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将百余名商户诉至法院,理由是商户使用“潼关肉夹馍”涉嫌侵权。无独有偶,除了“潼关肉夹馍”外,河南多名“逍遥镇”胡辣汤商户也在近日收到法院传票,被告知其使用的“逍遥镇”字样涉嫌侵权,要求作出赔偿并缴纳加盟费。
河南“逍遥镇”胡辣汤与陕西“潼关肉夹馍”的商标纠纷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21年11月26日,國家知识产权局答记者问时指出,“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我国不少地方均有专属自己的地理标志产品,很多不仅是地域文化的显著代表,也是民族文化、历史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将更多的心思花在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上,使其更具美誉度、更具竞争力;同时以更长远的眼光、更开放的心态破除“一地之私”,做大地方经济“蛋糕”,千万别再因为会费这块“肉”,砸了地方这碗“饭”。