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认识尺度统一的内在逻辑与科学基础
——基于人的认识的信息活动本质的思考

2022-02-07 02:11曹嘉伟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22年6期
关键词:对象性尺度主体

□曹嘉伟

一、人类认识双重尺度的矛盾关系分析

作为人类历史活动的两个基本内容,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贯穿于全部人类特有的两种主要生命活动形式——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始终。对真理的追求使得人类在面对作为认识客体的对象性世界时总是保持着足够的理性,以外在的客体尺度(真理尺度)为依据,按照对象性世界(包括人类自身)的客观实际去进行认识和改造活动,使这一活动过程的发展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真理原则;对价值的追求则要求人类以自身的内在尺度(价值尺度)为标准,根据人的本性和目的进行认识和改造活动,使外在对象性世界的发展及变化满足人自身需要的价值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既要追求真理,全面了解和掌握客观世界的真实面貌,按照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真理尺度进行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又要创造价值,根据人自身内在的价值尺度进行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使客观事物的发展和变化满足人自身的目的和需要。但是,客观事物的发展和变化有着自己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运动规律,并不会天然地与人的目的和需要的变化相一致,满足人的目的和需要,这就使得人类认识的两个尺度——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之间产生了对立,也是真理与价值矛盾形成的根本原因,体现了人类生活自身的矛盾性。[1]

认识的双重尺度使得人类无法回避真理与价值之间的矛盾,那么,面对这个复杂的对象性世界,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类到底是按照与对象性世界的客观实际相符合的真理尺度来进行认识和改造世界,还是根据满足人类自身的目的和需要的价值尺度来认识和改造世界,这无疑“是一个古往今来、众说纷纭的认识论难题。”[2]毋庸置疑,面对这一不可回避的认识论上的两难问题,人们必须给出答案和做出选择,诚如S·安格洛夫(Anguelov)所说的那样[3],凡是在价值问题研究领域享有权威的哲学家没有一个不曾就价值与真理的相互关系表明过自己的立场。从中国古代哲人提出的“天人合一”、“天人相通”的思想到古希腊“理性主义”,从现代西方两大哲学文化思潮之科学主义的“科学价值扩张论”、人本主义的“非理性主义”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与价值统一于实践”著名论断,传统哲学对真理与价值的矛盾关系问题进行了艰难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试图澄清和消除这一认识论上的长期困惑。真理与价值是怎样在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过程中实现真正的内在统一,这是目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历史性任务。[1]

事实上,人类认识的双重尺度的矛盾表现的十分普遍,不仅存在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而且广泛存在于社会科学领域。在不同的领域,二者的矛盾由持不同尺度的主体在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过程中具体表现出来,并进而“有可能演变为不同主体之间的社会性冲突”[4]。

二、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统一的内在逻辑

对真理的追求促使人类在认识和实践活动过程中必须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即按照“物的尺度”来进行认识和改造对象性世界,而创造价值则要求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类必须根据自己的本性和目的,即按照“人的尺度”去进行认识和改造对象性世界,使之符合和满足人自身的需要。真理尺度侧重于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一种客观性的外在尺度或物的尺度,而价值尺度侧重于人自身的本性和需要,是一种主体性的内在尺度或人的尺度。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的对立和冲突不但没有使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停止或结束,而且恰恰相反,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正是在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对立与冲突的矛盾运动中不断向前发展,并逐渐实现统一的。因此,在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过程中,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不仅是相互对立的,而且是相互统一的,二者的统一具有内在性,并在人类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

作为人类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真理和价值存在和形成于人类认识和实践的全部活动之中,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创造价值以真理性认识为基础,因为,主体只有正确把握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使认识和实践活动符合对象性世界的客观实际,才能有效地进行认识和改造活动,从而实现主体预期目标,达到对对象性世界的价值追求。追求真理以价值目标为导向,因为,主体把握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是为了更好地改造对象性世界,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主体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就是说,创造价值主导和规范着主体对对象性世界真理性认识的追求,是人类全部认识和实践活动的终极目标之所在。可见,人类认识的双重尺度的各自规定和要求本身包含着内在的一致性联系。

人类认识的双重尺度内在的一致性联系,突出地表现在二者相互贯通、相互引导和检验标准的一体化。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相互贯通,一方面表现在二者在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互为前提,即不遵循真理尺度,认识和实践活动就不能取得成功,价值尺度就不能成功地贯彻下去;不遵循价值尺度,认识和实践活动就失去了意义,真理尺度也得不到坚持和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二者是相互实用的,对价值的评价必须坚持真理尺度,以便在价值活动中去伪存真;同样,对真理的评价必须坚持价值尺度,以便利用真理活动来发展人和社会自身。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相互引导是指,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是一个不断地从价值走向真理、从真理走向价值的动态发展过程。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都是以实践为基础,在这一意义上,检验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标准是一体的,并随着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同时,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的相互作用又推动着人类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不断拓展和深入。[5]

三、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统一的科学基础

前已述及,作为人类认识的双重尺度,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有着内在的统一性。二者的内在统一不仅是理论意义上的,而且是现实的一切历史活动中的具体的统一,既有着重要的理论依据,又有着坚实的科学基础。现代信息科学、哲学认识论的信息中介论、皮亚杰发生认识论、现代认知心理学及其相关理论的发展所取得的成果,为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提供了坚实的科学基础。

随着现代信息科学、信息哲学以及各相关具体科学的理论性和实用性研究的发展,科学和哲学实现的新的更高程度的综合,这一综合的结果揭示了一个与直接存在的物质世界不同的、间接存在的信息世界的存在。这就是说,人类面对的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物质世界,而是一个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双重演化的复杂的对象性世界。作为一个间接存在的世界,信息世界在本质上是一个全新的存在领域和客观的世界存在,有着自己的存在方式、本性和价值,其产生、运动和发展呈现出了不同的形式和形态。人类自身作为一个自然存在物,是一个特殊的信息体,通过多级中介环节在不同的水平和层次上与外界环境发生着相互作用,进行着信息交换、信息加工、信息处理和信息创造活动。

哲学认识论的信息中介论揭示[6],人的认识是一个以信息为中介的信息活动过程,是对认识对象的信息进行有意识的、有目的的、能动的选择和建构活动。

在认识的活动过程中,人类能动的选择和建构都是对认识对象的信息的选择和建构,这种信息选择和建构活动贯穿于认识活动的全过程,是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对认识对象信息进行有目的选择,并做出取舍、重构的行为活动过程。在对认识对象的信息进行选择和建构的活动过程中,人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具有自觉性和主动性。人所选择和建构的认识对象的信息,一方面,必须符合对象本身的结构、属性、本质和运动规律,以保证获得对对象的真理性认识;另一方面,必须满足人自身的目的、需要。换言之,人在认识的信息活动过程中所选择和建构的信息,既根据自己的目的和需要,从而确立了价值目标和价值尺度,又基于对认识对象信息的科学认识,从而确立了真理目标和真理尺度。整个认识的信息活动过程是“需要、价值指引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同一的过程。”[7]在这一过程中,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所坚持的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实现了内在的统一。

现代认识论的发展与心理学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作为20世纪最重要的心理学成果之一,皮亚杰创立的发生认识论认为,人的心理是人作为生命有机体在与外界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发展和形成的一种较高级的信息活动能力。认识活动就是人与认识对象的相互作用,在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人首先“解除自身中心化”,然后通过“同化(主体将客体纳入已有的认知结构中)”和“顺应(主体改变原有的认知结构以适应客体)”以及二者相互作用的平衡活动来选择和建构客体,进而达到客体的认识,从而使得主体自身具有客观性。[8]从这一意义上讲,主体具有客观性的过程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及其关系不断发展的过程,也是主体尺度和客体尺度相统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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