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有力有效的财政直达资金全链条监控系统

2022-02-07 04:23本刊评论员
财政监督 2022年9期
关键词:收款人财政资金常态

●本刊评论员

2020年暴发的疫情催生出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当年10月底,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已基本下达到位1.7万亿元,增强了基层财力水平,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恵企利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国务院作出部署,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其上升为制度性安排,全年财政直达资金规模达到2.8亿元。今年的财政预算将进一步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扩大范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从应对危机的一种特殊手段提升为常态化制度安排,自有其合乎逻辑的缘由,其制度效率也在两年的实践中得到了检验。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的意图,把这项行之有效的制度落实好。特别是要适应新制度对财政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完善财政直达资金的监管机制,打造有力有效的全链条监控系统。

所谓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与“惯例”的不同在于财政资金不是像过去一样层层审批,逐一分到各个部门,而是将财政资金“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到基层、项目单位和纾困对象。同时,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也蕴含着一般的财政治理逻辑:一是财政资金运行都应该精准、及时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手中,都应该“钱随项目转”,这一要求并不因危机是否发生而改变;二是减少中间环节有利于减少财政资金“跑冒滴漏”、截留挪用的风险,这与财政的绩效目标是相容的;三是风险和危机的来临具有突发性、随机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有必要在“风险社会”更广泛地落地实施。

在认可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制度效率的同时,也必须警惕这一机制运行可能带来的新治理问题。如:追求资金到达最终收款人的速度会不会影响资金分配的精准性,导致资金错配?实现财政资金“直达”的同时,必然会扩大管理的宽幅、延伸管理的“臂长”,会不会影响财政资金的监管效能?上游部门当“过路财神”的同时如何避免其丧失监管和积极性,成为事不关己的“甩手掌柜”?新制度实施后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监控体系是否能尽快跟进?诸如此类的问题并非杞人之忧,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建立,对各级政府财政管理监督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对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各级干部的尽责精神和廉洁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在原有扶贫资金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建立的财政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监控系统已开始运行,相关制度建设也在加快推进。今后,为了适应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建立要求,还需要从预算源头开始,准确界定直达资金范围,强化相关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加强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调,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资金下达使用、资金监管、“最终收款人”的信息回馈等全流程动态追踪功能和资金运行风险预警功能,实现直达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控;要严格识别“最终收款人”,严格执行“钱随项目走”、落实受益人实名制和公示制,杜绝裙带关系,防范资金错配,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财政部门、民政部门、社保部门等职能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信息披露,不容许当“甩手掌柜”,严惩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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