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明确

2022-02-05 20:38
交通财会 2022年6期
关键词:优惠政策科技型优惠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公告(2022年第10号),对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问题予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自行判断本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按照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情况确定是否可以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猜你喜欢
优惠政策科技型优惠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性金融融资战略的相关研究
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研发投入的实证研究
云创新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构建持续性学习机制
有优惠!有靓货!房企铆足劲的“金九银十”来袭!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
优惠订阅
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开始啦
读者优惠购
贵州省590家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入库
各城市具体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