稗官:从机构到小说

2022-02-05 02:39周舒启刘洪强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汉书小说家机构

周舒启,刘洪强

(山东师范大学 文学院,济南 250014)

“稗官”一词最早见于《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自稗官。”[1]由此所形成的“小说家出于稗官”的说法广为后世接受。后世学者对于稗官的探讨多将其与“小说”联系在一起。自古以来,学界多释“稗官”为小官,认为稗官即王所设立的为其说知民事民风的一类小官。三国魏如淳《汉书》注云“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唐颜师古《汉书》注亦有“稗官,小官”之语。当下许多专家学者都对此有独到的研究,余嘉锡、程毅中、袁行霈、王齐洲、潘建国等各位专家都有发明,如余嘉锡先生说:“稗官为天子之士。”[2]王齐洲先生说:“稗官是县乡以下令长或长吏之属官。”[3]这些论断很有启发性。

然而,考证传世文献及上个世纪出土的一系列秦汉简牍,笔者发现稗官最早应当是与行政有关的机构名或组织名,而非官职名,也非属官。《汉书·艺文志》中“小说家出于稗官”的说法使得后世“稗官”一词从最初的机构名演变为小说的代名词。

一、稗官是秦汉时期的一种组织机构

郭洪伯先生《稗官与诸曹》一文指出稗官是秦与西汉时期的基层机构的部门之一,是一种行政组织机构,稗官的“官”即表示行政组织。[4]这一说法很有见地,后多见学者援引其说为证。郭洪伯先生一文主要集中于稗官官吏构成研究,对稗官组织机构性质的讨论较为简短。本文在此基础上对稗官机构性质展开讨论,力求辩论明晰。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有载:

(四六九)都官之稗官及马苑有乘车者,秩各百六十石,有秩毋乘车者,各百廿石。(四七○)[5]

《秩律》“较为全面系统地载有汉初上自朝廷公卿文武百官和宫廷官员及其属吏,下自汉廷直接管辖的郡、县、道直至乡部、田部等基层行政组织长吏和少吏,以及列侯、公主所封食邑的吏员名称和秩禄石数”[6]。据该条律文可知“都官之稗官及马苑有乘车者”即指“秩百六十石”者。值得商榷的是此条律文中“都官”“稗官”及“马苑”的性质——“都官”是官职名还是机构名?“稗官”“马苑”是隶属于“都官”之下的官员名还是“都官”下设的机构名?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必须先明确“都官”的性质。

都官,颜师古《汉书·宣帝纪》注云:“中都官,京师诸官府也。”[7]明确指出“中都官”即“诸官府”,是在京行政机构的统称,而非指具体官员。《汉书》中《酷吏传》《杜周传》《魏相丙吉传》等篇也多见此注。《东观汉记·年表》亦云:“尚书、中谒者、黄门冗从、四仆射、诸都监、中外诸都官令、都侯、司农部丞、郡国长史、丞、侯、司马、千人,秩皆六百石。”[8]《东观汉记》中“尚书、仆射、都侯、丞”等皆是官名,“中外诸都官令”自然也是官名,那么“都官”即其所供职的行政机构。此前已有学者指出都官即与县道同级的秦汉时期的行政性基层机构。[9]近年来,随着睡虎地秦简、尹湾汉简与张家山汉简的出土,学界综合传世文献及出土文献形成了较为一致的看法——“‘都官’是直属于朝廷的机构,有驻于京师的,称‘中都官’,也有派出京师在地方的,如郡、国之都官。都官主要负责各项专业事务,不涉及地方行政。”[10]“都官”的性质既已明确,那么设于其下的“稗官”的性质也呼之欲出。我们接着来看张家山汉简中另一条律文:

县、道司马、候、厩有乘车者,秩各百六十石,毋乘车者,及仓、库、少内、校长、髳长、发弩、(卫)将军、(卫)尉士吏、都市、亭、厨有秩者及无乘车之乡部,秩各百廿石。[11]

此条律文中,“司马”“候”“厩”以及“亭”“厨”等皆为县道下辖机构。《秩律》各条行文语法相似,故四六九条律文中的“稗官”及“马苑”应当也是机构名,而非官职名。

“少府……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长丞,又上林中十池监,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为考工,左弋为佽飞,居室为保宫,甘泉居室为昆台,永巷为掖廷。佽飞掌弋射,有九丞两尉,太官七丞,昆台五丞,乐府三丞,掖廷八丞,宦者七丞,钩盾五丞两尉。”[13]

秦汉时期的文书常有职名省称的现象,上述“尚书”“符节”“太医”等皆非官职之名,而是其供职的行政机构或组织之名,引文中“十六官令丞”“八官令丞”中的“官”字即有代指“行政机构”之意。郭洪伯先生《稗官与诸曹》同引该条也证明了“官”字的“机构”之义。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置吏律》有记“都官除吏官在所及旁县道”[14],也很明确地表明“都官”的行政机构之意。据此我们可以推断“官”字在汉代有指代行政机构或行政组织之意。这也证明“稗官”非官,而是一种行政机构。张家山汉简中所记载的“稗官”“马苑”应是设立于“都官”下的机构,是秩百六十石吏员的所属机构。

稗官是一种机构而非具体官职,还有一个证据。《汉书》把它与“司徒之官”“史官”“羲和之官”“理官”“礼官”“清庙之守”“行人之官”“议官”“农稷之官”等九个名词并列。显然这九个名词也并非具体官职,而是整体性机构。如史官中的“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就表明它将“史官”看成一个整体,也就是一种机构。因此,“稗官”也应该是一个机构。

都官既然是一种基层行政机构,那么作为都官下属机构的稗官必定也是一个行政机构,且较之都官更为基层。无论是都官还是稗官,应当都是秦汉时期行政组织机构的通称。余嘉锡先生据《汉名臣奏》“唐林请省置吏公卿大夫至都官稗官各减什三是也”之言指出“夫都官既为京官之通称,唐林以都官稗官并言,是稗官亦小官之通称矣”[15]。此说虽有道理,但实际上都官并非京官之通称而是在京官府的通称,故而与都官并列之稗官应当也是官府机构的通称。

稗官这一行政机构从属于都官之下。都官已是秦汉时期的基层组织机构,稗官作为其从属机构必然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基层部门,因而颜师古将“稗官”释为“小官”,对于稗官特点的把握还是十分准确的,只是对稗官的性质判断错误,误将稗官认为是官职。这一误解产生的直接原因即稗官一词中的“官”字。《说文解字》释“官”作“吏事君也”[16];释“吏”为“治人者”。治人者事君为官,故而后人也多将“官”字与官位官职相联系。这是造成“稗官”误读的一大原因。除此之外,《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所提到的其他周官之名,大概可在《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找到对应官职,例如,儒家者流所出之司徒,纵横家者流所出之行官等。这也将研究者引入了“稗官为官”的误区之中。

二、稗官的人员构成及职能

一直以来,学界关于稗官为何官的问题争论颇多。除前述如淳、颜师古“稗官,小官”的定义外,近现代学者对“稗官”的身份又进行了更细致深入的讨论:余嘉锡先生在《小说家出于稗官说》一文中指出“稗官为天子之士”,是“四百石以下”的小吏;[17]罗宁先生否定了余嘉锡先生“四百石以下吏”的说法,并提出了稗官为“六百石以下吏”的谏议官、待诏之类的小官的说法。[18]“稗官为待诏”的这种说法潘建国先生《“稗官”说》[19]一文中也有提及。虽然这些说法为稗官找到的相应官职不尽相同,但始终在“稗官,小官”的命题之下,没能跳出稗官为官职名的讨论范围。同时相关讨论大多是基于传世文献中的寥寥几语所作,虽言之成理却缺少直接证据的支撑。近来随着云梦睡虎地秦简、龙岗秦简、张家山汉简、尹湾汉简、里耶秦简等秦汉简牍的出土,学界对于稗官也有了新的认识。如曹旅宁先生认为“稗官”是秩级在一百六十石的小官的通称,[20]赵岩先生、张世超先生则认为“睡虎地秦简中的‘稗官’指官啬夫的佐、吏、士吏等职官,地位在令史之下,龙岗秦简中的‘稗官’可能指乡啬夫或其属吏,张家山汉简中的‘都官之稗官’大致与官啬夫、乡啬夫相当”[21]。

前一节中我们已经明确,稗官实际上是秦汉时期的一种基层行政机构。稗官作为设置于各个官府下的基层机构,掌职多样,官吏建制及类型十分复杂。郭洪伯先生曾在其《稗官与诸曹》一文中指出稗官实际上是“县道、都官等基层机构中由啬夫担当主管者的部门,犹如今天县政府的‘某某局’之类,其基本型科层结构由领导层(啬夫和佐)、辅助性办事人员(史)、职能性办事人员(比如仓的禀人)组成。”[22]郭洪伯先生的看法十分有见地,为我们大致梳理出了稗官的官吏结构。考察小说家所供职的稗官机构(下文均称小说家稗官)的人员构成,我们发现小说家稗官的官吏构成与郭洪伯先生之说(下称郭说)大致吻合。

小说家稗官中机构类型驳杂多样,人员构成十分复杂,给学界考证带来了相当的挑战。潘建国先生在其《“稗官”说》一文中指出“在周官中,它(稗官)就是土训、诵训、训方氏”的职官一类,在汉代,它就是待诏臣、方士侍郎一类人物”[23]。这种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仍需作进一步区分。以土训、诵训为例,据《周礼·地官·叙官》,土训由“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共16人构成;诵训则由“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八人”[24]共15人构成。土训、诵训虽是职官,但就吏员构成来看,其本身即可视为一个小型“组织机构”。这两类职官下士、史、徒三个层级即可分别对应郭说“领导层、辅助性办事人员以及职能性办事人员”三级科层。由此来看土训、诵训仅是小说家稗官中众多机构的两种机构,而非两种职官。而待诏臣、方士侍郎一类人物在小说家稗官中则充当了领导层人员或辅助性办事人员的角色,其下仍有职能性办事人员存在。下面我们就对小说家稗官中的这一类机构的人员构成展开讨论。

《汉书·艺文志》下列十五家小说中有四家可考证具体官职,且四家均为汉官:《待诏臣饶心术》二十五篇后自注“饶,齐人也,不知其姓,武帝时待诏。”[25]《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后自注“虞初,武帝时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26]此外《待诏臣安成未央术》二十五篇、《臣寿周纪》七篇亦为待诏所作。可见汉朝时待诏、方士侍郎一类的官员即隶属于小说家稗官。待诏者恃材技征召,均未有正官,金马门、公车、丞相署、黄门等均为待诏之地,而侍郎则是郎中令下属官之一。进一步考察《汉书·百官公卿表》,我们发现小说家稗官中的职官与郎中令下的多类属官联系密切,小说家稗官极有可能为郎中令的下设机构:

郎中令,秦官,掌宫殿掖门户,有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属官有大夫、郎、谒者,皆秦官……大夫掌论议,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皆无员,多至数十人。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谏大夫,秩比八百石,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太中大夫秩比千石如故。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多至千人。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秩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27]

如淳言“街谈巷语,其细碎之谈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28]郎中令下侍郎、郎中作为宫廷侍从,守掌门户,出充车骑,既可探知民间闾巷之风俗,又可入宫禁,随时候王顾问或差遣,十分符合如淳所言的稗官职能。就此来看,侍郎为小说家稗官中的一员无疑。

此外郎中令下大夫、议郎两类属官虽不属于小说家稗官,但与其联系十分密切。汉武帝时为加强皇权、削弱相权,加官制度盛行,获加官者可自由出入宫禁、参与政事,与皇帝关系亲密。大夫、议郎即常加官:“给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29]小说家稗官吏员中多有任此职者,如太中大夫东方朔。刘勰《文心雕龙·谐隐》曾有“盖稗官所采以广视听,若效而不已则髡袒而入室,旃孟之石交乎”[30]之言,把东方朔视为小说家稗官内的一员。东方朔初待诏公车,后任常侍郎、太中大夫给事中。纵观东方朔历任官职,均属郎中令下属官。由此我们可以合理推测,汉朝时小说家稗官应当就是隶属于郎中令下的行政机构。且就侍郎等职官秩级来看,它们应属于小说家稗官中的领导层或辅助性办事人员。

至此,我们梳理出了汉时小说家稗官中的领导层及辅助性办事人员,即侍郎和部分给事中加官,那么按照郭洪伯先生三级科层结构的划分,职能性办事人员又有哪些呢?如淳《汉书·宣帝纪》注云:“中都官,宦吏,奄人为吏者也。”[31]都官内职能性办事人员由宦吏充当,稗官作为都官的下属机构,其职能性办事人员应当也是由奄人等一类人员充当。由此可见,汉时小说家稗官即设立于郎中令官府下的机构,其官吏主要以侍郎中的方士侍郎为主,多为待诏之官或加官,侍郎下仍设有以宦吏为主的办事吏员。

据现有资料来看,有关稗官机构的最早记载见于秦简。秦汉时期,稗官机构已经成型,而周官中是否存在以“稗官”为名的组织机构仍未可知,但可以确定的是周官中也存在着与秦汉时期小说家稗官职能相近的机构。除潘建国先生在其《“稗官”说》中提及的土训、诵训、训方氏等外,小说家稗官与周官中的乡师、大师与瞽蒙等职官的关系亦十分密切。周官中的这些职官共同构成了后世小说家稗官的雏形。

小说家稗官的职能即采编闾巷风俗、街谈俚语说与王知,这与采诗制度异曲同工。《汉书·艺文志》云“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或如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32]这种采集民声、问政于民的言谏制度周朝时即已存在:

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百工献艺。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33](《左传·襄公十四年》)

(范)文子曰:“吾闻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袄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先王疾是骄也。”[34](《国语·晋语六》)

按照周朝言谏制度,庶人百姓之谤言由专门负责了解民情的使臣遒人搜集,百工则凭借自己的材技言政务之得失。这里由王所派遣了解民情的“遒人”就是最早为王搜集民间舆情的官吏,承担了小说家稗官吏员的部分职能。那么,“遒人”为何官呢?颜师古注“遒人”为“主号令之官”,孔颖达《尚书注疏》亦释“遒人”为“宣令之官”,可见“遒人”的职能应与宣布政令教令有关。考察《周礼》所载百官,我们发现《地官》中乡师的职能与遒人十分相似:

乡师之职,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以国比之法,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辨其老幼、贵贱、废疾、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纠禁,听其狱讼。大役,则帅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则受州里之役要,以考司空之辟,以逆其役事。凡邦事,令作秩叙。……凡四时之田,前期,出田法于州里,简其鼓铎、旗物、兵器,修其卒伍。及期,以司徒之大旗,致众庶而陈之。凡四时之征令有常者,以木铎徇于市朝。以岁时巡国及野,而賙万民之艰,以王命施惠。[35]

乡师之官不仅要定期持木铎宣布政令,而且掌管有关乡民的戒令、纠察和禁令,评断争讼,熟知闾巷乡民,具备为王说知民巷风俗的必要条件。《周礼·地官·叙官》载:“乡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36]这28人应当就是遒人,相当于早期小说家稗官吏员。乡师即周朝时小说家稗官的组成机构之一,承担采集街谈巷语的职能,下大夫、上士、中士即可视为其三级科层结构。

在周朝的言谏制度中,大师也是其中的重要一环,与乡师一同完成为王说知民情风俗的任务,承担着小说家稗官的部分职能。据《周礼·春官宗伯》载:“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凡国之瞽蒙正焉。”[37]大师即周朝时的乐师,《汉书·食货志》云:“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此先王制土处民,富而教之之大略也。”[38]乡师所采之民间巷语需经过大师“比其音律”方可上达天听;《礼记·王制篇》也有“天子五年一巡守。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的记载。与大师一同将乡师所采之语奏达天听的乐师还有瞽蒙:“瞽蒙,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讽诵诗,世奠系,鼓琴瑟。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大师。”[39]瞽蒙听从大师的指令,与大师一起将乡师所采民风奏达天听。大师与瞽蒙即是周朝时小说家稗官的另一组成机构。“大师,下大夫二人。……瞽蒙,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40]这302人承担着小说家稗官说与王知的职能。此外《汉书·艺文志·小说家》下列十五家小说,其中即有《师旷》一家,而师旷正是春秋时期晋国乐师,可见乐师与小说家稗官关系之密切。

先秦时期,乡师、大师与瞽蒙等职官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了小说家稗官“民间采诗——说与王知”的过程,构成了小说家稗官的雏形。秦汉时期,小说家稗官成型,西汉小说家稗官即为设立于郎中令官府下的机构,主要由侍郎中的方士侍郎为主构成,其中官吏多为待诏之官或加官给事中者,侍郎下仍设有宦吏作为职能性办事吏员。

《汉书·艺文志》下列十五家小说今多不存。据稗官机构的组成官吏推测,先秦时期乡师所采大多应为街谈巷语之民谤民议。秦汉时期,小说家稗官所采则不再局限于闾里风俗,而多是黄老之学、方术之说。《汉志》“小说家”下列十五家中,六家与道教方术相关,这与汉初崇尚黄老之术不无关系。

三、稗官成为小说

“稗官”一词,由秦汉时期的基层行政机构发展为“小说”的代名词,这其中《汉书·艺文志》发挥的作用不容小觑。“小说家出于稗官”的说法将“稗官”与小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稗官”一词逐渐由机构名演变为小说的代名词。稗官从秦汉时期的行政组织机构逐渐演变为小说的代名词的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即稗官作为一种行政机构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内,稗官与小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稗官可以看作是小说的发生地(发生地不等于发源地),这一时期的小说大都在稗官这一机构中产生,如《师旷》《待诏臣饶心术》和《待诏臣安成未央术》等被列于《汉书·艺文志·小说家》下的小说。此时的稗官仅仅只作为一个行政机构而存在,虽有“小说家出于稗官”之言,但还不具备小说之意。第二个时期则是稗官机构淡出汉代官吏建制,并逐渐成为小说代名词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中,稗官一词由最初的行政机构逐渐演变为小说的代名词,稗官小说的说法开始形成,稗官与小说成为“同义词”,与小说逐渐同质化。稗官“从机构到小说”的这一转变,广义上来说,最早由东汉时的《汉书·艺文志》便已经开始。“小说家者流,盖出自稗官”之语,使稗官这一基层行政机构同时具备了小说家的特点,这是二者同质化的开端。洪适《还李举之太平广记》诗有“稗官九百起虞初”[41]之句,该句约为张衡《西京赋》“小说九百,本自虞初”之句的化用,可见南宋时稗官与小说已经完全可以画上等号。

然而,稗官从秦汉时期的一种基层组织机构逐渐演变为“小说”这一文学体式的代名词,虽然性质发生了转变,但实际上,稗官所具备的特点并未因此而改变。换句话来讲,稗官从机构到小说这一逐渐同质化的过程,实质上正是因为二者在其特点上的同质化。东汉桓谭的《新论》有“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42]的小说定义,对小说概念作出如下概括:一是源于现实且多引类譬喻;二是篇幅不长、“短书为主”,且为多篇章的组合;三是传达“治身理家”的实际意义。《汉书·艺文志》也将“街谈巷语”“道听途说”“有可观者”作为稗官特点。“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与桓谭“合残丛小语”之言相呼应,“有可观者”则与“有可观之辞”同出一辙。野俗之言中暗藏深意是二者最根本的同质点。稗官与小说的这些同质化特点逐渐融合,形成了后世稗官小说概念的雏形。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云:“余按稗官小说南海有虫无骨,名曰泥,在水中则活,失水则醉,如一堆泥然”[43]。这则稗官小说想象奇特,颇有现实讽喻意味。晁公武《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云:“右分门编古今稗官小说成一书,虽曰该博,但失于太略耳,不题人姓氏。”[44]指出了稗官小说言简意赅,取材广泛的形式特点。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言:“翰林学士鄱阳洪迈景卢撰稗官小说。昔人固有为之者矣,游戏笔端,资助谈柄,犹贤乎已可也,未有卷帙如此多者,亦谬用其心也哉,且天壤间反常反物之事,惟其罕也,是以谓之怪苟其多至于不胜载,则不得为异矣。”[45]可见稗官小说在宋代以前就已经出现,且宋以前的稗官小说涉猎广泛,记奇闻异事,言简意赅,多为游戏之作。从这些特点来看,陈振孙所言的昔人之稗官小说大概就是唐代“始有意为”的唐传奇。上述所列的稗官小说的这些特点与东汉桓谭的《新论》中的小说定义十分接近,这意味着后世对于稗官小说的理解实际上还是基于汉代对于小说的定义。

同时作为“小说”代名词的“稗官”随着后世“小说”概念的丰富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南宋时“小说”概念已生变化,增加了有意虚构的特点,篇幅长短也不再固定。宋代说话艺术中的“小说”一家即指篇幅短小的、有意虚构的叙事性作品。南宋《都城纪胜》载:“说话有四家,一者小说,谓之‘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盖小说者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46]这里的“小说”被赋予了有意虚构的特点并为后世所继承。明冯梦龙又在《古今小说序》中明确地将《三国志》《水浒传》等带有半虚构性质的长篇叙事性作品列为小说,其云:“史统散而小说兴。……暨施、罗两公,鼓吹胡元,而《三国志》《水浒传》《平妖》诸传,遂成巨观。”[47]这彻底突破了汉代以来小说篇幅短小的传统观念,是为明清时期小说概念的又一变化。尽管这些“小说”与我们所讨论的“稗官小说”并不完全一致,但它确实丰富了“小说”的体裁特点。这些“小说”概念与“稗官”所指代的“小说”概念在此后的发展中渐趋融合,至明清时期已彻底融为一体,稗官也成为了通俗理解的小说概念的代名词。陈忱《水浒后传》云:“稗官之体,只合如此。”[48]即有力佐证。至此,稗官所指代的小说概念在稗官与小说的同质化特点的基础之上再次丰满,形成了中国古代最终的稗官小说,而稗官也从最初的秦汉基层行政机构成为了小说这一文学体式的代名词。

四、结语

综上,稗官实际上并非是一个官职名,而是秦汉时期的一种基层行政机构的通称,稗官的职能多样,其中一支的稗官因具备与“小说家”俗野而有意的同质化特点而在《汉书·艺文志》中被列为小说家之源,自此便开始由机构转向小说,并形成了稗官小说的说法。其实这种机构转变为文体的案例在中国古代屡见不鲜,最典型的当为“乐府”。稗官从机构转变成文体——小说,与乐府作为一种机构转变成诗歌,有着一定程度的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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