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春 王占奎 关佳慧
(中国人民银行白城市中心支行,吉林白城 137000)
白城市位于吉林省西北部,秋冬盛行西北风,春夏盛行西南风,且风向稳定,这一切使白城成为了东北地区最优质的内陆风场之一。区域内具有连片开发建设大型风电场和光伏发电场的优越条件,被列入全国首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建成东北唯一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白城新能源质优、量大、种类全,还有3000多万千瓦新能源有待开发。
作为全国首批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全国唯一的风电本地消纳示范区,白城风能可开发总量为2280万千瓦。截至2022年3月末,全市风电并网装机达到394万千瓦,占全省的65%,未来还可规划装机容量超过1600万千瓦①数据来源于白城市能源局。
白城光伏可开发总量1500万千瓦。随着总规模18.5万千瓦的光伏扶贫村级电站,50万千瓦的国家第三批、东北地区唯一的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以及50万千瓦国家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全容量并网发电,目前,全市光伏并网装机达到186万千瓦,占全省(324万千瓦)的57%。全市可开发光伏面积2613平方公里,未来可规划装机容量超过1300万千瓦。
白城是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每年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500万亩以上,年可获得秸秆资源量620万吨左右。目前,全市生物质发电并网9万千瓦,占全省的16%,满负荷生产年可消耗秸秆60万吨。
吉林省在“十四五”期间将新增新能源装机2800万千瓦,吉林省将建成“陆上三峡”,打造成东北能源保障基地。新能源项目主要建设地点在白城、松原等西部地区,估计在“十四五”期间白城将新增2000万千瓦的新能源装机规模。
一是金融机构增加对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的信贷投入力度。白城市金融机构针对风电、光伏场建设规模大、资金需求高的特点,加大对风电、光伏企业的信贷投放。截至2022年3月末,全市绿色信贷余额134亿元,同比增长34.79%,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增速27个百分点①数据来源于白城市金融统计资料。
二是金融机构量身定做融资服务方案,使贷款期限、利率和贷款品种达到最优组合。因风电场建设周期较长,为此,各金融机构根据风电工程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授信,并将贷款期限均延长至12-16年,使还贷期均衡于风电机运行寿命期。同时,将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贷款利率区间为4.41%至5.09%,均为优惠利率,不仅保证了项目的顺利推进,还减轻了风电企业负担。中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三家金融机构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优惠贷款。贷款利率根据资金来源成本情况在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调整,其中,针对光伏扶贫项目贷款,普遍执行利率区间在4.15%至4.95%的扶贫贷款利率。此外,针对客户情况基本采用了信用或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
三是开展多种创新信贷模式。2021年年末某银行推出碳排放权质押绿色金融融资模式,成功发放吉林省第二笔碳排放权质押贷款2亿元,为白城市某某热电公司盘活102.88万吨碳配额资产,同时提升经济和环境效益。长春某银行作为牵头行,白城某银行作为账户行一同进行参贷和管理,为大安吉电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2号项目发放“银团贷款”4.41亿元,保证了大安吉电领跑基地项目顺利进行,为东北地区首个光伏“领跑者”基地注入满满“电力”。
一是顺利推进白城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在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白城在全国7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中率先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成为全国第三批“光伏领跑者计划”13个项目中,东北地区唯一获批的项目。
二是风电相关产业发展拉动新增就业。与风电相配套的风电塔筒、风叶、机座等结构件生产的迅速发展,吸引了10户国内外风电装备制造龙头企业,成为覆盖整个东北、蒙东和华北部分地区的风电装备加工制造中心。风电场投入生产和塔筒、风叶等结构件生产及装备制造产业,已新增近3000余个就业岗位。
三是推进了节能减排工作。风力和光伏发电不仅使蕴藏量大的风能、太阳能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而且可再生、无污染、不淹地、占地少,使环境污染得到较大改善。据初步测算,白城市每年可减少粉尘排放6千余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万吨左右。
四是推动了本地经济发展,助推金融精准扶贫。光伏“领跑者”基地采取光伏+农(牧、渔)业设计思路,如大安市既有光伏+农业大棚,光伏+草原恢复、燕麦种植、畜禽饲养,还有渔光一体化,实现了农牧光互补,全面推进产业升级。各金融机构推出光伏精准扶贫项目,有效带动了当地贫困户。如,白城某银行为大安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授信8700万元,贷款期限13年,已审批5040万元,利率按照人民银行5年期LPR基准利率执行。
一是碳排放权的交易市场支撑不足。目前,由于吉林省为碳排放权交易非试点省份,暂未建立省内碳排放权交易基础设施及相应配套规则,碳排放权的质押登记和交易结算无法在区域内进行,更不用说碳排放权质押业务的开展。二是尚未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绿色金融支持清洁能源专项补贴、代偿机制或是风险补偿机制政策缺位,较难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积极性。三是环境部门与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基础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不畅,增大了银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如今,绿色金融整体已进入纵深发展的新阶段,然而金融机构虽然在行业政策上倾向绿色金融,却未能真正将绿色环保效益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融入自身主动发展要求中,也未能将其作为自身社会责任并上升到银行经营战略层面,典型表现之一就是大部分银行仍旧以传统的信贷管理思维、模式和机制管理绿色信用贷款。相关信贷政策规定还比较粗略,部门设置和专业团队配备不到位。
目前,绿色项目贷款仍主要以传统的抵押担保方式提供信贷资金,集中于节能环保、风电、光伏等绿色行业中下游环节,融资担保方式和还款来源较为单一,且缺少以特许经营权、碳排放权等质押的信贷产品。融资、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碳金融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基层金融机构的推广程度极为有限,其他绿色金融产品更是应用较少。
白城某银行客户——某某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由于补贴资金到位不及时,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某银行已为该企业调整三次还款计划,现该企业已成为某银行重点关注的预警客户。建议对纳入国家财政补贴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在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到位之前,由电网公司先行垫付,垫付资金给予优惠利息,为企业减轻偿还贷款和资金成本的压力。
由于目前风电、光伏产业发展前景好,而且作为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对银行的吸引力较大;但目前白城市优势项目、大项目较少,银行储备的优质项目资源不多,因此各家银行对风电企业客户的争夺较为激烈,不得不采取降低贷款发放门槛和利率水平以争取到风电企业客户,出现银行“追风”现象,银行业的议价能力严重偏弱。
聚焦银行机构反映的绿色项目难以识别的问题,以搭建绿色项目筛选平台、建立绿色项目基础库为切入点,推动发改委、工信、环保、农业、财政等部门有效对接,共同制定绿色项目认证标准,形成统一的绿色低碳项目库,打造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便于金融机构解决绿色项目支持来源问题,促进投融资并撮合对接和业务流程跟踪,为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另外,建立绿色信贷通报制度,按季评估和通报银行机构绿色信贷情况。
人民银行进一步健全政策协调引导体系,推动地方政府设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包括清洁能源在内的绿色项目融资,在提供增信、代偿和风险补偿等相关业务等方面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落实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措施。扎实开展绿色金融考核评价,对于绿色金融考核评价结果较好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要在再贷款、再贴现工具等方面给予优惠或政策倾斜,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建立绿色信贷通报制度,按季评估和通报银行机构绿色信贷情况。
对照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下的能源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探索建立碳汇交易中心,构建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网,开展碳排放权、用能权、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等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为银行扩大可再生能源信贷投放提供基础条件。银行业机构要围绕碳排放权抵押各环节设置相应流程,鉴于碳排放权为动产权利,通过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进行权利证明。
各银行机构要紧抓碳市场上线运营机遇,围绕吉林省52家碳排放配额名单企业、约5000万吨碳配额,约21.5亿元碳资产,设计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安排绿色能源产业信贷专项规模,支持企业绿色转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绿色信贷产品,推动存量绿色金融产品增量扩面、新增产品落地见效。同时,增强绿色金融领域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绿色金融专家库,为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破解技术方面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不断提高绿色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与服务能力。
积极培育绿色投资者,大力拓展绿色直接融资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绿色产业基金,推动绿色企业挂牌上市。加快研究推出符合风电、光伏项目融资特点的中长期企业债。依法设立市场化运作的绿色担保基金或融资担保机构,为绿色债券提供征信服务,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和绿色项目实施。引进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投资基金,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投资支持力度。
一是加强对清洁能源项目授信的审批管理,确保信贷资金支持优质的清洁能源项目;二是建立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企业客户信贷风险监测制度,金融机构应跟踪掌握客户信息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档案,保证客户风险监测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加强对风电、光伏、生物质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