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视角下海外《红楼梦》研究的误读与反思*

2022-02-04 17:45薛英杰
妇女研究论丛 2022年4期
关键词:女性化宝玉红楼梦

薛英杰

(南开大学 文学院,天津 300071)

作为红学研究的重要分支,海外汉学界的《红楼梦》研究以其丰富的研究成果和独特的研究方法,受到国内学界的关注。由于海外学界特殊的文化背景与理论兴趣,性别视角构成海外红学的主要研究思路之一。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女性主义与男性特质理论的发展,西方学者围绕《红楼梦》中的女性形象、女性写作、女性阅读、男子气概、欲望书写等问题进行了多元的考察(1)有关西方红学界性别研究成果的总结,较具代表性的成果参见张惠:《红楼梦研究在美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83-246页;章佳虹:《英语世界〈红楼梦〉研究的女性主义视角》,《华西语文学刊》2014年第1期;李丽:《英语世界的〈红楼梦〉研究——以成长、大观园、女性话题为例》,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邹颖:《美国的明清小说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35-138、179-180页;谭含蜜:《女性主义视野下英语世界对〈红楼梦〉中女性形象的历时性阐释》,西南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合山究有关《红楼梦》的女性观与宝玉性别特征的研究,则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红学界较具代表性的性别研究成果(2)有关日本红学研究的发展史,参见孙玉明:《日本〈红楼梦〉研究略史》,《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5期。。考虑到西方和日本的红学研究与中国学界之间交流较为频繁,本文有关海外红学性别研究成果的考察,以西方与日本的研究为主。

由于中西文化的差异和理论先行的误区,海外红学的性别研究在提出新思路和新见解的同时,针对某些性别现象存在着误读。在女性优势主题的讨论方面,很多学者以女性主义为理论框架,或将《红楼梦》中的女性形象片面理解为男性自我实现或纾解焦虑的工具,或从厌恶女权的角度解释宝玉的少女崇拜论,在很大程度上贬低了女性形象所发挥的主体性作用;在宝玉女性化特征的解读方面,部分学者忽视了清代男性中间所流行的女性化风尚,将宝玉的女性特质视为缺乏社会权力、颠覆性别秩序的表现;在男风研究领域,有的学者从西方基督教文化中的反同性恋立场出发,并不认同《红楼梦》对待男风的宽容态度,进而否认了宝玉同性恋情所包含的性欲因素。

目前国内学界译介了不少海外红学研究论著,是中外红学交流的重要成就。在此类著作的引用方面,本文既参考其中译本,也列出其外文原著,以供学界参考。国内学者关于海外红学研究史的考察,已经取得了大量成果,但并未就上述误读进行深入辨析。海外红学界从不同角度反思了其中的错误观点,不过尚未全面厘清此类误读所产生的根本原因。本文有关海外红学性别研究成果的考察,从女性优势主题、宝玉的女性化特征以及男风描写等研究问题出发,分析相关讨论的具体理论背景与发展脉络,指出文本误读所产生的原因,为海外汉学与中国古代文学研究提供借鉴和启发。

一、以女性主义为立场的女性优势主题研究

《红楼梦》不仅表达了对女性的赞美和欣赏,而且将女性刻画为优越于男性的群体,把晚明以来的女性崇拜思想推向了极致。由于这一崇拜女性、贬低男性的话语与西方女性解放思想之间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契合,20世纪80年代黄金铭(Kam-ming Wong)等学者尝试从颠覆父权制的角度解释作品中的女性形象[1]。随着西方女性主义研究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李木兰(Louise Edwards)等学者开始打破将《红楼梦》视为女性主义文本的思路,深入考察了父权制在《红楼梦》中的合理化方式。但是,在男女二元对立立场的影响下,女性主义研究论著往往认为优秀女性形象的刻画以确认男性价值为目的,而且将少女崇拜论解释为宝玉厌恶女性权力的表现。如果从作品多元意识形态与具体文本语境出发,则会发现女性形象的塑造并非完全以男性利益为出发点,而少女崇拜论与女性权力并无太大关系。作为一部深切关注女性命运的作品,《红楼梦》赋予了女性发挥主体性作用的可能,是海外红学突破单一女性主义研究立场的重要依据。

围绕女性优势主题,海外汉学界的首要议题是优秀女性与男性特权之间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李木兰发表《〈红楼梦〉中的性别规范:宝玉的雌雄同体特征》[2],并将其收入1994年出版的专著《清代中国的男性与女性——〈红楼梦〉中的性别》[3]。该作是较早系统使用女性主义理论的红学研究文章,说明了女性在宝玉人生选择中所占据的他者地位。作为创作世界的代表,黛玉在宝玉完婚后的死亡,意味着宝玉与创作世界之间关系的中断;作为儒家世界的代表,宝钗在宝玉实现宗教觉悟后成为被抛弃的寡妇。作者这样总结宝钗与黛玉的工具性地位,写道:“只有在有助于反映宝玉两难处境的情况下,中心女性角色才会出现。……宝玉成为游方僧的最终决定,经历了比喻意义上的阉割,是对道家男性角色的接受。它证实了在阳具中心主义中,女性作为性别化的他者是男性精神自由的障碍。”[2](PP 80-81)

李木兰对女性作为“他者”地位的强调,以曹雪芹认同佛道思想的观点为基础。不过,此类论述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曹雪芹面对佛道思想的复杂态度。1993年李惠仪(Wai-yee Li)在专著《引幻与警幻:中国文学的情爱与梦幻》中质疑了佛道思想在小说中的统治地位,认为宝玉走向解脱的尝试,有时沦为一种语言和智力游戏,有时转变为抒情理想的表达[4](PP 219-229)。1997年挪威学者艾皓德(Halvor Eifring)发表的《〈红楼梦〉的情心理学》详细分析了小说中三种互相矛盾、难分高下的意识形态:肯定“情”之无上价值的尊情文化、承担世俗生活责任的儒家思想与佛道哲学所代表的超越观念。就佛道思想而言,有关超越主义的描写相当零散,并且总被置于非现实的语境中[5]。

既然出家未必是宝玉真正的解脱之道,有关女性在宝玉精神觉悟过程中发挥工具性作用的说法亦缺乏论据的支撑。1997年余国藩(Anthony C.Yu)出版著作《重释石头:〈红楼梦〉中的欲望与虚构》,在反思曹雪芹对待佛教复杂态度的基础上提出,“宝玉与他者之间的困境,在黛玉去世时并未得到解决。在真正的意义上,黛玉之死意味着困境的刚刚开始”[6](P 246)。也就是说,黛玉之死并非宝玉走向解脱之路的契机,而是促使宝玉对人生产生了迷惘与怀疑。不同于李木兰对女性边缘地位的强调,余国藩反对以男性为单一视角的分析,而是重视女性情感与经验的价值,特别分析了黛玉悲剧的独立性,对于女性优势主题的研究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1995年黄卫总(Martin W.Huang)《文人与自我呈现:十八世纪中国小说中的自传风气》有关《红楼梦》的解读,同样体现了以男性视角为中心的特点,并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小说主旨。该著以自传研究为框架,认为曹雪芹借助于优秀女性的刻画,来实现建构男性身份、纾解内心焦虑的目的。在中国古代文学传统中,由于共同的边缘性体验,失意文人往往与女性身份产生认同,利用女性的不幸命运,表达对于自身边缘地位的感慨。根据这一传统,该著指出,不仅宝玉的形象是曹雪芹自传性重建的结果,而且女性形象同样是其“自传性自我”(autobiographical self)的呈现。例如,王熙凤、贾探春等女性在追求自我实现、拯救家族命运行动中的失败,呼应了曹雪芹在家庭失势后所体验到的失意感与困顿感。基于男性焦虑与女性呈现之间的密切关系,黄卫总认为,“令曹雪芹着迷的并不是女性特质本身,而是男性被边缘化时所采取的女性面貌,以及他怎样重获失去的男性特质的问题”[7](P 95)。黄卫总所谓的男性特质,指的是儒家意识形态框架内的男性理想。后文写道:“刻在王熙凤性格中的对权力的羡慕和对男子气概的渴望,在探春与湘云身上有着较小程度的体现。此类描写反映了作者作为一个缺陷男性的焦虑——他希望自己能够(重新)融入社会的权力结构,也就是能够参与‘补天’的男性工作。”[7](PP 96-97)

可见,黄卫总关于《红楼梦》中的女性优势主题研究,以曹雪芹重获儒家男性特质的渴望为论述前提。其主要文本证据是,作为宝玉前身的石头因无材补天的神话,充当了失意文人的隐喻。小说有关优秀女性生不逢时的描绘,则体现了作者因政治身份边缘化而产生的焦虑。但是,上文论述已经指出,《红楼梦》并未在尊情文化、儒家思想和超越观念中表达明确的价值归属。就儒家意识形态而言,宝玉不愿承担儒家所规定的男性角色,缺乏对家族兴衰的责任感。他不仅对远离男性角色义务的女性身份表现出相当的钟爱,而且怀有“来生也变个女孩儿”[8](P 583)的真诚愿望。因此,无论是“令曹雪芹着迷的并不是女性特质”的推断,还是有关曹雪芹“融入社会的权力结构”的论述,都不太可能成立。可见,在古代妾妇自拟文学传统的影响下,该著过于关注曹雪芹重建自我的需要,通过将女性预设为固化的他者,遮蔽了有关女性形象本身的丰富讨论。

与李木兰、黄卫总对男性视角的关注相似,2003年周祖炎出版的《晚明清初文学中的双性同体》将宝钗简化为宝玉性别身份建构过程中的修正者。该著将宝黛爱情视为试图逃离象征秩序的双性同体理想,而宝钗因其对父权制的服从,是压抑双性同体理想、修正宝玉性别身份的中介。这一解读过于依赖象征层面的隐喻,出现了过度阐释的问题。例如,周祖炎这样解读第三十六回的内容:

与女娲补天和贾母修补家族破裂的情节相平行,袭人和宝钗做针线活的行为,象征着她们努力“修复”宝玉“具有缺陷的”性别/个性,也就是说,利用她们公认的“男性”意识形态来修正他的“女性”身份[9](P 167)。

周祖炎仅以补天与女红共有的修补含义为依据,认为宝钗与袭人的针线活具有重整性别秩序的含义。但是,宝钗与袭人为宝玉刺绣兜肚的情节代表着对宝玉的亲近和体贴,预示了宝玉的婚姻悲剧,并未影射对宝玉的规劝。从钗黛关系来看,宝钗不仅与黛玉在第四十二回中已经达成和解,而且同样无法左右自己的婚姻。1976年浦安迪(Andrew H.Plaks)出版的《〈红楼梦〉的原型与寓意》根据钗黛相似的才学与命运,提出“应该把她们作为单一结构的互补面去看待”[10](P 84)。基于钗黛之间相互蕴含的形式,宝钗既非站在宝黛爱情的对立面,也无法被视为父权秩序的代言人。因此,周祖炎有关宝钗身份的解读,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宝钗形象的独立性与超越性。

在女性优势主题的研究中,有关少女崇拜与女性权力之间关系的讨论是海外红学界出现争议较大、产生误解较多的领域。从宝玉的宣称来看,宝玉所崇拜的对象是未婚的纯洁少女,并且建构了未婚女性与已婚女性之间的对立关系。学者多从女权角度来解释宝玉厌恶已婚妇女的原因。1990年李木兰发表的文章《〈红楼梦〉中的女性:清代女性特质中的纯洁规则》指出,由于在清代话语系统中权力是玷污女性的主要力量,《红楼梦》将能够行使权力的已婚女性视为最具玷污性的女性[11](PP 418-420)。该文也是《清代中国的男性与女性——〈红楼梦〉中的性别》第四章的内容[3]。1997年李海燕(Hai-yan Lee)的论文《情还是欲?——〈红楼梦〉中的情感自我》认为,相较于未婚女性在父权社会中的游离地位,《红楼梦》中的已婚女性利用儿子获得权力,与男性结为同盟关系,充当了迫害未婚女性的力量[12](PP 98-99)。但是,此类论述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红楼梦》中少女崇拜情结出现的语境及其所包含的阶层维度。

根据宝玉有关婚姻的看法,宝玉的少女崇拜论基本不包含对女性权力的考量,而是更多地表达了对青春易逝的伤感和“情”之世界的留恋。在前八十回中,宝玉两次说明了崇拜未婚女性、鄙视已婚女性的观点。

(一)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8](PP 811-812)。

(二)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8](P 1078)

材料(一)中,丫鬟春燕借宝玉之语,抱怨母亲和姨妈的精于算计、贪得无厌。材料(二)中,当目睹司棋被众婆子赶走时,宝玉表达了对婆子的痛恨。从人物地位来看,春燕的母亲因打骂女儿、得罪莺儿之事而受到处罚,属于大观园的底层人物。宝玉所厌恶的婆子,则是执行王夫人命令的下人。可见,宝玉对已婚女性的不满,主要针对丧失同情心与天真感的下层妇女。在贾府女仆的生命历程中,未婚女仆能够享受主人的庇佑,过着相当优渥的生活。但是,在进入婚姻之后,她们往往面临着直接的经济压力和艰辛的生存环境,失去了年轻女子的天真烂漫[13](PP 225-259)。宝玉对已婚女仆的批评,实际上忽视了贾府的剥削者地位才是其品性发生变化的根源。

在其他场合,宝玉对女性成婚的感慨,则不包含任何贬低已婚女性的因素。例如,邢岫烟订婚后,宝玉十分伤感,“再过几日,这杏树子落枝空,再几年,岫烟未免乌发如银,红颜似槁了,因此不免伤心”[8](P 800)。在史湘云即将出阁之际,宝玉伤心的原因是“他将来见了我必是又不理我了。我想一个人到了这个没人理的分儿,还活着做什么”[8](P 1437)。2001年艾梅兰(Maram Epstein)在专著《竞争的话语》中指出,基于晚明以来女性被视为“情”之化身的观念,宝玉对女性的欣赏并非以年龄、婚否或艺术才能为先决条件,而是取决于其与“情”价值观之间的联系[14](PP 121-123)。作为“情”的宣称者和实践者,宝玉既从已婚女性易逝的青春中体会到抒情理想的幻灭,也因她们的离开而感受到其作为抒情主体的孤独。

但是,基于对少女崇拜论的片面认识,学者对已婚女性形象的解读存在一些偏误。由于将已婚女性视为父权社会的代表,李海燕分析了贾母、王熙凤与“情”之间的疏离关系。就贾母而言,她对宝玉的爱护是基于其贾府继承人的身份,而非对宝玉不羁个性的同情。贾母对宝黛爱情的谴责和拒绝,是其脱离于“情”之世界的证据。就王熙凤而言,她对性别规范的逾越,体现在其善于算计、报复心强的个性,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情”之价值观的要求。“熙凤对宝玉的‘污染’与其说是来自于她的权力地位,不如说是因为她允许父系利益压垮情感的自我。”[12](P 101)但是,有关小说的情节分析说明,以上观点均有欠说服力。贾母对宝玉和女孩的纵容和保护,证明了其作为大观园庇佑者的身份[15](PP 155-260)。王熙凤与宝玉及众位姐妹的亲密关系,则说明其属于“情”之世界的一员[16](PP 100-103)。宝玉并不关注权力问题,而是以“情”作为评价女性的主要标准,对尤二姐、平儿、香菱等女性都充满同情。因此,部分海外学者片面否定已婚女性与“情”之联系的观点,仍然存在脱离小说文本的问题。

在清代通俗小说中,有关才女的刻画往往构成了对于才子失意人生的补偿,甚至沦为男性特权的证明。虽然《红楼梦》中女优越于男的主题并未挑战男尊女卑的意识形态,但是该著对于女性的深刻同情和宝玉的谦卑态度,使其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清代小说中彰显文人特权的主题。女性主义立场的研究倾向于认为《红楼梦》有关优秀女性形象的塑造,是强化男性主宰地位、纾解作者内心焦虑的重要方式。但是,相关文本分析说明此类论述或多或少地偏离了小说的本意。《红楼梦》不仅赋予了女性悲剧以独立价值,而且借助女性崇拜思想,表达了对抒情理想的向往。在女性优势主题的基础上,小说表现出对女性特质的偏爱,并且刻画了男女性别特质相互交错的特点。作为性别流动性的代表,宝玉女性化特征的相关讨论是海外红学界的热点,从另一个角度展示了汉学研究可能产生的文化误读。

二、中西文化差异下宝玉女性化特征的解读

宝玉既拥有女性化的美丽容貌和温柔性格,也偏爱女性的化妆和服饰,与众多女性保持着亲密的友谊。贾母甚至形容宝玉曰:“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8](P 1093)宝玉柔弱多情的形象,与当代西方所推崇的“硬汉”理想大相径庭,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海外学者关于男性特质的刻板认识。从当代西方的“硬汉”范式出发,不少学者将宝玉的女性化特征视为男性怪癖,甚至将其解释为宝玉弱势地位的表现。但是,从明清性别文化的考察来看,《红楼梦》有关宝玉女性化形象的刻画,并非小说的怪异描写,而是迎合了清代关于男性的审美风尚。不同于明清小说中文人的女性化特征与社会权力之间的象征关系,宝玉表现出对女性特质的真诚认同和回避性欲的明显倾向。这为从一夫多妻者、性别认同障碍者等角度的解释提供了丰富的可能。

由于缺乏关于明清历史语境的深入考察,学者往往根据西方文化体系中女性特质与被动地位之间的关系,认为女性化特征是宝玉丧失性权力的表现。较具代表性的论述是李木兰《〈红楼梦〉中的性别规范:宝玉的雌雄同体特征》。该文认为,宝玉在男女关系中尊重女性、回避性欲的特点,是“女子气”的重要表现,并使其成为女性的欲望对象。李木兰论述道:“小说的重点放在宝玉对女性的友善与尊重上面。女性对宝玉产生欲望,虽然她们的进攻性逊色于男性,例如年轻女仆五儿急切在宝玉房内博得令人羡慕的位置。……不同于薛蟠,贾宝玉兼具男子气概与女性气质——既是主动的男性欲望主体,也是被动的欲望对象。”[2](PP 76-77)

不同于薛蟠一味追求性欲满足的行为,宝玉对女性的善待和尊重,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宝玉对性权力的放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宝玉在男女关系中处于被动地位。首先,由于宝玉较高的社会身份,宝玉的利益和欲望占据了大观园的核心。特别是丫鬟等下层女性,并无可能将宝玉作为自己的欲望对象。其次,宝玉的“情”具有强烈的自恋性质与主观色彩。多位学者已经指出,宝玉对女性的忘我付出,更多取决于其主观欲望,以缺乏自我与他者之间的界限感为特点,并且希望通过女孩的眼泪,证明自身对于女性的影响力(3)Anthony C.Yu,Rereading the Stone:Desire and the Making of Fiction in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7,PP.202-203;[美]黄卫总著,张蕴爽译:《中华帝国晚期的欲望与小说叙述》,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44-249页;Wai-yee Li,Enchantment and Disenchantment:Love and Illusion in Chinese Literatur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3,PP.206-207。。可见,即使宝玉尝试在消除性别差异的基础上与女性建立平等关系,他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男性中心地位,并且理所当然地享受女性的爱慕和服务。

李木兰关于宝玉女性化形象的误读,主要来源于中西方有关男性特质的不同认识。相较于当代西方“硬汉”范式对男子气概的绝对推崇,中国社会“由‘才子’、‘文人’所代表的温和而理性的男性传统抵消了由‘英雄’、‘好汉’所代表的具有男子气概的英雄传统”[17](P 13)。特别是自晚明至清代,社会对于男性的审美标准日趋女性化。2003年吴存存发表文章《“美男妆成如美女”:清代中国的反男性化品味》主张回到明清男性审美风尚的语境来解释男性的女性化特征。明清小说中男性所拥有的女性化容貌,往往是其富有儒家美德的标志,迎合了明清文人崇尚柔弱女性美的风气[18]。2006年大陆学者李辰冬《知味红楼》则从教育的角度说明,清代贵族的家庭教育以“养成‘斯斯文文’的绅士风”为目的,出现了女性化的倾向[19](P 76)。可见,女性化特征并未削弱宝玉的男子气概,而是清代理想男性的重要特点。在女性化审美趣味与教育意识的影响下,曹雪芹赋予了宝玉以女性化的容貌、性格和行为方式,使其成为了清代小说中最受欢迎的男主人公。

在宝玉女性化特征的相关讨论中,宝玉对女扮男装的爱好同样引起了学者的关注。2001年周祖炎的《〈红楼梦〉中的混沌与葫芦》一文从混沌的象征意义出发,认为宝玉兼具男性身份与女性特质的特点是对宇宙原初混沌状态的回归。第六十三回中宝玉将芳官扮作耶律雄奴的情节,则是跨越性别界限、追求本真自我的体现。周祖炎这样评价宝玉的异装癖:“这种对于异装癖的古怪爱好,潜藏着一种对不受人类性别、行为和身份等文化限制的自由的向往。正如他自己对女性的认同,宝玉渴望看到女性跨越文化障碍而成为男性。”[20](P 264)

这段将异装癖与文化自由相联系的论述,既忽视了清代所流行的异装癖风气,也不符合小说原意。吴存存《明清社会性爱风气》指出,由于清代社会审美趣味的女性化,清代文人对于男扮女装和女扮男装都有着浓厚的兴趣[21](PP 272-281)。例如,《麟儿报》《生花梦》《画图缘》《聊斋志异》等清代小说都包含女扮男装的情节。宝玉对大观园中女扮男装风潮的推动,表现了人们对于女性化男性容貌的欣赏。同时,考虑到宝玉对男性特质的极端厌恶,宝玉并不希望女性成为男性,而是在两性隔离的观念基础上推崇纯洁的女性。因此,《红楼梦》中女扮男装的描写,既不具有挑战性别秩序的象征意义,也无助于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从该文以“古怪”(eccentric)一词来形容异装癖的说法来看,周祖炎并不熟悉清代异装癖风气,仍然将女扮男装视为一种打破社会规范的反常行为,进而得出宝玉期待女性变为男子的错误认识。

《红楼梦》有关宝玉女性化特征的刻画虽然并未脱离清代性别文化的语境,但是仍与其他明清作品中的才子形象有着显著区别。一方面,学者们注意到宝玉对女性特质的真诚认同,使其性别意识呈现出混沌的状态。1995年余珍珠(Angelina C.Yee)发表文章《〈红楼梦〉中的自我、性存在与写作》,从年幼的角度出发将宝玉钟爱女性特质、依恋女性陪伴的状态解读为前俄狄浦斯时期未分化的性存在(undifferentiated sexuality)。在大观园纯洁的女性世界中,宝玉延长了其“没有性别差异的童年”[22](P 393)。与该观点相似,2006年黄卫总出版的著作《中华帝国晚期男性特质的商讨》指出宝玉的女性特质来源于其拒绝长大的幼稚状态。不愿长大的宝玉既远离了成年男性的放纵、堕落与腐败,也与仕途、骑射等男性所承担的社会角色拉开了距离。“他的梦想是永远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所以性别差异是他最不关心的。”[23](P 148)

另一方面,学者们普遍认同宝玉的性别特质与儒家社会正统规范相背离的特点。根据吴存存的研究,如果说才子佳人小说中才子的女性化特征是美德的外化与仕途成功的预示,那么贾宝玉所具有的女性特质,则意味着对儒家规范下男性角色的反叛,代表了非正统性、个人主义和对弱势角色的深切同情[18](PP 21-30)。2004年宋耕出版的《文弱书生:中国文化中的权力与男性特质》,进一步肯定了宝玉女性化形象所包含的叛逆、年少、混沌等因素,不约而同指向对儒家男性特质的疏离与批判,“可以被视作才子话语的进一步发展或衍生”[24](P 120)。清初才子佳人小说往往利用才子的女性化特征来彰显其优势地位,甚至将才子的女性化容貌作为其猎艳的重要资本。而宝玉则真诚地关注女性命运和欣赏女性特质,并对男性身份与父权秩序表达了强烈的厌恶。因此,《红楼梦》有关宝玉女性化特征的描绘,颠覆了以往才子女性化形象所承载的男性特权意识,表现出更有利于女性的倾向。基于宝玉对女子气的独特偏爱,学者们从一夫多妻者、性别认同障碍者的角度来解释宝玉的性别特质,为理解《红楼梦》的性别书写提供了新的维度。

1995年马克梦(Keith McMahon)所著《吝啬鬼、泼妇、一夫多妻者:十八世纪中国小说中的性与男女关系》指出,宝玉的女性化形象是对一夫多妻者角色的修正。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一夫多妻者拥有最高的社会地位和性特权,但是其广招女色的行为,受到了女性的抗拒和挑战。作为未来一夫多妻者的宝玉,以其温柔多情的女性化性格和回避性欲的少年状态,逃避了一夫多妻者角色的约束。宝玉在女性面前的自我贬抑,质疑了一夫多妻形式中的夫权至上,有助于缓解女性在一夫多妻制统治下的生存困境。也就是说,“宝玉以及其他男人女性化,是为了解决因男人和女人被迫扮演过于确定的角色而导致的种种问题”[25](P 217)。马克梦通过将宝玉的女性化行为方式解读为平衡男女权力关系、放弃男性部分特权的表现,从而说明了一夫多妻制内部所存在的制衡与博弈。

相较于马克梦对结构主义方法的运用,2010年合山究出版的《〈红楼梦〉新解》,在现代医学的框架内提出宝玉形象符合性别认同障碍者的特征,进而认为《红楼梦》是具有性别认同障碍者倾向的曹雪芹所虚构的一部乌托邦小说。所谓“性别认同障碍”,指的是身体性别特征与心理性别特征不一致。也就是说,宝玉虽然身为男性,但在内心认为自己属于女性。从该思路来看,宝玉言行举止的女性化、对女性世界的依恋以及对男性身份的厌恶,都来源于宝玉在心理上对女性身份的归属感。宝玉之所以缺乏士大夫的功名之心、道德观念和家族责任感,是因为作为性别认同障碍者的宝玉难以适应男性角色所需承担的义务。宝玉在大观园众位美女环绕下的禁欲生活,符合性别认同障碍者逃避性接触的倾向,满足了性别认同障碍者关于理想性别关系的想象。

合山究以性别认同障碍者为视角的分析,有助于从现代医学的角度重审宝玉的性别特质,从全新的角度解释了宝玉爱用女性物品、依恋女性伙伴等癖好。但是,由于缺乏历史维度的考察,合山究未能注意到晚明至清代审美趣味的女性化倾向,在宝玉女性化特征的论述方面出现了不少误读。例如,合山究认为,宝玉爱穿红装的特点,折射了其对女性身份的认同[26](PP 51-54)。但是,从男性服饰来看,红装应是清代男性的常见服饰[27]。例如,在《儒林外史》中,周进“脚下一双旧大红绸鞋”[28](P 21),季苇萧“穿着银红绸直裰”[28](P 326),汤大爷“穿大红洒线直裰”[28](P 483)。再如,合山究在谈到宝玉动辄垂泪的特点时,论述道:“在这样一个‘男儿不哭’的传统下,宝玉却被描写为了一位爱哭的男主角,可谓是异中之异。……曹雪芹还是想借助‘眼泪’这一典型的女性行为来刻画出宝玉之性别认同障碍者的内在性格。”[26](P 67)

实际上,在清代有关才子的写作传统中,动辄流泪是才子感情丰富的表现。《玉娇梨》多次描写苏友白“将欲吊下泪来”[29](P 320),“不觉扑簌簌落下泪来”[29](P 605)。《定情人》这样形容双星,“早流泪满面”[30](P 425),“哭得甚是可怜”[30](P 417)。与清代小说中才子爱哭的描写相一致,宝玉处处流泪的特点是深情文人的标志,凸显了清代审美趣味的女性化倾向。因此,无论是宝玉对红装的偏爱,还是其容易哭泣的形象,并不一定是宝玉性别身份认同颠倒的表现,都可以视为基于明清性别文化而产生的叙述。

由于当代西方与清代社会有关男性特质的不同建构,不少海外学者对于宝玉女性化特征的解读,或将其与女性的弱势地位相联系,或将其视作偏离主流男性特质的怪异行为。但是,基于清代审美趣味的女性化倾向,美丽、柔弱、腼腆、多情的宝玉形象正是清代理想男性的代表。在迎合清代男性审美风尚的基础上,曹雪芹不仅将宝玉的女性化特征与非正统精神相结合,而且将宝玉刻画为渴望摆脱男性身份、拒绝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形象。无论是马克梦所认为的宝玉女性化行为对一夫多妻者角色的逃避,还是合山究所指出的宝玉女性化形象与当代性别认同障碍者的契合之处,都为解释宝玉形象的独特性提供了重要视角。与女性化特征的相关讨论相仿,不少海外论著将宝玉的同性恋倾向视为反常行为,从另一层面展现了中西文化差异对《红楼梦》研究所产生的影响。

三、《红楼梦》男风研究中的反同性恋立场

《红楼梦》不仅描写了宝玉与秦钟、蒋玉菡等人真挚的同性恋情,而且叙述了贾琏、薛蟠等人粗俗的同性性行为,全面展现了清代社会男风的流行情况。但是,在基督教反同性恋传统的笼罩下,有关同性恋被污名化的文化记忆在海外学者的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或将同性恋情视为宝玉形象的污点,或否认宝玉男风关系中的性欲维度。此类论述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中国古代男风叙述的历史语境。由于缺乏基督教文化中仇视同性恋的立场,中国古代社会对待男风的态度相对宽容。明清上层男性酷好男风的行为,既是宣称其精英地位的工具,也是其富有审美品位的象征。作为宝玉最重要的同性恋情,宝玉与秦钟之间感情的相关描写,既未回避其色情性质,也表达了追求平等关系的诉求,构成了《红楼梦》审美理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仇视同性恋的历史传统不仅对海外红学研究产生了影响,也使中国红学界在男风研究方面产生了误读。学者们往往认为明清社会对待男风同样持有道德偏见,从而无法确定曹雪芹对待男风的态度,甚至从负面角度来解释《红楼梦》中有关宝玉的男风描写。1987年阮芳赋《中国传统文献中的男同性恋》是较早对《红楼梦》中男风描写进行总结的文章,不过认为在传统中国“同性恋被认为是一种不正常的行为”[31](P 31)。这一观点代表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明清男风研究中的普遍误区。1995年中国台湾学者陈益源发表《〈红楼梦〉里的同性恋》[32],并将其收入论文集《从〈娇红记〉到〈红楼梦〉》[33]。该文虽然注意到作品对宝玉同性之爱的正面描写明显区别于有关薛蟠粗俗欲望的刻画,但是仍然认为同性恋倾向是宝玉的“毛病儿”[33](P 325)之一。基于情节与观念之间的矛盾,陈益源并未明确曹雪芹对待男风的叙述立场,认为“曹雪芹究竟是是否同情或支持同性恋,未知真相,不宜虚拟”[33](P 337)。

基于明清男风研究所产生的误读,李海燕的《情还是欲?——〈红楼梦〉中的情感自我》将宝玉的双性恋倾向解释为其抗拒父权社会、肯定尊情美学的表现。根据该文分析,在父权秩序的规范下,“情”之价值的缺失导致了宝玉的身份危机。宝玉的双性恋倾向(bisexual orientation)则反映了“在不屈服于象征秩序的情况下弥补原始损失的乌托邦愿望”[12](P 93)。李海燕之所以将宝玉的双性恋倾向与反抗父权的主题相联系,是因为她仍将男风视为明清时期反常的性行为,提出“宝玉因其多形态的性反常(polymorphously perverse)的存在状态而臭名昭著”[12](P 102)。显然,阮芳赋、陈益源和李海燕都未能意识到追求男色是清代上层男性正常的性爱形式。男风本身既非宝玉性格异常的表现,也不具备挑战父权秩序的作用。例如,贾政对宝玉与蒋玉菡之间关系的痛斥,与宝玉的性取向毫无关系,而是因为蒋玉菡属于社会地位更高的忠顺王。曹雪芹不但没有对男风本身持有任何偏见,反而以宝玉为中心建构了理想的男性同性浪漫之爱。因此,无论是陈益源在解释曹雪芹男风叙述立场时的含糊其辞,还是李海燕为宝玉同性恋倾向所赋予的反抗意义,都与西方仇视同性恋的文化预设密切相关,是海外《红楼梦》男风研究中相当常见的错误认识。

由于难以理解明清社会对待男风的宽容态度,红学研究出现了另一种声音,即否定宝玉与秦钟之间关系的色情性质,以证明宝玉形象和“意淫”理想的纯洁性。1990年韩献博(Bret Hinsch)在《断袖之情:中国男风传统》中指出,“宝玉与秦钟的关系充满了性暗示”[34](P 149)。但是,不少学者对这一观点提出了质疑。其中,《红楼梦》第十五回中有关宝玉与秦钟之间暧昧关系的描写,是海外红学研究争论的焦点。当宝玉撞破秦钟与智能儿的私情后,小说写道:

秦钟笑道:“好人,你只别嚷的众人知道,你要怎样我都依你。”宝玉笑道:“这会子也不用说,等一会睡下,再细细的算帐。”一时宽衣安歇的时节,凤姐在里间,秦钟宝玉在外间,满地下皆是家下婆子,打铺坐更。……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一宿无话[8](P 200)。

黄卫总的《中华帝国晚期男性特质的商讨》从宝玉不愿长大的倾向出发,认为由于宝玉与秦钟仅是两个年幼的孩子,并且婆子们睡在宝玉和秦钟的房间,二人不太可能发生性关系[23](P 147)。宝玉的少年状态使其在异性恋与同性恋关系中保持纯洁,构成了其实践“意淫”理想的基础。因此,黄卫总关于第十五回的解读,有意忽视了此处情节所包含的性暗示。从这段充满色情意味的对话来看,“算帐”“此系疑案,不敢纂创”等含混之语,实际上是以挑逗的语气将宝玉、秦钟之间可能发生的性事一笔带过。虽然有关《红楼梦》的版本分析说明秦钟的故事经过了一个纯化的过程[35](P 55),但是小说多处描写仍然能够说明二人关系并非普通友谊。例如,第十六回中宝玉因秦钟病重,“心中怅然如有所失”[8](P 204);第十七回中秦钟去世后,宝玉“痛哭不已”,“日日思慕感悼”[8](P 217)。

但是,为了证明宝玉停留在少年的性前状态,黄卫总不仅排除了宝玉与秦钟之间发生肉体关系的可能,还否定了第九回中男风情节的色情性质。在第九回中,众学生不满于宝玉与秦钟的交好,“背地里你言我语,诟谇谣诼,布满书房内外”[8](P 133)。最终学生们因男风关系中的争风吃醋而挑起了一场风波。以宝玉的少年状态为论述前提,黄卫总认为“儿童典型的淘气行为主导了整个事件,并且该事件的男色内涵不一定涉及秦钟或宝玉”[23](P 148)。不过,诸多证据表明闹学堂的风波并不能等同于孩子的淘气之举。该情节不仅充满了大量有关男性同性性行为的暗语,而且明确描写了薛蟠对学生的玩弄以及宝玉、秦钟、香怜、玉爱之间的彼此爱慕。同时,晚明以来的通俗小说往往将私塾刻画为男风盛行之地。例如,《弁而钗·情贞记》中风翔对赵王孙的追求[36](P P63-124)、《石点头·潘文子契合鸳鸯冢》中潘章和王仲先的恋情[37](PP 915-977),都发生在私塾。2017年吴逸仙(I-Hsien Wu)的文章《作为先决条件的欲望:〈石头记〉中的色情》明确指出明清小说中私塾场景与男风叙述之间的密切联系,认为“宝玉在家塾中毫无疑问属于多情少年的行列。”[38](P 144)《红楼梦》将宝玉与秦钟的暧昧故事置于家塾场景的做法,再次说明了二人关系所具有的性意味。可见,黄卫总关于闹学堂事件中男风情节的质疑,忽视了中国古代男风流行的历史语境,仍然体现了西方基督教文化中反同性恋立场的影响。

相较于黄卫总以少年身份来维护宝玉纯洁形象的思路,合山究的《〈红楼梦〉新解》从性别认同障碍者的角度出发,认为宝玉与秦钟的男风关系并不带有任何色情欲望,而是无性的友情之爱。从男性性别认同障碍者的心理特点来看,宝玉与秦钟的恋情是宝玉以内心的女性身份爱上男性的行为。不过,由于宝玉及其同性恋人都被描述为具有“女儿之风”的男性,合山究认为“宝玉或是怀着与对待大观园女性类似的感情,希望与这些男性保持一种纯洁的友情之爱”[26](P 184)。基于性别认同障碍者回避性关系的特征,宝玉对女性肉体魅力缺乏兴趣,而是热衷于与女性建立纯洁友谊或发展精神恋爱。与宝玉和女性之间的精神之爱相仿,宝玉与秦钟共有的女性化特征说明了二人关系的友谊性质。但是,有关明清小说中男风叙述模式的考察,说明《红楼梦》对于宝玉与秦钟女性化形象的刻画并未脱离明清男风的流行趣味。在明清小说中,男性同性恋情的主动方与被动方一般都是容貌秀美、柔弱多情的年轻男性。例如,《无声戏》第六回《男孟母教合三迁》讲述了秀才许季芳与娈童尤瑞郎的恋情。许季芳“未冠时节,还是个孩子,又像个妇人”[39](P 310)。尤瑞郎同样容貌美丽,“竟是一个绝色妇人”[39](P 315)。作为《品花宝鉴》中最重要的同性恋人,士人梅子玉与男伶杜琴言不仅容貌酷似女性,而且其多愁善感、动辄哭泣的性格也接近于女性[40]。因此,宝玉与秦钟的阴柔形象,并不能证明宝玉与秦钟之间存在类似女性情谊的关系,而是代表着明清社会对于男性同性恋情的理想化想象。

由于坚持宝玉作为性别认同障碍者的理论预设,合山究不仅从女性友谊的角度来理解宝玉与秦钟的关系,而且对第十五回男风描写的内容进行了曲解:

在第十五回中写宝玉撞见秦钟与尼姑智能幽会时抛下了如此一语:“夜细细的算帐。”有学者认为这是宝玉引诱秦钟夜里同床寻欢的一句隐语。在我看来,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此文之后下接有“一宿无话”之语。由知在曹雪芹的笔下实际上二人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是相对无语,以此来烘托出秦钟偷欢对两人之间的友谊所带来的巨大伤害[26](P 184)。

该段论述存在两个问题。首先,“一宿无话”是明清小说表示叙事发生跳跃的说书套语,而非当晚宝玉与秦钟相对无语的意思。其次,秦钟在铁槛寺的偷欢并未对二人友谊带来任何伤害。当宝玉发现秦钟与智能儿的关系后,二人的交谈仍然以玩笑的口吻。并且,宝玉还答应了秦钟提出多住一日的要求,促成了其与智能儿的私情。可见,合山究关于宝玉男风关系的研究,主要基于性别认同障碍的理论,尚未对文本语境进行深入考察,因此其分析出现了曲解原文本意的问题。

作为海外汉学界明清文学中男风研究的集大成之作,2011年魏浊安(Giovanni Vitiello)出版的《浪子之友:明清男风与男性特质》深入证明了宝玉与秦钟之间关系的色情性质,并提出二人的平等之爱具有颠覆社会等级制度的价值。魏浊安引用脂砚斋、王希廉、张新之等人所著的《红楼梦》评点,说明清代评点家针对宝玉与秦钟之间关系中的性欲维度,并未提出任何质疑。秦钟与智能儿所发生的肉体关系,也不足以证明秦钟处于少年的性前状态。从叙事层面来看,秦钟是“唯一明确表示与宝玉有性关系的男性”[41](P 175)。在摆脱反同性恋立场束缚的基础上,魏浊安特别关注宝玉与秦钟在浪漫关系中所拥有的平等地位。在宝玉与秦钟初次见面的情节中,小说及其评点反复强调了双方容貌上的相似性以及彼此的相互欣赏。宝玉与秦钟甚至都表达了改变二人之间地位悬殊现状的渴望。由于明清社会对男风关系中双方的不平等社会地位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平等的同性之爱是对社会规范的挑战。“在社会上同一阶层男性之间身体上的亲密关系,是不被接受的。”[42](P 104)因此,宝玉与秦钟之间平等的浪漫关系,突破了中国古代男风固有的权力结构和边界,具有挑战社会规范的意义。从研究方法上看,魏浊安以回归历史语境为宗旨,将《红楼梦》评点作为论证资料,为反思海外红学研究中的反同性恋立场提供了重要助益。

《红楼梦》关于宝玉男风关系的含混描写,给海外红学界的男风研究领域带来了很大的困惑。由于未能对相关叙述及其所处语境进行深入辨析,学者或将宝玉的同性恋倾向解释为对男性传统角色的偏离,或将宝玉与秦钟的关系视为不带肉欲的友情之爱。但是,曹雪芹之所以在宝玉与秦钟的男风叙述中避免直接的色情描写,并非因为其对男风持有道德偏见,而是基于“意淫”的审美理念将浪漫感情置于肉体欲望之上的特点。正如康正果所指出的,在宝玉与秦钟的关系中,“一种互相尊重和互相体贴的交流完全冲淡了其中的性意味”[43](P 154)。基于“意淫”理念中回避性爱关系与推崇平等之爱的特点,宝玉与秦钟的关系不仅重视情感上的满足,而且表达了追求平等关系的愿望,以男男之爱的新型模式推动明清男风文学走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四、结语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海外汉学家以性别为视角对《红楼梦》进行考察,在积累了丰富成果的同时,也在某些领域陷入了理论先行的误区。以上述三位较具代表性的汉学家为例:李木兰站在男女二元对立的立场上,不仅强调了女性的他者地位与权力对已婚女性的玷污,而且将宝玉的女性化特征与男女关系中的被动地位相联系;黄卫总或从自传理论出发,将女性视为曹雪芹进行自我呈现的他者,或以宝玉不愿长大的倾向为前提,否定了宝玉男风关系所具有的性欲维度;合山究则以性别认同障碍理论为依据,既将宝玉的女性化特征一概解释为对女性身份的认同,还将宝玉与秦钟的关系类比为女性之间的友谊。

海外学者因坚持既有理论立场而产生的文本误读,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其研究脱离了小说所处的文本与历史语境。从女性优势主题来看,《红楼梦》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清代通俗小说以赞美才女形象来证明男性价值的逻辑,不仅赋予女性经验以更多的独立性,而且并未否定已婚女性与抒情理想之间的关系;就宝玉的女性化特征而言,宝玉以其柔弱多情、动辄哭泣、爱好异装等特点,迎合了清代审美趣味的女性化倾向,是清代所推崇的理想男性形象;在男风描写方面,基于中国古代对待男风的宽容态度,曹雪芹不仅将男风视为上层男性正常的性爱方式,并未回避宝玉男风关系中的色情因素,而且将宝玉与秦钟的浪漫感情刻画为真挚的平等之爱。虽然女性主义方法、自传研究的思路、少年形象的预设以及性别认同障碍相关理论为海外红学研究提供了多元的考察维度,但是学者对小说文本内涵、社会审美风尚与男风流行状况的忽视,导致其研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

自2000年以来,大陆学界开始推出多部性别视角下的海外红学研究译著,并尝试将西方性别研究理论应用于《红楼梦》的解读中。然而,由于成果译介的不足和研究思路的不同,大陆学者较少对海外《红楼梦》的性别研究成果进行批判性的借鉴与反思。从海外学者关于优势女性主题、宝玉的女性化特征以及男风描写的考察来看,该领域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理论先行的解释框架所导致的文化误读。相较而言,余国藩对黛玉悲剧独立性的论证、吴存存对清代女性化审美风尚的还原以及魏浊安对男风研究中反同性恋立场的反驳,都说明了回归文本与历史语境的必要性,是红学研究的有益参照。有关海外红学性别研究成果的解读与辨析,不仅为理解《红楼梦》的寓意与明清性别文化提供了重要借鉴,也有利于综合考察海外汉学的学术源流和发展规律,对打破西方中心主义束缚、实现明清性别研究的新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猜你喜欢
女性化宝玉红楼梦
宝玉不喜欢的男生
论《红楼梦》中的赌博之风
从《红楼梦》看养生
探究男装女性化时装的色彩运用
论宝玉之泪
《〈红楼梦〉写作之美》序
宝玉受笞
宝玉问路
别样解读《红楼梦》
从艺术造型角度探讨观音形象女性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