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志文 赵红英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若干意见》,要求在发挥好思政课教育学主渠道的同时,要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校全部教学活动当中,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一)有助于树立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学阶段,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大学生所面对的问题大部分来源于学业、生活、恋爱等方面,往往因为某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造成出现较大的负面情绪,一旦这种情绪找不到发泄的途径,久而久之将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念,酿造悲剧的发生。而在专业课程中加入思政元素,能够有效帮助大学生在学习专业的基础上,深入了解社会现象的本质,有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看待问题更为全面,从而避免思想上钻了牛角。
(二)有助于突破专业课程与课程思政不相溶的结界。以专业带动思政,以思政强化专业,这无疑是打破专业课程与课程思政融合的有效途径。以会计专业中的《经济法基础》为例,课堂上教师传授的教学内容绝大部分依据的是相关法律法规,而法律的制定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就是说每一条法律制定的背后都有其特定的意义所在。那么在授课的过程中,把制定法律的意义与作用一同传授给学生,必将有助于学生对法律产生深刻认识,提高思想政治的觉悟,同时还能提升对课程的学习兴趣。同理,其他专业课程只要找到突破口,与思政元素结合,将会是提高课程价值的有效渠道[1]。
虽然找到专业课程与课程思政的突破口有助于提高课程的价值,事实上,受到教师对课程思政的受教育程度不同、教书育人职能的分离以及教育的方法等多种影响因素,导致《经济法基础》的授课未能与课程思政有机融合。
(一)青年专业教师对课程思政的教育缺乏专业性。熟话说:“术业有专攻”,目前,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师基本上达到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对于专业的知识毋庸置疑地具备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而且同时具有较好的知识框架,但对于思政课程的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理解的程度就难以评判。尤其是青年教师,他们也是刚从学校毕业的3~5年大学生,而越是深刻的思政觉悟,越是需要时间累积与沉淀而来的。尤其像《经济法基础》这类课程,法律条文较多,而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是理解和记忆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如果思政元素能理解性融入教学,不但有助于学生长期记忆,还可以带动条件反射,遇上类似的事情,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可是,青年教师无论是思政素养还是思政的专业能力,都将缺乏一定的经验。如何把思政元素更好地融入专业课程的教育,对于青年教师来说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
(二)教书与育人的职能分离导致课程价值下降。教师的天职就教书育人,而在高校的教育过程中,人为地把教书的责任分配给专业课程,而育人责任单独由思政课程来承担。这明显存在职能分离的现象。以《经济法基础》课程为例,该课程一共分为八大章节,每一章都覆盖大量的专业知识点,对于初学经济法的同学来说,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吸收和消化这些知识,而且该课程属于会计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同时也是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科目。那么在时间有限的课堂上,教师往往优先选择把课程的专业知识点给学生讲授,通过适当增加习题的训练增强学生对知识的融会贯通。这显然教学的过程中忽略了“育人”的教学职能,未能在课堂上体现如何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从而降低了课程的自身价值。
(三)“填鸭式”的教学方法难以满足当代大学生的学习需求。当代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基本是“00后”,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黄金阶段,尤其喜欢个性化的追求,对于学校正规教导难以一味服从,他们更偏向依据自身的看法对事情展开判断,尤其对新鲜事物存在较大的求知欲望[2]。而《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一般选择初级会计师的职称教材作为该门课程的授课教材,但该教材几乎全是文字,大大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而教师授课的过程中,一方面为了需要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全书授课;另一方面为了帮助学生考取证书,“填鸭式”的应试教育方法无疑是最佳选择。换言之,课堂上尽可能把教材的知识传授给学生。课后学生能够完全理解课上的知识已经相当不易,更何况要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增加学习思想政治,显然是难上加难。对于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最终带来的后果,不仅未能满足学生对该门课程的知识掌握等学习需求,而且还会造成部分学生对该门课程产生厌弃的心态,严重影响学习的积极性。
鉴于目前高校《经济法基础》的教学现状分析,无论是师资对思政的掌握程度、课程价值还是课程思政的融合问题都存在一定弊端,亟需寻找有效的解决途径。
(一)强化青年教师的思政教育。课程思政的本质是立德树人,理念是协同育人。教师除了需要具备较好的专业水平,还需要具有现代化的教学理念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故此,这也是教师提高自身思政觉悟需要努力的方向。《经济法基础》作为会计专业新生的专业基础课,不但需要培养其对专业的学习兴趣,还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最好时机。作为专业教师,应是“四有”好老师。专业知识给学生带来的仅仅是权威的信服,但是思政教育带来的,却是学生对人品的崇拜,而且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行为。那么如何强化专业教师的思政水平尤其重要[3]。一是青年教师在入职前需要强化思政方面的考核,学校除了需要充分了解教师的学历水平和科研能力,另外还需要对准入职的教师展开背景调查,防止衣冠禽兽这类害群之马进入校园。二是对于刚入职的新教师,及时安排培养教育,例如教师资格证的上岗培训等,而对于入职多年的老教师,也应该定期开展相关思政教育,例如通过党组织生活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举办的思政研讨会展开强化自身思政素养。三是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教学需要坚持以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教学理念,在专业教育与课程思政融合的道路上,集思广益。以《经济法基础》为例,邀请会计专业的教授、专家等开展专业讲座,拓展会计专业教师的教学思路,从而确保课程之间的形成真正的全员、全程、全课程育人的格局。
(二)重建教育育人职能强化课程价值。教书与育人本就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而两者结合才能充分发挥该门课程的价值体现。故此,应该打破现有的人为分割局面,重新把教书与育人的职能建立在一起充分发挥以专业带动思政,以思政强化专业的课程价值[4]。以《经济法基础》为例,该课程是会计专业学生进入高职院校的基础核心课程,如何体现课程的价值,不应该只看课程的应用性,还应该从课程对学生的价值观念等带来的作用开展分析。从法律的视角出发,强化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既可传授知识实现教书职能,也可以提高学生思政观念达到育人目的,最终实现强化课程的价值。通过教师授课同一件事,达到两种教学效果,这样的课程才是更具有价值的。
(三)多渠道教学方法刺激学生的思政活力。引入“课程思政”到专业课程的目的是强化专业课程的内在价值,其实质是解决“学什么”的问题。原来“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只会导致与最初设计的教学效果背道而驰。新增的内在价值该如何有效地传授给学生,首要结合当代大学生的学情展开深入探究,并采用多渠道的教学方法到达教育目的。以《经济法基础》为例,教材的内容以法律条文作为核心组成部分,但是每一条法律条文的制定并不是凭空产生,而更多的是基于调节社会的问题而应时而生。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结合眼下社会发生的问题,除了传统的讲授法外,还可以采取案例教学法、小组教学法等办法,并结合线上在线课程,让学生通过网络搜索的功能完成布置的作业。引导学生将被动的学习转向主动的学习,通过他们自己动手,对于知识的掌握才为更深刻,对知识的理解才能更为透彻,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
课程思政与专业课程的融合是大方向的发展趋势,那么在两个融合的过程当中,如何有机地融合两者,顺其自然地让学生接受。《经济法基础》作为大学一年级学生的专业核心课程,从专业角度,是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学习基础,从思政角度,是学生对法律产生正确认识的启蒙教材。通过学习经济法保障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引导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以及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等思想政治觉悟。要想实现这种润物细无声,一是教师的思政教育必须强化,方能立德树人;二是教育育人的观念要回归初心,两者职能分离只会导致结果南辕北辙;三是以迎合当代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而开展教学方法,提高他们的学习主动性。故此,构建专业课程与课程思政相互融合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