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艳 王霄杰 王 莉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北京
农业科研院所自主研发的无形资产是指单位在进行科研活动中产生的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权属一般归单位所有,且预期能为单位带来收益。农业科研院所自主研发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著作权、品种权、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技术等,统称为知识产权。农业科研作为一项以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活动,其科研成果除具有无形资产的一般特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农业科研院所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研究方向往往也表现出较强的公益性。农业科技成果前期推广通常是免费向农民或合作方提供,常见的如植物新品种、先进种植、养殖技术等,这些成果在农业科研成果示范前期推广的过程中大多是无偿的。
自主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是科研单位科研成果的直接体现。该无形资产受到科研项目、研究对象、推广方式以及使用范围的限制,农业科技成果的价值具有较强的独特性,即农业自主研发无形资产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时很难在产权交易市场找到直接的交易对象。同时,其成本或公允价值也难以确定。
农业科研作为自然类基础研究,无形资产的研发周期一般较长。以农业新品种培育为例,往往需要几代农科人数十年不间断地进行育种和筛选,才能培育出少数优势品种。同时,在示范推广的过程中,由于农户或农业生产企业往往更信任在实践中已有良好表现的品种,不太愿意主动接受新品种,即使免费提供也难以达到广泛推广的效果。为了降低使用者的风险,让使用者接受试种,获取实验数据,农业科研项目甚至需要补贴农户或农业生产企业一定的产品试验费才能顺利完成示范推广。因此,农业科研院所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往往收益见效慢,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目前,农业科研院所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管理模式普遍滞后。项目管理与产权管理脱节,产权管理与财务管理分离,无法在资产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中及时、有效、准确地体现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数量和价值,不利于科研成果的保护及评价,不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与积极性。
作为一种知识产权,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管理者具有科研、知识产权、资产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综合素质。目前,农业科研院所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与科研管理不衔接、自主研发无形资产入账不及时的情况。具体表现在管理机制与管理模式两个层面。
从管理机制来看,农业科研院所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一方面,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制度不够完善。由于无形资产的认定和后续处理不确定因素太大,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比较健全,但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登记、评估、认定、计量核算摊销、处置报废等管理尚不明确,导致部分单位存在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另一方面,各部门制度与管理协同不到位。由于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管理实施涉及多个部门,常见的有财务部门、科研部门、资产部门,以及不同研究所,由于制度之间缺乏衔接,部门职责和工作标准不明确,缺乏多部门协同配合,造成资产入账不及时甚至存在无形资产流失的风险。
从管理模式上看,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管理全过程主要涉及的岗位有科研、科管和财务。科研人员作为研发者,是直接管理人,普遍存在着“重研发、轻管理”的思想,往往只关注技术指标,忽视资产后续管理。科管人员是连接科研人员与财务管理人员的纽带,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单位一般指定科管人员兼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大多停留在知识产权申请和数量统计上。财务人员大多数仍停留在记账层面,很少主动了解科研业务,缺少主动管理意识。
由此可见,虽然在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管理流程上设置了科研、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环节,但各环节间缺少衔接。目前,为了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某院建立了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以及账务处理系统,但各系统之间未进行有效整合,也未实现数据共享。管理机制缺失、管理模式缺少衔接,造成了大量自主研发无形资产不能及时入账。
由于农业科研院所自主研发无形资产公益性、独特性以及不确定性等特点,使得本身不具实物形态的无形资产在价值计量上很难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进行价值评估来确定其实际价值。因此,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大都采用成本法或名义金额入账,但这两种方法均存在各自的局限性,导致资产价值被低估。
一方面,成本法不能完全划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五条规定:“政府会计主体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第十一条规定:“政府会计主体自主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该项目进入开发阶段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在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实际操作中应如何划分,准则并未明确提及,再由于操作的复杂性,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对无形资产研发进度缺少有效沟通,因此在实际成本计量时,难以合理划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科研单位自主研发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中,大多是以实际归集费用进行入账,即将专利申请时发生的直接相关税费(包括专利官费、专利年费、审查费、代理费等)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成本。该方法虽然能够准确反映资产的数量,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科研管理部门的科技成果统计数据,但是成本归集不全面,不能完整反映单位的实际投入。
另一方面,大量长期未及时入账的自主研发无形资产在补记资产时以名义金额入账。该方法虽然便于操作且简单高效,能够反映资产数量,但成本核算准确性较差且未体现科研管理部门的科技成果统计数据。一是不能准确地体现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价值,这使得财务报表中无形资产账面数实际远小于其实际价值,不符合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要求;二是不利于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成果转化,由于农业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相关特性,实际成果转化时无形资产的价值计量及转化价格都难以直接采用传统估值方式得出,给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转化带来了不便。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通过现有的两种初始成本确认方法,目前农业科研院所无形资产计量都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其实际价值,也不利于其后续成果的转化。
我国专利法明确,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农业科研院所自主研发无形资产在获得专利获授权后,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需要逐年缴纳年费。在农业科研院所日常科研活动中,由于研发人员与管理人员缺少全过程管理意识,往往把管理的重点放在研发到取得专利授权这一时段,缺少对取得专利授权后无形资产的后续跟踪管理,忽视了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到期处置。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专利授权后,其保护期为10~20年,但由于单位缺少无形资产管理的专业人员、兼职管理人员水平较低且缺少专利产权的保护意识,使得部分专利权在保护期内因未及时缴纳年费而失效。在知识产权到期处置方面,因为缺少资产后续跟踪管理,造成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账面上存在着大量已过专利保护期却仍未清理的无形资产。
农业科研院所应健全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无形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搭建多部门联动、协同管理的工作体系,推进知识产权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深度融合的管理新模式,促进全过程管理中各个管理环节的有效衔接,杜绝自主研发无形资产长期未入账情况的发生。加快推进单位信息化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推进科研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信息系统的有效连接,实现科研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单位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将财务管控融入各个业务子系统,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合作与信息传递,堵塞管理漏洞,促进科研业务财务管理流程的规范性,实现知识产权与财务数据的动态衔接,降低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管理风险与会计信息失真风险,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通常情况下,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在研发目标、对象、风险和结果方面有所不同。研究阶段目标不具体、不具有针对性,而开发阶段多是针对具体目标、产品、工艺等。研究阶段的成果体现为论文、研究报告等基础性成果,而开发阶段的成果则是具体的新技术、新产品等。因此,农业科研院所可以根据项目(课题)任务书中的年度目标和实施计划对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做一个合理划分。根据年度考核目标,把完成并发表研究论文以及之前的阶段确认为研究阶段,把发表论文之后的阶段确认为开发阶段。
日常科研活动中,各个课题组间应设置专门的科研助理,对科研经费的每一笔支出进行详细归类,根据上述划分方法在报销单据上注明研发阶段,必要时可以征询专家意见,以便于财务人员可以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来归集该无形资产的成本,从而将在开发阶段并且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相关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当实际取得专利权、品种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时,再将发生的专利官费、专利年费、审查费、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一并计入自主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从而全面、完整、真实地反映该类无形资产的价值。
农业科研院所要增强自主研发资产的知识产权管理责任意识,针对科研人员开展宣传普及工作,提升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意识。通过继续教育、在职培训等方式,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的学习,打造一支具有产权保护意识的专业管理队伍,培养了解农业科研、熟悉知识产权管理运营、资产以及财务管理的综合管理人才,从而全面提高科研单位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全过程管理,将其融入科技创新的全过程,设计覆盖科研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策划—立项—实施—验收—入库—入账—转化—处置”的全流程管理。解决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管理与科研管理、财务管理不衔接的问题,使三者数据逻辑匹配,真实、客观地反映单位该类资产的管理情况。
做好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是促进科技创新的有效手段,是农业科研院所科研成果价值管理的重要保障。加强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管理对农业科研院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科研水平和综合实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因此,农业科研单位应当重视并加强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着力解决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环节不衔接、成本核算不全面、后续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通过健全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改进成本核算方式、强化管理意识、建设专业管理队伍等手段,加强覆盖自主研发无形资产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单位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管理水平,保护科研成果价值,服务科技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