缺乏一定的人文关怀,因此很难引发观众共鸣。
首先,要提高电视法制节目制作水平,需要对节目主题进行深入挖掘,用新颖有趣的创作手法来引导观众。节目品质层面的创新主要在于人和物,人——法制新闻记者及主持人需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物——节目拍摄及呈现最好能够运用高端科学技术,二者相互结合,制作出新颖独特的电视法制节目,让观众在收看节目的过程中获得新发现、新感悟。每一个新闻事件的发生都有前因后果,法制节目在报道中要摒弃浅层次的叙述,坚持以理说法,力求还原事件真相,使观众印象深刻。
其次,多角度探讨事件的来龙去脉,对犯罪嫌疑人所处的社会环境、犯罪动机以及心理因素等进行客观分析。要对事件中所涉及的法律条款进行正确详细的解读,真正体现出电视法制节目的教育价值和社会价值。
再次,要精心设计,要换位思考,站在观众的立场感受他们对新闻事件的关注点,给观众带去喜欢观看、引发思考、引起共鸣的节目。设计要注重教育与欣赏的结合、宣传与享受的结合,根据观众意愿和喜好谋篇布局,与观众产生共鸣。
最后,要找准切入点。运用讲故事的方法切入主题,根据内容调整叙述方式,主副线相互交替,明暗线相得益彰。新闻记者要有犀利的眼光,敏锐的洞察力,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将观众情绪调动起来,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就是很好的案例,在创新中不断发展。
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新一轮媒体的改造升级,如今的综艺节目丰富多彩,获得了观众的青睐。法制节目也要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形势,在提高场景布置水平和视频剪辑技术上下功夫。比如,在法制节目的实景拍摄现场,可以合理应用虚拟场景。主持人主持节目时在实景演播室,而介绍事发的现场时转换到虚拟演播室,这样有利于全方位地展示案情的来龙去脉,使观众深入其中,随着案情的发展而思考,形成思想上的互动。可见,通过技术层面的创新,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观众的观看兴趣,对法制节目产生更为深刻的认识,从而成为节目的忠实观众。
法制类节目的采访和制作与法律问题息息相关,法制节目的播出是为了普及法律知识,为观众解决实际问题。所以,新闻记者要做好法制类节目,就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意识,只有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够在节目制作中保持清醒的头脑,通过学法、懂法、守法来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制作出充满特色的法制节目。电视法制节目应该很好地结合当地的特色,以此来符合观众的审美特点和审美需求。例如,潍坊市广播电视台《看法》这档法制专题节目就有较高的知名度,深受观众的喜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节目极具本土特色,其中的主持人、律师、志愿者很有亲和力,谈论的法律问题也多是和居民密切相关的邻里纠纷、婆媳矛盾等家庭琐事,与观众的实际需求接近。可见,电视台无论大小,知名度高低,有自己的特色就能打响品牌,通过节目营造出懂法、守法、遵法和用法的良好氛围。
新时代,民众的生活与法治建设密切相关,民众的日常生活受到许多法律问题的困扰,新闻素材俯拾皆是,要还原事件的真相,使法制类节目更吸引人,法制节目记者要密切配合节目的类型来巧妙布局,不仅要用生动接地气的情节要素来营造演播环境,用富有震撼力的同期声增强节目的感染力,还要像其他类型栏目一样善于设置悬念,让观众有持续观看下去的欲望。银川市电视台生活频道法制栏目《在现场》,每周固定时间播出两期,利用现场案件报道来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十分受欢迎。还有一个子栏目《有请大律师》,以案说法,针对观众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请律师和记者出面答疑解惑,帮助求助人维权,强化了法制类节目的普法用法功能。节目编排善于制造悬念,充分激起了观众的好奇心。从记者使用的采编方法来看,其将律师、记者、司法人士以及民众放在一个复杂的情境中,采用提问、答疑、说理、讨论、争辩的形式来理清事件真相,而不是一味地去说教,是真正为老百姓普及法律知识,从法律角度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小人物、小事件反映大法理、大格局。
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发展,电视节目不断受到来自新媒体的挑战。为应对新媒体带来的挑战,传统媒体在创新发展的同时也要与新媒体互融互促,借助新媒体的渠道优势选择更多更好的新闻素材、获得更多的新闻线索。比如,法制新闻节目可以开通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进行直播,以此吸引更多的年轻观众。
记者的采访素材来源于社会生活,其不仅要及时掌握和追踪最新的新闻事件,而且要与长期活跃在一线的通信宣传队伍保持紧密联系,善于通过来信、来访、网络等多渠道获取信息[5]。
一是法制新闻记者要具备捕捉新闻线索的能力,新闻事件发生后会有大量的信息出现,其中既有事件概述,也有较为详细的记录,还有可能隐藏着其他重要线索,这些都需要记者进一步分析、核实、探索和挖掘。首先,法制新闻记者要主动参与法制领域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了解事件的发展与走向,掌握新精神、新观点、新动向,发现新线索;其次,要有大视野、大局观,能够对各种来源不同、复杂纷乱的新闻线索进行分析、梳理、取舍;再次,在当前新媒体背景下,法制新闻记者需要真正做到广交朋友、遍地撒网、优中选优,写出有水平、有见地、有分量的新闻报道。
二是法制类新闻记者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获取更多与节目相关的信息资料。法制宣传除了坚持传统的方式外,还应该丰富传播渠道,与观众的需求相适应,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客户端)的新媒体信息传播工具,把传统法制节目与互联网媒体相融合,不断提高法制节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例如:新闻记者建立自己的微信群、朋友圈,密切关注法制事件,与大众保持沟通联系,第一时间掌握事件的发展进程、听到大众的呼声,进而掌握大量可供分析研究的信息资料。时刻关注法律法规的最新修正和新法规的出台,掌握司法领域的新动向,尤其是及时跟进社会上出现的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新闻素材,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更多一手资料,丰富自身的资源储备。
三是法制类新闻记者要组建自己的互联网“法律援助信息中心”,与司法界的专家学者、法官律师、资深人士及网络意见领袖展开交流和沟通,通过他们来获取更多、更新、更典型、影响更深远的案例,然后通过对这些资料进行归纳、分析、筛选、取舍,根据新闻价值的大小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采访和编撰,做到有备而来,使栏目的内容更加全面、丰富、精彩。例如,烟台广播电视台《法制时空》栏目,便是利用案件报道来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且每周五有一期固定的“观众热线”播出,针对观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邀请专家和司法界人士来答疑解惑,既强化了节目的普法功能,又借此搜集到了更多的新闻线索与素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需求也在不断地提高。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电视法制栏目更要关注民生问题,确立新闻报道的民生方向。《百姓说法》栏目在这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如他们的法制类新闻记者就长期在基层驻点,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有关民生的新闻事件,第一时间前去采访,保证新闻的鲜活性、真实性、全面性,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所以,法制新闻记者在工作中要把握自我定位,深入实际生活中与广大观众交朋友。无论是军政要人,还是普通民众,都要一视同仁,平等相待,让受访者感受到记者的真诚。同时,要客观地表述事情的发展脉络,注意把握采访的角度、语言的轻重,避免态度情绪化。
有的采访对象不善于表达,或者普通话不好,面对镜头容易出现紧张情绪。因此,记者采访时一定要放低姿态,有礼有节,循循善诱,营造出良好的采访气氛,弱化陌生感,相互熟悉和适应。比如,对于老年当事人的采访使用本地方言就是一种不错的方法,能够快速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广西广播电视台综艺旅游频道的法制新闻节目《法治最前线》每一期节目都经过精挑细选,选取与老百姓生活最为接近的事件来报道。对部分似是而非、界限模糊的事件进行深入分析,使其内容更具趣味性与教育意义,使节目更加贴近观众,贴近民生,与观众产生共鸣。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制电视节目越来越受到观众的重视和喜爱。一档成功的法制节目离不开法制新闻记者的辛勤付出。法制新闻记者应该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法律意识,紧跟社会发展形势,正确引导舆论走向,还应该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敢于直面新闻事件,深度调查,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做好电视法制类节目要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在采编设计、谋篇布局上精心构思,深入现场、制造悬念,创造出独特的表现手法;要充分调动广大观众的视觉、听觉和感觉功能,在表现形式上采用“硬新闻软化”的手法,根据不同的新闻主题采取合适的采编方法,尤其在节目制作方面,要彻底改变法制类节目程式化、说教化、概念化的倾向;要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己任,对自身角色进行精准定位,做到公正、中立、客观、全面,与广大司法工作者广泛交流和沟通,密切联系广大观众,倾听他们的诉求和呼声,从而发挥电视媒介引导和服务大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